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章制度

时间:2024-01-11 07:32:4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幼儿园规章制度14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幼儿园规章制度14篇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1

  一、建立合理的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建立营养管理制度,供给儿童平衡膳食。

  三、根据不同年龄开展与其相应的体格锻炼,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及抗病能力。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生长发育监测,做好常见病的预防,体弱儿童进行管理。

  五、制定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做好环境卫生及美化绿化工作,工作人员及儿童做好个人卫生,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

  六、协助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预防传染病发生,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七、制定安全制度,采取各种安全措施,保障儿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选择适合儿童身心发展和安全、健康的玩具、教具以及制作材料。

  八、建立保健资料的登记统计制度。

  九、对保教人员、家长及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健的`技能,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2

  1.完成时间。

  1)计划应包括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制订学期计划应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本年龄段幼儿的一般发展水平,本班幼儿实际及与家庭社会的配合,重点提出本学期发展目标。

  2)月计划的制订应注意在总结上月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幼儿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本月工作目标。月目标与学期目标之间要体现层次分解性:本月目标与上月目标之间应体现渐进发展性。围绕月目标选择的教育内容应体现整体性,并注意一月容量的适应性,并制订与之相应的措施。如,环境创设(活动区角、墙饰)、家园互动、日常生活、德育。

  3)周计划的制订应突出安排,一周安排要注意教材量,教师发起的活动与幼儿自发活动的互相协调。日计划制订应由重视集体教学设计转变为一日活动的整体设计,即日计划制订应指向一日中的`全部活动。但具体的教育活动设计可根据各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有说有略,讲究实用,一日活动安排应注意动静交替。

  4)具体的活动目标要涉及认知、行为和情感领域,要做到确切、具体、集中,按照活动目标,恰当选编和组织内容,并根据课程类别、教材内容和幼儿实际,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调动幼儿的学习积极性,启发幼儿的思维,培养幼儿的能力,并充分利用电教设备,提高活动效益。

  2.各类计划制订时间:

  1)开学两周前制订好幼儿园学期教研计划、园科研计划、教研组计划、班务计划、学期教学计划(学期发展目标、主题活动安排)等。

  2)超一月制订下月主题活动计划,并在前一次主题活动实施分析的基础上制订,注意预成或生成的有机结合。

  3)超周制订一日保教计划,创造性游戏计划应前一次游戏分析的基础上制订。

  4)其他各类活动的组织都应做到有目的、有计划。

  3.记录要求

  1)认真进行“一日保教工作情况记载”:一日保教活动分析;园教研活动、教研组活动、班级活动等记录。

  2)对以上记录,园领导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指导,期末上交评估归档。

  4.各类总结要求在完成各类计划后应及时撰写总结,总结要有理有据,具体阐述经验和体会,实实在在分析工作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使今后工作更上一层楼。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3

  一、园长职责

  1、园长接受校长聘任,是校长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

  2、仔细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敏捷、反馈准时的科学管理机制。

  4、定期召开园委会,充分发挥园委会的作用,发扬民主,敬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5、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定期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和评估。

  6、端正办园方向,明确培育目标。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安全、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状况,并依据实际状况准时调整。

  7、准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讨论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进展的新动向。全面把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常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

  8、关怀教职工的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增加向心力,提高分散力。

  9、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现教育成果,宣扬家教方法,听取家长看法,提高办园质量。

  7、负责整理老师业务档案和教育资料,指导保教人员准时添置玩具、资料、教具。

  二、副园长职责

  1、喜爱本职工作,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专业学问、技能,具有良好的师德,忠于职责,为人师表。

  2、帮助园长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教研组长应站在全园、全组的角度,仔细制定、实施教研方案、并做好记录总结工作。

  3、要加强自身修养、事事先思与人、先说与人、先行与人、团结全组人员、促进班组文明建设。

  4、组织老师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和阅历、担当指导教研组成员的业务指导工作。定期查看教学方案、跟看半日活动及组织老师沟通观摩、研讨评估等。

  5、帮助园长开展全园的科研工作、同时带领教研组成员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6、负责全组人员每日日常工作的考核及嘉奖安排、并做好本组资料积累、整理工作。

  7、依据园务方案、组织大型主题活动(如家长会、主题班会、主题活动等)发动组内老师共同讨论、献技献策。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幼儿园老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方案(包括观看、分析、记录幼儿进展状况),并仔细执行。

  3、对幼儿态度要和气可亲,做到急躁、关怀、细心、热心,与本班老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问题。幼儿大小便失禁后由本班老师自行清洗,并安抚幼儿。

  4、仔细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做好晨检、晚检工作,合理支配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5、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副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6、坚持正面教育原则,敬重幼儿,乐观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乐观参与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乐观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及水平。

  8、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状况口头交接,重大状况要作书面交接。家长特别要求、患儿药品、物品要登记交接。

