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05 17:30:1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

  一、严格遵守早晚值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幼儿未走完的情况下,自己先离开幼儿园。

  二、早值班老师礼貌接待早晨来园的孩子,并关心一些有特殊情况的幼儿,对用药幼儿作好记录,并负责把这些孩子的情况和激留言转交给有关老师。

  三、值晚班时,保持值班室的.安静,组织一些可行的活动或游戏,为每个幼儿整理好衣物。礼貌对待要离园的幼儿与激,最后负责关闭门窗、整理桌椅、清扫卫生。

  四、对实在有特殊情况很晚还无人来接的孩子耐心负责,并及时与激联系,等激接走孩子后,方可离园。

  五、节假日值班,要准时到位,不做私活,不带家人和外人来园玩耍,不让幼儿放任自流,要巡逻检查,做好来电来访记录与处理。有紧急任务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教研工作制度

  一、幼儿园教研工作在园长的领导下,由分管业务副园长具体负责。

  二、教研组要加强对教研活动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教学计划、教研计划,明确目标和内容,写好教研记录。

  三、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做到积极发言、虚心好学、主动承担组内研究课题、幼儿园观摩活动和公开课。

  四、幼儿园每周小时定为教师业务学习时间,每周小时教研活动时间。

  五、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记好学习笔记。五以上教龄的教师每月至少写篇教育笔记,五以内教龄的教师每月至少写篇教育笔记。

  六、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议意见。每学期听课不少于节。

  七、认真实施专题研究计划,每学期必须向园内外展示科研成果。

  八、能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和设计简单的教研课题,改进教育方法。

  九、园领导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对各龄班课题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2

  一、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工作

  1、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

  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经常化。

  二、药品安全管理规定:(由班主任负责)

  1、幼儿的内服药和外敷药分开管理,勿混浊使用。

  2、幼儿家长带药,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量、服用时间,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师手中,家长必须签字,签字后方可服用。

  3、带班老师不准接纳由家长递送的药品,并提示家长统一由班主任登记药品。

  三、电器安全规定

  6、教室的电源开关、插座要装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7、严禁工作人员在电线上乱拉、乱扯、乱挂。

  8、离岗前所有的电扇、空调、录音机、电钢琴等的开关必须拔掉。

  9、在擦拭开关时要用干抹布。

  10、禁止使用蜡烛、热得快等裸露的电炉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11、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煤气、电器、电线线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 1

  烫伤、走失、触电、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规定

  1、班级所使用的壁纸刀、剪刀、体温计等尖锐物品,统一存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强幼儿早、午、晚检查,幼儿所携带的尖锐物品一律没收,尤其加强对幼儿睡前的检查(尖锐品、小纽扣、棉花、橡皮、卡子、线团等)。

  3、严禁在幼儿活动范围内寻访烧水器、暖水瓶、打火机、蚊香、电炉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师在打热水时不准直接使用暖水瓶或电壶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适宜的水,切记不能直接打滚烫的热水,并且各班保温桶必须上锁扣。

  4、幼儿睡前,老师在给幼儿搬床时,不准把床随便摆放,以免摔伤幼儿。幼儿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儿秩序良好,屋乱跑幼儿。教育幼儿部在床上打闹,安静入睡。

  五、灭火器放在显眼地方,教职工掌握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六、接送管理规章制度

  1、为保障幼儿安全,幼儿园实行家长专人接送制度。

  2、当家长因事须委托他人代接时,待机人须执家长委托书及代价人有效证件,经幼儿园与家长电话沟通证实后,方可允许代接

  3、接幼儿离园时,家长及代接人必须符合:年满18岁的公民,精神无异常,接幼儿时不得酗酒。否则幼儿园有权拒接,如不服从,园方有

  义务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热饭、热水做降温处理。

  2、教师不给幼儿打过热过烫的饭菜。

  3、热饭、热水打回教室单独放置,远离幼儿群体。

  4、幼儿在家带来的食品要检查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5、厨房人员严禁加工劣质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购进必须冷藏处理。

