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随笔

时间:2022-01-27 17:29:34 随笔 我要投稿

优秀的随笔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大家都听说过随笔吧?有的可能还经常写随笔?随笔,或讲述文化知识,或发表学术观点,或评析世态人情,启人心智,引人深思。那么,怎样才能写好随笔?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优秀的随笔,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秀的随笔

优秀的随笔1

  故乡。老屋。东、北、西三面都有小河。河水清澈,微波荡漾,游鱼嬉戏其间,活水终年流淌;古老的河堤,垂柳拂岸,小树葱郁,大树茁壮,老树遒劲,永远那么充满活力。绿树掩映中,老屋静立。

  小河永远,大树依旧,老屋苍老。但是……

  “村里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人!年轻人少得很了啊”!母亲一接电话,就这么说,父亲一接电话也是这么说,村里的老人只要一接电话,都是这么说,“村里什么都不缺,就是年轻人太少啊!”

  是啊,自从改革开放,经济搞活以后,年轻的人们纷纷走出小村--外面的世界好精彩,城里的钱容易挣啊!自那些年以来,村里大凡是经济头脑出格的,有一点门路、本事的,这么说吧,只要是自认有那么一点文功武略的……反正是没有几个年轻人愿意在家里待下去的,他们纷纷告别本土,一任孔雀四面八方到处飞,四海闯荡,五湖为家!

  好在一个个都很争气,混不了几年,活路打开,成家立业,养儿育女,比在家时风光多啦!

  “儿女们争气啊!有本事啊!”那个时候,村里的老人们常常不时伸出大拇指称道、羡慕对方,甚或是在别人跟前扬扬自得,“来电话了”、“有汇款了”云云;如果儿女回家重修旧房,翻盖楼房,那就更惊了天的喜啊!

  ……小河的水依然静静流淌,河岸的树木依然那么茁壮--日月依旧,不知不觉,几十年弹指间,但见得老人们渐渐禁不住岁月,一个个不中用起来了。

  “知道你要来电话,已经等了好久了!”一阵絮絮叨叨以后,老辈们就会诉起苦来,“路也走不动了,饭也做不成了,地也种不来了”,已经是“嘴来身不来,口动手难动啦!”……所有都是实话,可是“远水难解近渴”。在外的儿女何尝不明白这些?只是苦于他们已是心来身难到,思念腿难行了。天涯海角之处,他们业已事业有成,有家有口,甚至孙儿绕膝,创立了另一番新天地!让他们如何舍弃这一方,顾及另一方?现在是“手心手背都是肉,割弃哪一方都无法忍受”啦!

  山不转水转,树挪死,人挪活。老辈人的心很开通,天下父母心都一样。他们深明大义,只要儿女们有奔头,都是倾力支持,为了儿女可以舍弃一切,甘心受苦受累,缰绳放得开开的,放手让他们出去闯荡,而绝不扯后腿!中秋节作文800字

  我们应该感谢祖辈父辈,是他们让我们有了一条新的生路,让我们开创了一方新天地,我们怎么能忘怀?怎么能不刻骨铭心地牢记?月缺月圆,我们依然眷恋故土;天阴天晴,我们依然记挂家乡!每时每刻,我们都想依偎在父母身旁!“每逢佳节倍思亲”,远方的儿女何尝不是心揪肠连,时刻牵挂故土的白发双亲?啊,当初实在是生活所迫,生计所为,生存所需,只要有一点办法,也不愿离乡背井,抛下祖地,流浪他乡的啊!

  ……小河之水依然汤汤流淌,河岸树木依然郁郁葱葱。中秋圆月,倒映水中。此刻,老屋中已经电话铃声丁令,是远方的子辈孙辈已拨通了老家的电话,他们候在话机旁,等待父辈祖辈的音讯,祈愿祝福他们安康幸福!

  天边的游子,故乡的亲人;故乡的亲人,天边的游子。“但愿人长久,千里共蝉娟。”中秋月圆,亲人团聚。千山万水,佳音难隔。有线、无线,线线紧连。远方的游子们,请揿响话机,敲动机键,给远方的亲人打个电话,因为,月下,母亲正在等候你倾诉衷肠!

  愿铃声长久叮当!

  愿圆月长圆,世代吉祥!

优秀的随笔2

  第一次是课间时在一个同学的书桌上见到这本书的。那是一本老书了。虽被书主人保护的整洁,但仍掩饰不了岁月的痕迹。那让我在恍惚之间,感受到了历史的不可触及。我不禁对它产生了兴趣,却碍于礼貌没把它捧起。

  于是在一个下午,我终于把《培根随笔》买回了家。每晚睡觉前读一篇,然而只读一篇。因为美味不可多得。当我读完一整本书时,才对培根以及其思想有了一些理解。

  培根经历丰富,智慧过人,每篇文章也都有独到之见。他从不简单化地评判是非,面对问题总能站在一个凡人无法攀登的高度,客观的审视和理解。他的《论真理》、《论逆境》、《论时机》、《论友谊》等文章说理透彻、老练锐利、耐人寻味。

  我印象最深的是《论死亡》。生与死本是自然轮回,无人能免。然而在培根的这篇文章中,死亡达到了哲学的巅峰。我对死亡也有了新的认识。说实话,死亡真的不是一件好事,关于这个词语的大多是灰暗、哭泣、悲哀。但认真去想,当一个人实现一生所愿,死前感谢自然给他生命以及一生的时间感悟世界,死亡根本算不了什么。培根说的好:“一个意志坚定、一心向善的心灵是会远离死之忧伤的。”

