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应急预案

时间:2024-03-11 13:29:38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供水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供水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水应急预案

供水应急预案1

  为应对即将到来的强寒潮天气,市自来水公司于1月19日正式启动公司级冬季防冻应急预案,并传达至全体职工。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防冻保温意识。

  通过“镇江供水”微信公众号、公司网站、MY0511梦溪论坛百姓话题、968899客服热线语音提示、镇江日报、京江晚报、电视台滚动字幕、电台八大频率等多种形式发布用户“低温防冻”提示,定向发送防冻温馨提示短信20余万条,通知物业公司和社区做好楼道门窗、管道井检查门等设施的'防冻保温和巡检工作,通知有高层的物业公司及时关闭高层水表井管廊附近的门窗,在各生活小区、自然村张贴防冻温馨提醒。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水厂、泵站运行安全。

  对供水管网主干管、过河管道、老旧管道及消防、排气阀等供水设施进行重点巡检并做好防冻保温工作,增加巡检频次和力度,确保管网输送安全。

  三、保证人员、车辆、物资到位。

  充分考虑严寒天气及春节的影响,加强抢修力量调配,增加人员和抢修设备,保证具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统一调配公司车辆并集中调度安排,储备足量的水表、管材及管配件。

供水应急预案2

  每年冬季气温较低时较容易发生水表水管被冻坏的情况。自11月份中旬以来,为了确保水表安全过冬,供水服务中心提前部署,做好水表防冻保温工作,为辖区内所有用户水表提前穿上了“新棉衣”。同时,在各个居民小区张贴温馨提示,提醒市民今冬及时给水表和水管防冻,以免水表被冻影响正常供水。同时根据天气情况,随时启动低温天气应急预案,热线、表务管理员24小时待命,确保被冻水表及时更换。并提前做好水表仓库的准备水表工作,确保被冻水表更换工作的顺利进行。

  供水服务中心提醒,为防止水表冻裂,市民可提前做好以下供水设施防冻准备:

  1.为供水设施"穿衣",将破棉絮、草垫等保暖物品覆盖在水表井内的供水设施上;

  2.水表井更换保温材料时,首先要查看水表及水管底部是否垫实,确认无误后,用蛇皮袋或其他包装袋装好保温材料,扎口不要太紧,填实水表井,抄表时逐袋取出,既方便抄表又保持表井清洁

  3.室内供水设施一般都是裸露的,您可将裸露的水管、水表包上一层棉织物保温,临睡前关好门窗,尽量提高室内温度。如因出差或其他原因长期不在家中,请您在离家之前将您家水表后的阀门关闭,排空管道及用水设备如太阳能等内的自来水,防止水管冻裂或冻结;

  4.夜晚应关闭厨房、厕所对外以及所有背阴房间的窗户,尽量保证室内的温度在0℃以上;

  5.气温降至-5℃时,最好在晚间用水后稍稍拧开龙头使水流成线,保证水管内自来水流动防止夜间冻结;

  6.对确已冻住的表内水管,您可以自行用电吹风烘吹,或用毛巾包裹后慢慢用温水浇淋,切不可用火直接烘烤或用开水解冻,以免造成管道或者水表爆裂。

  温馨提示:

  1、在夜间不用水时,可以采取让水龙头保持滴流状,流水不冻,可以大大减少冻表的几率。

  2、请广大市民提前检查自家户表水表是否保温,以免被冻。同时也提请您的.邻居做好自家水表的防冻,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共同做好寒冷天气下的防冻工作。

  3、市民如遇户表水表被冻,或公共供水设施冻裂,请及时拨打供水热线“8098000”及各区域供水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电话联系,也可与您身边的"客户代表"取得联系。

供水应急预案3

  为确保黄州城区供水安全,应对因冻害造成的供水危机,最大限度地减少停水时间,缩小停水范围,降低停水损失,保证城市正常供水,特制订如下防冻抢险供水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冰冻期间城区正常供水,黄冈市自来水公司成立供水防冻抢险指挥部,机构设置如下:

  指挥长:王汉良

  副指挥长:李兵、王光辉、黄双平

  另外根据防冻工作实际情况,指挥部下设四个应急小组,具体设置如下:

  第一小组:安全生产组

  组长:李兵(副经理)

  副组长:陈雄、冯建明、帅杰华

  成员:王细春、钟国、文孙伟、宋伟

  第二小组:管网抢修组

  组长:王光辉(经理助理)

  副组长:刘广、谢建新、张可立

  成员:柴敦元、刘杰、周伟

  第三小组:后勤保障组

  组长:黄双平(总支成员)

  副组长:许青

  成员:张辉、林里、刘钢

  第四小组:新闻联络组

  组长:杨明明(工会主席)

  副组长:姜志勇

  成员:王习锋、郑晓龙、朱晓敏

  二、应急预案启动及具体办法。

  在冬季气温过低或冰雪天气极大影响城市正常供水,根据实际情况,由防冻抢险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防冻抢险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建委备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工作。

  三、应急准备:

  各应急小组根据抢险工作安排,及时就位,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小组:负责两水厂取水、制水、送水的正常运行,并保证能随时启动水厂各项应急预案。

  第二小组:迅速成立20人的抢险突击队到营业所集中统一调配,负责城区管网的抢修工作,及时快捷地应对管网突发事故,保证管网正常供水。

  第三小组:负责应急预案所需的物资、设备供应及储备,并保证质量和数量;负责应急预案所需的车辆,保证各单位通信畅通;保证公司职工的劳保、防护用品。

  第四小组:负责应急预案对外宣传工作,包括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停水对外公告以及用水设备防冻措施和办法的宣传,并负责收集和汇总各应急小组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四、防冻抢险保供水应急处理程序

  1、险情发生后,第一知情人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小组报告。

  2、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及时到达现场,详细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抢险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具体情况。

  3、抢险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由各责任小组进行实施。

  4、各应急小组应将事故处理情况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并向指挥部提交险情分析报告。

  5、指挥部联络电话:

  五、应急预案工作要求。

  1、公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

  2、各应急小组思想要高度警惕,不畏困难,坚守岗位,随时待命,并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

  3、各应急小组应无条件执行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4、各应急小组组长和公司调度中心主任在预案实施期间每日下午3时30分向指挥部汇报当天工作情况,重大决定应经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执行,抢险人员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赶到现场。

  六、各生产单位密切关注近期天气变化

  各单位要作好融雪化冰后的抢修、维护恢复工作,尽早做好人员安排。各项抢修工作中的任何人、任何部门出现问题要追查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将作行政处分。

  七、应急终止

  应急预案的终止应根据预案实施情况和对供水的影响程度由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市应急办、市建委批准,由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长王汉良宣布终止。

供水应急预案4

  1.预案分类分级

  根据水污染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1.1因突发性事件造成大范围严重污染,供水必须立即停止或在12小时内停止,停供时间预计在5天(含5天)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

  1.2 因突发性事件造成严重污染,预计在12小时后停止供水的,且停供时间预计少于5天的为重大水污染事件;

  1.3因突发性事件造成局部污染,不经适当处置可能影响供水的为较大水污染事件;