  9、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扬正确的教养方法,每周末向家长公布本周教学成果及下周的教育内容。常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准时交换看法。

  10、乐观准时参与教研活动,仔细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和每周教育小结,每学期写出质量较高的教育工作总结或论文一至两篇。

  11、以双语教学为宗旨,坚持英语学习,不断提高英语水平。

  四、副班主任老师职责

  1、严格遵守幼儿园《老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与正班主任老师共同订好教育工作方案(包括学期、月、周、日方案)。

  3、仔细执行作息制度,坚持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及自由活动、晚间活动,做到动静交替。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悉心照看好幼儿的进餐、睡眠、日常生活。留意幼儿身心冷暖,准时增减衣服,留意培育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使幼儿身心开心,心情稳定。

  4、对幼儿态度要和气可亲,细心观看幼儿,有方案有目的的地选择教育内容,运用多种教育形式,促进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获得进展。

  5、努力钻研业务,乐观参与教研科研活动及业务学习,仔细开展各类嬉戏活动,制作教玩具并创设教育环境。仔细写好每周教育小结。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阅历总结。

  6、做好家长工作,发觉幼儿问题要准时与正班主任老师、保育员协作,准时通知家长,取得家长的协作教育。

  7、留意幼儿安全,加强幼儿自我爱护意识教育。做好交接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

  8、坚持英语学习,坚持用英语组织教学。

  五、英语老师职责

  1、严格遵守幼儿园《老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仔细贯彻幼教两种法规,仔细学习幼儿理论,把握幼儿心理和生理的特点;

  2、全面负责幼儿园英语教学,英语环境的创设以及幼教的英语培训工作。仔细制定方案,做好效果分析记录。喜爱孩子,态度和气,坚持正面教育,坚持使用英语组织各项活动。

  3、与本班老师,保育员团结协作做好班级各项工作(轮值工作、接送工作、家长工作等等)。

  4、努力钻研业务,乐观参与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每周写一篇教学小结,每月写一篇教育笔记,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阅历总结。

  5、协调幼儿园与外籍老师关系。每周共同备课一次。

  六、专业老师

  1、严格遵守幼儿园《老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

  2、熟识幼儿园各年龄班的教学活动内容及要求,把握全园设备分布状况,仔细做好本职工作。

  3、搞好专业课及相应功能室的'使用。

  4、负责保管活动大厅各区域的玩具和用品。每周检查园内设施一次。

  5、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学期要有专业教研成果。

  6、参与园内各项值班。

  七、后勤保障部门职责

  1、开展幼儿保育保舰膳食养分工作,落实园务方案及管理目标。

  2、仔细贯彻宣扬“预防为主、增加为主”的方针,常常与保教人员了解分析幼儿健康状况,对保健工作提出管理措施,仔细督促和检查卫生制度。

  3、帮助保教主任组织开展全园的保育工作,组织保育员和后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开展园内保育活动观摩和专题讨论,总结推广,沟通阅历,互帮互促,关心保教人员提高业务水平。

  4、贯彻保教结合方针,指导保育员及后勤工作人员紧密协作教育工作,并常常检查督促,落实岗位责任制。

  5、负责组织保健人员、后勤人员的学习培训,进行思想教育,检查各种制度落实状况,定期对后勤人员考核,整理保育后勤工作的文书档案。

  6、负责全园园舍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及园内物品的管理,准时督促修理指导,有人员准时增加教学设备、用品,常常进行安全检查。

  7、与医务人员共同打算病儿和体弱儿童的护理与饮食。

  8、督促检查各班工作人员对儿童护理工作及执行一日生活常规的状况,每周定期检查各班执行卫生制度的状况,并与医务人员定期检查厨房,执行卫生保健制度状况。

  9、做好安全防卫、防火、防毒工作,发觉担心全因素准时实行措施。

  10、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登记。

  11、制定后勤工作方案,并进行工作总结。

  八、日班保育员职责

  1、喜爱幼儿,关怀、急躁、细心、热心对待幼儿,协作正副班主任老师,全面、细致地照看幼儿每日生活。做好保舰教育工作。

  2、熟识本班教育方案,做好活动前的预备和整理工作。帮助老师组织各项活动和嬉戏。老师因公外出时负责本班的带班工作。依据教育要求自制玩具并帮助老师搞好环境布置。

  3、严格执行安全等制度,做好幼儿的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依据天气变化,准时为幼儿增减衣物、被褥,午睡和夜间睡眠时多加巡察,留意订正幼儿的不良睡姿,准时解尿、抹汗和盖被。指导幼儿洗脸、刷牙,关心幼儿洗头、洗澡、剪指甲。每天准时统计幼儿人数。