  也许连培根都不敢说:我一点也不怕死。但我相信,他尊重死亡如同尊重生命。如果把人生的历程看作赛道,死亡看成终点,又会有怎样的理解呢?人生本就短暂,何必将短暂的时光浪费在害怕与担心中呢?好好珍惜现在,短暂的时光应该属于快乐。

  死亡不大,热情的生活和平静的心态也并不矛盾。

  我感谢生死,感谢自然,感谢《培根随笔》。

优秀的随笔3

  记得有位画家朋友曾跟我提起,他说二十四节气中最堪入画的当数“清明”了。我很赞同他的说法,其实,清明本身就是一幅淋漓的水墨,亦浓亦淡,或在眼前展现,或在心底流连。

  清明,是一幅淋漓的水墨。每到清明时分,杏花带雨而开,梨花伴露而眠,垂柳随风而舞,浮萍逐波而行……驻足在春天的旷野,映入眼帘的是长河落日,是群山尽染,是野渡横舟,是炊烟袅袅,伴着纯朴的鸡鸣、犬吠和牛哞,还有那麦苗拔节的声音……那种美是质朴的美,原始的美,自然的美,美中还透着一股子灵性,承载着心灵的归宿,承载着岁月的研磨。

  清明,是一幅淋漓的水墨。“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清明是淡雅的,淅淅沥沥的小雨洗去了尘世的铅华,它不需要多少浓艳色彩,一个牧童、一个酒家,甚至只要一抹轻烟或几笔墨柳便可勾勒出它的轮廓。

  清明,是一幅淋漓的水墨。油画画的是眼中的画,水墨画的却是心中的画,心的灵动就是水墨,虚实在心,浓淡在情。浓,源自纠结;淡,出于释怀。“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纸灰飞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日落狐狸眠冢上,夜归儿女笑灯前。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清明亦是浓酽的,有时也需要浓墨重彩,因为清明节还是一个祭祀祖先、扫墓怀古的节日。

  清明,是一幅淋漓的水墨。“清明雨打湿了衣服,清明雨打湿了脚步。撑一把小伞,踏上了小路,默默地走向你的住处,野花缀满那座土丘,多么美丽又寂寞的小屋……”一首《清明雨》,又何尝不是一幅经典的水墨?它打湿过我的脸,也打湿过我的心,让我在那凄美的旋律中独自燃起一炷心香,默默怀念那些已逝去却永远刻在风中的名字,有我们的先烈,有我们的亲人,也有我们的故友。

  清明,是一幅淋漓的水墨。淡,到了极致;浓,也到了极致。当你的思绪如行云流水般涌现,自己的心田就是一张宣纸,每个人都能挥洒出自己的情感,你可以寄托哀思,也可以诉说离愁。

优秀的随笔4

  爱是什么呢?是对父母双亲的一种孝顺,叫爱;是给孤寡残疾者的关心和帮助,叫做爱;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叫做爱;反之,老师对学生的关心,叫做爱;是同学之间的互相关心和帮助,这也叫做爱。我的对爱的理解是,爱就是源源不断的情和对他人的关心。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是歌曲《爱的奉献》中的一句歌词。这首歌曾感动了多少人,也曾让多少人感悟了人性的真、善、美!

  其实,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扇“爱心之窗”,老师也不例外,所不同的是,有的老师的这扇门是敞开的,而有的老师的这扇门是封闭的。我曾经有一次敞开了“爱心之窗”,护送学生去医院看病,至今还记忆犹新。那是我教148班初二的时候,一个冬天的星期三的晚上。我例行了每天晚上寝室纪律检查,身体疲惫地回到自己家里,胡乱洗漱一番倒趟在床上,夜已深沉,但室外时不时传来几声雌猫的求友声,格外怕人,加上寒风挂窗刺骨凌冽,我不得不裹紧被禾欲想睡去······

  “叮铃铃······”急促的电话铃声,扰乱了我的困意,不知谁的电话,深更半夜了来电话,肯定有事,想到这里,我的皮肤马上起了鸡皮疙瘩。我拿起手机下意识地问了一句:“你是谁?”“我是老邹,老唐,你班男生李冰生病了,看样子,很严重。”生活老师邹老师严肃地向我汇报了学生生病情况。不好!我来不及细想,一个鲤鱼翻身马上从床上爬了起来,来不及穿上棉衣棉裤,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衣服和一条薄薄的裤子,冲出房门,快速下楼梯,直奔男生宿舍,只见学生李冰痛苦的蹲在宿舍门口,脸色煞白,额头汗珠直冒。不好!来不及多想,马上送学生到医院。到了医院,医生急诊,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医生说,幸亏,你送病人及时,不然,稍晚一刻,病人就有生命之危,至少也要动阑尾手术,现在不用了。我的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随及一个喷嚏,才知道自己衣服穿少了。等着医生忙完,给李冰看好病,离开医院回到学校,夜已三更了。

  “这是心里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这是人间的春风,这是生命的源泉,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点爱,世间都变成美好的人间”这首歌又在我的脑海回荡,那甜甜美美的歌词,伴随着我愉悦的心情带我进入了梦乡······

  对的,校园师生之间多点信任多的爱,少点隔阂少点冷漠,校园就会更加美好。让爱永驻校园!

