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5-03-09 10:02:5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必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必备】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

  我镇地处姚南山区,山高坡陡,地表易受台风暴雨的侵害,因此防御地质灾难工作是事关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进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防治地质灾难的发生,依据相关地质状况,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大岚镇防御地质灾难预案。

  一、防御地质灾难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御地质灾难的首要任务,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末然,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防御地质灾难预备工作,尽量削减人员伤亡,把灾情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防御地质灾难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上级防御地质灾难部门的指挥调度。

  防御地质灾难工作要讲究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在抗灾抢险中做出突出奉献的,要给予表彰嘉奖。

  二、全镇防御地质灾难形势和预备工作

  〔一〕防御地质灾难形势

  由于是山区,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袭,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汇流快。个别山体地质较差,土壤揉和力较差,可能发生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灾难。

  〔二〕防御地质灾难预备工作

  依据我镇的实际,防御地质灾难主要以防山体滑坡为主,按区域的不同,把全镇分为3个组,14个小组,以联村干部会同各村干部具体落实各村的防御地质灾难工作,落实抢险和安全转移等工作,接受镇防御地质灾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镇要求各村落实防御地质灾难管理员,做到到岗到位,对有隐患的地质点,分别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御地质灾难工作预案。

  1、查明强台风、暴雨攻击下可能出现的危急地段。

  2、查明各村村庄在台风暴雨攻击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预先落实好转移到安全地点的打算。

  3、对老弱病残的农户,依据他们的居住状况,预先作出支配。

  4、对易出现滑坡的地段,预先支配人员转移。

  〔三〕防御地质灾难重点

  本镇已发觉重点地质灾难点是新岚村甘竹。

  三、组织、领导、职责

  1、镇地质灾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1〕安全责任人:各村村主任为本村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本村的防御地质灾难专职管理人员,催促管理人员加强对危急地段的巡查,精确、准时把握本村基本状况,准时上报本村的地质变动状况,做好本村防御地质灾难物资的落实,人员的到位,发觉问题准时处理,准时上报。并组织以民兵、党团员为骨干的防御地质灾难队伍,出现险情准时组织抢险

  〔3〕报警员职责:准时把握地质灾难点状况,精确、快速汇报险情。

  〔4〕应急队伍指挥员职责:服从镇防御地质灾难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准时组织应急队伍到岗到位,精确准时组织队伍抢险,帮助各村组织群众转移。

  〔5〕应急队伍职责:依据指令,应急队伍快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质灾难抢险斗争:

  ①尽快组织群众转移;

  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主动组织力量,抢险工程,尽可能避开灾情扩大;

  ③随时向镇防御地质灾难指挥部报告现场状况;

  ④帮助处理善后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系统

  1、镇防御地质灾难应急指挥部

  镇防御地质灾难指挥部在上级防御地质灾难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镇的防御地质灾难工作,加强值班,准时了解把握状况,催促各村、各部门做好抗御地质灾难的各项工作,准时向上级防御地质灾难指挥部汇报本镇的状况。

  2、镇应急小分队

  五、报警联络方法

  报警联络由各行政村准时向镇防御地质指挥部汇报,做到即现即报,报警员由各村主任担任,联络方法采纳电话联系。

  六、质情

  1、发布台风、暴雨消息阶段: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在台风到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主动防范,有备无患。

  〔1〕加强值班,亲密凝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的收听、记录工作。

  〔2〕加强检查,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地质危急地段作全面巡查。

  〔3〕时刻与防御地质灾难指挥部保持亲密的联系,把握台风的动向。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靠近。

  镇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马上到岗到位值班,依据实际,部署抗御地质危害的各项工作。同时,下村检查各村的防御地质灾难的预备工作。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在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准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

  〔1〕邮电所、变电所落实抢险人员,一旦发生供应中断,快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2〕当出现电力、电信、交通中断严重状态时,以村为单位,实行果断措施,动员各村干部、党员担当本单位的防台、防质工作,尽量削减事故发生,做好安全转移等工作。

  七、撤离路线、及责任人

  由于是山区乡镇,多数村庄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几个村庄遇大洪水时需撤离,一旦发生地质险情,马上组织人员往安全地带撤离,由各村组织人员实施,负责人为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

  八、撤离顺序

  接到撤离的指令后,由村应急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先支配妇女、老人、幼儿先行,青壮年后撤,做到快而稳,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由青壮年帮助往撤离。

  九、撤离要求

  若接到撤离指令,以避开人员伤亡为原则,按统一指挥,首先照看老人、小孩先行,由应急小分队和部分壮年村民共同维护撤离队伍秩序,不得抢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灾后恢复工作

  1、灾难过后,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准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对遇难的人员妥当处理,快速安置灾民生活。