  1.4因突发性事件造成局部污染,经自然净化或适当处置后能维持水质的.为一般水污染事件;

  2.应急处理程序

  2.1发生水污染事件后应立即停止运行二次供水设施,第一时间上报政府相关部门;

  2.2保护好现场状况,了解事件经过,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

  2.3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若须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

  2.4拨打120急救电话,将相关病人送往医院,稳定用户情绪;

  2.5若需公安部门配合,应立即拨打电话,同时配合公安部门调查;

  2.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7对水箱、水池及相关管道反复冲洗消毒,等水样送检合格后恢复供水。

供水应急预案5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通过加强用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用水安全意识、完善供水设施、降低用水风险,创建平安校园。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并完善学校安全制度。

  2.副组长:负责落实学校安全制度。

  3.其它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制度的`学习、宣传、落实、检查及校园突发事件的监控、报告、处置、总结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小组

  1.指挥组

  组长:xx组员:xx

  2.保卫组

  组长:xx组员:保安队员

  3.处置组

  组长:xx组员:xx

  4.救护组

  组长:xx组员:xx

  5.联络组

  组长:xx组员:xx

  6.保障组

  组长:xx组员:xx

  7.调查组

  组长:xx组员:xx

  8.报告组

  组长:xx组员:xx

  三、防控措施

  1.加强用水安全教育。

  2.完善校园供水设施。

  3.加强供水设备检查。

  4.定期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检测。

  四、应急处置程序

  1.当发生水污染事件后,发现者应立即关停二次供水设施,并立即向学校值班领导汇报情况。

  2.学校值班领导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同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

  3.学校主要领导应立即组织召开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置方案。

  4.认真做好应急用水的保障工作,必要时向消防部门请求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

  5.若发现有人中毒应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6.认真做好师生心理疏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7.若须公安部门配合,应立即拨打110电话,同时配合公安部门调查。

  8.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水箱、水池及相关管道反复冲洗消毒,待水样送检合格后恢复供水。

供水应急预案6

  1、为确保供水工作在汛期应急情况下各岗位正确履行职责,使应急供水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地运转,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2、汛期应急供水工作实行“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全局互动、保障供水”的指导方针,遵循统一指挥、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3、汛期应急供水工作要与日常行政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协调一致,统筹兼顾,并保证应急供水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权威性。

  4、部门所有员工都有积极参加抗洪抢险、保障供水的义务和责任,对供水抢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渎)职等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因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供水系统设备、管道故障、停电等中断或部分中断供水时,应适时启动应急供水预案。

  6、抢险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随时奔赴应急现场救援。

  1、指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组负责人

  2、设备抢修组

  组长: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4、抢险小组办公室设在湖东水厂,组长方正同志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①指挥、部署、监督和检查抢险工作;

  ②与上级部门联系,及时汇报情况;

  ③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④组织汛期过后正常的供水生产秩序恢复工作。

  1、预防措施

  ①健全组织机构

  防洪、防汛抢险工作内容复杂,牵涉面广、工作量大,连续性强。应切实加强防汛抢险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员自身素质,不断充实先进装备,提高实战能力。

  ②备齐、备足各种抢险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并且确保处于随时可启动的完好状态。

  ③汛期前后全面开展供水设施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逐个落实。

  2、汛期抢险

  ①在接到汛情紧急预报后,抢险小组应立即投入到工作,组织人员对雨情、水情等进行会商,研究落实具体防御措施。并根据汛情预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迎战洪水的各项工作及时进行全面安排、周密部署。

  ②抢险小组和防汛人员按责任分工立即上岗到位履行各自职责,并随时将防汛应急处理情况上报公司防汛办公室。

  ③同时协助交通、电信、供电等公用设施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供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汛期供水抢险工作的顺利展开。

  ④启动应急预案措施后,制水部两厂四站主要负责人每隔30分钟向制水部防汛工作小组领导上报一次汛情,以及时了解汛情对水厂生产状况的影响。

  ⑤要密切观察湖东厂区后围墙水流情况,和南湾厂区西侧护坡水流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撤离工作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3、汛期过后安排及恢复生产工作

  ①汛情过后,制水部带班领导每30分钟向公司领导上报汛情,随时为可能再次出现的汛情做好准备。

  ②及时恢复正常的供水生产秩序,进行总结。

供水应急预案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涡阳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涡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本县城市规划区域内的一般、较大供水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指导本县的城市供水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凡涉及跨本县行政区域的,或超出本县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市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依据《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处置。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县突发供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置全县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的突发供水事件;属地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和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属地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城市为主体,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在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城市供水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城市供水以保障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相应应急程序,落实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责任机制。

  1.5事故分类分级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消毒、输配电、净化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

  (5)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发生灾害影响大面积供水。

  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等因素,将城市供水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5.1 Ⅰ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I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40%以上;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50%以上;

  1.5.2 Ⅱ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Ⅱ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30%-40%(含4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40%-50%(含50%)。

  1.5.3 Ⅲ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Ⅲ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20%-30%(含3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30%-40%(含40%)。

  1.5.4 Ⅳ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48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的,为Ⅳ级供水突发事件:

  1.受影响的居民人口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10%-20%(含20%);

  2.受影响的供水范围占城市总供水范围的20%-30%(含30%)。

  1.6分级响应与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应对、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一般突发事件由县、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人民政府组织应对(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或超出县级政府应对能力的一般突发事件,报请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报请省、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我县负责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响应后果,综合研判本层级响应级别。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期间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情调整响应级别。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和一般突发事件,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原则上,一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由省、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县人民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工作);二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挥或指导协调(由省、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县人民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工作);三级响应由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指导协调,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挥(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应对,镇级人民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工作);四级响应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指挥或指导协调。具体响应分级及其标准在相关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对于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突发事件,根据应对需要,可报请市委、市政府,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

  镇级人民政府响应等级可参照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设置,结合实际在镇级预案或行动方案中予以明确。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政府设立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地点在县住建局,负责建立、完善和实施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供水单位根据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2.1县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

  2.1.1县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办分管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数据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人。

  当发生城市供水重大事故时指挥部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同志按职务高低递补。

  2.1.2县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城市供水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及时传达、部署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指令和有关工作,并负责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负责城市供水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3)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对城市供水设施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

  (5)其他有关城市供水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2.2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把握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媒体单位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及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城市供水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具体的抢险救援措施;建立供水安全应急救援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宣传供水安全知识;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数据局:负责协调和指导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播发预警信息。根据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协调电信运营企业配合相关部门组织面向公众的手机信息发布。

  县应急局:接收处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信息;协助处理供水突发事件;指导县住建局预警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协助指挥部完成各成员单位的有关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会同县住建局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按照县政府的指示,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快速实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人员及灭火等救援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做好应急抢险救援中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相关卫生防疫部门开展工作。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协助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县气象局:通过气象监测,为制定应急抢险方案提供技术数据支持。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下拨应急抢险资金并监督使用。

  县交通运输局:保障公路、水路等优先运送应急抢险人员和物资,及时征调、组织应急工作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县发展改革委:指导事故发生地城市供水系统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工作。