优秀的随笔5

  那是我第一次做产品经理。老实讲,在那以前,我并没有做过产品经理。周六,我去面试。面试我的是CEO,技术总监,还有董事长。他们先是问了我一些常规的问题,我一一作答。然后又问了我一些其他问题,我依然对答如流。他们以为遇到了高手,其实我也就是会说,不会做。

  他们告诉我,他们的业务遇到了困难,需要一个产品经理,帮他们寻找生路。他们把未来押注在了新来的产品经理身上。

  这时候,我扮演起了顾问的角色。帮他们把脉,然后开药方。套用的全是些概念化的东西。现在想来都觉得挺扯淡。我说的东西,我自己都不大信,但他们信了。然后董事长发话,问我愿不愿来帮他们的忙。我说可以考虑啊。然后谈薪资。我说了一个我的最低价,他们说了一个他们的最低价,有点距离,没谈拢。我说要不你们再商量商量,商量好了给我电话。他们说行。

  周日,我接到总经理的电话,说他们答应我的要求。

  然后我就去上班了。

  那是我上过最扯的班。公司分技术部和销售部,唯独没有产品部。总经理是销售出生,产品的点子是董事长想的。董事长给我讲,他有一次去贵州参加一个会,听马云在那里讲过一次话,茅塞顿开,觉得互联网绝对是机会,然后他就招人做产品。

  他们做的东西和京东几乎没有区别。东西没有做出来,还是个半成品。

  他们问我,是继续做这个东西还是重新做一个呢?我说砍了吧,重新做一个。他们说做啥?我说容我想想。

  我花了二十天做市场调查,写了一个商业计划。差不多两年以后,我到成都,把这个计划拿出来给新的CEO看,他说靠,这玩意儿在一年前估计能拿到融资。我说有人拿到了,不是我。也给新的董事长看,董事长说,好不好先不说,现在做肯定晚了。我说是啊,晚了。

  但在当时其实还不太晚。但是我的方案被否决了。先是技术总监觉得这商业计划不行,说完全行不通嘛。他的说法是,如果行得通,网上肯定早就有人做了。总经理说你这样一来,就把我们你以前的计划全打乱了,那这么行呢?董事长说,小李啊,慢慢来,慢慢来,不着急,也容我想想。

  他们让我先画个产品原型出来。我说行。其实我哪会画产品原型呢?赶紧加班加点在网上学。好在我有设计功底,学得快。

  这两个月的工作太太沉闷了。

  公司的门是技术总监来开,但他经常是九点半了才到。像我这种早起的,就有点受不了。技术总监来得晚,是因为头天晚上走得晚。为什么走得晚呢?因为他要玩游戏。玩游戏也不回家玩,直接在公司玩。公司人都是到点下班。只有他不走,躲在角落里玩游戏。有次老板在公司表扬他,说他半夜十二点都还在加班,太辛苦了。

  办公区的灯管坏了,两个月都没人来修。到晚上,只有他的电脑那里发出幽暗的光,挺瘆人。他玩游戏玩得很晚,第二天就起不来了。

  其他人呢?总经理从来不管技术部,只和销售部门的人混在一起。偶尔找我了解下新项目进展情况,我如实作答。他有点着急,我说急不来啊,他说你加油赶赶吧。

  我坐在工位上,没有和身边的人说上一百句话。前后左右都是。大家都是各干各的事,假装很忙。其实忙啥呢?公司也没有安排任务给大家。

  尤其是董事长来视察的时候,每个人更是忙得不可开交。我看到这种场景,觉得挺好笑,有时候就忍不住笑了。

  身边的人全都板着脸,彼此之间几乎毫无交流。拖拖拉拉来上班,下班就作鸟兽散。

  那时候我差点就对所谓的白领工作失去兴趣了。我觉得还不如去做烤鱼师傅呢,那里好歹有点人情味。

  我估计是这家公司唯一的获益者。因为我上班的这两个月,每天都在学习,每天都在想事情,每天都在努力推进新项目。我在公司学会了产品经理的基本技能。我是真心想把产品做起来的。估计全公司只有我和董事长把这个事情当真了。

  有天,董事长把我叫到办公室,他说对不起,我不想把这个公司开下去了。我说为什么?他说你看技术部这帮人,哪个人在做事情呢?他们欺骗我,以为我不知道他们天天在逛淘宝玩游戏。还有技术总监,公司产品的专利,居然是申请在他个人名下的,他欺负我人老,不懂技术,草***的。总经理带领的销售每天都在干嘛,公司又没有产品销售,要那么多销售干嘛?

  我说我现在推进的这个项目呢?他说算了不搞了,再也不搞互联网了,这里面水很深,外行是搞不懂的。

  我说也行。

  很久以后,董事长看到我写的一篇文章,特意打电话给我,说:小李,其实之前那个公司做不下去,不完全是我的错,那时候我想的那个商业计划,我觉得还是很有前途的,只是人没有用对,没做起来。

  我说事情对不对先不说,人是你找的,你找错人了,就是你的错。

优秀的随笔6

  那是初春,山上的桃花已争相夺艳,小桃拿着相机不断变换着角度拍桃花。一身黑衣的瘦小的小桃,就像一只小燕子,在桃林中欢快地穿梭。

  小桃拍的桃花上有采蜜的蜂、戏舞的蝶,还有阳光的温度、风的影子,有露珠的笑容。

  我们用手指在各自的手心上说话。

  我要攒钱买单反。

  先求生存吧!一个月工资才多少!

