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作文

时间:2021-08-07 13:58:29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推荐】初三作文集锦五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三作文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初三作文集锦五篇

初三作文 篇1

  岁月倏忽,流年逝水。时光一个眨眼,与你相识已有5年,中考将至,我们的初三也将接近尾声。可是,有些你不明白的事,我想告诉你。

  还记得那个初夏吗折一只纸船,轻轻放在水中,目送它在河水的流动下飘向远方,承载着我们年轻的梦。这是与你做过的最多最完美的事了。临近黄昏,你便会拉上我的手,迎着夕阳,跑到同样的小河边,做同样的事情。余晖下,两个身影被拉得长长的。这是我们的开始。那时,你说你爱落叶,爱它落下时划下的弧线。立秋,我们于树下,略带凉意的秋风卷落树上一片片枯叶,萧瑟的落叶雨,铺就了一地寂寞。上头有我们的璀璨年华,有我们的泡沫之夏。

  你朝我灿烂地笑,我紧牵你的手,两个相似的身影如此默契。你极爱文字,我亦是如此。我觉得,这是一种缘分,是上天赐予我们最好的礼物。你说,最优美的文章没有华丽词藻的堆叠,仅有随感而发的细心境。不知何时始,我们会一齐畅谈文字的小微妙,一齐分析美文的构思与。犹记得我们交换作文时的欣喜,和你的那句不怎样样。那时竟天真地想,能与你携手一向如此般。却不曾想过,再真的友情也会有破碎的一天。没错,命运偶尔也喜欢开开玩笑。就是这样一个玩笑,让你我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如今,天空依旧蔚蓝,云朵依旧飘逸。只是,那个拥有蓝色笑颜的你,却是早已不复。你可明白,这个夜里我很慢很认真地写下这些文字时,眼底已是一片湿润。我仿佛看见我们的过往在向我招手,却是渐渐地模糊。我曾不止一次地想,如若当初没有认识你该多好,至少,不会剩下那么多的痛苦与无奈。可是,我还是愿意遇上你,虽然很难过,可是我能更快地成长。

  时光如此无情,我们依然如此着迷。既然真的无法回到过去,那就让我们永远记得,那是我们的好时光。

初三作文 篇2

  关于黎明关于生活

  在每个人的人生中都会面临无数的选择,有时候一味地坚持是毫无意义的。一个会生活的人一定是那种会取舍心里懂得自己有时需要适时放弃的。我想大家应该懂得那一句古话它告诉我们有舍才会有得。我们应该以一种励志的奋进的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去面对生活,去叙写人生。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状态我们应该更努力地去为将来的生活做些事。人世间最遭人厌恶的便是满足于现状,一味地想要索取而不懂得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的人。我们应该用一种良好的心态积极地去谋划自己未来的生存状态。

  人生就像是一场充满挑战的马拉松长跑比赛,身体与内心的坚持是到达终点所必须的。人生也像是一幕实况转播的舞台剧,衣裳褴褛的穷酸少年或许隐藏着无限的潜力,或许他的将来远比你想像中要辉煌很多。

  一路走来,告别昨夜的黑暗,经历了艰苦的困境,曾经压抑的心境,在生活的磨炼中体会。收获幸福的喜悦,一切的一切,是梦想铸就一种坚毅刻苦的精神,去穿透黑暗,在黎明时分得到光明。高节奏的年代,生活在这个繁华通胀,拥挤嘈杂的社会里,每个人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处。黎明时分,难得有机会一个人享受这份恬静和静谧,一个人的世界,很安静,安静得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和心跳声。忆往昔,冷了,给自己加件外套。饿了,给自己买个面包。病了,给自己一份坚强。失败了,给自己一个目标。跌倒了,在伤痛中爬起,并给自己一个宽容的微笑。现如今,有家之人,安贫乐道,幸福温暖,知足常乐。面对晨曦,感悟到理想的路原来是为有信心的人预备着,终明白,有志的人战天斗地,无志的人怨天恨地,树怕烂根,人怕无志。黑夜之后,黎明之前,或许只是那么一刻钟的时间,让人明白了许多,懂得了许多。今生里,只愿珍惜生活,抓住幸福,励志人生,执子之手,与子携手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黎明时分,一种心语,一种寄情,一种感恩,总在脑海盘旋。父爱如山,母爱如海。小时候我就很佩服我的父亲,但不懂其中的含义。随着岁月的推移和一些事情的发生,渐渐地了解了他,他若水般,遇到障碍则气势更大,是一种遇到挫折则更加坚强刻苦的人。从黑夜过渡到黎明,怀旧经历已成一种习惯。每每想起往日岁月,总心存感激与愧疚。曾记得70年代的家里,生活条件很困苦。父母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没日没夜的奔波劳累,每晚在昏暗的灯光下弯着腰,靠编织一些藤工艺品赚些微薄工钱贴补家用。深夜里,父母肚子饿了喝开水。冬天冷了,手割破了,还是依然坚持着。可到了黎明时分,睡眠不足的老父还是坚持早起,亲自顶着寒风到街上买来羊奶给他的孩子喝。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他自己省吃俭用却把丰盛的早餐亲自做给我们吃。他说:你们身体好了,学习进步了,将来走到社会才有体魄和能力去工作,才能建家立业。

