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装施工合同

时间:2023-10-20 19:28:59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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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装施工合同范本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气安装施工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气安装施工合同范本

电气安装施工合同范本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 。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范围及面积:

  工程范围为_________,总面积为 平方米(结算以本楼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1.4承包方式:按施工图纸和工程内容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的方式。

  1.5工程服务内容:

  1.5.1本分部工程采用MANPAI发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施工范围包括智能温控器的安装;保温层、反射层、钢丝网和发热电缆的施工调试。

  1.5.2对本分部工程进行安装设计的技术支持、设备的采购供应、施工、安装及调试运行等。

  1.5.3本工程不包括温控器前端配电部分的设计、材料采购及施工。不包括细石混凝土覆盖层的施工。

  第二条 履行期限

  2.1 技术服务期限说明: 自本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乙方开始在甲方配合下履行发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技术服务与支持的工作。

  2.2施工期限说明:

  发热电缆供暖系统发热电缆铺设工程连续施工工期总天数为 天。

  开工日期:乙方材料和施工人员进场之日。

  电缆铺设完工日期:进场之日后连续施工____天。

  2.2.1开工日期: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安排MANPAI发热电缆等原材料的准备工作。按照甲方要求7日内进场,乙方工人进场之日为开工日期。

  2.2.2竣工日期:系统调试完毕为竣工日期。为了避免温控器人为的污损,温控器的安装根据甲方和乙方的协商日期安装, 不包括在竣工日期内。

  2.2.3本供暖工程系统的调试日期:当现场具备同时供电条件时,由甲方通知乙方对发热电缆供暖系统进行调试,乙方在10日内必须完成调试。

  2.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字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2.31不可抗力造成停工(如战乱、自然灾害等);

  2.3.2连续停水或停电8小时以上;

  2.3.3甲方要求临时停工的;

  2.3.4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量。

  2.3.5因甲方进场条件不具备造成的。

  由于乙方的责任原因,受到甲方或有关部门的停罚,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条 合同额及支付方式

  3.1工程合同额:

  本工程依照双方确认的合同总价 。(附件1)

  3.2付款方式:

  3.2.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

  3.2.2乙方材料和施工人员进场后的` 3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

  3.2.3乙方完成发热电缆铺设施工面积的一半后 3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

  3.2.4乙方完成整个工程发热电缆铺设后 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

  3.2.4甲方在乙方发热电缆供暖系统调试完毕后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

  3.2.5余款为合同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留作质量保证金,甲方应于本合同工程运行两个采暖季( 月 日到 月 日)后的 7 日内付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负责土建施工和各专业施工交叉作业的协调工作,为乙方进场、施工提供条件,封闭施工现场。

  4.2提供施工临时用房及所需水电。

  4.3本项目开工之前将卫生间地面防水及保护层做完,并保证地面基本平整,两米之内高差不得超过4mm。

  4.4施工前甲方应配合乙方对铺装现场施工条件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订备忘录。

  4.5甲方可以委派专人或委托监理公司人员对乙方的施工工艺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6发热电缆铺设并检测完毕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隐检验收,甲方应在24小时内进行隐检验收,并签署隐检验收文件或提出整改意见,24小时内未进行隐检验收的,将视为隐检验收合格。

  4.7隐检验收后48小时,甲方协调乙方监督总包单位进行混凝土填充层的施工,以免发热电缆遭到破坏。

  4.8分部工程中的混凝土填充层施工完毕后,乙方对发热电缆进行再次检测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甲方应在3天内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并签署分部工程验收文件,3天内未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的,将视为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4.9负责对发热电缆铺设完毕验收合格后房间的成品保护。

  4.10与物业公司协调为乙方履行售后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包括临时办公场所及联系电话等。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根据甲方的要求,依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发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的技术服务,其中包括:热负荷校核、发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技术设计、绘制发热电缆布置图,提供发热电缆大样并严格按图纸施工。

  5.2乙方的施工界限为:发热电缆的铺设安装,智能温控器的安装。

  5.3乙方在施工期间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的安全。

  5.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负责保护本工程范围以外建筑的完好,如果因工程需要变更时,应与甲方协商。

  5.5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采购材料,并提供本工程使用材料的有关合格证、发热电缆检验报告影印件 。