  老板说一千五,另外有业务提成……我会努力的!

  我的网友小桃,在网上找了一份在广州的淘宝客服工作,顺路先来看我。

  小桃是聋哑人。她出生不久,一场高烧、几支链霉素针让她的人生从此与众不同。家人只供她上了几年聋校就让她回家种田,再过几年又急着把她嫁出去。她在家人安排下,一次次相亲,一次次面对异样的目光和嘲笑。“可以没有爱情,但不可以没有尊重。”小桃坚决不从。

  为了生存,她到处找工,四处碰壁。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又总不能长久,老板们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克扣她原本极微薄的工资。“聋哑人也要活得有尊严!”有一次,她悲愤交集,“新闻里有个聋哑人竟然为了求一份工作给老板下跪!”

  我送小桃去车站。一个男孩走过来,拿着一张写着残疾证明、爱心求助字样的纸张,满脸堆笑地让我们签名捐款。我愕然时,小桃和男孩用手语比划半天,男孩最终面带愠色地走了。我看不懂手语,但我想我知道小桃跟男孩说些什么。

  送走小桃,转身离开时,又见那聋哑男孩正对一旅客点头哈腰。

优秀的随笔7

  落笔成迹的时候,我还不确定自己此刻的心情,我也不知道我将要写下什么,这是第一次面对文字表现出如此的陌生和无措。

  在以往的很多时候我都是无比的热爱着它,因为它就像解药一般一度的治愈着一个心灵空白内脏焦灼的病人,以使这病人不会在这个错综复杂的地球上迷失,但是过度的依赖于解药也会让解药本身变成致命的毒物,最终落的无药可救,我想我就是这病人。

  有人说热爱写文字的人总是像个不成熟的小孩,我挺不赞同的,但是后来发现在很多事情上我所表现出来的正如其所说,于是我就纳闷,反思,痛定思痛的结果只是变的异常沉默。

  在这之前,我一直坚信着热爱就能带来希望和未来,于是我找了一份编辑的工作,但是后来发现我并不适合一个整天坐在电脑前凭借着虚无缥缈的想象力不停的码字的生活,我才意识到自己所写过的那些有点文过饰非的文字只能用来自我欣赏而已。我惊觉,热爱有时候仅仅只能是热爱而已,默默的嘲讽,

  这个月的月头,高中时代一个好友结婚了,婚礼我去参加了,同去的还有几个都足以彼此见证高中岁月的人,在那之后,我才发觉我在父母的羽翼下栖息的过久,如同温室里待久的花朵,当然我只能算草,是经不起风吹日晒雨打的。

  这个月的当下,在北漂的日子里,每天投简历,打电话,面试,虽然还没有一份适合自己的,但是那些被暴露出来的缺点也在不停的被修正着,我想这可能是自己莫大的收益。

  除了这些,我也学会了吃,原来每天面对着重复循环的饭菜是一件挺可怕的事,对此我是后知后觉,但同时吃有时候也需要成本的。

  闲着过于无聊的时候我也会不惜脚力的去认识一个城市,不管是繁华热闹的中心地带还是黯淡平静的边缘地区,看久了到最后可能只是人多与少、楼层高与低的区别,当然有时候这也关乎心情。

  喜欢今年这边五月的天气,没有去年那般燥热,还带着丝丝的凉,我也不确定这样的好日子会持续多久,就像不确定我会在这边漂多久一样,但愿都会长久一些……

优秀的随笔8

  不知不觉中,感到皮肤有些松懈,头发渐渐花白,看书写字的时候眼睛多了一副眼镜。唉!真是岁月催人老哇。

  无奈和感叹之余未免有些窃喜。当年那个爱和自己顶嘴,动不动就耍小脾气的一双儿女,如今变得懂事了、成熟了、知道孝顺了。

  有时,满身疲惫地回到家里,孝顺的儿子为你端来一盆早已烧好的洗脚水,再用一双粗大的双手在细腻地给你搓揉脚的各个部位,我觉得养儿防老,晚年能有依靠。

  让我没想到,曾经脾气暴躁又有些叛逆的疯丫头 ,竟然能安静地坐在我的身旁,把我的脚抱在怀里用指甲刀为我一点点地地修理指甲,惊叹之余,我感到曾经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每天临出门的时候,总会听到儿女的一声,老妈,过横道的时候千万小心,别让车碰着的叮嘱,感觉特别温馨,意识到其实自己并不孤单,站在我的背后始终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的衣食冷暖。真正体会到能时刻被儿女惦记、被儿女呼唤的那种幸福。

  漆黑的夜晚,窗外雷雨交加。孤孤单单的一个人躲在屋里感到孤独无助,突然听到女儿要来接你到她家住的时候,你会像孩子一样,感动的眼泪扑簌簌地直往下掉。

  爱是一种细微的感动。一直以为,能走能跳的时候,只要有工资卡就有生活保障,有自己的住房就有安身之处。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年龄不饶人,在逐渐衰老的过程中,所有父母都需要有人呵护,需要有人陪伴、需要一分理解和一分孝心。哪怕是一句问候、一声叮嘱、一顿晚餐、一次过路的牵手。尽管微不足道。同样会让父母感动、感到高兴、感到满足。

  俗话说,上行下效。好家风是好孩子成长的土壤,好家风是“常青树”。只要能在心底扎根,人生就有方向,就能在人生的跑道上走得平坦、走得顺畅。

优秀的随笔9

  像我这样庸俗的人,从不喜欢装深沉......