  2.3县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3.1县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必要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2.3.2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本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专家组会商事故发展趋势,分析研判事故影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负责建议启动、变更或终止应急响应。

  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县指挥部正副总指挥、成员单位联络;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示,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4专家组

  县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组由城市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县住建局、县应急局负责建立和联络,县直有关单位配合。

  主要职责:按照县指挥部的要求对事故处理进行研究分析,提供咨询或建议,对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调查提出咨询意见。

  2.5供水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县政府的抢险应急预案及应急体系,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企业主要领导任抢险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抢险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定期组织演练,开展城市供水设施抢险排险、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工作。

  3.运行机制

  3.1日常预防预警机制

  3.1.1监控机构。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和检测网络;对检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

  3.1.2检测网络。省、市、县相关监督部门的水质监测,供水单位定期对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检测。

  3.1.3预警级别与发布。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有关迹象表明有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县指挥部对突发事件进行研判认定,对可以预警的事件进行预警。较大的预警信息,由县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特别重大、重大事件的有关情况,由县政府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提请市政府决定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预警区域、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事项、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3.2信息报告

  3.2.1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一般事故发生后,要在2小时内直报县住建局。其中较大及以上事故,要第一时间直报县政府,同时报县指挥部。

  3.2.2报告程序

  (1)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0558-2862152(住建局应急电话)、0558-7257729(供水服务热线)或110或119。县住建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人员前往现场指挥处置,同时进行确认事故的危害程度。

  (2)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县住建局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写出事故快报,在事件发生1小时内报送县政府。若水源、传染性疾病引起突发公共事件,应同时报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快报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b.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c.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d.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e.事故的简要经过;

  f.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g.事故发生后采用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h.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i.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j.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由供水部门全面负责城区规划区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较大事件发生后,由县住建局报告县政府启动本预案;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及时报告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2响应措施

  4.2.1 I级(特别重大)响应措施

  (1)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县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通报事故情况,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政府。县指挥部提出启动I级(特别重大)响应的建议,并报县长决定。县政府领导按分工,率工作组、专家组第一时间赴一线指导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县指挥部密切监视事故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作的调度。可每天在县新闻媒体发布应急抢险情况通报,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2)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县指挥部负责涉及城市区域I级(特别重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事发地区的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救援,指挥部负责人、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县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政府。

  (4)县指挥部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5)申请省、市政府支持。

  4.2.2 Ⅱ级(重大)响应措施

  (1)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县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市政府并立即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重大)响应。县政府领导按分工,率工作组、专家组立即赴一线指导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县指挥部督促相关单位密切监视事故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作的调度。可定期在县新闻媒体发布应急抢险情况通报,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2)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县指挥部负责涉及城市区域Ⅱ级(重大)供水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事发地区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救援,指挥部负责人、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县指挥部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政府。

  (4)申请省、市政府支持。

  4.2.3 Ⅲ级(较大)响应措施

  (1)县指挥部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事故发展变化,加强应急抢险工作的指导,迅速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市政府并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指挥部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较大)响应。可不定期在县新闻媒体发布应急抢险情况通报,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2)县指挥部根据预案组织应急抢险,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政府。

  (3)县指挥部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4.2.4 Ⅳ级(一般)响应措施

  (1)县指挥部副总指挥或委托有关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事故发展变化,加强应急抢险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Ⅳ级(一般)响应。

  (2)县指挥部根据预案组织应急抢险,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

  4.2.5关于不同性质城市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要求

  我县城市供水安全事故一般分为电气设备事故、水质事故、管网爆漏事故,针对以上三类事故特点,应急救援时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措施。

  (1)电气设备事故

  ①电源断电应急处置。应尽快查找断电原因,尽快恢复正常供电。如恢复供电所需时间较长,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水厂停产情况。供水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进行供水调度,确保城区正常供水。

  ②电气设备故障应急处置。若供水泵房机电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故障机电设备的供电线路,开启备用水泵供水。若配电线路发生故障,工作人员应开启备用机泵进行供水生产。

  如果由于电源和电气设备故障造成较长时间水厂停产,供水企业应立即上报县指挥部,有关单位和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生产。在停产期间要加强供水调度,为停水区域解决临时供水问题。

  ③电气事故引起火灾或爆炸的应急处置。现场人员立即上报,供水企业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将伤亡人员移至安全区域,进行事故初期的救援处置。

  供水企业根据事故危害程度上报县指挥部,县指挥部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建议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指派工程抢险、医疗卫生、治安保障等队伍,进行事故抢险救援。供水企业要立即启动生产事故调度预案,尽量保证正常供水生产。

  (2)水质事故。要立即停止供水,排放、冲洗相邻管网,启动其它水源井,确保安全供水。县住建局要确认受污染的时间及受污染范围,对污染的危害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向指挥部反馈水质情况。对各个水质监测点进行全天候监测,确保市民饮用水的安全。尽快查明原因,做好污染物的检测工作,合格后方可联网供水。

  (3)管网爆漏事故。抢修人员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修。做好为停水用户的送水准备和对停水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

  (4)对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停水事故,要及时提出应急供水方案,迅速组织实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影响。

  4.3应急支援

  城市供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通知受灾地区的群众和单位,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和收集证据。

  4.4新闻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起草并审查新闻通稿,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并做好舆情监管工作。

  4.5应急终止

  4.5.1终止程序。一般、较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因素消除后,经县指挥部确认,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由县政府宣布结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结束报经市政府或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

  4.5.2后期工作

  (1)指挥部工作。收集、整理所有应急处置资料,对事故进行总结和评估,并上报县指挥部。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供水系统应急终止后15日内,供水企业向县住建局提交书面总结报告,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5.应急保障

  5.1应急准备。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预警发布机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各自应急队伍,配备必要装备,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2装备保障。供水企业要制定紧急情况下供水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县住建局备案。做好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的储备,满足抢险需要。

  5.3资金保障。县财政要根据应急抢险需要,足额安排用于供水等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资金。

  5.4培训演练。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参与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5.5宣传教育。对公众加强城市供水安全饮用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后期处置

  6.1调查评估

  6.1.1县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及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应对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1.2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城市供水系统事故原因,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6.2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救助、保险理赔、供水系统恢复重建等工作。

  7.附则

  7.1名词术语

  7.1.1供水设施。指用于取水、净化、送水、输配水、二次供水等设施的总称,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和自建供水设施。

  7.1.2公共供水设施。指公共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它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设施。

  7.1.3自建供水设施。指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生产、生活和其它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设施。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修改完善工作,根据县指挥部要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

  7.3奖励与责任

  县指挥部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预案的起草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住建局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评估,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修订建议。

  7.5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住建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供水应急预案8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情况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三、事故预防及报告程序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特别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四、应急预案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五、工作措施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六、厂家应急联系方式:

供水应急预案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及水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框架指南》《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制定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1.3.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级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镇人民政府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1.3.4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农村饮水以保障饮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相应应急程序,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责任机制。

  1.3.5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4.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1.4.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1.4.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1.4.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1.4.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1.4.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体系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结构如下:

  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小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水利站,联系电话:0777-3781686。

  2.2指挥机构与职责

  指挥小组成员由以下构成:

  指挥长:周佳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莫贻富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员:

  指挥小组成员因工作原因变动时,由新任职人员自然递补。

  2.3指挥小组的职责

  负责全镇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全镇农村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全镇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及时掌握全镇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变化趋势及对农村群众饮水情况的影响,以便通过及时有效的实时调度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因突发事件给群众生活的不便和生命安全带来的影响;指挥协调全镇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4日常办事机构及职责

  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利站站长兼任,成员由水利站人员和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员组成。

  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是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与总指挥、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镇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等;承担指挥小组日常工作。

  2.5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2.5.1镇政府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本镇行政区域内的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制定镇安全饮水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各工程责任制的落实,负责组织好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力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把损失降到最低。

  (2)在镇范围内,按行政区域划清责任,将饮水安全工作从镇到村层层进行分解,对行政村都要下达责任状,督促其落实应急措施。

  (3)确定本镇饮水安全工作重点,对饮水安全工程制定检查维修制度,保证工程正常运行,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合镇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4)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险情和灾情,掌握本镇饮水安全受影响动态,按时上报灾情信息。

  2.5.2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灾情发生后,积极组织应急抢修,完成抢险任务。

  3.预防及预警

  3.1预防

  3.1.1信息监测及收集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的重点在于及时掌握险情和灾情的发生,发展过程、变化趋势以及对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影响、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以便通过及时有效的适时调度,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因此,灾情信息监测尤为重要。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办公室负责全镇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农村饮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镇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指挥机构应掌握供水范围、供水人数、水源状况、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水源储备情况,加强信息监测,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受灾情况。遇险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由气象站提供雨情,并向指挥部提供今后雨情变化,突发事件出现时,缩短上报时间。

  当水源水质遭受突发性事件而发生污染时,由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水源受污染指标及级别,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当因洪涝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引起工程毁坏,由水利部门提供水情,及该区涉及水库水位交化。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3.1.2信息报告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构筑物,人饮工程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1.3预防措施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①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农村饮水安全出现突发性事件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应急抢险的思想准备。

  ②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安全饮水工作组织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应急抢险队伍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应急抢险设备和服务组织的建设。

  ③工程准备。按时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隐患的工程设施实施应急维修。

  ④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应急抢险物资,合理配置。在易受灾乡镇应储备一定数量的物资,以应急需。

  ⑤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司,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抢险通信畅通。健全水质测报站网、气象测报站网,确保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⑥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2)预防措施

  ①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设施的检查维修,定期对全镇范围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除平常的常规检查外,每年的1-2月份做一次彻底的检查维修。

  ②认真做好水源状况检查,对全镇范围内易出现水源枯竭、水质污染的区域,要定期进行检测,生态环境部门对容易对水源造成污染的上游厂矿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责令停产,防止饮用水源遭受污染。

  ③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3.2预警

  3.2.1预警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

  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三级:

  (1)红色预警Ⅰ级(重大农村饮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并发布红色预警:

  ①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农村2000人以上(含2000人,下同)或分散农户4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③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或农村2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2)橙色预警Ⅱ级(较大农村饮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并发布橙色预警:

  ①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合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农村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不含1500人,下同)或分散农户3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农村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2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③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或农村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3)黄色预警Ⅲ级(一般农村饮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并发布黄色预警:

  ①因农村饮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60升)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分散农户2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②因农村饮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③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或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3.2.2预警发布

  指挥部在收到灾害预警信息时,根据突发农村安全饮水事件的类别、不同的预警级别,起始时间以及影响范围,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利用广播、电话、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重要预警信息在电视节目中能即时插播和滚动播出。政府部门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有机会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饮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

  对应全镇农村饮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村负责本村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因灾情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灾害,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挥机构报告

  4.2I级响应

  4.2.1红色预警发布后,为I级响应。

  4.2.2响应行动

  由那彭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参加。根据灾情启动应急方案,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密切监视险情的发展变化,做好灾情的预测预报以及工程调度,并立即派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技术指导。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及时发布灾情通报,报道灾情及应急措施。应急部门协调消防车临时为灾区应急送水,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为灾区紧急调拨抗灾物资,交通部门为抗灾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健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抗灾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4.2.3方案启动

  由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抗灾期。

  4.2.4宣传动员

  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抢险救灾工作;按照权限进行调度,及时控制灾情,或组织强化救灾工作。受灾地区行政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4.3Ⅱ级响应

  4.3.1橙色预警发布后,为Ⅱ级响应。

  4.3.2响应行动

  由那彭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挥部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参加。根据灾情启动应急方案,做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镇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险情的发展变化,做好灾情的预测预报,以及重点工程调度,并派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技术指导。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及时发布灾情通报,报道灾情及应急措施。受灾地区的各级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受灾地区组织指挥抢险抗灾工作。

  4.3.3方案启动

  由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抢险救灾期。

  4.3.4宣传动员

  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指挥部具体安排抢险救灾工作;按照权限进行调度,及时控制灾情,或组织强化救灾工作。受灾地区行政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4.4Ⅲ级响应

  4.4.1黄色预警发布后,为Ⅲ级响应。

  4.4.2响应行动

  由那彭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参加,密切监视灾情的发展变化,做好灾情的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立即派现场工作组帮助调查、核实受灾原因,并将救灾的工作情况报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指挥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4.4.3方案启动

  由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抢险救灾期。

  4.5应急处理

  当饮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协调应急管理局,安排消防车临时为灾区应急送水,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4.5.1抢险救灾

  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4.5.2医疗救护

  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4.5.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5.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6.5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

  到保证时,当地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5.应急保障

  5.1组织保障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5.2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5.3资金保障

  设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区水利局负责。

  5.4物资保障

  镇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镇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5.5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

  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5.6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5.7治安维护

  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5.8技术保障

  为了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要,调集镇级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6.后期处置

  6.1调查与评估

  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镇级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6.2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区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上报。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区卫生健康局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6.3奖励与责任追究

  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参加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关的处分或处罚。

  7.附则

  7.1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列入部门预案管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镇水利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10

  为有效应对、及时控制重大供水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供水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处置城区供水重大事故的能力,保证城区供水突发事件处置的科学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县城居民用水及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①《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xx]11号);

  ②《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桂政发[20xx]62号);

  ③《灵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④《灵山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规则》

  ⑤《灵山县自来水公司不间断供水应急工作预案》。

  1.3现状

  灵山县县城城区面积约21km2,人口约22万人。现有两个水厂,合计供水规模8万m3/日,现有供水管道DN100以上约170千米,DN100以下约700千米,自来水用户约4.3万户,自来水覆盖率约98%。近

  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经本公司的努力,供水安全生产抓得较为扎实,未有发生重大供水事故,杜绝了二氧化氯消毒事故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水源污染事故极少出现,管道爆裂事故虽偶有出现,但都较轻微。随着灵山县城区给水系统扩建工程的逐步推进、旧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供水安全事故将会大大减少。