  4、常常观看幼儿心情、食欲、睡眠及大小便状况并做好记录,发觉病情准时报告医务人员。班上发觉有传染病要准时对玩具、被褥、用具进行消毒,对体弱幼儿要作特别照看。

  5、仔细妥当保管班上幼儿衣物及本班设备、用品。负责领取和保管本班所需物品。每天幼儿起床后整理清洁好睡房,周末整理好幼儿离园的衣服和背包。

  6、保持班内环境和设备的清洁、整齐,做好餐前餐后的预备和整理,负责指导幼儿值日生工作。下午班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熄电源。

  7、定期换洗被褥、枕套、桌布、窗帘等物。

  8、仔细做好卫生包干区的卫生工作和保洁工作,每天下班前必需清倒垃圾,做到垃圾不过夜。

  9、参与晚间值班,仔细照看好患病幼儿。

  九、夜班工作人员职责

  1、喜爱幼儿、忠于职守,上班时做到精神集中,不打瞌睡,常常巡察幼儿的睡眠状况,冬天为幼儿盖被,夏天为幼儿擦汗、换衣,准时订正幼儿不良睡姿。

  2、了解幼儿体质状况,按需要做好解尿工作,如有幼儿尿床,要准时换衣换褥,严禁责骂幼儿。

  3、夜间幼儿发烧或不适,要马上通知值班医务人员准时处理,不得任凭给幼儿服药。

  4、每天对幼儿睡眠时的特别状况、服药状况等要仔细做好记录。交班要交接清晰。

  5、隔周清洁幼儿睡床及床柜。一周进行一次大清扫。

  6、做好幼儿衣物的清洗和晾晒工作。

  7、协作正副班主任和日班保育员做好对幼儿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培育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卫生习惯。

  十、医务人员职责

  1、负责全园幼儿及职工的保健卫生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每学期制定保舰卫生工作方案,了解新入园幼儿的“三防”接种及体检状况,定期做好驱虫、矫正和治疗眼病,防治龋齿等工作。

  2、全面了解幼儿生长发育状况,期末向家长汇报。

  3、负责每天晨检,做到一看、二摸、三问、四检查,并监督指导老师做好午检和晚检工作。对患病幼儿准时做好妥当处理,指导体弱幼儿护理工作,发觉传染病,指导保育员做好消毒工作并准时报告防疫部门,争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每月公布一次幼儿发病率,找动身病率升降缘由准时总结阅历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4、指导厨房人员搞好饮食卫生和检查饮食用具消毒工作,指导各班做好防暑降温柔防寒保暖工作,定时检查各班体育锻炼及户外活动状况,了解幼儿的进步和睡眠状况,发觉问题准时提出改进看法和建议。

  5、负责保管医务室一切物品、用具、药物,做好卫生学问宣扬、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灭蚊蝇工作,帮助后勤组长检查、评比、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工作,按时送报表。

  6、负责常备药物的购买,每天按时送药到班,为家长代煎中药,并照看病儿按时服药。

  7、了解幼儿心理健康状况,对有不良习惯及心理障碍的幼儿,与班上的老师协作商讨矫正方法,并定期进行监测。

  8、仔细钻研卫生保健业务,学习《规程》,以进一步了解把握幼儿教育工作特点,更好地搞好工作。

  9、定期对保教人员进行有关“幼儿常见病”的学问讲授,定期在“家长园地”专栏中介绍有关育儿学问及保健卫生学问。

  十一、卫生保健制度

  1、必需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盛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留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1小时。

  3、每学期全面体检一次,每2个月测量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测视力一次,建立幼儿健康档案。

  4、坚持晨检、午检、晚检制度,发觉疾病准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新生入园和新工作人员到岗均要先做体检,发觉肝炎和其它传染病马上离校隔离和治疗。

  6、协作卫生部门做预防接种工作。

  7、为幼儿供应合理膳食,每周制定带量食谱,定期计算养分摄取量,每月召开膳食委员会。

  8、每天保证供应充分的温度适中的开水,每天起床后、课间、运动后提示幼儿饮水,培育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9、培育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提示幼儿每天大便一次。

  10、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11、夏季留意为幼儿抹汗、换衣、洗澡、洗头、洗脚;冬季留意为幼儿防寒。

  12、老师必需留意培育幼儿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加自我爱护意识,养成正确的坐、立、行、走姿态,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十二、学习及教研制度

  1、每周支配一次学习和教研活动时间。

  2、学习时做到严厉仔细,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乐观参与争论,做好记录并主动向领导汇报。无特别状况不得请假。

  3、每月进行一次班级工作汇报。每月写一篇教育笔记,每学期进行一次各年龄班一日教育活动、环境布置、嬉戏活动并相互观摩、检查。

  4、各班级组依据幼儿园方案的培育目标,结合我园实际状况,制订学期教研方案,准时吸取国内外幼教信息,有方案地组织保教人员搜集、整理、编写资料,定期组织学习与争论,并在实践中探究,不断沟通、总结阅历,使教研活动有针对性,有特色性。

  6、园长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老师的教育方案、教研组方案、老师的教育总结笔记。检查保教人员一日组织活动,准时与保教人员交换看法。