  一个黎明记忆,一个亲情写照,难免有时让我感慨心酸。长大后,老父仍然对我们家教严格,要我们做人脚踏实地,凭良心为人处事,提倡勤能补拙、勤俭持家,天晴砍柴下雨烧。一返时光到青年的我,为了事业有成,出人头地,每每当累活干到黎明天亮时,拖着疲惫的身躯面对清晨的阳光,心里依旧记得父亲的教诲,一股干劲与进取的动力,一份满怀对生活与未来的信心和憧憬,让我坚信明天会更好。转眼不惑之年,让我觉得幸福无比的是上有高堂可孝敬,下有儿女绕膝行,大小平安,生活和睦美满。感谢上苍垂爱的同时,感觉不惑的年龄,是成熟,稳重的代名词,所以,心态无惑,依旧年轻。

  黎明是世上增值最快的一块土地,因它充满了希望。有能耐的人驾驭魔鬼,有智慧的人骑乘雄狮,乐观者在黑暗中看到黎明,悲观者在黎明中堕入黑暗。回忆的情怀,不是一种堕落与沮丧,是一种自信与奋进,只为在过去的美丽与艰苦中寻找前进的动力,只是为了走得更远,活得更好。岁月无情人有情,生活在纠结里,因为孤独与单调,所以遇见。思忆中,黎明,破晓,只为衬托你的美好。当最后一颗流星刺破黎明,我会发着呆然后想,因为你快乐,所以我也快乐,我的快乐同样是你的快乐。

初三作文 篇3

  在大千世界中,很难找到两个一模一样的人,不管是从性格还是相貌来区别,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于是,这世界上才有了个性。

  我不是那种性格极端的人,但有时候会怀疑自己有多重性格。我喜欢热闹,喜欢很多人在我身边的感觉,但我同时又喜欢安静,很喜欢黑夜的寂寥和孤单。我很喜欢笑,但又爱面无表情的酷;我很喜欢说废话,但很爱冷漠的帅;我很喜欢吃甜食,但很爱苗条的身材;我很爱雪白的冬,但却不舍的美味的冰激凌……数不胜数的例子,我本来想变成一个很有个性的人,去变得优柔寡断。我有一点小小的自卑,却从不自甘落后;有一点小小的的脾气,却从来都比神龟还能忍耐;有一点小小的害羞,却从来是最大大咧咧的人;有一点小小的爱美,却从来不花时间打扮自己…….

  我很爱很爱我的家人,但我从来没说出口;我很舍不得曾经的老师同学,可我却在最后一刻还是微笑着,看着同学们哭着告别;我是一个很孤独,很寂寞的`人,但大家都说我活泼的过分;我是一个很爱诉说的人,但是没有一个人认真的倾听……我后来发现,我有很多种性格,长大了,我都不认识自己了,甚至有时还觉得自己像是被别人控制似的,找不到自己了。后来,我才明白,我不是不认识自己,是因为这样的我才是我自己的性格!

  我深信,一个人的性格可决定一生!不要害羞,把真正的你展现出来,在别人面前自豪的说一句;“这就是我!”因为这是独一无二的,它只属于独一无二的你!