  2、在上级关心支持下,突击抢修本镇范围内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进行广泛的宣扬,做到家喻户晓,特殊是预案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告之他们的工作职责,仔细做好镇防御地质灾难指挥部分派的各项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

  为了抵御和防范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以及把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按照国务院“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指示精神和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人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在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和制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在汛期前后,对乡内水利、防洪设施、重点地质监测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除隐患,确保安全渡汛,努力将人畜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乡地质灾害村。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等。

  三、防范措施

  ⑴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能力。

  ⑵落实防灾责任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责任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责任分工

  ⑴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⑵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责任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情况进行监测,重点村、组见附表《眉山市区20xx年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责任表》。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3

  一、工作原则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三)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县、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四)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有关部门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地质灾害等级和灾情报告

  (一)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500万之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值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县、乡(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局报告。其他部门或基层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县、乡(镇)人民政府。

  速报制度:发生特大、大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在接到报告10分钟内以电话等方式速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必要时可越级速报陇南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4小时向国土资源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于2小时内速报县政府,同时速报县国土资源局。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所在乡(镇)应在4小时内向县国土资源局报告。

  (三)发现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或者村委会要在1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政府。国土资源局邀请专家进行鉴定。

  三、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平时为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武装部部长、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发改委、财政、交通、水利、气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建设、公安、武警县中队、县消防大队、农牧、广电、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教育、旅游、经贸、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1、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审定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并进行检查;

  3、配合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4、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其职责是:

  1、执行上级政府和县救灾应急指挥部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指令;

  2、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转移人口、行动路线、安置地点的具体规划和实施;

  3、责自然灾害情况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4、负责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理、调查核实与上报工作。

  四、地质灾害处置

  (一)发生地质灾害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抢险并作出应急处理,并速报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转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

  (三)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的职责:

  1、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①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对策和措施;

  ②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③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地质灾害发生地政府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④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2、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与省人民政府和各乡(镇)抢险救灾指挥所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抢险救灾信息;

  ②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和调运;

  ③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并向社会发布经审核批准的抢险救灾简报;

  ④组织、协调各专业组工作,保障信息畅通;

  ⑤负责处理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由县武装部、民政、发改委、经贸、财政、教育、公安、武警县中队、武警县消防大队、农牧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②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

  ③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工作;

  ④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善后事宜。

  4、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由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气象、环保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对已发生地质灾害的规模、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及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②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前兆特征,判断灾害发生的可能性、等级和影响范围,采取切实有效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③为地质灾害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④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5、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由县交通、公路管理段、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水利、农业、建设、公安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尽快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②尽快抢修恢复遭受损失的公路、桥梁、铁路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灾民疏散道路畅通;

  ③尽快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6、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医疗卫生防疫组由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疾控中心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②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安全;

  ③负责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组织调配。

  7、治安保卫组职责

  治安保卫组由县公安部门和武警县中队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②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

  8、后勤保障组职责

  后勤保障组由县财政、民政、灾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灾区村委会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安排、落实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后勤服务等;

  ②24小时值班,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物资需要。

  9、宣传报道组职责

  宣传报道组由县宣传、广电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向社会发布灾情和相关信息;

  ②负责灾情、抢险救灾录像、摄影等工作;

  ③通过新闻媒体刊发救灾报道,呼吁社会各界提供救灾援助。

  五、应急保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协调配合,确保防灾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气象、民政、财政、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本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各村委会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措施,落实到灾害危险区,责任落实到人。对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要先定人员和财产的避让地点和疏散路线,并设立醒目的标志。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发出预警信号,组织群众按预定地点和路线撤离。

  (三)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全面、细致地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预防工作。

  (四)建设、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对所管辖的建设项目、公路干线、旅游区(点)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建设过程中引发地质灾害,并对出现的险情及时采取措施治理。

  (五)其它相关部门要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和资金、物资的准备工作。

  六、宣传报道

  (一)地质灾害的宣传报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小型地质灾害不作宣传报道,中型地质灾害做适当报道;大型地质灾害宣传报道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

  (二)各新闻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新闻纪律,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准确性。

  七、灾后恢复与重建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决策依据。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各尽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三)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治理;治理难度大、经济效益比较差、已无治理必要的,要统一规划,实施异地搬迁重建。

  (四)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完成治理任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救灾纪律

  (一)凡进入灾区的救灾人员、装备、物资、车辆必须到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到,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未经同意,不得离开救灾现场。

  (二)灾情、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由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三)进入灾区的各专业组、各单位,在救灾工作结束时,应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报告或工作总结。

  (四)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五)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4

  为了加强我乡20xx年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管理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连群连片的乡村防御系统,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检测和治理工作,把重点活动区、重要隐患区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个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安定和谐的新农村。