  八、门卫安全制度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找人替岗。

  2、做好大门钥匙的保管,不乱扔乱放货让他人代管。

  3、做好门岗保卫工作,对外来人进行认真询问,进园要得到允许,出示证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3

  一、教学制度

  1、每学期要根据幼儿教学纲要,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期初制订出本学科教学工作计划,期未写出教学工作总结。

  2、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充分保证每一节课的教学时间。

  3、上课不迟到,不随便提前下课,不私自调整课程,上课期间不接听或拨打电话。

  4、认真上好课程表上的每一节课,在教学中要结合实际,寓教于景、寓教于情、寓教于乐,把每一节课上得生动活泼,激发幼儿浓厚的学习兴趣。

  5、课后要善于总结,并认真批改作业,针对个别差生还要进行课后补习,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6、教师在上班时(值班),不得随意外出或接待客人。

  7、耐心细致的做好幼儿思想教育工作,尤其要加强对调皮幼儿的转化教育工作,同时还要注意教育方式和方法,做到不体詈或变向体罚幼儿。

  二、考勤制度

  1、每月出满勤者(无旷工、旷课、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全额发放基础工资。

  2、每旷工一天扣工资200%,请假每天扣20元,值日时请假每天扣25元,中途外出每次不超过30分钟。

  3、凡事假应事些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幼儿发生事故上医院上药、打针等扣当蹲班人员10元,缝针、拍片情节较重时扣20元。

  5、各班应加强对幼儿课堂和课间的管理,每走出一个学生扣除蹲班人员工资10元。

  6、全体教师职工要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积极向上、为人师表,每天下午要等全部幼儿接完后教师方可离园回家。

  三、卫生保健制度

  1、各班教室、寝室及公共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

  2、各班教室课桌凳要摆放整齐。

  3、每天要密切的注意幼儿的身体状况,一旦幼儿发生疾病教师要及时向园长汇报,情节较轻者要护送幼儿回家,情节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

  四、安全制度

  1、各班要制定适合本班的实际的安全制度,经常教育幼儿注意安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2、密切注意家长接送幼儿情况,防止接错幼儿事件的发生。

  3、各班要做到每一节课前清点人数,防止幼儿中途外出或逃走。

  4、教师每天要检查幼儿入园时有无携带凶器、利器,一旦发生要当场缴获。

  五、工作职责

  1、根据幼儿教育纲要,结合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期初制订本学期教学计划。

  2、认真上好每一节课,观察、分析并记录好幼儿智力发展情况。

  3、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管好本班幼儿的学习、生活以及卫生保健等工作。

  4、对待家长要热情大方,对待幼儿要关心爱护、细心勤劳、不急不燥。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根据每个幼儿的特点和家庭背景,采取适当的'教学措施培养幼儿的爱好的兴趣,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5、加强对幼儿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目的的教育,每天记录好本班幼儿活动情况。

  6、抓好本班幼儿纪律工作,尤其是对相对调皮幼儿的教育工作要耐心细致,针对“教育谈心”工作要有效果并做好记录。

  7、重视培养幼儿班干部,班干部工作要有布置,时常进行检查、总结,期末时评选优秀幼儿班干部。

  8、期末要认真填写幼儿评语,并做好放假准备工作。

  9、注意培养教育方式,不得打、骂、体罚幼儿,不故意刁难幼儿。

  10、积极组织幼儿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培养幼儿的集体荣誉感,每次活动前要有布置,活动结束后要有总结。