初三作文 篇4

  19世纪末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海湾一带就有魟鱼作恶的传说。

  拉蒙是个12岁的男孩,他从小就听老人们讲过“恶魔魟鱼”的故事。传说中,恶魔魟鱼比停在海港里最大的船还大,它的每一只牙齿都像一把锋利的砍刀,咬断人的骨头,比咬断几根牙签还容易。

  拉蒙的父亲勃拉斯·赛拉查,是佛密令海一带最出名的珍珠商。在拉蒙生日的那一天,父亲让他加入寻找珍珠的行列,并将一块写有“赛拉查父子珍珠行”的招牌钉在办公室门上,又教他怎样正确使用天平,怎样辨别珍珠的优劣。这是拉蒙有生以来最快活的一天,他盼着马上能跟船出海采珠。

  到了八月的一个炎热的下午,勃拉斯前来考察儿子对珍珠的认识。他看见男孩已经能正确挑选出上品的珍珠,又在办公桌下放着一只装有短裤、背心和短刀的包袱,知道他已下定出海采珠的决心,就同意他跟船出发。

  采珠船队共有五条船,每条船上有四、五个人。拉蒙乘坐的“圣泰莱莎号”,除了他们父子俩,还有一个印第安人和一个名叫路易斯的青年。

  路易斯是一个多月前到这里来的,他长得结实高大,又英俊,但嘴角总暗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他自称是潜水大王,还说自己一定能采到全世界最珍贵的珍珠。

  拂晓时分,船队到达了采珠场。父亲只允许拉蒙在船上往上拉装满珍珠贝的篮子。路易斯嘲笑他说:“孩子只配跟绳子打交道,在家里跳绳子,在船上拉绳子!”说完,他“扑通”跳下海,一次又一次将蚌贝装满篮子。

  路易斯确实能干,他一人干了三个人的活。“圣泰莱莎号”船装满了,他又到别的船帮忙。天黑之前,五条船都装满了,他又坐到拉蒙身边,谈起他在波斯湾发现大珍珠的事。他说:“那颗珍珠有拳头大,卖得的钱几乎能盖一座皇宫,可惜,我把钱都丢在赌场里了!”

  拉蒙虽然觉得他有点儿吹牛,但听着听着脑海里渐渐形成一个美丽的幻景:他自己潜到海底,打开一只巨大的贝壳,取出一颗熠熠闪光的珍珠……

  正在这时,路易斯突然大叫道:“魟鱼,恶魔魟鱼!”

  人们一齐朝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那儿果然有一个银白色的影子在游弋,样子非常可怕,就像一只张开巨大翅膀的白色偏幅。拉蒙的父亲摇摇头,肯定他说:“那不是恶魔魟鱼,恶魔魟鱼比这鱼大一倍。”

  等大家平静下来后,父亲悄悄对拉蒙说:“除了佛密令海,路易斯哪儿也没去过。你别相信他在波斯湾的奇遇。不过,他倒确实为了争夺珍珠,跟人争斗时出过人命案子。”

  拉蒙点点头,说:“我会防着他的。”

  四天后,一个名叫罗尚的渔民来出卖珍珠。他带来的是一颗黑珍珠。勃拉斯嫌它小,出的价钱并不高,拉蒙却用比父亲高出五十比索的价钱买了下来。不过,他对罗尚说:“你得带我到你往的那个礁湖去,我想看看,哪种蚌里会出产黑珍珠。”其实,拉蒙的真正目的,是要寻找特大的黑珍珠,好让喜欢吹牛的路易斯大吃一惊。

  当他们到达礁湖入口处时,已接近黎明。船穿过一个石洞,进入一条夹在两个岬角之间的蛇形水道,这儿地形非常险峻。渐渐地,水道开阔起来,船终于进入了一个椭圆形的大礁湖。罗尚慢吞吞地将独木舟划过礁湖,上岸时,才小声他说:“这儿一直没人来,只怕恶魔魟鱼就住在礁湖底里。我在采珠时,发现有一个大洞,除了恶魔魟鱼,还有谁会住在哪里面呢?”

  拉蒙点点头,说:“正因为恶魔魟鱼住在这里,你才能采到谁也没采到过的黑珍珠呀!”