  二、防治措施

  我乡处在林区,因为植被损坏严重,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去年的“5.19” 冰雹事件和“5.25”暴雨事件都与植被破坏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加强林区的保护和植树造林显得尤为重要。我乡地处山区,山高沟深,自然条件恶劣,村民居住区域分散,加上交通建设滞后,遇上大灾就会增加救援难度。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我乡及时的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并组织村民学习预防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为灾后自救积累了许多有效的方法和经验。我乡根据应急的需要,在相关地质灾害频繁区都安装了预警系统,并在各村组建了党员先锋队和原有的巡防联队组成联防机制,形成了“一户受灾,全村响应,一村受灾,全乡响应”的救援体系。

  针对去年的灾害形势,我乡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以应对各种突发性灾害及时得到救援、汇总、上报。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全乡7个村进行了巡查检查督查,并负责人员的调动和物资的支配。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一)坚持三条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原则;二是坚持“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人民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原则;三是坚持“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原则。

  (二)落实四项制度

  汛期值班制度—我乡的汛期时间较长(每年5月1日至9月31日),地质灾害频发。乡直部门和各村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各值班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手机;保持与乡政府的联系,做好汛期值班工作。

  灾点监测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监测。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地质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时间,做到适时监测;主要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

  前兆和引发因素;对监测点定期进行观测记录。

  险情巡查制度—村干部和巡防联队应根据地质灾害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区域内灾情险情巡查。发现灾害发生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和采取转移避让群众等应急措施。

  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险情报告和灾后的灾情速报两方面。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在巡查、监测和日常生活过程中,如发现灾害前兆或异常情况,要尽快向乡政府报告并组织避险;灾情一旦发生,乡政府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和施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加强领导是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我乡成立了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

  组 长:何韩成(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权剑南(政府乡长)

  孙林成(乡人大主席)

  成 员:王缠平(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新有(政府副乡长)

  李金宝(政府副乡长)

  赵贵义(乡武装部长)

  杨永清(综治办副主任)

  何卫东(司法所长)

  赏建鹏(派出所所长)

  牛小林(xx林场场长)

  许正礼(学区校长)

  王建明(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人民政府,权剑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行政秘书严秉国负责具体办公。

  (四)各行政村一把手是本村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行政村干部要提高对地质灾害的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机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汛期地质防治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是全乡工作的关键,为了深刻汲取“5.25”阴山沟洪灾事故的教训,落实汛期防灾、减灾措施,避免灾害发生,减少损失。一是做好工作部署,重点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损失。二是突出群测群防,对隐患点实施简易监测,发挥群测群防的突出作用。三是保持信息畅通。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完善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保证险情和灾情信息在第一时间送达。

  汛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早安排、早布署、早行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告上级并通报有关部门,迅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维护社会安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5

  第一部分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产生在企业区域范畴内的,危害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倒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全、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灾应急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xxx企业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缺失。

  (三)本预案编制目的:确保xxx企业区域内不显现因地质灾害死亡事件,提高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减轻灾害缺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编制原则:依照安全第

  一、全部动员、全力抢险、减少缺失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矿部主导、部门管理、专业处

  置与全员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企业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五)编制根据: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形,制定本预案。

  (六)适用范畴:本预案适用于自然(降雨、地震等)、人为(边坡开挖;不公道的工棚、宿舍、矿渣堆放等)因素,在企业区域范畴内产生的地质灾害及其次生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1、为保证应急工作迅速反应、和谐有序,企业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企业行政办公室。

  总指挥:xxx副总指挥:xxx 、xxx成员:xxx 、xxx 、xxx 。

  2、为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企业成立应急抢险队。队长:xxx副队长:xxx 、xxx队员:xxx 、xxx 、xxx 。

  (二)职责:

  1、总指挥(法人):组织制定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上级主管部门、企业第一副总和应急抢

  险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地质灾害的作战方案。

  2、第一副总指挥(第一副总):是企业法人处理地质灾害的第一助手。在企业法人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提供准确的数据。

  3、副总指挥(副总):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组织处理地质灾害所必须的职工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4、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理进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坚持企业区域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企业,并设专人戒备;严禁在险区逗留、围观;做好后勤保证以及其他事宜。

  5、应急抢险队队长:对抢险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根据应急抢险队的职责任务,保证完成对人员的救援和地质灾害处理工作。

  6、医务人员: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医治;组织护理和药物的供应。

  7、调度室值班员:及时向下转达法人的命令;按名单,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掌控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形,统计掌控险区人数。

  三、应急保证

  (一)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援救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必须对应急资源实行有效地管理,使之在产生灾害进行救援时,能保证正常地投入使用。