  1.4分类分级

  供水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水厂及城区供水管网区域,以水源污染事故、二氧化氯消毒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管道爆裂事故为主。水源污染根据污染物毒性高低有不同程度破坏性,水源污染于本单位没有可控性,但只要科学处理,均具可防性;二氧化氯消毒事故因自来水余氯过量而发生,轻微过量对人体不会造成伤害,只有严重过量才会影响人体健康,该类事故影响范围广,但具有可控性;机电设备事故多由操作不当及漏电引起,对人体伤害大,由于科学技术的提高、设备的更新改造,此类事故发生率极低,且只要规范操作,就能预防;造成管道爆裂事故的原因有地质变动、车辆及人为破坏、管材老化、局部水压偏高。此类事故多发生在冬季气温忽冷忽热的时候,发生事故轻微的仅影响到用水人、事、物,严重的会引起地质变形、破坏道路,危及群众和群众财产的安全,处置此类事故经验较为丰富,可控可防。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灵山县城区供水范围内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自然灾害或供水水源污染事件。

  1.6工作原则

  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

  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信息共享,加强合作。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成立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协调工作,由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科长组成。

  2.2办事机构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是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办事机构,分管副经理任主任,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专业人才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由本公司在职给排水专业人员、机电专业人员、技术公关人员组成专业人才库,负责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处理技术的研究及应用。加强与广西城镇供水协会的联系与协作,发挥协会对其成员的技术支持作用。

  2.4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4.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4.2及时将所了解的情况向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机构报告,并保持联系;

  2.4.3协调相关应急处理机构的关系,负责供水事故的专业抢救;

  2.4.4布置供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科室负责人做好日常防范准备工作:

  2.4.5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安全事故问题,贯彻奖励办法。

  2.5应急处理组织体系

  2.5.1组织框架

  略

  2.5.2组织框架职责说明及联动机制

  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处理统一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即时向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报告,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即时向上级汇报,并组织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科、厂、中心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行动小组进行救援。

  3、运行机制

  3.1预测、预警级别及应急措施

  3.1.1信息监测与报告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各科室、队、厂、中心负责收集科室管辖范围内有可能造成供水安全事故的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向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果断处理。

  3.1.2预警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在职员工均有义务和责任向本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其所掌握的供水安全事故隐患信息。事故突发现场人员负有报警责任,应向本科室领导报告,本科室领导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汇报。报警采用电话联系方式,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办公室人员负有接警责任,不得拒接、谎报情况。

  3.1.3预警级别及应急措施

  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供水重大事故根据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3.1.3.1三级预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水源污染等无法预控的情况,致使无法正常供水,致使全县城用水户停水24小时以上。三级预警信号为蓝色。

  3.1.3.2二级预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水源污染等无法预控的`情况,致使无法正常供水,致使全县城用水户停水48小时以上。二级预警信号为黄色。

  3.1.3.3一级预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水源污染等无法预控的情况,致使无法正常供水,致使全县城用水户停水72小时以上。三级预警信号为红色。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组织人员逐户通知方式进行。

  3.2预警应急响应机制

  发生三级、二级、一级预警事故时,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启动应急机制,负责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发现异常情况的第一人,应立即按照科室领导—分管领导—公司领导的方式逐层上报,公司领导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根据灾情来组织应急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进行抢救。把水质情况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和县环保局报告的同时,加强对出厂水水质的检测,对源水的监督应沿着源水上游1000米采水检测,若生物监测出异常情况或化学检测超过允许尝浓度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报县应急办备案,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停止用水的消息,直到水质达标后再恢复供水。

  应对水源污染事件,必要时可停止从河道取水,启动应急水源。

  3.3指挥协调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现场指挥,公司各科室、厂、中心配合,公司专业人才库辅助决策,必要时聘请广西城镇供水协会专家参与决策,提供技术咨询。

  3.4应急结束抢救工作结束后,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做好应急状态解除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发布机构提供应急结束信息,予以公布。

  3.5后期处理

  3.5.1善后处置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事后要做好人员及物资补偿、救济物资上报。

  3.5.2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及时进行调研、分析、总结,并将结果向上级汇报。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教训,查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分清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3.5.3信息发布

  调查评估后,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信息发布遵循客观真实、准确明白、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陈述与分析相结合原则,内容包括:

  ①事故单位、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地址、时间;

  ③事故简要经过;

  ④事故处理的经过及措施;

  ⑤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评估损失、经验教训;

  ⑥事故报告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单位盖章,签发日期。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4.1.1应急处理要加强领导,应急人员及时到位,履行相应职责。

  4.1.2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成及通讯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1.3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通讯录:

  略

  4.1.4灵山县自来水公司专业人才库成员及通讯录

  略

  4.2经费及物资保障

  应急救助经费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确保应急处理经费足额、到位。根据事故类别,明确相应物资储备,保证物资性能,随调随到。此项由财务科负责。

  4.3交通运输保障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现有广州本田公务用车一辆、双排座供水抢修汽车三辆、五菱宏光S两辆、宏光小卡一辆、奥铃货车一辆。供水安全事故突发时,车辆及其驾驶员按照应急处理方案要求作好启用车辆准备,服从指挥。运输车辆用于现场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调配及其他抢救运输,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

  4.4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社会治安保障、紧急避难场所保障、通信保障按上级规定执行。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预案演练,所有参与人员不得缺席,并熟悉各自职责任务。每年春秋两季各在水厂演习一次,演练内容包括水源突发污染应急处理,管道爆裂应急处理等。演练采取实战形式,努力追求速度与技能统一,要求快速反应,紧急行动,措施果断,有条不紊,达到最大限度避免事故扩人和人员伤亡的目的。

  5.2宣传和培训

  5.2.1在新闻媒体公布上本预案,利用微信公众号、墙报、横幅、电视联办专题等舆论阵地宣传相关应急法律法规,讲解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处理基本常识,指导居民合理科学使用供水设施。

  5.2.2培训

  应急处理相关人员培训后方可上岗。灵山县自来水公司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安排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技能知识和应急处理知识,有计划组织应急处理相关人员参加本行业和上级部门开展的专题知识讲座,选派应急处理相关技术人员到院校、科研机构深造,不断提高本公司员工应急处理技术水平。

  5.3监督检查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对相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实施现场监控,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6、附则

  6.1本预案相关自来水生产技术指标执行国家标准。

  6.2本预案未尽事宜参照上级突发事故处理预案规定执行。

  6.3本预案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制定和解释。

  6.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11

  1.员工接到报警或发现大厦范围内出现水浸事故,应立即将进水地点、楼层、水源、水势情况报告当值领导、工程部人员和当班秩序维护领班,并在支援人员到达以前尽量控制现场水势,防止水浸范围扩大。

  2.相关人员接报后,立即派员就近采用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槽口,并将电梯升上最高层,切断电源,以免电梯受损;若电梯轿厢控制面板已经进水,则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忌升降电梯,以防故障扩大。

  3.立即查明水浸原因,采取措施(包括关闭水泵、关闭水阀、封堵水管、堵塞漏洞、疏通排水管道、打开末端放水等),切断水源,并关闭受浸区域之电闸,防止人员触电。若水源来自供水总管或工程部无力解决时,应立即通知自来水公司前来抢修。

  4.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摆设拦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到设备房、配电室、业主室内或其它楼层。