  连续三天,罗尚陪着拉蒙潜水采珠,他们的踪迹越来越接近那个大洞。

  第四天,罗尚借口剖蚌时割破了手,说什么也不肯继续向前寻找珍珠蚌了,拉蒙划着船,独自前往礁湖。

  果然,他在水底断续行走了一小时后,那个特大的魟鱼洞被发现了。大洞阴森森的,不断有寒流从里边涌出来。但是,就在那个恐怖的魟鱼洞口,有几只拉蒙从未见过的大蚌。

  拉蒙挑选了最大的一个,拔出刀想剖开它的蚌壳,但刀像撬在岩石缝里一样,怎么也用不上劲,相反,他的手却被弄出血来了。他浮上去休息了一阵,决定将大蚌壳挖出来带回去。接着,他连续潜水六次,眼睛也被海盐刺激得迷迷糊糊的,才好不容易用刀将大蚌跟礁石分离开来。他取出绳子,将大蚌拉上水面,缚在船尾,划着小船回去了。

  罗尚就站在湖对岸的树丛里,他的眼睛睁大得像铜镜似的,说什么也不肯让拉蒙搭一下手。他咕哝着说:“你偷了恶魔魟鱼的东西,它会来报复的!”

  当然,他更不肯将砍刀借给拉蒙了。但是,拉蒙还是用石头砸、用刀撬的方法,打开了那只巨蚌。

  蚌肉外层有三颗豌豆大的黑珍珠。拉蒙将刀进厚厚的蚌肉,顺势一剜,竟掏出一颗硕大的黑珍珠来,握在手里,正好满满一把。他快活地叫道:“神珠,我采到神珠了!”

  但是,罗尚简直吓坏了,他直捂拉蒙的嘴,还说:“你快去吧,我一刻也不能留你了!你知道吗?恶魔魟鱼甚至会追上岸,一口将房子吞下去!”

  拉蒙千方百计安慰他,但罗尚浑身颤抖,把拉蒙撵上小船,发疯似地划起桨来,他不住回头张望,嘴里还祷告着说:“原谅这个孩子,他不是有心要来偷你的珍珠的,他只是想炫耀炫耀,我会叫他还给你……”

  恐怖的气氛影响了拉蒙,他也有点担心恶魔魟鱼会追赶上来了。正在两人战战兢兢时,独木舟前传来了一声雷呜般的巨响,没等他们弄清是否触礁,独木舟已经折断了。

  拉蒙捂住衬衫口袋里的珍珠,游到岸上。罗尚也上了岸,他叫喊道:“恶魔魟鱼咬断了船,快将黑珍珠扔给它吧!”

  拉蒙双手捂住口袋,说什么也不肯。他跳到一边,叫道:“不!我是冒着生命危险采来的,我不会把它拱手交给恶魔!”

  不到天亮,拉蒙赶回了珍珠行,将黑珍珠放上天平,称出黑珍珠重62.3克拉,这是一颗少有的神珠! 拉蒙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但消息不胫而走,人们围聚在门外,都想看看这颗神珠,很快,道路都被这些好奇的人堵塞了。

  下午二点,父亲带领船队回来了。他用快刀小心剔除了大珍珠上的一点白色瑕疵,这时,黑珍珠更显得光芒四射了。

  很快,城里的另外四家珍珠行的老板一起来到拉蒙家,想联合买下这颗大黑珍珠。勃拉斯先生开价2万比索,但他们只肯给一万,后来又慢慢升到一万五千二百五十比索。拉蒙的母亲向大夫做了个手势,要他答应这个价钱,她想用这笔钱买一辆红色马车,再配上四匹白马。但这时,勃拉斯已在讨价还价中厌倦了,他对拉蒙说:“去把加拉德神父请来,我要将神珠献给海上圣母玛利亚,她会永生永世保佑赛拉查父子珍珠行的!”

  五天以后,加拉德神父为父子俩举办了献珠庆祝仪式。人们抬着海上圣母像,在城里载歌载舞尽情欢庆。最后,人们又将圣母像抬到海边,跪下来祈求圣母保佑赛拉查船队。

  这时,路易斯找到拉蒙,对他说:“我在波斯湾找到的那颗,比你的这颗黑珍珠还重十多克拉,它还是五彩的呢!”