  1、应急抢险队必须加强培训,随时设备好救灾所必备的各种物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护,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医务室按规定配齐救灾所必须的氧气袋、急救用具以及药品等,保证随时投入急救使用。

  3、留企业值班车辆无故不得擅自外出,并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二)应急通讯系统

  以企业行政办公室为中心,建立完善的企业地质灾害防治通讯系统,保证电话的畅通,并随时保证县应急办、县国土资源部门有关人员的联系畅通。

  (三)资金保证:

  企业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既是企业安全生产进程中的一部分,也是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为此,企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资金要单列,保证随用随取。

  (四)人员保证

  1、应急抢险队队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资质考核,到达标准的,方可从事抗灾应急救援工作,达不到考核标准的队员,不能直接参与抢险救灾;

  2、应急抢险队必须接受企业应急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产生地质灾害或发觉险情后,值班领导根据

  避灾路线,紧急撤离灾区人员。同时,及时通知灾害触及区域,并及时撤离。具体为:产生地质灾害(发觉险情)→报告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企业行政办公室集合→法人组织制定救灾措施(第一副总协助)→法人发布救灾指令→各成员、单位根据法人的命令各负其责展开工作→抢险队进行救援。

  (二)预警信号:高音喇叭(或敲锣);

  (三)地质灾害避灾线路:倒塌(滑坡)危险区→两侧安全区。

  (四)应急响应的一样规定: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要挟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抢险队进行救援。同时,探明灾害地点、范畴。

  2、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避免灾害范畴扩大。

  3、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的性质、产生地点、触及范畴、人员散布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援方案。

  4、接到通知后,应急指挥部成员和抢险队整装待发,在法人下达救援命令后,根据规定的职责,实行救援工作。各部门组织好人员,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救援工作。

  5、准确核对灾区人员名单,企业医务室要做好急救准备,值班车司机待命,做好运送伤员的准备工作。

  6、产生有人员伤亡或险情严重的事件,立刻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清楚事故的地点、性质以及目前的现实状态。

  (五)人员的撤离:按灾害预警和撤离路线有关规定进行撤离。

  五、现场复原

  (一)复原程序:救援工作终止→抢险队对灾区的安全情形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再检查(抢险队配合)→总指挥根据有关规定和汇报的现场安全状态,下达命令→复原工作开始。

  (二)有关要求:

  1、有关部门在现场取证工作未终止前,不得进行现场复原工作。

  2、复原工作开始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得盲目进行现场复原工作。

  3、在得到应急总指挥发布复原工作的命令后,现场复原工作必须按由外向里的工作程序进行。同时,应按已制定的现场复原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4、复原工作开始后,抢险队必须在现场值班。同时,技术、管理人员认真做好作业环境安全看护工作,避免不安全隐患再产生。

  六、责任与奖惩

  (一)嘉奖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奉献突出需表彰嘉奖的部门和个人,将在全企业予以夸奖,并给予1000元的现金嘉奖。

  (二)责任追究

  1、当接到气象灾害信息或有关部门通知,不报告、不转达、不作为的,现场第一发觉者发觉事故隐患不报或不作为的,罚款200元/次,造成重大经济缺失的根据其结果追究行政责任。

  2、指挥部门接到信息上报后,如指挥不力,造成经济缺失产生

  重大影响的,主要责任人罚款500元,并视其事故责任的大小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企业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适时修订。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防治方案

  一、基本情形

  (一)地理位置:xxx企业位于县城xxx方位,面积xxx平方公里。

  (二)地势地貌:区内地表地势为缓坡地貌…。

  (三)植被:区内植被较差,森林覆盖率低,以荒地、裸岩为主,土质疏松,易形成滑坡和泥石流。

  (四)地质灾害形成原因:

  1、自然原因:区内植被较差,地层袒露,地势峻峭,地势切割强烈,一旦突降暴雨,易形成突发性山洪,冲洗沟谷和河床,从而导致泥、砂、石等固体物质向下游冲去,极易形成破坏力较强的泥流、砂石流等。同时,地震也会诱发倒塌和滑坡灾害。

  2、人类活动: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渣、弃石、废矿等堆放在沟谷内,开山切坡形成的.陡坡等,都易在雨季或地震时诱发泥石流、滑坡、倒塌等地质灾害。不公道的工棚、宿舍区搭建,可能遭受地质灾害。

  二、防治重点

  根据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形列出隐患点,并落实责任人。

  三、防治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应急指挥部成员、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长期性、严肃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急感,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认真贯彻政策法规,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认真贯彻实行地质灾害防治相干法律法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有暴雨和水位非常现象时,停止或减少采矿、采石、削坡、取土、抽取地下水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确保安全。