  7、每学期进行一次园、班级全面总结。每学年进行一次教育、教学专题总结,并将其载入个人档案资料,经评比出的总结、论文装订成册,并赐予表彰嘉奖。

  十三、劳动纪律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仔细做好本职工作,上班集中思想,业务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义。

  2、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会亲友,不打私人电话。

  3、上班时间严禁串班,谈天,要坚守岗位,未经领导批准不能任凭调班,离开孩子,离开幼儿园,如有发觉,依旷工处理。

  4、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幼儿物品及幼儿园公家用品。

  5、不能强求家长为个人办事,如造成不良影响,要依《老师纪律15条》处分。

  6、上班留意仪容端庄大方,不能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不梳披肩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戴耳环和手链。

  7、幼儿老师要留意树立个人形象,禁止吸烟、饮酒,如有违反解除劳动合同。

  8、领操活动,上音乐课和体操时,老师要穿平跟鞋,体操课不穿裙。

  9、全部教职工及家进步入幼儿园严禁吸烟。

  10、爱惜园内公共设施,不任凭蓄意损坏,如有违反者酌情处理。十四、奖惩制度

  1、鼓舞教职工关怀幼儿园,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凡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视其贡献作用大小,赐予适当的嘉奖。

  2、鼓舞老师乐观参与教研活动,乐观撰写教育论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按嘉奖工资安排条例扣发工资奖金。请假者需本人提前申请,经园长批准方可离开,不允许代请,如有违反按旷工处理。

  4、凡消失事故,隐瞒不报,自作主见处理,当成责任事故处理。

  5、消失责任事故扣发第一责任人当月全部嘉奖工资,其它责任人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消失自然事故一次扣发全体当班人员每人50元,直接责任者扣发100元。

  6、凡借用教具、图片、仪器、录像带、录音带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遗失的,视情轻重、损失大小罚款赔偿。

  十五、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需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任凭请假。

  2、教职工因事假必需经园长批准,病假须出具学校医务室的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3、因事需临时调班,必需园长批准,无大事不能任凭调班。

  4、凡园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活动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别状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5、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6、每个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十六、安全检查制度

  1、老师保育员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在各项活动中的安全。

  2、上班人员交接时肯定要仔细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需仔细清点人数,家长来接孩子肯定要按学校的接送程序进行,不能违反。

  3、值午睡班时,工作人员勤巡察,细心观看防止幼儿在被窝内发生意外,工作人员禁止睡觉。

  4、常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等呈尖角的危急物品,以防损害幼儿。

  5、必需妥当保管药物,喂药时要认真核对,有毒物品由专人管理,严禁在班上存放,药物的保管和服用由医务人员负责。

  6、开水瓶要加锁,热汤热粥时要加盖,防止发生烫伤和中毒事故。

  7、留意房屋、场地、用具、玩具、活动器械、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每月检查一次,大型体育器械、电器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避开触电、砸伤和摔伤等事故发生。

  8、发生人身事故必需交医务人员处理,先对伤口进行处理并马上通知家长,必要时直接送往医院治疗。

  9、事故责任人必需在一天内写出报告,园内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10、每周召开一次全园安全工作会议,由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安全小组,加强防护措施,消退事故隐患。

  11、任何人不得私自留人在幼儿园住宿,如有亲属要临时留宿,必需先报告给园长审批同意后方能留宿。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4

  为了维护我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有特殊情况离岗的`,必须向园长请假。擅自离岗的作为旷工处理。

  二、必须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问清来意事由,证登记挂牌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三、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四、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五、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幼儿早操时间必须在操场大铁门处巡逻。

  六、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

  七、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发生事故,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园长并打开大门,做好相关的排险措施。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5

  为了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幼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将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纳入到教学管理和一切教育活动中,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界定:

  1、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未检查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负责人负全责;上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分管领导负责。

  2、幼儿课堂内和幼儿园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任课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幼儿园集体活动,班主任负管理不力之责;体育课或体育活动,任课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教师采取保护措施,但无法抗拒因素出现,另行调查。

  3、幼儿课间休息、课间活动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带班教师负教育不力和课间管理不力之责。

  4、在幼儿接送期间发生的事故,带班教师负全责;在园门口发生的事故,值日教师和门卫,负全责,班主任负教育不力之责。

  5、幼儿擅自离园,在路上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儿园负责人负责教育不力之责。

  6、幼儿在节假日期间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儿园负责人负教育不力之责。

  7、幼儿在幼儿园食堂购买饭菜食用后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负全责,食堂人员负次要责任。

  8、幼儿因课业负担过重、受到老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讽刺挖苦、教师行为使幼儿心理过于紧张、惧怕等造成幼儿逃学、出走、自杀、心理障碍等,有上述行为的教师负全责。

  9、老师撤离岗位、未按规定到岗、未按幼儿园布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视为本教师工作失职。