  拉蒙微笑着点点头,他对路易斯的吹牛已经不在乎了。

  黑珍珠被安放在海上圣母玛利亚的手里,去教堂的人都要踮起脚,看一眼这颗稀世珍宝。这时,拉蒙的母亲也觉得,这样做比购买马车更有价值。

  几天后的早晨,风和日丽,勃拉斯又带领船队出发去海上采珠了。但是,傍晚却刮起大风。风暴到夭亮才渐渐平息。人们忧心忡忡,赶到了海边,加拉德神父也跑来了,他满怀信心地说:“船队很快就会进港的,大家回去准备食物吧。”

  但是,一天过去了,夕阳西下时,远方才驶来一条独木船,那是孤独的罗尚。他带来消息说,风暴已将赛拉查船队吞没了。不久,有个人跌跌撞撞地爬上沙滩,立刻就瘫倒在那里。大家仔细一看,那人竟是路易斯,他是三十二个遇难者中唯一生还的人。

  风暴过后的第四天,人们在教堂里为死者举行哀悼仪式。路易斯大声说:“黑珍珠不会带来好运,干脆将它砸碎了吧!”

  拉蒙含着眼泪,觉得路易斯的话不无道理,他甚至后悔自己不该冒险从魟鱼洞口采来这颗大珍珠。晚上,他悄悄进入教堂,从海上圣母的手里取回黑珍珠,驾船朝恶魔魟鱼住的礁湖划去。

  月亮升了起来,慢慢的又落了下去。将近拂晓,海上升起了浓雾,拉蒙好不容易把船划进蛇形水道,突然,背后有人喊道:“拉蒙,我是路易斯!别干傻事,快将黑珍珠给我!”

  原来,路易斯发现拉蒙拿了神珠,就一直跟着他。拉蒙迅速从口袋里掏出黑珍珠,一扬手,将它扔下水。路易斯却立刻朝珍珠人水的地方一头跳下去,过了好久,他竟在拉蒙的船边冒了出来,笑嘻嘻他说:“你瞧,神珠在我手里了!”

  拉蒙扭过头,不想看他。没想到,路易斯上了自己的船后,竟跳过来,将男孩一把抱了过去。拉蒙边挣扎边叫道:“你要干什么?黑珍珠到手了,还想怎么样?”

  路易斯哈哈大笑,说:“跟我到圭麦斯去一趟,我想用赛拉斯父子珍珠行的名义,将这宝贝卖个好价钱!”

  拉蒙没法摆脱身材高大的路易斯,只得跟他一起划起桨来。船行驶了整整一天,半夜前后,有种古怪的撞击声将拉蒙从梦中惊醒。月光下,他看见有一条巨大的魟鱼紧挨着木船,似乎随时要将船上的两个人吞下去。拉蒙叫醒了路易斯,对他说:“准是恶魔魟鱼来讨债了,咱们将珍珠还给它吧。”

  路易斯摇摇头,拿起鱼叉,猛地扔了过去,鱼叉刺空了,但魟鱼也不见了。不过,到了白天,他们发现那条魟鱼仍跟着小船,游动的圈子越来越小,弄得小船剧烈地摇晃起来。

  路易斯也有点紧张了,他将小船划到一个被人叫做死岛的岛上,想等魟鱼游开后再说,但岛上的土著发现了他们,带着弓箭前来拼命,他们只得又跳上船朝海里划去。

  这时,魟鱼又在船边出现了,路易斯回过头来,对拉蒙说:“你父亲被风暴吞没,是因为他太相信上苍会替他撑腰,与魟鱼毫无关系了。海里的魟鱼很多,它们只是把咱们作为捕食的目标,不理会你父亲那番善心的。我一定要杀死它!”

  当魟鱼又一次靠近时,路易斯投出了带绳的鱼叉,扎在了魟鱼两个铺开的大鳍中间。

  魟鱼疼极了,像飞似的跳跃起来,小船也跟着在海里飞起又落下,然后一直被绷紧的绳子拉着朝前飞跑。

  魟鱼朝东游了一程后,又掉头朝西游,一上午都绕着死岛游来游去。

  中午时分,路易斯沉不住气了,他将黑珍珠塞到拉蒙的衬衫口袋里,又在外面用别针别好,对他说:“那个恶魔把我的鱼叉当作一根小刺,我得去结果了它!如果有什么意外,随你怎么去处置这颗黑珍珠,只是别把它扔到海里!”