  (三)展开地质灾害巡排查及预警预报工作

  要在企业区域范畴内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掌控企业区域地质环境状态,重点排查工棚区、住宿区,矿渣、尾矿堆放区,沟谷、边坡、切坡区以及矿区公路沿线等地区,对查出的隐患点,要设立醒目、永久的警示标志,要落实监测人及防灾责任人,加强监测防治工作;对存在重大问题的隐患点,要立刻整改;对通过治理可以排除的隐患点,要立刻制定方案,展开治理工作。对已有的隐患点要加强巡查,发觉险情,及时组织职工按既定路线疏散,主动避让地质灾害。要加强与国土、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雨情、水情信息,到预警信息,立刻向全矿进行通告,使全矿区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四)加强培训演练,提高职工防灾意识

  坚持“群测群防“的方针,利用悬挂横幅、发放传等情势,积极展开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灾意识和防灾知识水平。要积极展开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及安置地点,增强临灾逃生能力。要充实应急物质储备,加强抢险队训练,确保临灾时,拉得出,用得上。

  (五)加强值班值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一旦显现险情,带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和谐、指挥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灾情严重的要立刻请示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实行抢险救援。同时,值班人员要迅速向县应急办、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灾情,做到上下信息畅通。

  (六)加强协作,共同防灾

  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企业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和谐、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成员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干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全面配合,形成全员防灾、责权分明的地质灾害防范机制,尽职尽责,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矿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认真落实各项地质环境保护与复原治理措施

  严格依照《地质环境影响评判报告》相干内容,落实资金,展开地质环境治理,并及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上报相干资料,真正做到边生产、边治理,切实把地质环境保护与复原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

  为有效防治我村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南平市、武夷山市的部署,结合xx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应急工作组:在乡镇政府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村成立应急工作组,组长由(村主任或村书记)担任,成员有…(村两委、各村民小组组长和国土资源协管员)。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基本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民兵营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

  组织地质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组成。

  (3)村国土资源协管员:负责发布本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

  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地质灾害点监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

  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各村根据实际进行分工。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巡查范围见村(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表。

  二、防灾抢险

  1、汛期值班人员表

  值班人姓名

  电话

  值班人姓名

  电话

  注:值班采取一人一班制,具体以当时安排为准。

  2、地质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3、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本村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质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4、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地质灾害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专人)保管。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7

  为建立和完善高效有序的防灾和抢险救灾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三)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四)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不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含1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含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

  (五)地质灾害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不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的;

  2、大型: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不含500人)1000人以下(含10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

  3、中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不含100人)500人以下(含5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

  4、小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含100人)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执行《四川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临灾险情时,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指挥长由负责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时,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速报时限:要求县(市、区)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质灾害的小型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并可抄报市级相关部门。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包括死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由市武警支队牵头,广安军分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组织强行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人员力量,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灾物资,灾区人员和财产以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由市政府安排的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四)应急调查队伍。

  由地质灾害防治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险情的地方进行调查、会商,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等情况,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三、应急准备

  (一)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四)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水务、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对公众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省人民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同时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并密切跟踪其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各工作机构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市政府视灾情和险情的情况,向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

  (三)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小型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响应,按程序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出现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做出应急反应,在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抢险救灾工作;灾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灾情的变化情况及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四)临灾应急响应。

  1、组织专家对险情调查、会商,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五)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和防范。

  2、迅速查明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

  3、划定受灾群众安置区域,组织救济物资供应,搭建临时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指导当地政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教学秩序。

  (六)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争取指导和支持。

  (七)按照有关规定,经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批准,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

  (八)灾情、险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期,撤销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和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五、附则

  (一)因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8

  为提高全县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小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咸宁市民政局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现制定本局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地震、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干旱、风灾、冰雹、雪灾害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主要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措施的落实;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深入受灾养老机构核查灾情;协调配合组织做好转移安置养老机构入住人员工作;协助受灾的养老机构申请恢复重建资金和应急救助资金及物资等;协助督办救灾物资的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崇阳县民政局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姜青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移房副局长

  程文国副局长

  刘渊党组成员、低保局局长

  成员:庞立志社会事务福利股负责人

  刘秀办公室负责人

  陈俊豪低保局副局长

  黄定国低保局干部

  刘琴社会事务福利股干部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严防有关安全隐患不到位等问题出现。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县民政局、各乡镇民政办成立相应应急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救灾工作做到紧密配合、有效衔接,确保完成应急救灾任务。

  四、应急救灾流程

  (一)灾害发生前,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预防措施,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尽量消除灾害隐患,确保灾害损失降至最低。

  (二)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养老机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统一指挥抗灾救灾工作,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核查灾情,参与灾情处置,做好养老机构入住人员的转移安置,妥善安排好受灾机构入住人员生活等事宜,收集汇总灾情,1小时内完成灾情初步报送,并做好灾情续报。

