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时间:2023-01-04 14:59:52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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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1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2

  为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预案。

  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在学校校园生活范围内,由于各种突发的、重大的危机事件所引起的校园成员心理严重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才能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如下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

  (一)一级预警和干预

  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乔辉杰徐志强

  副组长:张美英、胡丹英

  成员:朱乃器、钟茜、马红华、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工作职责: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处理、负责审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听取下级的汇报、决定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学生。

  (二)二级预警和干预

  组长:胡丹英

  成员: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与部署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向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并根据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的意见,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要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要尽快安排专(兼)职心理老师了解相关情况,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以启动本预案。

  (三)三级预警和干预

  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心理委员。

  心理老师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中的心理委员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识性培训。以便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通报、干预、转介。各班级设心理委员1名,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根据心理危机事件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级。

  (一)重大心理危机事件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二)较大心理危机事件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一般心理危机事件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四)危机报告

  1、发现有较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及时以电话的形式上报校心理辅导室,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报告。

  2、当有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报告。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

  2、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校须指定专人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加强管理,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专家会诊治疗,家长并要签订协议书。

  3、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评估认为该学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二)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家长到校。

  2、报告心理咨询室,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经评估认为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生回家休养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2、及时保护、勘查、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通知其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息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正确应对新闻媒体,学校应有专门对外发布信息的人员(一般是办公室主任),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5、学校应及时对本校师生通报情况,在同专(兼)职心理老师商讨或专家的指导下组织老师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

  (四)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2、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五)危机干预后期措施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心理咨询室、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评估确已康复后,必要的情况下并签订协议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咨询室和班主任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心理专(兼)职老师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并同家长签订协议,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一)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朱行中学中学学生管理条例》办理。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3

  为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而引发自杀或者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实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他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危机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尽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校园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者既往有自杀未遂或者家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更加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保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及时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警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着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为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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