  5.6乙方担保发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施工质量,并为甲方提供保修服务。

  5.7提供发热电缆地面辐射采暖的用户使用手册,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使用培训。

  5.8乙方在施工期间除正常施工外,不得进行任何有可能破坏或影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行为。

  第六条 工程保修

  6.1发热电缆系统保修期限:两个采暖季。

  6.2保修责任:在本工程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质量修理通知。乙方必须于24小时之内及时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服务。

  第七条 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

  7.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乙方企业标准,规范无规定的项目应按施工图纸要求执行。

  7.2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写隐蔽记录,书面通知甲方,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验收,则被确认为乙方自检合格,乙方可以继续下一个工序的施工。

  7.3甲方对违反施工程序和工艺规程的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等不合质量要求的情况,有权指令乙方停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影响的工期不予延长。

  第八条 系统调试与温控器安装

  8.1乙方在分部工程完工后,当现场具备供电条件时,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对发热电缆供暖系统进行调试。

  8.2在系统调试前未经乙方允许不得通电试暖,擅自通电试暖而引起各种问题,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8.3分室控制温控器的安装应在工程交工前,乙方按照甲方与业主商定的时间由乙方派人安装,以避免由于业主装修造成的温控器损坏。

  第九条 项目验收

  9.1验收

  发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进行隐检验收及分部工程验收,系统调试完毕后,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及报告两套,供甲方编制整体工程的竣工报告。

  9.2发热电缆隐蔽前,乙方负责半成品保护;隐蔽后甲方负责成品保护,系统调试前如果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其他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可免除违约责任。但是,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向对方告知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向对方提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详细情况说明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不可抗力情况消失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1.2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的签约地点 。

  第十三条 争议

  13.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技术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

  14.1如有本合同内容未包含的其他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文件:工程报价书;

  14.3其它补充内容:

  14.3.1合同条款与现行政策发生冲突时,应以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款内容进行解释,亦可进一步签订施工。

  14.3.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安装操作,执行相关安全施工文件。

  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签约日期:

  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约日期:

电气安装施工合同范本2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 (安装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 (二)安装施工范围: A集中报警系统 B区域报警系统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D卤代烷灭火系统 E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F泡沫灭火系统 G氨气灭火系统 H蒸汽灭火系统 I干粉灭火系统 J消防控制系统 K消火栓系统

  (三)开工日期:年月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图纸、预算交付

  (一)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纸 贰 套。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十日向甲方提供预算报告。

  第三条 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合同价款(含自动消防系统检测费):

  (二)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

  (三)设备到达甲方,甲方付给乙方设备款

  (四)消防设施验收前,甲方付给乙方进度款 ;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进度款 。保修期满,甲方付给余款 详见附加条款 。

  第四条 设备和材料供应:详见附加条款 。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通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

  (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六条 图纸变更

  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确需变更,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七条 验收和工程质量

  (一)乙方在竣工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施工技 术档案,甲方在十日内组织验收;

  (二)消防设施安装质量以通过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技术检测并经公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

  第八条 保修

  (一)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 贰 年;

  (三)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的0.3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0.3向甲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 本合同实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 )的方式解决: A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如需担保,另立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 其它 详见附加条款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章)

  地 址:

  乙方(章)

  地 址:

  年月日:

电气安装施工合同范本3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规定以及建筑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电气工程(强、弱电)安装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a)照明系统:管路预留、预埋、穿线,灯具、插座、开关、配电箱、电度表箱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b)动(电)力系统:管路及套管预留、预埋,电缆桥架安装,线缆敷设,配电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c)弱电系统(电视、电话、宽带网、监控):管路预留、预埋(含穿墙套管)及管路清扫等弱电专业施工队伍以外的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d)防雷接地系统乙方完成但不仅限于以上工作,所有与电气工程(强、弱电)有关的工作均由乙方完成。

  第二部分 工期、承包及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甲方要求,保证不耽误总体工期。因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解除合同。

  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第三部分 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采用甲方与乙方协商的价款:养殖区为8000元,二楼别墅为10000元进行竣工结算。

  2、结算方式:包工不包料,中途按进度付款到5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部分 双方一般责任

  1、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2、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3、甲方工作:

  ⑴委派工作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如需变更图纸或变更已施工的工程,甲方应通知乙方。派专人协助乙方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与其他配套施工单位协调。