  11、维持好课间纪律及课间安全,组织好本班幼儿早操、集合、园外活动等。

  六、值日教师的职责

  1、值日人员必须提早上班,维持幼儿纪律。

  2、维持幼儿午休。

  七、幼儿教师应具备的职业技能素养

  1、听、说、读、写、弹、唱、画的能力。

  听:听懂孩子说话,倾听孩子说话,提倡教师蹲下跟孩子说话,抱着孩子说话。

  说:说是教师的基本技能,什么都可以同孩子说。

  读:吃透教材、读懂教材。

  写:会写教案,会写总结,反思、多动脑筋。

  弹唱画:弹唱画是幼儿教育的基本技能。

  2、组织教学的能力。

  3、教育教学的能力。

  4、沟通的能力(家访、电访)。

  5、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6、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4

  一、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

  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二、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三、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 “110”、 “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安全。

  四、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五、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5

  幼儿中儿童以呼吸道、消化道和养分不良性疾病为多见,往往影响小儿生长发育,必需实行肯定的措施,加强管理。

  1、建立常见病管理制度,对晨间检查和定期体检发觉的`疾病均应进行登记,以了解园内各种疾病的发病率,尤其是对影响儿童生长发育较大的疾病进行专家管理。

  2、加强对常见病管理保健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乐观协作治疗各种常见病;加强护理、生活及养分的管理,如对贫血患儿适当增加含铁丰富的膳食。督促定期复查,尽早恢复正常,对在普查中发觉的疾病如龋齿、弱视、肠道寄生虫等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协作治疗和矫治。

  3、每年对在园儿童进行一次血色素化验,发觉贫血儿童准时实行治疗措施。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6

  1、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常规。注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3、每学期全面体检一次,每2个月测量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测视力一次,对弱视幼儿每2个月测查一次;每学期验血色素一次;每2个月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登记、统计制度。

  4、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新生入园和新工作人员到岗均要先做体检,以后半年验血复查一次,发现肝炎和其它传染病立即离园隔离和治疗。

  6、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7、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开水,每天起床后、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8、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提醒幼儿每天大便一次。

  9、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10、夏季注意为幼儿抹汗、换衣、洗澡、洗头、洗脚;冬季注意为幼儿防寒。

  11、教师必须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正确的坐、立、行、走姿势,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2、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幼儿入园前或转园幼儿,必须持妇幼保健站或县防疫站健康查体证明,合格后方可入园,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幼儿必须重新查体,并建立入园幼儿健康档案。

  2、在园幼儿每年由妇幼保健站或县级医院查体一次,并做好生长发育评价,每季度由保健医生为幼儿测量身高、体重、视力一次,并做好记录、分析、评价、矫治。

  3、坚持做好晨、午检和安全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精神、皮肤和五官(外表);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和患病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表(晨检、午检、服药记录、交接班记录、体弱儿观察记录)。

  5、全体教职工每年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有传染病不宜在幼儿园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保健站证明方可上岗。

  6、炊事员每年在防疫站查体两次,并办理健康证,食品卫生许可证。

  3、疾病预防接种制度

  1、按年龄及季节完成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并建立幼儿接种登记卡,及时记录接种情况。

  2、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午间检查,严禁传染病幼儿入园。流行期间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

  3、及时观察了解本地区疫情,发现有传染病幼儿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早处理,对所在班级进行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预防措施,控制疾病蔓延。

  4、定期为幼儿服预防药、驱虫药,每日定时为带药品幼儿服药。并认真观察幼儿情况。

  5、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参加各种活动。

  6、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7、按照季节特点进行有效的预防措施。

  4、幼儿园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分片包干,定人负责,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做湿性扫除,消灭蚊子、苍蝇、蟑螂和老鼠。

  2、室内空气保持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二次,每次30分钟。

  3、盥洗室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盥洗室做到无污垢,无臭味,便池勤冲洗。扶手、墙面瓷砖用消毒液擦洗,便池的踏脚处和便架每天消毒二次。厕所的地面用消毒液拖洗。婴幼儿用的'便盆要立即倾倒并刷洗干净,用消毒液浸泡。

  4、清洁用具每班专用并保持清洁。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用品要专人专用,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3、三岁以上儿童早晚要用正确方法刷牙,饭后要漱口。