  5.组织力量采用各种手段,排净积水,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整洁。

  6.水源中断后,工程部应立即派人尽快修复受损设施;秩序维护部、客服部应设法维持大厦内秩序,并耐心做好住户的安慰解释工作,尽力解决水浸给住户带来的`实际困难,并注意维护物业公司的形象。

  7.如在水浸事故后,有任何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受到影响或由此引发停电停水,应知会相关业主或在大厦各主要出入口设置告示,知会全体业主;如有任何区域存在危险性,应在该范围内设置警告标志。

  8.召开会议,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类似事故。

  9.详细记录水浸事故发生经过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受损情况。

  10.一些常见水浸事故的预防措施:

  1)秩序维护巡逻和工程部巡检时,应留意排水渠道是否有淤泥、杂物或塑胶袋,有否堵塞,并随时加以清理疏通;清洁工定时清扫天台、排水沟,防止雨后垃圾冲入排水口造成堵塞。

  2)加强对消防喷淋系统的巡视,防止碰撞、移动喷淋头或消火栓引起水浸。

  3)灾害性天气(台风、暴雨、大雪)来临前,维修人员应对大厦内门窗、天台、排水沟渠、集水井、排水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管道工在操作安装、维修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水浸事故。

  5)对业主/用户装修要加强管理,防止由于业主/用户在进行管道安装、尤其是消防喷淋系统试压时施工不当引起水浸事故。

供水应急预案12

  1.总则

  1.1目的

  为确保我县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霍山县住建局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2)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应纳入霍山县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3)统览全局,依靠科学

  坚持从大局出发,充分利用一切先进技术、设备,采取科学方法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将损害降低最低程度。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霍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县各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霍山供水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供水区域内发生的下列供水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口、取水管井涵等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水库溃损,机电设备毁损,输配设施等严重损坏;

  (4)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5)城区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6)传染性区域疾病;

  (7)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水厂停电、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8)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9)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住建局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供水公司经理担任,成员为住建局、经贸委、霍山县医院、供电公司、公安分局、交通局、交警大队、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主任由供水公司经理担任。

  2.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2.1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我县供水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现场的救援,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应急处理的工作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5)加强水质监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监测项目的协作单位。

  (6)督促各有关单位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7)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组织重点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培训演练。

  2.2.2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供水突发事件接报警工作。

  (2)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接到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3.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由高至低按一级至四级排序。

  3.1一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遭到破坏,造成全县停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3.2二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事故,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大部分居民终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3)水厂供电设施受到损害,造成供水压力严重不足。

  3.3三级预警

  (1)制水设施及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3)水厂设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4.4四级预警

  (1)因制水设施出现故障,供水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少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设施和供水设施发生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3)水厂人员和设施安全受到威胁。

  4.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4.1预案启动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电话通知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须立即向县领导和公安机关110报告,并启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4.2 工作要求

  供水突发重特大公共事件发生单位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3 现场保护

  因抢救人员、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 情况报送

  发生供水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在事件发生后按上级要求时限将事件快速报送应急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分别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1)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组长或副组长的指令,立即调集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2)现场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5.2初期处理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事件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5.3组织纪律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应急处置工作,不得麻痹推诿。

  6.应急抢险和救援

  在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有关人员保证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械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并及时调查事件现场,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质监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通知上级相关部门。

  (5)水源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进行供水外,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将有关情况报请县政府。

  (6)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7)必要时,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8)要积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7.主要供水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时,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自然灾害报告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全体人员组织抗灾抢险工作。

  (3)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

  (4)供电电源和供电设备被破坏时,如能自己抢修的应积极进行抢修,争取及时供水; 如需供电部门抢修时,水厂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5)如造成加压泵和水源井机泵损坏时,水厂应急抢险队员应科学有序的积极配合机泵维修人员进行及时的抢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复供水生产。

  (6)如损坏严重时,造成水厂停产,较长时间无法恢复供水,由公司组织人员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以保证居民供水。

  (7)水厂抢险队伍利用送水车及消防车对一些受损程度较重的地方采取集中供水,水质检测中心及时赶赴各取水点进行采样化验,以确保水质合格,保证安全供水。

  (8)水厂积极组织灾后设备修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7.2水源、水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1)落实水厂对水源地、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2)明确水源地、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和各个出入口,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防范检查,及时整改。

  (3)水厂加强泵房和清水池技防措施,安装24小时远程监控系统。

  (4)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一是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二是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派有关人员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原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三是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四是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7.3供水管道抢修预案

  (1)供水单位人员接到重特大事件电话后,立即报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2)应急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水厂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

  7.4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1)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水厂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

  (3)水质监测中心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7.5防破坏工作预案

  (1)迅速报110。

  (2)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事发区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8.监督与管理

  (1)应急处理供水突发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在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在发生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9.附则

  本预案解释权归霍山县住建局供水安全应急处理办公室,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水应急预案13

  学校供水应急防范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学校供水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通慧楼三楼事务室。

  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学校正常供水的事件,领导小组尽快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全力控制事态的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

  1、供水水质防范预案

  (1)学校发生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做好登记,上报学校领导,并同时向市卫生监察支队和教体局报告,报告的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涉及班级、发病人数、主要症状。

  (2)学校发生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时,应启动应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调动人员共同处置:

  ①校长统一安排、指挥调控;

  ②总务处事务室负责立即保护好现场和关闭进水总闸阀阀门,保存造成污染或疑似有毒的饮用水;

  ③总务处服务部负责立即组织和提供全校师生员工可饮用的水,并准备好器具盛装饮用水,校医负责对提供的饮用水进行余氯比对和消毒;

  ④安全处、校医、班主任以及老师一起保护好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并及时送患者去医院治疗和进行呕吐物、排泄物的检测;

  (3)供水和相关人员在接受调查后方可离开。

  (4)学校派人做好家长和全校师生员工的安抚工作。

  (5)学校配合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执法监察支队的调查工作,提供患者的信息,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必要的.采样工作。

  (6)严格按照二次供水的要求和专业人员的建议做好预防饮用水污染的措施:

  ①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制度;

  ②加强日常卫生工作;

  ③加强消毒和余氯比对工作;

  ④加强全校范围内的健康教育工作;

  ⑤暂停集体性活动。

  (7)每日向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执法监察支队报告师生员工病例的恢复情况,新发病情况,并做好记录。

  2、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供水抢修范围:学校校园内所有供水管网

  (1)保证有足够用于供水管网的机械、设备、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供水管网抢修时限:20mm、25mm供水管网白天1小时内,夜晚2小时内;50mm白天2小时内,夜晚3小时内;500mm白天6小时内,夜晚10小时内。

供水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全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以下简称“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故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城镇燃气、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金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性城市供水系统事故的应急处置活动。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科学救援;预防为主,依法规范。

  2风险识别和事故分级

  2.1风险识别

  2.1 .1可能造成供水突发事故主要风险

  (1)水源污染风险:生物、化学品、病毒、放射性物质等造成污染。

  (2)水厂生产事故风险:电厂、变电站发生停电事故导致供水企业、泵站(闸站)停产;调度、自动控制等信息系统遭受入侵、攻击和失控、毁坏;次氯酸钠、液氯、液氧、高锰酸钾等危化品泄漏、爆炸等。