  ⑵甲方负责提供电源,保证施工需要。

  ⑶甲方提供与其他工程相关资料,组织与其他施工队协商。

  4、乙方工作

  ⑴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度表计划,并及时向甲方提交所需材料的`量单及附材量单。

  ⑵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一切与工程有关的设施等。

  ⑶负责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技术,变更及施工进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编并向甲方报送施工完整的施工组织及专业的施工方案。

  ⑷施工期间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保护甲方的一切设备、设施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⑸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部分 质量与验收及其他

  1、施工中经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返工。

  2、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气安装施工合同范本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气工程(消防、防雷、接地除外)。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见附件)

  三、合同工期:

  1、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为竣工日期为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

  六、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

  2、工程完工付总工程款的;

  3、余款年底前结清。

  七、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如有变动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3、本工程材料按附件所列材料品牌。

  八、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

  九、其它

  1、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难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气安装施工合同范本5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电气)分项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全称):乙方(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用工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使本工程达到文明施工,按期竣工。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和价格: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结构: 建筑面积约 M2。(以实际面积为准)

  1.4承包工作内容: 照明系统:管路预留预埋、穿线、照明灯具、插座、开关、配电箱和电表、防雷接地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动力系统:管路及套管预留预埋 、电缆桥架安装、线缆敷设、配电设备安装及调试等施工图纸要求的内容 。

  弱电系统(电视、电话、宽带等):管路及套管预留预埋、消防系统管路预留预埋、应急照明灯的安装及调试。

  1.5承包价格:

  18元/m2(不含临电) 18.5元/m2(含临电)(按建筑面积计算)。

  1.6承包方式:

  包人工费、包辅材(铁丝、钉子、绝缘胶带和塑料胶带等)、包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及钢卷尺、划线笔、压线钳等)、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7付款方式:1、按照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支付或者借支。

  2、乙方在领取或借支工程进度款时应按实提供职工领取工资花名册,由本人领取工资时必须本人签字确认,不能代领,更不得私自挪用人工工资,如发现承包人挪用人工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二、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主材料供应。

  2、乙方必须按设计文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及时汇报。

  3、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计划,材料计划要准确,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供应材料,若实际使用量超出乙方的材料计划,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从工程承包费中扣除多余材料费用。

  4、乙方负责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建立、维护、拆除。各种电气的孔洞预留与封堵。

  5、进场材料与甲方保管人员共同验收(包括型号、规格),发现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型号、规格不符合要求及时汇报。

  6、乙方负责进场材料的卸车入库,配合甲方做好进场材料的保管工作。避免丢失与损坏。

  三、工期:按甲方规定的工期按时组织施工,在实际开工日至甲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

  四、甲方责任:

  1.对乙方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为乙方在施工现场提供临时库房。

  2、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及相关的设计变更通知。

  3.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4.监督检查乙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材料和机具的使用情况,并对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5、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及各分包单位的进度协调,负责有关工程会议,协调各协同单位施工中出现的矛盾。

  6、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当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所要求的标准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核查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义务指出甲提供施工图纸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漏点并在施工之前将发现的图纸上的错漏及时通知甲方,避免造成损失,否则,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的职责未尽而导致一切变更不予增加费用。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统一管理和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施工。

  3、严格执行甲方的技术交底,按交底和设计做法进行施工,对甲方的交底和通知(包括口头通知)认真领会执行。

  4、严格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和机具的使用方面的合理处罚。

  5、乙方必须树立节约意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乙方出现的材料浪费现象,甲方将以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罚款。

  6、对监理公司和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和通知,乙方应立即整改,不得消极拖延。若甲方提出问题后,乙方不进行整改和整改不利,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清出现场,乙方必须组织充足且素质高的劳动力进行施工,对素质差的劳动力甲方提出后乙方必须及时更换。

  7.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在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物料认真堆放,垃圾及时清理。对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管理要求的行为,甲方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处罚:每人次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物料不认真堆放罚款100元,确保创建文明工地。

  8.甲方在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如乙方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停工。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野蛮施工造成伤亡事故乙方责任自负。

  9.乙方必须执行甲方进度计划,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每延期一天罚500元。

  10、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7日内必须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报送进场人员花名册进行备案,并每人交1寸彩色正面相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保证进场工人无违法犯罪人员。负责出现一切责任后果自负。未向甲方报送名册、照片、身份证的人员,甲方不承认其在甲方的工作关系。按甲方要求组织足量且部分特殊工种需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操作证的施工人员进场。