  很多时候,我们认为自己还是讨喜的,能在这个社会的染缸里游刃有余的避开伤害,认为即使智商不是很高,但情商也足够我们为人处世了。时间久了,发现所有的认为都是自以为是,还是会有很多不满,嫉妒的情绪。你会发现前一秒还对你笑着体贴你的人,转眼就换了嘴脸,将一切搞砸的事情推给你。原来并不是你想的那么友好,职场终究是职场,即使你们之间没有利益的纠葛,即使没有工作的交际,但总想在做人上压你一头,无可奈何,也不知所谓。

  从进公司第一天,到现在一年多,领导还是说我太单纯,这样的单纯是太傻了吧,很多事情不能去细想,密思极恐,越想越觉得自己活不过下一集。像我这样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从开始的憨厚,到自以为是的小聪明,最后埋没在无声无息的职场中。最后终于发现,一开始就带上面具,有好的守护距离,做一只不上钩的鱼,还可以活在这片江湖里。看的鱼饵便奋不顾身的扑上去,最后的自己,只能被捕手煎炸蒸煮。

  其实,最害怕的是那些有一定的地位,有一定的资本的老员工,对你这种职场小白很是帮忙,很是喜欢,天天说着要好好培养你,最后工作你都做了,业绩和工资却到了人家的口袋。开始还能安慰自己是学习,是总结,到后来,各种理由和借口都不能填平自己的不满,那是一种不知道为什么就要发生的情绪,控制不住自己。比失恋还要酸爽,看着人家站在你的对面咧着嘴笑着,安慰着你,告诉你不喜欢就跳槽吧,不喜欢就放弃吧,不喜欢哥给你找个好的。扭头他却在这份工作中满足到不行。原来我们都是这样的人,都是莫名其妙的.人。

  小的时候,对你好的人,因为你漂亮,可爱,聪明。现在,喜欢你的人,是因为你中庸,识时务,好利用。所以我们要学会装傻,学会两面三刀,学会把委屈自己吞咽,我们不能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职场里自己算计自己。横竖也就那两个工资不是吗?因为三瓜两枣,让我们迷失自己,不会真诚,不会微笑,真的上算吗?我们明明认为自己是那么的优秀,我们明明每一次在家人面前都报喜不报忧,让他们觉得全世界因为有你而发光不是吗?这样的自信呢?我们丢去了哪里,每一次在人海里,都要用尽所有的力气去寻找渺小的自己,我们努力的生活,使出浑身解数去讨好身边的人,其实挺累的。

  像我这样的人,都说我没心没肺活到九十九,直到快乐绷不住内心的悲伤时,才发现自己的快乐装的有多么可怜。自己就像一个矛盾体,不知道想要干什么,迷失在繁华的街道,碌碌无为的做着一件又一件不喜欢的事情,渴望被肯定,被表扬,被需要,却又脆弱到一些小的事情就能引发情绪的崩溃,嚎嚎大哭。今天的纠结终于在最后找到了答案,因为渺小,无知,不够强大才会有这样那样的烦恼。因为过于依靠别人,过于在意自己才会把自己丢在大庭广众下被批判。原来,像我这样的人,停止想象,才会感到太阳光的温暖......

优秀的随笔10

  每天晚上入睡之前拉灭灯,在巨大无边的黑暗中辗转反复,思想不能平静,集中不到一个主题上去,茫然的思绪轻盈的象空中升起的一缕烟,慢慢地往窗外飘游。此刻的心象一个独行者,披着夜的外衣穿梭于城市的高楼、街巷间,没有任何可以阻拦住,也没有任何之地可以栖息,虽然所有的窗子里都透出温馨的灯光,可心象一个渴求温暖和光明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她找不到一个能为她遮风雪的角落。在岁月中受过了多少的伤害,在寒风中经历了多少的冰冷,挺过来得只有坚强。不愿去诉说,不愿去再想,痛过后,伤过后,是否还对生活有太多的期望?在一个人的时候,时间一点点帮我疗伤。没有什么能让我完全去卸妆,不用任何面具来面对他人目光,怕太阳的灼伤,怕众人的目光,再不会感受到风的轻凉,雨的柔爽。这就是生活,呈现在他人面前的永远是真实却不真切的一面。台前的是我规规矩矩的躯壳,台后的是我如荒原野马驰骋的永远无法与他人合群的思想。孤独与生俱来,个性的存在让我们只能做自已,无法做他人,那么就在体会自已的基础上去原谅他人和这个世界。

  可能是一种无心的伤害。但心的门会关上,黑暗中远离,让陌生和冷漠作为我最有用的伪装。

优秀的随笔11

  那天,我跟老公去酒店吃饭,一大桌人,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不过坐下之后就都是朋友了。会喝酒的推杯换盏,像我这样不会喝酒的,只管埋头大吃就是了。菜上完之后,最后上了一盘桂花糕。我夹了一个,轻咬一口,甜而不腻,芬香四溢,一种桂花的香味弥漫在唇齿之间,回味无穷,不愧是大酒店厨师的手艺。我附在老公耳边悄声说:“要是带儿子来就好了,这么好吃的桂花糕他一定喜欢。”老公说:“那你待会带几个回去给他不就好了。”我笑了:“算了吧,不太好意思。下次我们自己专门带他来吧!”