  (3)供水管网事故风险:室外主要输配管(隧)设施爆管、损毁等;井下作业等高危作业发生多人伤亡等;管网水水质受到污染等。

  (4)自然灾害风险:因地震、滑坡、台风、暴雨、大雪、低温等自然灾害,导致机电设备毁损、水源水无法取用等影响城市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5)公共卫生健康事件风险:爆发大规模传染性疾病,生产运营人员严重减员等。

  (6)人为损害风险:因误操作、施工危害、战争和恐怖活动等因素造成生产与供应系统损坏和停产、减产。

  2.2事故分级

  突发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

  2.2.1特别重大突发事故

  特别重大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

  (2)计划外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用户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2.2 .2重大突发事故

  重大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计划外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用户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2.2 .3较大突发事故

  较大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计划外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2.2.4一般突发事故

  一般突发事故,是指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

  (2)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水24小时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

  上述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3组织体系

  3.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武义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接受县、市指挥部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的领导和指挥。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内较大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发布应急响应指令,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负责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由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执行县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救援和事后恢复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故的信息汇总、上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定期组织修订《武义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镇、街、联盟,城市供水企业做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衔接,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

  3.2县级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新闻办、网信办)、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行武义支行、县气象局、武义县电信局、武义县移动公司、武义县联通公司、县水投集团、国网武义供电公司等组成。

  县委宣传部(新闻办、网信办):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故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做好突发事故网络舆情引导和调控管控。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影响全县供水主管道的抢险、抢修。

  县经济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实施工业用水户限制供水措施,承担县级医药、食盐的储备管理等工作。

  县公安局:指导事发地公安机关参与事故前期抢救伤员、疏散群众等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秩序维护、道路交通管制和重点目标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事发地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道路通行畅通;配合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及时研判事故引发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情报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接报的突发事故信息。

  县民政局:组织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相关事务。

  县财政局:按照分级负担原则,指导、协调做好应急资金保障工作,监督应急资金的使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滑坡等地质灾害引发的事故处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组织指导事发地环境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化,提出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和污染区域防护措施,并负责协调和监督落实。

  县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建设局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事故信息。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城市供水企业应急体系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接收全县城市供水企业事故报告,根据事故报告进行初步评判并报告;指导城市供水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完成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等有关工作;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协调城市供水事故发生时水源水供给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治、卫生健康防疫及心理康复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落实指挥部工作指令,指导、协调现场救援工作,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人员或受威胁人员的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组织较大突发事故调查评估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事故中特种设备的应急处置,预防次生事故发生。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调度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救灾,并参与消防事故鉴定。

  人行武义支行:指导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保险查勘和理赔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有关信息,提出防御对策与建议。

  武义县电信局、武义县移动公司、武义县联通公司:负责应急救援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工作。

  县水投集团:负责武义县城区供水调度中心、壶山水厂、清溪水厂的调度生产运行以及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国网武义供电公司:负责事发区域损坏的电力设施抢修和应急供电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3.3镇街、联盟应急指挥机构

  镇街、联盟应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应急组织体系,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辖区内一般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4供水企业应急指挥机构

  供水企业应当成立应急指挥机构,作为突发事故第一响应机构,切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主要职责:编制企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工作,配合各级政府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预警机制

  4.1预防监测

  有关责任部门做好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供水企业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对城市供水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向当地政府及供水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4.2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 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一级预警(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故。事故随时可能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

  二级预警(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故。事故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三级预警(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故。事故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四级预警(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故。事故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

  4.3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原则上按照事件等级,由相应的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其中,一般预警由县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调整和解除,并报告武义县政府、金华市政府;较大预警由金华市指挥部发布、调整和解除,并报告省政府;重大、特别重大预警服从省指挥部指令。预警信息发布后,要密切关注突发事故进展情况,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

  4.4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降低突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加强城市供水管道实时监测,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及时组织对城市供水管道情况的分析评估,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

  4.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和设备,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5.根据需要,对城市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4.5预警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研判不可能发生突发事故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5应急处置

  5.1分级响应

  (一)本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突发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或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涉外、敏感的事件,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二)需要市指挥部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县政府、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长报告后报省指挥部,并根据省指挥部指令启动响应程序。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突发事故现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将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市指挥部办公室,保证突发事故救援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实施。

  5.2事故报告

  5.2.1报告程序

  (1)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 110 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或者 119 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应急组织接到报告后,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突发事故,如属于突发事故的,应直接上报供水主管部门。

  (2)供水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报告当地政府、上一级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或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各部门除根据管辖权限逐级上报外,可直接报至县指挥部办公室,各级应急组织之间必须保证 24 小时人员通信畅通。

  5.2.2报告途径

  县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应设立应急报告值班电话,并保持 24 小时通信畅通;向社会公布应急报告电话号码,原则上为 110 或 119 以及其他专门号码。

  5.2 .3报告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5.3应急救援

  5.3 .1先期处置

  1.事发地政府负责一般突发事故,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一般由事发地政府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在判定突发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开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态扩大。

  2.县政府负责较大突发事故,县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及成员赶赴突发事故现场,会同事发地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地开展联动处置。处置过程中,要实时掌握现场动态信息,并进行综合研判及上报。

  3.属于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故,事发地政府立即向省、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现场,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5.3.2专业处置

  (一)处理自然灾害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过挖潜增强城市供水量,启用备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备水源井,并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达到相应供水水质标准。

  2.对自然灾害事件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工程及配套设施与机电设备等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包括水厂清水池贮存水、局域管网水补压井、自备井和社会库存桶(瓶)装水)和临时供水设施。

  3.根据城市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实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联合应急调度,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

  4.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5.调整城市供水优先次序:首先满足居民生活、医院、学校、机关、食品加工、宾馆和餐饮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务用水;再次是重点工业用水等。

  6.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7.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8.采取跨行政区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应急调度,保证城市应急供水。

  (二)处理工程事故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对工程事故中损毁的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净水工程及配套设施、机电设备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紧急抢修,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临时供水设施和备用系统,实施水量应急调度。

  2.调配和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式净水设备、水质净水装置,以及单户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

  3.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4.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5.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三)处理公共卫生健康事件类供水事故的措施

  1.关闭公共卫生健康突发事件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停止供水并及时处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2.启动城市备用水源,实施应急供水;对受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及沿岸污染水域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环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污染状况和水质水情数据,并向下游通报情况。

  3.增加备用源供水量,适时启用封存的备用水源井或者新凿水井,由当地水环境监测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资质部门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4.调配安装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移动净水设备、水质净化装置,以及单户净水器等应急供水设施。

  5.根据城市水源、输配水管网布局及连通情况,合理调配管网供水量及供水范围,采取分时段分片供水。

  6.适时压缩用水指标,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直至停产。

  7.针对局部区域或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送水。

  8.根据重点污染企业废水排放和重点排水企业档案,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限产或停产。

  9.对当地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并紧急从周边区域调运桶装水、矿泉水或纯净水,及时发放给居民饮用。