  11.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发生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现象,每发生一次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元处罚。若同其它分包单位发生打架斗殴现象,情节较轻的,处责任方每次罚款1000元,违反法律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2、确保工作面及施工现场的整洁,做到日清;工程完工后,清运所做工程项目的周转材料、自用工具、机械和设备。交工前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并负责修复造成的损坏。(尤其因改线路造成对已抹灰墙面的破坏)参与交工验收,负责交工验收时提出的缺陷,并进行无偿的修理,直至达到交工验收合格为止。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对于所干工程不符合要求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责任。对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各单项工程均按实际造成的损失价值从人工费中扣除。对单个工程延期交工的,每延期一天罚500元违约金。

  2、乙方在施工中队伍素质太低,达不到施工合同要求,工期不能保证,技术过硬的工人少,工程质量和工期达不到要求时甲方随时要求乙方退场,在施工途中不能随便向甲方要求加价或停工,否则甲方有权另换施工队伍,甲方只能按乙方的工作量的60%结算。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准备充足的劳动力,保证劳动力不受季节、节假日的影响,如中途因劳动力不足或其它原因停工,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放弃完成本工程的承包内容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后果,并且甲方将只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 60%的工程款。

  4、乙方出现转包工程现象且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调动安排、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本合同要求、或违法、违规或盗窃、损坏甲方机具、设施及浪费材料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如乙方人员不退场,且闹事,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七、施工质量

  1、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合同作业范围内所有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以甲方、监理方验收认定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由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质量检查:乙方完成约定工程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施工,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随时接受甲方以及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检验,并按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甲方代表:(章)乙方代表:(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电气安装施工合同范本6

  发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发包方同意将石英砂加工一线的电气安装任务委托给承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双方依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石英砂加工一线电气安装。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1.4 承包内容及方式:包安装、包验收及全部辅助材料。

  1.5 工程性质:设备材料的安装施工工程。

  1.6 安装工期:

  l.6.1 安装工程开工日期:

  1.6.2 安装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施工图纸以及经双方授权工地代表签署的文字性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使用标准和规范:施工图中合同技术附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与标准。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河源市东源县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 图纸及技术资料

  4.1 图纸保密要求:发包方所提供的图纸资料为发包方享有的技术权益,承包方仅限于本项目施工,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承包方未经发包方认可,不得复印、转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给非施工人员或第三方并保证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全部技术图纸资料归还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

  4.2 发包方提供资料:本施工工程所需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图纸,承包方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除发包方代表反对以外;其余均由承包方参照发包方技术附件的要求以及行业规范自行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3 承包方应在竣工之日起20天内或工程验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更改设计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档案统一规范,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结算。

  第五条 甲、乙双方授权工地代表

  5.l 发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发包方书面委任。

  5.2 承包方授权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其合法性需承包方书面委任。

  5.3 甲、乙双方每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参加例会人员应包括双方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例会上承包方应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计划。发包方、监理对质量、进度作出点评。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方:1、负责工程线路线行协调工作。

  2、负责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协助承包方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3、及时按承包方申请的验收时间进行工程验收。

  4、负责开工前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交底工作。

  承包方:1、按①《国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规定》;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及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

  2、制订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计划进度、工程各种施工记录。

  3、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加强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应由承包方本身负责。

  4、承包方应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材料的进出仓记录,如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均由承包方负责。

  5、负责提供所供设备材料的合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资料。

  6、负责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的一切返修费用。

  7、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落实、整改。

  8、及时提供上级统一规范的竣工资料(一式三份)给发包方。

  9、 承包方负责安装水、电表,并向发包方支付施工用的水、电费,价格按供水、供电公司的价格执行。

  第七条 暂停施工、中止施工或重新分包

  7.1 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按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处理意见后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恢复施工。

  7.2 终止施工或重新分包: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不能满足发包方需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确定无法满足合同进度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者将一部分工程量分包给第三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若合同的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双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地震及其它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了工期,则合同延期执行,工程延期时间与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

  第九条 工期提前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发包方提出要求将工期提前,承包方应尽力确保,并由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第十条 安装质量和质量检查

  10.1工程质量

  10.1.1 承包方应对施工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施工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所提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