  10、幼儿园在校内和幼儿园组织的活动中发生重大幼儿伤害事故,或虽发生幼儿轻微伤害事故,但影响较大的,带班教师、幼儿园负责人、安全领导小组分管组长均负领导责任。

  11、如发现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应立即救治或立即送幼儿到医院救治。如未及时救治造成幼儿伤害加剧或出现严重后果,第一发现人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处理。

  二、责任追究:

  1、对因教师教育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幼儿轻微伤害事故,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镇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

  2、对因教师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全镇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和职务评聘实行一票否决,扣发学期基本考核奖;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报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3、负领导责任的.幼儿园领导要对全体教师公开检讨,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对幼儿伤害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教师,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幼儿园行政集体商议后,酌情扣除部分学期基本考核奖。

  5、幼儿在幼儿园食堂购买饭菜食用后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临时人员扣发学期基本考核奖,对食堂临时人员中的责任人作辞退处理。

  6、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由上级行政部门调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6

  为进一步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遵章守纪,规范运作,不断提高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食堂工作优质、高效、安全,确保餐饮供应卫生、可口,确保师生员工、家长满意,为教学顺利进行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根据上级要求及本园实际,特制订以下职责、制度、纪律、等,希食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严格遵守。

  一、食堂人员岗位职责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勤奋工作,努力适应后勤社会化的需要。

  2、必须牢固树立“双服务”的观念,想方设法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饮食质量,提高服务档次,切实搞好师生伙食。

  3、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作为行动指南,严格把好进菜、切洗、烧菜、售菜及清洗、消毒等各种关口,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4、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服从安排,严格考勤制度,执行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或旷工,上班不做私事。

  5、各岗位人员之间要发扬协作精神,团结互助,顾全大局,一切从食堂的总体工作出发处理好各种关系。

  6、高度重视食堂卫生,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制度,搞好各自的包干区卫生,保持食堂整洁干净,确保环境卫生达标。保持个人卫生,树立良好形象。

  7、增强主人翁意识,经常向分管伙食的领导、本组组长提出建议,进一步提高饮食服务质量。

  8、牢固树立“幼儿至上,教师至上”的观念。文明操作,热情待人,服务优质。

  二、食堂保管工作职责

  1、严格规范。食堂所采购的主要食品必须有购物请示单保管方可验收进货。

  2、保管在验收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食品时,须向供货方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同时查看包装上有无质量安全标志“QS”。

  3、在验收肉类食品时,必须检查是否经过兽医检验或符合质量检查标准。在验收蔬菜类时,必须检查是否新鲜或符合学校规定的采购要求。

  4、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融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做好防盗、防鼠、防虫、防潮工作。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7、其他人员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保管室。

  三、食堂餐具消毒岗位责任制

  1、当餐次收回餐具,当餐次清洗消毒。

  2、餐具清洗消毒应按物理或化学消毒各自的顺序操作。

  3、水不开、蒸汽温度、药物浓度不够不消毒。

  4、消毒后的餐具放于保洁橱内,防止再污染。

  5、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及其他清洗消毒设备冲洗干净。

  四、食堂粗加工岗位责任制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败食品不落地存放。

  3、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过水产品的池冲刷干净后才能洗肉类食品。

  4、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肉脏。

  5、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和头爪。

  6、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7、食品盛器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使用。

  8、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五、食堂制作点心岗位责任制

  1、原料经检查挑选,发毒、虫蛀、变质原料不用。

  2、操作前用肥皂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制作点心前将刀、案板、棍棒、食品容器等清洗干净。

  4、馅心用多少加工多少。

  5、添加剂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

  6、工具、用具、容器、盛器生熟分开,成品容器专用。

  7、成品放入清洁的食品橱内,做到防蝇、防尘、防鼠。

  8、工作结束将刀、案板、食品容器等洗刷干净。

  六、食堂烧煮烹调岗位责任制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4、擦拭生、熟食品的抹布应分开,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

  5、根据用膳人数计划烧饭。

  6、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刷干净。

  七、食堂配菜岗位责任制

  1、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冲洗干净。

  3、工具用具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4、食品容器,盛器保持清洁。

  6、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抹布要专用。

  7、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经常检查食品质量。

  8、配菜结束后,拖清地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净,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八、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每餐必须将所有进口食品留样。

  2、食品留样必须放置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器具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00克。

  3、留样食品必须存放在专用冷藏箱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九、食堂安全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把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出售腐烂变质、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操作中生熟食物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各种炊具用具按要求定期定时消毒清洗。

  3、严把拣菜、洗菜关,确保拣清、洗净、烧熟;防鼠咬蝇叮,严禁病从口入。

  4、食堂、仓库、餐厅的门窗及时关锁,加强值班巡查,严防失窃等事件的发生。

  5、食堂的所有设备必须按规范操作,注意用电、用气安全,杜绝各种人为事故的发生。

  6、食堂配备的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十、食堂卫生制度

  1、每天打扫两次以上,室内保持六面光,做好下脚料的处理,并保持桌、凳、盛放容器用具等清洁卫生、食堂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指导和批语。