  (三)灾情稳定后,协助受灾养老机构积极争取恢复重建资金,帮助灾后恢复。鼓励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确保受灾养老机构生产生活忙恢复正常秩序。

  五、救灾保障措施

  (一)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汛期、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人员在岗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小组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及时开展查灾核灾救灾工作。及时收集灾害信息,向局领导、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报告,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深入受灾现场核查灾情,形成灾情报告。协助做好受灾养老机构的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三)强化应急救援保障。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落实好查灾核灾等应急车辆保障。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物资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养老机构入住人员的安全。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9

  为有效防治我村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南平市、武夷山市的部署,结合××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工作组:在乡镇政府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村成立应急工作组,组长由×××(村主任或村书记)担任,成员有×××…(村两委、各村民小组组长和国土资源协管员)。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基本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民兵营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地质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组成。

  (3)村国土资源协管员:负责发布本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地质灾害点监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各村根据实际进行分工。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巡查范围见村(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表。

  二、防灾抢险

  1、汛期值班人员表

  值班人姓名

  电话

  值班人姓名

  电话

  注:值班采取一人一班制,具体以当时安排为准。

  2、地质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见附表一、二]。

  3、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本村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特别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质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4、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地质灾害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专人)保管。

  社区在街道办事处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社区应急工作组,并按本提纲制定相应预案。

  附表一

  ×××村×××自然村(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避险表

  序号

  地质灾害点名称

  受威胁范围

  监督监测责任人

  监测责任人

  预警信号发布人

  撤离路线

  安置地点

  户数

  人数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

  合计

  备注:1、疏散指挥人:电话:;2、预警信号:鸣锣;3、险情上报人:电话:

  附表二

  ×××村×××自然村(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避险表

  序号

  易发地质灾害

  地段名称

  受威胁范围

  监督监测责任人

  监测责任人

  预警信号发布人

  撤离路线

  安置地点

  户数

  人数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1

  2

  3

  4

  5

  …

  合计

  备注:1、疏散指挥人:电话:;2、预警信号:鸣锣;3、险情上报人:电话: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0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县最南部,与重庆市梁平县接壤,幅员面积32.06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2个社区。共4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1.8万人。全乡地形以平坝为主、低山丘陵为辅,我乡地质灾害分布主要以为主,其他各村小规模的滑坡也分布较广。目前,排查发现地质灾害点5处,危及面积405亩,其中耕地235亩,威胁农户86户294人,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52万元,给我乡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雷勋章为指挥长,乡人大主席于世林,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党委委员、副乡长柏海川为副指挥长,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社事办、综治办、卫生院、建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若出现地质灾害问题,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抢险及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其职责分工是:

  (一)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分别从党政办、社事办、建管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指挥部决策;组织抢险救灾力量,协调各部门关系;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收集有关的地灾,按时上报监测报表;公布抢险救灾临时规定。

  (二)抢险及转移安置组:武装部长、副乡长柏海川任组长,分别从经发办、派出所及民兵组织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灾队伍及时奔赴一线,组织群众撤离;负责组织抢险车抢险当路的畅通;维护险区内社会治安等。

  (三)后勤保障组: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任组长,分别从社事办、财政所、文化站、卫生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发放,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灾区水源、食品卫生;负责妥善安置灾民,迅速组织力量修复灾区电力、通讯设施等,保证灾区用电和通讯通畅等。

  (四)村社职责:各村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灾。

  在辖区内重大地质灾害点及其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确定和发布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建立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及防灾责任人。

  有地灾害险情的村、社、企业的监测人员和防控灾责任人必须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发现险情变化,并做好记录,报告乡防灾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让受灾户人人明白,户户清楚本区域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及撤离路线、灾害发生前的前兆。

  对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严重危房户,及时发送搬迁通知书,限期搬迁户和观察使用的危房户分别建卡,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搬迁情况。

  地质灾害发生后,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转移、搬迁安全区域,开展抗灾自救工作,恢复生产。

  三、防灾责任人及监测员: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乡国土资源所要会同地质灾害防灾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前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3、加强汛期值班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年四月至九月),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暴雨时,按照县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的'部署,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乡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本辖区内的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4、加强险情巡查

  乡、村、组在汛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5、加强汛期灾害预报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三级、四级、五级时预报。

  三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乡人民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民。

  6、加强隐患治理和避险安置工作

  加快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危除险工作。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采取避让安置,对暂时受威胁的住户进行临时转移安置,威胁较大或不能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住户,进行异地搬迁安置,妥善做好协调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1

  为了保障我矿对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工作高效、科学、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维护矿区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集团公司20xx年“雨季三防”工作安排,结合我矿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实用范围