  10.1.2 发包方确定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须返工重来,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误,承包方应无条件赶工并完成计划。

  10.2 质量检查:发包方代表有权按设计要求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检查。承包方也应加强自检,并作好必要的检查记录和签证。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的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内容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48小时内发包方代表不到场,承包方可自行隐蔽并视为发包方认可。

  第十二条 安装工程具备交接条件时,由承包方提前两天提出申请,发包方组织交接。

  第十三条 重新检验

  发包方代表提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重检,并在检验后重新验收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工程费用;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并应立即无偿进行修复。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 本项目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

  14.2 当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可作价款调整。

  14.2.1 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工程内容增减。

  14.2.2 本合同规定之内的工程量,如设计变更后单项工程上下变动在5%以内的合同总价不作调整,超过5%以上部分按实际结算。

  14.2.3 发包方代表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及工程价格结算

  15.1 该工程完工,经发包方验收评定合格,在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全额建安发票并办理完结算支付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实际结算总金额的90%;

  15.2 留结算总金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调试合格满一年后无发现质量问题到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付清给承包方。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

  16.1 发包方或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方人员签字方能有效,并要求在施工前通知承包方。

  16.2 承包方原则上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但确因需要应由承包方提出具体书面变更资料,经发包方代表同意并签证后,才能做出相应的设计变更。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

  17.1 本工程完工后,承包方严格执行发包方的验收标准和考核制度,包括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所有验收报告均应由承包方提供检测数据,并由发包方进行复检验收。

  17.2 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按国家及行业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7.3 发包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1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17.4.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包括设备)质保期为1年,自该生产线正常投产之日起计算满一年。质量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质保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质保金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18.1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己完工程:

  18.2.1 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18.2.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18.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18.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九条 违约

  19.1甲、乙双方约定,违约应承担以下经济责任:

  19.1.1 发包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向承包方支付。

  19.1.2 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实际损失金额向发包方支付,且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除非发包方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出现,一方擅自中途停止合同执行或中途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违约金给守约方。

  19.3 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15%追究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索赔

  当发生索赔时,可按以下规定向责任方索赔:

  20.1 有正当索赔理由,具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0.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索赔方向责任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20.3 责任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 确认,或要求提供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责任方在20个工作日内未给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 确认。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施工

  21.1 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劳保用品后方可上岗。发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协调或由仲裁机构仲裁。

  21.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21.3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发包方现场安全调度的协调、管理,并配合相关施工单位积极完成施工任务,否则发包方有权按500-10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保险

  22.1 发包方负责施工现场发包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及发包方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22.2 承包方负责自己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及其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23.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二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发包方执肆份,承包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其它

  25.l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25.2 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气安装施工合同范本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工程强电安装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内容:强电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2#楼配电柜至用户电表出线的安装(包含电梯的电源安装)。

  2.2承包方式:分包(电缆线及卡表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

  2.3机具供应:施工机具乙方自理

  三、合同工期

  3.1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年 月日。

  四、工程质量

  4.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2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五、合同价款

  5.1合同预算价格:材料款(148960元)、工程安装费(24000元)。

  六、付款方式

  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50%(除材料款),乙方所购材料由甲方认定后一并支付给乙方,余款在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至总工程款的95%(除材料款),剩余5%作为保修金,半年内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七、甲方责任

  7.1甲方满足施工用电量的需求。

  7.2甲方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进度的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7.3甲方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工作。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安全施工教育。

  八、乙方责任

  8.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和有关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和保证相关人员、机具的供应和到位,以确保整个施工的顺利进行。

  8.2乙方应认真按照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和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并按甲方的指令及要求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标准。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人工费均由乙方自理,材料费按预算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严重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甲方将单方解除合同,并将从乙方工程费中扣回其损失。

  8.3 乙方要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及所需劳动力情况,按合同要求的人数认真的组织劳动力按时进场。

  8.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操作规范及甲方的安全交底要求组织劳动力施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及防护措施的教育。如果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作业发生伤、亡、残等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费用及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承担。

  8.5乙方应坚持文明施工,经常保持操作面及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8.6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不得中途减员及停工,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7乙方负责二次材料进场和保管、领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自理。

  九、 违约责任

  9.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9.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9.3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4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9.5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十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0.1甲乙双方进行协商调解

  十一、合同份数及生效日期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分,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代表:(章)乙方代表:(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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