  席间有一个男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他不怎么说话,也不大喝酒,但他吃得很慢,直到大家都吃完了,他才放下碗筷。酒足饭饱后大家都准备走了,我瞄了一眼那盘桂花糕,还剩好几个,想来是因为男人们不大爱吃甜食的缘故,真是可惜了。我和老公走在最前面,下了楼才发现,我的包忘带了。我急急忙忙冲上楼,推开包厢门一看,刚才那个男人正在用一个一次性的泡沫碗装盘子里剩下的那几个桂花糕。他见我进来,愣了一下,我也很尴尬,故意说:“带回去给孩子吃的吧?”他不好意思地笑了:“不是,我想带回去给我母亲尝尝,她老人家活了六十岁,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桂花糕。”

  听了他的话,轮到我呆住了。扪心自问,很多时候,我们想到的只有孩子,这个东西好吃,给孩子留着;这个地方好玩,要带孩子去玩;可我们又有几次想到父母?可怕的是,这种状态我们早已习以为常了,但是,一天天老去的父母才是更需要我们关心和牵挂的。

  拿了包下楼之后,我对老公说:“我们也打包一份桂花榚吧,带回去给爸爸妈妈尝尝!”

优秀的随笔12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是,牧童遥指杏花村。

  清明节,一如既往的雨,淅淅沥沥,跟多愁善感的林妹妹绝对有的一拼。

  我不喜欢雨,但是却时常生活在下雨的季节里,不论是天气,还是生活。虽然也喜欢在雨中漫步,可是雨绝对是我相当讨厌的一个字眼。

  杏花村,不知道当年的杜牧有没有真的去过杏花村,亦不知当年的杜牧是否真的喝过杏花村的酒。我却有幸,真的路过杏花村,虽然当年不懂酒的我只是看了个门头夹道:街道两旁全是卖酒的商店,琳琅满目的各种酒确实是视野的享受。虽没有宜宾城的酒香,却有着独属杏花村的魅力。

  清明节,还记得小时候家里边要用白面捏成各种各样的图案,蒸出来再绘上颜色,小孩子们甚至会为了争一个老虎或者花篮而各种恶作剧,已经好多年没有看到了,庆幸的是这两天在朋友圈里有各种图案晒出,真想再回到童年时代去重新体验一番。

  清明节,是上坟的时节,犹记得两年前的五月,是三个人一块去给外公外婆上坟扫墓,两年后的清明节,我却没有时间给三个人中少了的那一个去上坟扫墓,不知是应该感慨世事难料人世无常还是怨恨我的身不由己铁石心肠,纵使有太多的不舍那也只能深埋心底随着时间消散。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只是不知道那些已经逝去的亲人在天的那一端看到的天空是否和我看到的一样乌云密布或星斗满天,或者你们在天的那一头看到的比这边更斑斓?

  清明,难得的假期,就这样一无所获的度过,伴着受伤的人,听着受伤的事,品着受伤的酒!

  看过浮华喧闹,走过纷纷扰扰,有人哭,有人笑,都逃不出自己的牢;太想得到得不到,得不到的更想要,到最后,才知道,名名利利是煎熬……

优秀的随笔13

  我的家里有一只竹制的笔筒,里面装着十几支各种各样新旧不一的笔。这些笔过去是我的书写工具,现在成了我的收藏品,更是我的知心朋友。每到假日闲暇的时候,我就把她们拿出来摸摸看看,因为每支笔都有我的青春的记忆,我对她们有着特殊的感情。

  从上小学的第一天起,简陋的文具盒里就有了我的第一支笔。那时国家处在困难时期,小学生们用的笔自然也是很低劣简陋的。那是一支外面用粗糙木皮包着里面劣质铅芯的铅笔,因为没有做精细的加工处理,笔杆没有打磨和染漆着色,手感很不光滑,我们叫她“麻杆”铅笔。就是这样的笔,有些家庭困难的同学还用不起,只能用那种多层纸里面卷着铅芯的“纸杆”铅笔。随着每天的书写消耗,笔杆在逐渐变短,到了只剩很短的笔头,用手握不住的时候也舍不得扔掉,还要用硬纸卷起来继续用一段时间。那种简陋的学习工具是现在的孩子难以想象的。用这样的笔我们学会了书写祖先创造的美丽而独特的汉字,实现了我们最初的文化启蒙。

  一个学期后,家里给我买了新式的铅笔。这是一种外皮用优质的软木材细致加工,涂着美丽的油漆花色,一端还嵌有橡皮的铅笔,我们叫她“花杆”铅笔。有了这种铅笔,我非常兴奋,因为绝大多数同学还在用“麻杆”呀。自己使用的很精心,每次笔尖写秃了,总是先用卷笔刀旋上几圈,然后再用小刀轻轻的把铅芯削尖,绝不使劲以免浪费。有的同学铅笔坏了-------那时劣质的铅笔经常地断裂,我们管叫炸铅了,向我借用一支,借给他们后,还要嘱咐一句:写字要轻一点,别把笔尖折断了。