  1、工作原则: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科学决策、科学施救;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实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矿区危岩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及河床裂缝、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或险情出现时的应急反应。

  二、应急机构及分工

  1、为做好矿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矿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彭明怀;

  副指挥长:漆顺刚、晏光沮、许云龙、李常木、周祥元、贾伟;成员:瞿光金、龚森隆、谢自游、陈明、娄伦宽、黄怀安、郑永春、关广文、张维刚、王洪德、孙伏亚、刘国平、谢凇、余昌鑫、刘援振、秦兴华、李彬、刘照龙、张建强、顾惠平、刘天海、庄益民。

  ⑴、宣传动员组

  组长:刘照龙

  成员:宣教科有关人员

  ⑵、抢险救灾技术组组长:漆顺刚副组长:瞿光金

  成员:技术科、地测科、安全科有关技术人员

  ⑶、抢险救助组组长:许云龙

  副组长:陈明、孙伏亚

  成员:救护队有关人员和矿防洪抢险队伍

  ⑷、医疗救护组组长:陈善钊

  成员:水矿集团总医院老鹰山分院有关人员

  ⑸、物资筹备组组长:秦兴华

  成员:器材科有关人员

  ⑹、维稳组组长:贾伟副组长:刘天海

  成员:保卫科有关人员

  ⑺、通讯保障组组长:庄益民

  成员:机电一区电话维护有关人员

  ⑻、资金筹备组组长:张建强

  ⑴、成员:财务科有关人员

  政策,并做好受威胁区域的职工、群众撤离避让思想工作,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⑵、抢险救灾技术组: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成灾范围进行评估,确定其等级;分析具体险情的地质灾害特征、性质,预测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并按速报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对正在发生变化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观测和分析,及时提出处理方案。

  ⑶、抢险救助组:负责抢救受灾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重要财产;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事先选择预定的路线及时将受灾人员和财产疏散到安全地带;对灾害点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⑷、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救护伤员。

  ⑸、物资筹备组:负责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的.筹备供应和运输工作。

  ⑹、维稳组: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维护、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⑺、通讯保障组: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⑻、资金筹备组:保证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的及时到位。

  ⑼、供电保障组:负责组织修复供电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害区域正常供电。

  ⑽、安置和善后组:负责灾害区域人员的临时安置,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⑾、重建组:负责受灾区域内受损工业设施、职工住宅重建方案的制定;保证生产、生活的临时方案的制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2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广东省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三)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快速高效。

  1、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2、大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中型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

  4、小型地质灾害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二、 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气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应急指挥部。特大型灾情发生后,灾害发生地的市、县(市、区)要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必要时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灾害发生地市的主要领导组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任总指挥。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组成应急分队。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执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特大型、大型和某些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省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市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省委宣传部: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2、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灾情信息;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情况。

  3、省交通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4、省民政厅: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5、省公安厅: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6、省水利厅:组织和督促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开展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汛情动态。

  7、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8、省经贸委:协调铁路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9、省农业厅:负责有关农用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协助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3

  为了保障汛期灾情发生后,我中心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汛期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和疫情防控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政府和区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毕晓南主任任组长,汪守文副主任、郭同春副主任任副组长;李为君、贾方军、刘昌明、张景勇、宋秀涛、沈洪岐、隋海博、綦远林、赵之章、宋继龙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我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职责:

  1、接到灾情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各工作组开展紧急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2、督促各科室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在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使汛期灾害事件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向区政府和区卫生局及时汇报有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汪守文,副组长王世越、于国英,疾控科、检验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

  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职责:

  1、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疫情防控预案,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调度各专业队对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2、组建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检验、后勤保障等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及消杀、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并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督促各专业小组完成疫情防控应急任务。

  3、负责收集、分析并及时向区卫生局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有关信息。

  (三)医疗救治工作组:组长郭同春,副组长:兰艳、刘冬月;成员:张景勇、沈春霞、李丽、赵国萍。

  医疗救治工作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汛期灾害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医疗救治应急队伍。

  2、负责对单位救治队伍进行演练培训,各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业务技能的指导和培训。

  3、接到应急救治指令后,迅速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协调、调度各救治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治指挥,开展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及时报告医援信息。

  (四)卫生监督组:组长李为君,副组长崔明,张凤芝、宁静、刘昌明为成员,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监督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汛期灾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组建相关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演练培训,开展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组:组长许阳,宋继龙、赵之章、陈晶为成员并宣传教育组职责

  主要负责救灾防病宣传健康教育工作。

  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我中心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组负责辖区内汛期灾害事件后的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监督执法及消杀灭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灾害后传染病或疾病的发生或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信息报告