  2、原料要新鲜,加工前要拣好、洗净,严禁用腐败变质、生虫原料加工,加工的各类食品要烧熟煮透,隔餐食品用前要回锅煮透,定型包装食品、调味品等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标识要齐全。

  3、仓库要清洁、干燥、通风,保持“四防”,食品要分类存放,并要有容器加盖。定期盘点,发现过期霉变、生虫要及时销毁。

  4、操作间保持无蚊、蝇,配有各类刀、板、盘,坚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5、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配备餐具洗刷消毒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洗刷、消毒,做到一洗、二淘、三消毒、四保洁。

  6、冷藏设备保持清洁卫生、生熟分开、定期清洗。

  7、保持个人卫生,正常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加工销售直接入口的饭菜,操作前要洗手,每年要定期健康检查,发现有传染病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及时隔离治疗。

  十一、食堂工作纪律

  1、上班、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中途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对突击性工作应服务分配、主动配合。

  3、工作人员统一就餐,有专人负责。

  4、每个岗位必须保持工完场净,卫生包干区每天必须清扫,保持整洁。

  5、每个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照岗位责任做好工作,实施奖惩。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7、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照“食品卫生法”来加工制作各种菜肴、点心,搞好食品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8、按时准点开饭,礼貌待人,文明服务。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7

 一、桌椅:每天早晨用84消毒液擦试一次。

  二、活动橱、窗台:每天早晨用84消毒液擦试一次。

  三、水龙头、水池:每天早晨用84消毒液擦试一次。

  四、门、门框、门把手:每天早晨用84消毒液擦试一次。

  五、厕所、室内、楼道地面:每天早晚用84消毒液拖试各一次。

  六、缸子:每天早晨用84消毒液擦试一次。

  七、玩具:塑料玩具每天用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木制玩具每天用84消毒液擦试一次。

  八、餐布:每天饭前用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清水浸泡10分钟。

  九、活动室:教师每天早上到园先开窗通风半小时,每天幼儿午休前通风1小时,起床后通风2小时。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8

  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元/次,旷工者扣5元/次。

  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5、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丧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6、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防止与家长争吵。

  7、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平安。

  8、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10、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平安地带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9

  一、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二、重点部门要随时关锁好门窗(会议室、电脑室、库房)等确保安全。

  三、值班人员要了解消防栓的位置,会使用消防栓,灭火器。

  四、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五、静园后及节假日,门卫及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巡视,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开大门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幼儿擅自离开。

  七、安全防护小组负责全园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每逢假日前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八、实行领导带班,行政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对全园各部门安全防护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九、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电灯、电扇、录音机、洗衣机、电视机、煤气等,检查完毕将门窗锁好,下班后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巡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园内出现安全事故后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不同处罚。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

  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幼儿园的性质:本园为自愿举办,对学期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工业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五条幼儿园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地址:。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规模:(1)本园占地面积(2)建筑面积(3)幼儿园户外活动面积。(4)审批部门核准在园生人数为个班,人。

  (二)办学层次: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办学形式:本园招生对象为3-6岁的幼儿,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五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第十九条副董事长协助董(理)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代表幼儿园签署有关文件;(四)法律、法规和有关教育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园长;(二)修改幼儿园章程;(三)制定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三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设园长一人,园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六条园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六)负责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园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为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幼儿园资产、财务管理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条幼儿园资产来源:本园由举办者候梅个人以实物及货币形式共计出资58万人民币,于x年3月30日前出齐。本园是个体单位,所有资产来源合法,资产的使用也符合章程规定的要求和业务范围。

  (一)举办者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受赠财产。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园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幼儿园的.资产。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三十六条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办学节余及分配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十条办学结余是指幼儿园扣除办学成本等形成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的费用后的余额。

  第四十一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四十二条幼儿园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幼儿园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三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民办幼儿园的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三)发生分立、合并的;(四)自行解散的;第四十六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县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 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民办学前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四条 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县教育局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民办学前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具体包括:审核认定幼儿园办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幼儿园进行分等定级,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的教师资格。

  第七条 县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载运幼儿的车辆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 县卫生部门要贯彻有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幼儿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处理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等影响幼儿安全的事件。

  第九条 县住建、质监部门要落实城镇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加强幼儿园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第十条 县消防大队要指导制定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定期检查、指导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经常开展各种消防演练活动。

  第十一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幼儿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核认定,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的卫生状况。文化、工商等部门应当对幼儿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营造有利于幼儿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十二条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园舍设施进行安全鉴定,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已获县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县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督查。

  第十四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 审批程序和举办条件

  第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依法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本县合作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六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县教育发展规划。