  5.4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处置结束后,经现场检测、评估、鉴定和专家论证,确定突发事故已经得到控制的,由县指挥部报市指挥部报省级应急指挥机构通过后,决定终止应急响应;较大及一般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响应终止由县政府负责。

  5.5信息发布

  (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市指挥部 统一管理,或授权事发地政府按照突发事故新闻发布要求向社会公布。

  (2)较大、一般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县政府负责。 涉及人员伤亡的应当提前报告省级相关部门。

  6后期处置

  6.1善后工作

  事发地政府、公安、民政、生态环境、建设、水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做好伤员救治、交通恢复、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城市供水运行。

  6.2保险理赔

  突发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工作。保险监管机构应当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快速查勘并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6.3调查、评估与总结

  突发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特别重大突发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重大突发事故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较大突发事故由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一般突发事故由县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与评估。上级政府认为必要时,可提级调查。

  应急领导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城市供水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城市供水应急终止后的 1 个月内,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向县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供水系统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结论,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经验教训,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7应急保障

  7.1指挥通信保障

  县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水务局,配备通信设备,满足指挥决策、应急协调和对外联络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县应急领导小组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通信联络的需要。为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和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应急响应期间,通信主管部门按照《金华市突发事件通信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通信保障,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随时接收县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县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应急响应期间,电力部门应保障城市供水调度中心、各制水水厂的电力供应,确保制水、供水生产及管网运行调度正常。

  7.2队伍保障

  必须建设好3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工程设施抢险力量:由城市供水企业抢险作战单元和消防救援支队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专家咨询和技术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应急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应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县政府和上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城市供水企业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7.3装备保障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挥协调紧急情况下供水设施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和调配。供水企业储备的常规抢修机械、设备、物资(包括食品)应满足抢险急需,每年更新一次,报县指挥部备案。

  7.4财政保障

  事故发生企业在超出自身经济支付承担能力时的资金保障,按照《金华市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和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实施。

  8预案管理

  8.1预案更新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预案管理与更新,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审,并视评审情况对预案作出相应修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供水企业根据本应急预案制定本企业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储备常规抢险物资。

  8.2责任追究

  县政府和有关单位不履行本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预案相关工作不落实,导致突发事故发生或者发生后应急处置不当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武义县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武政办〔2018〕116号)同时废止。

供水应急预案15

  随着气候变化的影响,洪水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影响。而供水公司作为关乎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组织,必须建立完善的防汛应急预案,以保障水质安全和供水正常。

  一、防汛预案的制定

  区域供水公司作为负责本地区的主要供水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法规,建立科学的防汛应急预案。预案必须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防范预案:

  主要包括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将汛前数据报送地方洪水指挥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水文水位的变化,及时调控供水管网,防止水压过大导致水管破裂,以及增派人员加强巡查等。

  2、应急预案:

  主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应急情况做出详细的计划,包括赶赴抗洪现场提供紧急服务,建立应急巡查服务队,协调其他单位提供应急物资等。

  3、恢复预案:

  主要包括在抗洪后的水质检测、受损水管的修复和供水正常重新运作的计划,以保证人民明确水源和用水渠道的安全。

  二、防汛应急预案的执行

  首先,要对供水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其能够承受汛期流量和水压。其次,现场配置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包括抗洪用品(折叠水桶、抗洪大沙袋、橡胶雨衣等)和相关工具设备带好,保证在抗洪现场发挥应急作用。再次,建立顺畅的应急沟通发布渠道,及时发布汛情报告和灾害预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抗灾应急意识。最后,在抗洪现场要注重人员安全,制定合理规划并加强人员安排控制,确保相关人员的安全。

  三、提升防汛应急能力

  在防汛等应急救援事宜中,提升应急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供水公司应该将抗洪、化险为夷等工作纳入员工培训计划中,让员工们进行基础应急技能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减少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漏洞。

  中国气象局发布的XX年洪涝灾害预警信息显示,未来几年,我国的洪涝灾害将变得越来越严重,对于供水公司来说,建立健全的防汛应急预案尤为重要。只有有针对性的预先安排,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和降低民众财产损失,确保水源安全、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除此之外,供水公司还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和其他应急救援机构建立合作,形成紧密的.责任共担机制,保证灾害发生时协同配合,展开整体应对。

  并且,在防汛预案的制定和落实中,供水公司要不断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能力。通过不断开展各种演练活动,提升员工抗灾应急能力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数据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及时掌握汛情变化,确保防汛工作的高效率和准确性。

  此外,在应对突发灾害时,特别是重大灾害的发生,供水公司应该主动寻求有关专业人员的支持和帮助,早日组建驰援抢险队伍,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地调动和动员。

  总之,建立科学、完善的防汛应急预案对于供水公司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只有通过有效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才能更好地保障供水厂的运转工作,为群众生活提供可靠的保障。因此,各供水公司应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公共事业的稳定运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除了针对抗洪预案的制定,供水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也应该多加思考和改进。如提高供水管网的设备配套程度,确保其可靠性和完善性;加强检修和维护,保证水管网的工作性能和安全性;提高供水技术和水质检测能力,保证水质安全;完善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更新机制,不断完善预案工作。这些措施不仅能提高供水公司的生产经营效益,还能为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实现供水公司和民众共赢的局面。

  最后,在未来的各项工作中,供水公司需要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与防汛及应急管理有关的专业人才,为应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提高防汛、应急工作水平。同时,也需要加强与政府和其他应急机构的联系,以确保协调和配合,做到高效应对各种应急情况,切实发挥供水企业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供水公司还应加强科技与信息化的应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汛情和灾害信息,以便快速判断灾情,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方案,提高应对效率和准确性。同时,将先进的科技手段引入到供水公司的生产与运营当中,例如智能管网、智能监测设备等,能够更快、更准确地判断液位,监测流量,及时预测管网出现的问题,抢险救灾的效率也将大幅提升。

  而在防汛工作的前沿,常常需要依靠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来获取更为直观、全面的灾情数据,以便更好地组织应急工作。供水公司应该积极运用这些技术和手段,开展各类防汛应急演练和实践,以提高员工的技术应用水平和判断能力。

  除此之外,供水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也应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用水情况和需求,提高对其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与居民建立联系的同时,也应该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通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关防汛宣传和应急救援工作。

  总之,建立健全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采取科技与信息化手段,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是供水公司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重要手段。龙博供水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用心服务”的企业宗旨,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加可靠、稳定的供水环境,为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公共事业的稳定运行保驾护航。自然灾害如洪涝、暴雨等给供水公司带来的挑战是不可忽视的,为了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供水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采取科技与信息化手段,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建立健全的防汛应急预案是供水公司防灾抗灾的基础,应考虑全面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的建立等方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则需要注重培养应急管理、水利工程等专业人才,并加强应急活动的组织与培训。为了更好地应对自然灾害,供水公司应加强科技与信息化的应用,引入智能管网、智能监测设备等技术手段,提高判断效率和灾害应对能力。

  同时,供水公司需要与社区、居民建立联系,了解他们的用水情况和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也是一项重要任务,通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形式开展防汛宣传和应急救援工作。

  以“以人为本、用心服务”为企业宗旨,龙博供水公司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加可靠、稳定的供水环境,为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公共事业的稳定运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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