  4、寄宿制儿童应定期洗头、洗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脚与洗屁股用具分开,毛巾每次用后消毒。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二周剪趾甲一次。

  5、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曝晒。

  6、儿童服装要保持整洁,衣服、床单要勤洗,被褥每二周晒一次,每月拆洗一次。夏天使用的席子每天用专用抹布和温水擦净后晾干,定期用消毒液擦洗。

  7、保护儿童视力,注意室内采光,照明要符合要求。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8、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废弃物等。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吃手、咬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9、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饭前便后及给幼儿开饭开点心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不带戒指、长耳环,不化妆,不穿高跟鞋,不吸烟。

  三、消毒隔离:

  1、幼儿园的餐具、毛巾、玩具、便器和室内外空气等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幼儿园儿童活动室、卧室、厕所、营养室、隔离室、观察室,应采用含氯、碘等消毒剂每日一次预防性消毒。

  3、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或在医学观察期间,应根据不同病种及时严格地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消毒方法按“消毒隔离常规”要求进行。

  4、嬉水池应保持清洁,每日全部换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5、儿童一人一巾一杯一餐具,一用一消毒。

  6、幼儿园的环境、物体表面、空气等消毒均应符合卫生标准。

  5、幼儿园体格锻炼制度

  1、要经常性、有组织地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每天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段的特点。

  5、要根据具体情况,注意个体差异,对个别体弱的及有特殊病情的幼儿要给予特殊照顾。

  6、观察并记录儿童对锻炼的反应,及时调整。

  6、体弱儿管理制度

  幼儿园有义务对体质差、智能低下、有生理缺陷、发育迟缓或患有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先天性心脏病的幼儿进行特殊管理。幼儿家长也有义务提前向幼儿园老师告知孩子患有的疾病,以便老师在教学或活动中予以照顾。

  1、依据健康检查结果,对体弱儿登记造册,建立专门的档案,在保健医生指导下进行特殊管理。

  2、各班人员要随时注意对体弱儿的仔细观察与精心照顾,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体弱儿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强幼儿体质。

  4、保教人员耐心指导体弱儿的各种教育、游戏活动,尽可能地为体弱儿创造机会,使他们在活动中得到生理和心理上的满足。

  5、保教人员要经常与体弱儿家长交谈,相互了解幼儿家园情况,做到更周到、更合理地教育和管理幼儿。

  7、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8、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7

  一、做好幼儿园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幼儿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二、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三、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微机、饮水机、灯,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四、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五、守卫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8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

  一、防火

  1、每学期开学前夕请有关人员检查一遍消防设施,并教会全园教职工使用灭火器。

  2、开学前请电工检查园内电路、开关等用电设施,插座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防止触电。

  3、厨房开火操作时,操纵人员不得离开灶台,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4、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拔掉电线插头,关闭电扇、录音机、电视机等各种电器,门卫每晚需检查一遍门窗,幼儿午睡时当班教师不得离开或睡觉,并注意防止幼儿将异物放进鼻孔。

  二、防水、防滑

  5、畅通下水道,发现堵塞及时排除。

  6、盥洗室内有水及时用拖把拖干净。

  三、防走失

  7、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全天守候不得离岗,定时锁门。

  8、禁止精神不正常者入园,禁止小商小贩入园。

  9、家长接送幼儿高峰期,门卫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子,防止幼儿独自离园。

  10、班内教师不得将幼儿交给未见过又无证明的生人。

  11、外出活动经常清点人数,防止幼儿走失。

  四、防烫伤

  12、厨房工作人员开始点火操作时开小火,防止点火时冲火烫伤员工。

  13、幼儿不得进厨房。

  14、厨房夏天先烧汤,待凉后再发送到班上,发送到班上时应加盖,装幼儿食品的.盆、桶均放置高处。

  15、各班教师要加强幼儿饮水管理,并教会幼儿用杯子正确接水的方法,班内不得放热水瓶。

  16、保教人员为幼儿乘汤、盛面条等其他点心时应等到稍凉后再进行。

  五、防跌伤、擦伤

  17、午睡室床铺设防护栏,采取围措施,加强午睡巡视,确保幼儿不滚下。

  18、定期检查班内设施,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幼儿厕所要加扶手,玩具下面加草坪、纸垫等。