  (二)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合法的幼儿园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五)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含消防)隐患;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环境卫生、卫生保健安全(含消防)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 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规范的名称和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四)拟聘任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拟办民办幼儿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拟办民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育教学指导用书等)。

  (七)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住建、质监部门提供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质量安全鉴定书。

  (八)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

  (九)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十)有校车接送的幼儿园需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有效证照。

  第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拟办园所在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递交申办报告,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后,再向县教育局申报。县教育局根据本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对申请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审核合格者给予书面批复并颁发办园许可证。

  对申请筹设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下发书面批复及筹设批准书。筹设工作应在三年内完成,同时,提出正式设立申请;超过三年的应当重新申报筹设。

  第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持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应当到县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证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条 停办民办幼儿园的,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变更举办者的,应进行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的,应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停办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在法律允许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民办幼儿园不得将本园担负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办;不得进行和参与宗教或迷信活动。

  第二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与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广告信息。

  第二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不得使用带有迷信和宗教色彩的字词,不得冠以 “ 国际 ” 、 “ 中国 ” 、 “ 中华 ” 等字样。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 “ 双语 ” 、 “ 艺术 ” 等字样。

  第二十六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幼儿伙食费要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家长监督。

  第二十七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按规定使用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实行帐目公开。

  第二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园务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章 园长和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招用教职工,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 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聘任(用)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第三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由举办者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用),聘任(用)的园长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评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业务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对待。

  第六章 年检和督导评估

  第三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教育工作实行年检、督导评估制度。年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于每年年底组织进行,全县民办幼儿园评估为四个等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合格幼儿园、不合格幼儿园),年检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予以确认,年检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销办园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督导评估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结合中小学督导评估进行,工作业绩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中学的目标管理 ,乡镇中学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检查加强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县教育局每三年对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一次全面督导、评估。年检、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幼儿园等级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办园许可证,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三十七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园许可证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八)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九)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第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幼儿伙食费或挪用办学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三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坚决予以取缔。

  本办法颁发前,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的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办学,由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非法办学者妥善安置。

  第四十条 县教育、税务、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对收费不提供合法票据行为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12

  一、校园安全

  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地方,为了确保校园的安全,保护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我们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1.1 入园安全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与自主意识的培养,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要求家长和监护人在特定时间内将孩子送入幼儿园。具体入园时间如下:

  8:00-8:20 上午班

  13:30-14:00 下午班

  例外情况须提前向园方请假申请。

  1.2 校园安全守则

  (1) 师生出入校园必须佩戴有效的身份证件。

  (2) 严禁携带或者使用任何危险器械和物品。

  (3) 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奔跑、追逐。

  (4) 严禁随意离开班级,如需离开,必须向老师申请并得到同意。

  (5) 校园内禁止吸烟、饮酒等违法行为。

  1.3 紧急情况处理

  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幼儿园将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孩子们的安全:

  (1) 灾难演练: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火灾、地震等灾难演练,确保师生熟知应对措施。

  (2) 紧急疏散: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校方会立即启动疏散计划,确保孩子们安全迅速离开危险区域。

  (3) 安全设施:教学楼、操场等区域配备应急物资和安全设施,以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及时处理。

  二、教学活动

  幼儿园注重孩子全面发展,为此制定了以下教学活动规章制度:

  2.1 课程设置

  幼儿园拥有丰富多样的课程设置,包括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课程。每个学期,我们将根据孩子的年龄和需求,进行相应的课程调整和安排。

  2.2 教学方法

  我们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包括互动式教学、游戏式教学、实践教学等,以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同时,我们鼓励教师根据孩子的个体差异,灵活调整教学方法,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发展。

  2.3 评估和反馈

  幼儿园将定期对孩子们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包括书面评语、家长会等形式。我们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并与教师保持沟通,共同关注孩子的学习和成长。

  三、行为规范

  为了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幼儿园制定了以下行为规范:

  3.1 课堂纪律

  (1) 遵守教师的指导和课堂秩序,不随意离开座位。

  (2) 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干扰他人学习。

  (3) 文明用语,不使用粗鲁或侮辱性言语。

  3.2 美德培养

  我们注重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鼓励他们关爱他人,尊重团队合作,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3.3 纪律处分

  (1) 对于违反行为规范的学生,将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书面批评、与家长的沟通等形式。

  (2) 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将按照幼儿园章程进行处理。

  四、家校合作

  家校合作是孩子们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为了促进家校之间的良好互动,我们制定了以下合作规章制度:

  4.1 家长参与

  幼儿园定期组织家长会、亲子活动等,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同时,家长可随时与教师进行交流,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

  4.2 家校沟通

  幼儿园将定期与家长进行沟通,包括家长会、通知和家校联络册等形式。同时,家长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幼儿园进行交流。

  4.3 家长义务

  家长需对孩子的教育负起一定的责任,积极配合幼儿园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家长也应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活动,促进家校合作。