  到了三年级后,我们增加了用毛笔练习写楷书的课程,就是写大楷或叫“写仿”。那些毛笔都是竹制本色的笔杆,上面刻有“狼毫”、“羊毫”、“小大由之”之类的字样,来说明这种笔的材质和性能,现在想想那就是所谓的广告吧。我从小就不喜欢学珠算和写毛笔字,为此常常被家长斥责,但心里上还是抗拒和逆反,又怎么能爱上这恼人毛笔呢!有时竟还以为这种笔都不如外国人早期使用的鹅毛笔,可见那时我对毛笔是多么深恶痛绝啊。当今天很多人都在附庸风雅,手执高档的毛笔挥挥洒洒时,我家里却没有一支毛笔,更不会书写那作为高雅线条艺术的毛笔字了。

  使我记忆深刻的是,一个夏天的星期日,姑姑来我家做客,给我带来一支自动铅笔。这在当年可绝对是新奇之物。这支笔非常精致,深绿色的塑料笔杆,笔头的套箍和上面的笔夹(也叫笔挂)是钢质电镀的,笔芯可以自动伸缩,写字时用手转动笔杆,铅芯就出来了,不用时再拧回去,铅芯用完了就换上一根,每天再也不必频繁地用小刀来削铅笔了。当天晚上,我高兴的难以入睡,拿着这支笔一会写一会画的,后来还是紧紧地攥在手里进入梦乡的。第二天上学后,我向同学们显示这支笔,大家开始都很惊讶,然后是你拿过来看看,他拿过去写写,脸上满是羡慕之情。现在看,用这种笔写出的字棱角不分明,字形也不美,当时哪里懂得这些呢!这支笔我有没保留下来,至今很是遗憾的。

  几年后,我们成了少年,到了使用钢笔的时候了。开始是长杆蘸水钢笔,一种是“滑尖”的,另一种是“带肚”的。“滑尖”的盛不下墨水,写几行字就要在墨水瓶里蘸一下,很麻烦的。“带肚”的蘸一次墨水可以书写很长时间。真正的钢笔普及后,我有了上海产的“金星”牌和“英雄”牌的“大黑杆”钢笔,胖胖的黑色笔身,宽大的铱金笔尖,笔帽上有两道细细的电镀钢箍,笔夹也很漂亮,还刻有“金星”和“英雄”的字样,笔帽是旋拧在笔杆上的,更好的是笔杆里的贮水胶囊吸足了墨水后,可以书写更长的时间了。那时流行在钢笔上刻字,内容都是励志的话语。有的同学花钱请专门的刻字师傅刻,不知天高地厚的我,把小刀磨了磨,在笔杆刻上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几个字,字迹歪歪扭扭的,把一支好好的钢笔弄得面目全非,自己也是非常心疼,庆幸的是父亲看到了也没批评我。后来从“大黑杆”换成了“英雄”牌和“永生”牌的派克笔,流线型的笔身,全钢的笔帽,简洁的笔夹,尤其那种紫红色的,更显得雍容华贵,让我爱不释手。每每上衣兜里别着漂亮的派克笔走在路上真是意气风发的感觉,用现在的话说是很“拉风”的。很多年后,一次在专卖店里,又看到了这两种牌子的钢笔,其中“英雄100”虽然很贵,我也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最近听说上海英雄金笔厂要被外国人收购了,我顿时感到黯然神伤,曾几何时,这辉煌耀眼的时代骄子,真的就要成为靠回忆旧时光度日的老绅士了吗!

  在上世纪60年代中期,因其方便性和实用性,使用圆珠笔的人多了起来,从普通单芯单色的到三芯三色我都用过。最让我难忘的是,在双芯双色的圆珠笔刚刚出现后,父亲就给我买了一支,我把这支圆珠笔和钢笔一起插在上衣兜里,写字有时用钢笔,有时用这支圆珠笔。但是,直到现在我也认为,在笔的系列家族中,圆珠笔和后来的一次性的碳素水笔不过就是普通的书写工具,只有钢笔才真正称得上具有文化品位和艺术价值的。

  笔伴随着我的学习和成长的每一天。长辈们知道我喜欢笔,就经常的用笔作为奖品来激励我努力学习,承诺我的功课考试成绩达到理想的标准后,就给我一支漂亮的钢笔。我为此十分的努力用功,但是,有时能够得到,有时也是望笔空叹,现在想来,自己是否有些目光短浅呀,努力学习的目的竟是为了学习的工具。

  因为喜欢笔,我也学会了简单的修理。笔尖碰歪了,书写不流畅,用小钳子掰掰,在硬纸上磨磨,笔舌坏了,找个旧的换上,吸管不通,就拔下清洗通透,笔夹坏了,配上一个。一支笔兴起了一个行业,那个年月以修理钢笔为业的人很多。时代到了今天,一次性的碳素水笔和普及的电脑取代了老式的书写工具,使用钢笔的人很少了,修钢笔的行业也绝迹了。前两年,电视报道在北京东四大街上,有个从事专业修理钢笔的老人,在度过近60年的修笔生涯后,已经80多岁了还在修笔店里劳作。他不是为了钱,地处京城最繁华的地带,很多人出高价要租用他的门店,老人从不为之所动,一个人在执着地坚守这修笔行业,为的就是心中那份对这个行业的挚爱之情。老人的行为让我非常的感动,真是一支钢笔,两地情怀呀。

  笔,给了我生活中最美好的记忆。

优秀的随笔14

  活着是幸福的,活着是痛苦的,幸福对于我来说也许就如同年夜饭碗中的饺子,碗碗可数。而痛苦也许就是无奈到了极限,无奈到了我们无法去承受,随之而来的会是彷徨、无助、迷茫。