  19、大型玩具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发现螺丝松动、玩具脱落、破损及时维修。

  20、幼儿上大型玩具时,教师加强巡视,保证幼儿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21、教师带班时一分钟也不能离开幼儿,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不得聚集闲聊,注意调节幼儿活动量,防止因幼儿活动量失控而跌伤。

  22、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需事先向上级报批。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保证每个幼儿有座位,注意幼儿头、手不伸出窗外,防止车内设施伤着幼儿,带幼儿走在马路上时,教师走在靠马路中间的一侧,幼儿走在靠人形道的一侧,在上下楼梯的时候,都应靠右走。

  23、不准幼儿上食堂拿或放物品。

  六、防戳伤

  24、班内不置尖锐玩具和有毒的塑料制品玩具,不放如牙签、木质棉签之类的尖锐物品,教师用剪刀等工具需放置高处,幼儿用剪刀都是圆头。

  25、每周清洁玩具时剔除破损玩具、防止破损锋利玩具戳伤幼儿。

  26、园内班内在幼儿活动之外不得随便牵拉绳子。

  七、防食物中毒

  27、不购买变质、腐烂的食品,购买的熟菜荤菜须加工,幼儿不吃隔夜食品

  28、严格保管幼儿食品,加强厨房和食品仓库的保管,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内不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厨房上锁。

  八、防药物事故

  29、药品放置高处,并有保健老师专人负责,并由保健老师分发幼儿的药品,分发幼儿药品时核对班级、核对姓名、核对剂量、核对用法。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9

  为了避开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损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大事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治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毁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选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制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制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给工作。

  (六)把好食品选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特地贮存,制止与其它物品特殊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制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准时送交卫生治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标准,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治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掌握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全部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退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制止吸烟。

  (四)必需对全部的员工进展消防学问的培训,定期组织对全部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制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损害预防措施

  (一)全部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需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治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开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损害,应马上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0

  1、托幼机构必需有儿童专用食堂,并配备要求规定的炊事人员。

  2、食堂人员要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保证按时供给幼儿开水、点心、饭菜。

  3、炊事人员上班前要更衣,穿工作服、戴帽,上厕所要脱去工作服,入厕后肥皂洗手,上班时不抽烟、不谈天。

  4、食堂人员要分工明确,建立岗位责任制,如库房治理、选购、生食加工、烹饪操作、配餐间治理、消毒治理等,并建立食堂一日工作安排表。

  5、严格按保健教师制定的带量食谱选购食品,不任凭改量或变更食物品种,如遇特别缘由,须征得保健教师同意前方可更换;急需状况下,更换后准时通知保健教师。

  6、非食堂人员不得任凭进入,严格把握配餐间的消毒隔离要求及消毒柜的使用方法。

  7、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腐烂变质食物不进门,隔夜食物、外购食物不给幼儿吃,防止食物中毒。

  8、把握科学合理的`加工和烹饪方法,食品的色、香、味、形符合幼儿特点要求,做到食谱不单调、不重复。

  9、搞好食堂卫生,即使毁灭蚊蝇、蟑螂、老鼠,餐具、用具洗净消毒后板房整齐,灶台、案板无灰尘油腻,地面不滑腻。

  10、严格根据伙食费的标准选购供给,规划开支,合理使用。

  11、每日准时把握就餐人数,按人数合理烹饪。师生伙食严格分开。

  12、炊事员不得任凭吃幼儿饭菜,对幼儿不宜的食物,须经园领导同意后,再安排给保教人员。

  13、炊事人员要经过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前方可上岗。每年需要培训一次,把握科学养分的烹饪理论,并运用到实际中去。