  五、违规处理

  幼儿园将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并与家长进行沟通。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将按照幼儿园章程进行相应处罚。

  六、其他事项

  幼儿园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补充的权利,并及时通知家长和教师。家长和教师有责任随时了解和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结语

  以上就是幼儿园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通过遵守规章制度,我们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学习成长环境,为孩子们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感谢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13

  1、家委会组成: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各班级推荐,经园行政会议和园务会审定聘任,任期一年。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积极主动地学习科学育儿理论,有一定的育儿经验。做好家教工作,在全体家长当中起到表率作用。

  3、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关心和扶持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幼儿园管理,为幼儿园发展出谋划策。

  4、组织家长对全体教师以及幼儿园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广大家长要求,并通过健康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让幼儿园及时了解家长的心声。

  5、积极带领广大家长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协助幼儿园办好家长学校,协助幼儿园组织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让广大家长学习必要的抚育、培养、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

  6、做好幼儿园宣传工作,扩大幼儿园影响和知名度。促进幼儿园与社区、家庭建立更加密切的联系。

  7、积极主动地帮助幼儿园解决实际问题。

  伙委会工作职责

  1、伙委会组成: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保健医生担任、成员由食堂主任及各教学班主任组成。

  2、伙委会的宗旨是维护师幼的利益,密切配合幼儿园搞好食堂伙食管理工作,提高透明度,提高食堂饭菜及服务质量。

  3、伙委会是幼儿园与食堂工作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代表幼儿利益的民主团体。伙委会成员有权向食堂提出质疑,也可向伙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被检查的食堂负责人要虚心听取委员的意见,认真及时整改被提出的问题。

  4、伙委会委员平时要深入班级听取和收集师生对食堂伙食意见,有好的合理代建议应及进向伙委会汇报,帮助食堂把伙食办好。

  5、伙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幼儿园对食堂工作有关决策及对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听取一个月以来食堂工作汇报,通报当月市场主、付食、蔬菜价格行情,听取委员对食堂伙食的意见和合理建议,督促食堂做好伙食服务工作。

  家长接送制度

  1、家长遵守幼儿园规定,每天早晚按时接送孩子。

  2、每周一幼儿务必穿着整齐、按时来园参加升旗仪式。

  3、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晨检工作,协助幼儿园每天入园前检查幼儿口袋,避免将零食、异物及危险物品带入幼儿园内,晨检持卡后亲自将幼儿送交当班教师,严禁家长将幼儿送至路口或门口就离开。

  4、幼儿患病或身体不适时,家长应将幼儿病情详细告知保健医生(或当班教师),并装好当天服药量,注明姓名、药各、药量及用药时间,交给保健医生,同时认真填写服药登记本。

  5、幼儿患有各种传染病时,须凭医院治愈证明并经幼儿园保健医生检查合格后,恢复入园。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须重新查体,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6、不是幼儿家长来接幼儿时,教师一定要问明情况,未受幼儿家长委托来园探望或接幼儿时,各班教师有权不予接待。

  7、家长接送幼儿时,教师要与家长交流幼儿在园在家情况,以利于及时教育。

  家长社区工作制度

  1、幼儿园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每学期定期召开家委会不少于两次。

  2、幼儿园成立家长学校,每学期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作。

  3、幼儿园每学期召开一次全园家长会,每月召开一次伙委会,每月组织家长进行安全巡查。

  4、通过新生家长会、亲子活动等形式做好新生入园宣传教育工作。

  5、通过宣传橱窗、网站等渠道多方面、多形式的向家长、社区宣传保健知识和幼儿健康知识。

  6、幼儿园成立社区义工小组,定期组织教师参加社区义工活动。

  7、充分利用家长社区教育资源,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活动。

  8、定期组织教师、幼儿参加社区公益活动。

  9、各班级通过家教指导,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形式开展有特色的班级家长工作。

  家长学校制度

  1、成立由园长、教师、以及社会有识之士等成员组成的家长学校。

  2、每学期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工作。计划中要明确活动的内容、时间、形式及主讲人。

  3、注重调查研究,推进家庭教育科学化,定期向家长发出征询单,广泛了解家长的困惑和疑问,有针对性组织家长学校学习内容。

  4、家长学校采用活泼新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与形式,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发挥家长的主动参与性。

  5、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

  家长委员会制度

  1、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进行换届选举。

  2、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幼儿园工作的在园幼儿家长、幼儿园园长和领导班子成员、园长助理代表组成。

  3、家委会每学期召开会议不少于两次,及时征求家长代表对幼儿园的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等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4、家委会成员按时参加家委会,积极为幼儿园的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合理建议。

  5、家委会成员积极参加各项家长工作,起到宣教、联系、支持作用。

  6、家委会应及时将全体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反馈到幼儿园,幼儿园通过多种渠道及时答复家长。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14

  宿舍门卫人员务必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掉,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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