  有人为金钱活着,有人为权利活着,有人为吃喝而活着,可我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着!也许为了身边的亲人,也许为了朋友,也许为了自己,也许为了不要那么早的离开自己的这段人生,我清楚的知道自己只是这个时间段的过客,更清楚的知道亲边的亲人、朋友都一样,都是过客。我想糊涂一点,也许只有这样,才能在生活中找到活着的理由与支点,才能为了一种看似真实,但在生命的过程中是那么的虚幻而活着,可是我做不到,我不想麻醉自己,让自己沉醉在或长或短的快感中,也许这种麻醉有时或是一生,可是我没有那种自信,我怕醒后的真实,我怕醒后现实对我的摧毁,我没有自信能抵挡得了,或许我怕我没有那个时间。而清醒有时会让现实生生的刺痛您。

  命运是什么?命运是您赋予别人足够的尊重、命运是您对事物有足够的耐心、命运是您担得起您责任的综合体。而我的命运在痛苦与决择中分裂、凝聚、再分裂、再凝聚。

  在此我衷心的祝福曾经在痛苦与无奈中成长的人们!只要真实,今生无悔!

优秀的随笔15

  规矩是行事准则,规定了你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世上的规矩很多,各有各的规矩。有些规矩每个人都懂也每个人都守,这是公理;有些规矩,部分人懂部分人守,这是部分人的行动指南。规矩有相对合理的,也有相对不合理的,没有绝对合理或绝对不合理的。规矩的价值在于用,如果没有人遵守,这规矩就等于没有。

  规矩也是博弈。至少有两种规矩:一种是自己的规矩,一种是世界的规矩。你自己有自己的行事风格,世界有世界的交互手段。你要和世界交互,你得懂世界的规矩并且守这些规矩。反过来,如果你在博弈中处于优势位置,或者你有完全制衡对方的筹码,你也能自己立一个规矩,让别人来遵守。

  拳头大就是理,你处于绝对强势的位置,你说了算。这就是规矩。同时,太过强势的规矩会遭到很多反抗,所以很多有强大实力的人反而以礼待人,这也是规矩。社会公约之所以有效,是因为你守了能获益,不守会受到惩罚,说到底,也是博弈。

  规矩是博弈的制衡,探索的是关系里的最优策略。

  《蝙蝠侠:黑暗骑士》里的小丑也有规矩,他的规矩就是没有规矩。他这样的人注定是社会的异类,得不到认同的。与全世界为敌,再牛的人,下场也不会太好的。只是他打破常规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

  我从十四五岁开始变得叛逆,我行我素,不相信世界上的规矩,一度狂妄得不得了。既不相信权威,也不相信大众。我只信自己。我最讨厌世上的条条框框。然而有天,杀龙少年会长出龙鳞,不信规矩的会变得守规矩且会维持规矩,是成熟了还是妥协了呢?在我看来,是进步了的。

  人要变成懂规矩的人,自己要有自己的规矩。在管理别人以前先管好自己。管理自己是可控的,管理世界是不可控的;管理自己是本,管理世界是术。你管不住自己,你能管住什么呢?自己的心都降伏不了,任你权势滔天,也只是欲望的傀儡。管住了自己,万物皆备于我,你能得自由。

  孔夫子讲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就是说懂了规矩守了规矩的人,是可以为所欲为的。矛盾吗?不矛盾的。核心的要诀是你变得主动了。

  规矩有大有小,有合理不合理,你知道规矩重要,就要变成规矩的捍卫者。

  想起一件小事。那年冬,我到公司不久,还是个愣头青。公司出了制度手册,人手一本。一日,因为项目上的事情,和销售部争执起来了。在办公室,我和他们吵得不可开交,到了拍桌子相互大吼的程度了。当时,公司相关的领导也在。我说,我是按照公司的制度做的,规矩里讲了应该怎样,我就怎样。他们说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我说那要不然你们现在宣布说这本册子没用,全是废话,不作数的,以后活人说了算。他们说规矩也有合理的地方和不合理的地方,不能一竿子打死。我说规矩有立规矩的阶段和办法,有执行规矩的阶段和办法,这规矩既然已经颁发了,就是执行阶段了,说规矩不合理,制定规则的时候干什么去了?说规矩不合理,是不是该探讨如何完善规矩而不是对规矩里定的内容置之不理。

  最后我把问题抛给领导,说你们说怎么处理?如果你们也觉得这规矩没用,那我也不坚持了,反正我来公司也不久,我走就是。如果你们觉得规矩还得守下去,那就按规矩办。至于以后怎么完善这个规矩,我现在没这权力,也没这经验。

  结果当然是我争赢了。但也因此落得死脑筋、不懂变通的批章。人都以为我固执,爱争,不好相处。好在多数人也觉得:倒没坏心,就是就事论事。

  没人理解我的苦衷。我争的并不是公司的一个规矩,而是我做人的规矩。我把公司归纳为世界的一部分,我自己是一部分。我想的是,我有了规矩,世界其实就有了规矩。我管不了世界,我管好自己就行了。这规矩也许搁别人那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但在我这里过不去——我打破的不是公司的规矩而是自己的。守不住这条底线,我的价值观就有了裂痕。我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所以有些规矩,在别人是可有可无的,在我,是思想钢印,是烧红的铁,碰着烫手。

  大人何以能齐家治国平天下?何以能把自己标准变为世界的标准?你为天地立什么心?如何立?为生民立什么命?如何立?

  你连规矩都不懂,还谈个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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