  14、留意食堂安全,离园前检查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时故发生。

  15、每周召开一次食堂人员碰头会,争论本周工作状况和下周工作规划。每月进展一次业务学习。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1

  1、幼儿园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持续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务必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持续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

  7、持续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一天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厨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认真理解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追究相关违规人员职责。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2

  1、中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中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请假一天扣出勤奖40元/天,旷工者扣50元/次,超过扣工资,一学期原则上不超过6天。

  3、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违规一律扣20元。

  4、中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

  5、设立综合考评奖每月100元,按出勤、平时课堂教学常规、每周的反馈表的掌握情况来综合评定,按百分制定,按得分多少领取,具体分案另定。

  6、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7、设立超工作量奖,按月班生数超30人起有补补贴,1、班生31-35人,超过部分按人均5元补贴,当班生36(含36人)人以上,按超过36人数人均补贴10元,其总数由班主任领70%,配班老师领30%。

  8、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中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午休起床前老师要提前十分钟起床,并帮助幼儿整理衣物。

  10、中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中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中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要由老师保护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13、中,一个月内所教的`班级无发生安全事故及家长投诉的,奖励教师50元。有家长投诉的一次警告,二次记过扣20元,扣完为止。

  14、上课时间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不得在上课时间接手机,聊qq,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发现一次警告,第二次起开始扣10元/次。

  15、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不得出粗口骂人,发现一次警告,第二次起开始扣10元/次。

  16、教师在园内要一律讲普通话,上课时间除非不得已,不然不准本地话。

  17、严格按功课表上课,不得随意私调功课,否则按请假扣出勤奖。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3

  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进展。

  一、师德

  1、老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老师不能任凭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看幼儿,避开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2、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任凭请假。

  3、老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便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4、老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喜爱敬重幼儿,坚持专心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公平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沟通,牵着手教育。

  5、老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老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6、老师要留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老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二、教育教学:

  1、老师要敬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进展。平常透过家长联系本准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协作,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资料。

  2、老师专心参与教育讨论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仔细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方案嬉戏和一日活动方案,不断改善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支配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及引导者。

  3、老师每月依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依据班级状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育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4、学期结束,对老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老师进行表彰。

  5、老师仔细实施幼儿园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方案,并按学期方案制定出月方案及周方案。

  6、老师专心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牢固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7、老师要仔细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务必将教案本交给园长。老师上课前预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爱好,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8、老师务必遵循幼儿身心进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嬉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共性的进展。

  三、常规、卫生:

  1、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育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潜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卫生常规等等)

  2、注意幼儿的心情,冷热准时增加衣服,生病要马上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3、留意幼儿用眼卫生,爱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一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4、严格遵守幼儿园卫生制度。

  5、室内常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6、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老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预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7、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务必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准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8、培育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9、夏季留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持续清洁。

  10、每一天记录幼儿的出勤状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

  四、安全:

  1、注意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识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托付别人来接务必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状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洁介绍幼儿的当天状况。

  2、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老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学问,提高幼儿的自我爱护潜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3、老师离园前应仔细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干净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4、老师要仔细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一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老师要组织户外嬉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爱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老师务必提要求。

  五、家长联系制度:

  1、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扬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学问。

  2、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3、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4、各班老师每学期依据状况进行家访或电话随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务必进行落实并记录在案。

  5、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协作。

  6、老师平常透过家长联系本准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协作,进行教育;期末要对幼儿进行进展性评价。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4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六、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七、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八、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九、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稍凉后再给幼儿吃,防止烫伤事故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15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幼儿园食堂管理规章制度06-25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05-08

规章制度管理08-11

管理规章制度03-27

管理规章制度05-16

幼儿园教师管理规章制度12-23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12-22

门卫管理规章制度11-04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