  这时,拉蒙从路易斯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他还弄不懂的东西,他点点头,任路易斯的大手将他的脑袋摸个遍。

  路易斯开始一点一点往回拉绳子,小船渐渐靠近魟鱼。当小船和魟鱼只有一步之遥时,路易斯转身吻了吻拉蒙的额头,拔出腰刀,纵身一跃,准确地落到魟鱼宽大扁平的背上。他一手扶住鱼叉,一手举刀,用尽全力,将刀狠狠插鱼脖。

  魟鱼浑身一震颤,“哗”地跃出水面,又“轰隆”落了下去。这时,路易斯又准确地刺出第二刀、第三刀。江鱼的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呻吟声,尾巴抽打着海水,背鳍竖起来,像要想把路易斯扣下水去。

  路易斯高兴地大叫道:“我刺中它的心脏了!它再也没法威胁咱们了!”

  拉蒙立刻也喊起来说:“你快跳回来吧,别作出错误判断!”

  路易斯像喝醉酒似的,满脸通红,他摇摇头说:“这种事,一辈子能碰上几次呢?我要跟它较量下去!”

  突然,受到重创的魟鱼向水里钻去,绳子发出咔咔的断裂声,小船像箭似的射出去,物品全翻到海里。

  拉蒙抓紧船沿,瞪大眼睛,凝视着水下面的路易斯,只见他双膝跪着,双手抓住鱼叉,想将叉钩扎得更深一些。突然,连着船体的绳头断了,绳子反弹过去,旋转着缠住了路易斯,拉蒙失声大叫起来:“路易斯,别跟它较量了!……”

  但是,他没有听见路易斯的回答。路易斯仍是双手握着鱼叉,一动不动,跟他的对手一起向海底沉下去了。

  当拉蒙经历了十几小时的航程,回到城里时,全城人仍在睡梦之中。他爬进教堂,将那颗硕大的黑珍珠放进海上圣母玛利亚的手中,又使劲地敲响了大铜钟。

  在钟声的袅袅余音里,他想起了父亲,想起了路易斯,想起了周围的人,他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

初三作文 篇5

  大家好,我叫崔卓尔,今年十一岁了。我长了一头浓密的黑头发,有一双妈妈怎么盼也盼不来双眼皮的聪慧的眼睛,有一只人人见人人夸的嘴巴,你们知道为什么吗?是因为大人们都说我的嘴巴比女孩的还要小巧。

  我的爱好十分广泛。我喜欢练毛笔字、弹钢琴、唱戏、画画、打篮球、踢足球等。

  我练毛笔字已经有两年了,我从基本笔画横竖练气,到现在已经能够写出一幅完整的作品。我写毛笔字时,有时急于求成、草草下笔,结果半天的时间老师却只同意换掉一个字,我才知道应该耐住性子,慢慢来,认真练。果然,在一次会课中,连续换掉了四个字,我万分高兴,也尝到了端正态度练字的甜头。

  说起弹钢琴,可真是酸甜苦辣,什么滋味都有。有时练得十分用功,脸上、手上全出了汗,可琴技却一无进展。我只能拍拍琴键,出口气。可有时练呢,却一路顺风,将一首曲子行云流水般弹了出来,那种感觉太美妙了。我十分纳闷,这弹琴是靠灵感呢?还是靠自己的刻苦呢?真叫人捉摸不透呀!这时候妈妈总是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只有勤学苦练,才能做好每件事。”今年的钢琴考级,我报考七级,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我爱读书,最爱读的就是历史书。各个朝代,我能倒背如流。不论什么皇帝、哪个朝代发生的时间,我可以说是无一不知、无一不晓了。我为什么知道的这么多呢?就是因为我从小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这个好习惯也给我的学习带来了很大帮助。

  我虽然有优点,但也有缺点。用小学老师的话说就是烧包和翘尾巴。有时我考了满分,得意的不得了,可下一次呢,可能就要垫底了,感谢老师教育我,把我从悬崖边上拉回正道。我以后一定改掉这个毛病,踏踏实实地学习,取得更好成绩。

  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一个充满自信、积极向上、爱好广泛却也有些美中不足的阳光男孩——崔卓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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