  医疗救治组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应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医疗救治工作组总指挥和区卫生局应急办公室。医疗救治工作组、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区卫生局应急办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汛期灾害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区政府或区卫生局批准,医疗救治工作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我中心要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汛期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责任与奖惩

  我中心的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组对汛期灾害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优秀科室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团结协作,确保防汛安全

  我中心汛期应急各工作组成员要在区委、区政府、本单位汛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团结协作,紧密配合,一旦发生洪水险情,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之中,共同搞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来提高我中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

  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4

  为确保敬老院全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敬老院工作正常运行,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我乡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各级政府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老人等工作。

  (一)通讯组:

  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及时告知全体院民,逃离现场)。

  (二)灭火组: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院民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栋居住院民的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助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领导小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院民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对行动不便的院民及时安排人员帮助其迅速转移,切实保证逃生院民的安全撤离。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5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的方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凤凰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灾害。

  第三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应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章地质灾害等级和灾情报告

  第五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六条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或者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24小时内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24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同时越级速报市国土资源局。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12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同时越级速报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24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应在6小时内速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同时越级速报市国土资源局,以后每24小时向国土资源部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调查结束。

  第七条发现地质灾害威胁人数超过500人,或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接到报告后,要在2日内将险情和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章应急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平时为凤凰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挥长,国土、交通、水利、卫生、公安、武装、农业、民政、财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凤凰路国土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1、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审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3、协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4、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时,组织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5、配合红塔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第四章地质灾害处置

  第九条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红塔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第十条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为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办公室、各专业组组成。

  第十一条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的职责:

  一、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1、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和对策措施;

  2、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3、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发生地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抢险救灾和社会秩序。

  二、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市级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区级抢险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2、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审核,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地质灾害及处置情况;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向社会灾情,编写、印发抢险救灾简报。

  4、组织、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与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沟通和联系,保障信息畅通;

  5、贯彻落实上级批示和传达红塔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

  6、负责处理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由民政、公安、武装、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

  1、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4、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由国土、交通、农业中心等部门组成。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行调查,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的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其危险性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五、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由交通、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

  1、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2、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遭受损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3、尽快配合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基础设施功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六、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由卫生、环保等部门组成。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七、治安保卫组职责:

  由公安、武装等部门组成。

  5、配合红塔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第四章地质灾害处置

  第九条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红塔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第十条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为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办公室、各专业组组成。

  第十一条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的职责:

  一、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1、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和对策措施;

  2、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3、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发生地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抢险救灾和社会秩序。

  二、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市级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区级抢险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2、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审核,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地质灾害及处置情况;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向社会灾情,编写、印发抢险救灾简报。

  4、组织、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与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沟通和联系,保障信息畅通;

  5、贯彻落实上级批示和传达红塔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

  6、负责处理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由民政、公安、武装、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

  1、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4、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由国土、交通、农业中心等部门组成。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行调查,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的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其危险性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五、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由交通、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

  1、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2、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遭受损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3、尽快配合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基础设施功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六、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由卫生、环保等部门组成。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七、治安保卫组职责:

  由公安、武装等部门组成。

  5、配合红塔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第四章地质灾害处置

  第九条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应急调查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红塔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或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土资源部及时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区、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配合。

  第十条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凤凰路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为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办公室、各专业组组成。

  第十一条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的职责:

  一、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1、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和对策措施;

  2、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3、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发生地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维护抢险救灾和社会秩序。

  二、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市级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区级抢险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2、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调运;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审核,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红塔分局报告地质灾害及处置情况;经指挥部审核批准,向社会灾情,编写、印发抢险救灾简报。

  4、组织、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与上下和各方面保持沟通和联系,保障信息畅通;

  5、贯彻落实上级批示和传达红塔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指令;

  6、负责处理凤凰路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抢险避灾和灾民转移安置组职责:

  由民政、公安、武装、农业、财政等部门组成。

  1、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2、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4、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

  四、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职责:

  由国土、交通、农业中心等部门组成。

  1、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行调查,确定灾害等级、成灾范围,尽快查明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有效地减缓或防止灾情加剧;

  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分析发生的前兆特征,判断发生的可能性、灾害等级和影响范围,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其危险性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3、为地质灾害的救助做好气象预报服务;

  4、编写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和应急调查报告。

  五、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职责:

  由交通、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

  1、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通信设备和线路,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2、尽快配合抢修恢复遭受损坏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确保灾区主要干线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人员、伤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灾民的疏散;

  3、尽快配合抢修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基础设施功能,保障抢险救灾和灾民基本生活。

  六、医疗卫生防疫组职责:

  由卫生、环保等部门组成。

  1、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人员;

  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疫情;

  3、迅速调集、运送灾区所需药品和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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