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合同

时间:2022-06-14 12:27:48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供应合同范文五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应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供应合同范文五篇

供应合同 篇1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货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他供应商供应的货品。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间,无故终止于甲方的合作关系,乙方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___元。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甲方所供应的蔬菜、猪肉、三鸟类价格均以双方签订的报价表为标准。

  2、在本合作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供应的产品价格为每月双方根据市场调查只同协议进行一次调整。甲乙双方应更新修订报价表,价格调整后按调整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甲方每天上午______准时交货,对乙方指定时间的货品,甲方保证按时送到。

  3、乙方根据合同书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实物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具验收单。

  四、货款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月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___天味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月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月所供产品全部价款。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五、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六、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的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订新协议书。

  七、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

供应合同 篇2

  需方(甲方):

  负责人:身份证号:

  住所:

  供应(乙方):身份证号:

  住所: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正常交易程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

  甲方长期收购乙方砂石料,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及时保证甲方所需供应量及所供砂石料的品质。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加工场院内货场(xx)。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3、交货时间、数量:随时交货、数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

  4、其他约定:甲方在需要砂石料前一天通知乙方供货,所供石料必须满足甲方生产加工需要。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具体结算价格以送到约定交货地点后符合品质要求按38—39元/吨,数量以甲方处过磅所称净重量为准,甲方有权调整砂石料价格。

  乙方向甲方供应1500吨的石料作为供货保证金,超过保证金部分甲方当即现款付清,在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延期支付货款,但最长不超过30天。

  合同到期后,甲方在3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1、必须是青石,不能有泥土、猪肝石、粉化石等;

  2、石块体积不能过大,最大处直径不能超过40厘米或者重量不能超过100公斤。

  五、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为准,甲方以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及价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2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七、其他约定:

  1、在乙方能够保证供应甲方所需生产加工石料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收购第三方所送石料。

  2、乙方不得无故中断供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供应石料发生车辆装卸、运输安全事故的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1、如乙方无故中断供应甲方石料或者不能满足甲方生产需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重新选择供货方;

  2、因乙方供应石料不及时,影响甲方生产的,或者因原料供应不及时,致使甲方销售违约的,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动用乙方保证金作为损失赔偿,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仍有乙方承担。

  九、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或者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一、合同期限:根据甲方经营情况定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根据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需方(甲方)签字或者盖章: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供方(乙方)签字或者盖章: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3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个月)。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2.价格

  2.1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 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3 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按2.4、2.5条执行。

  2.4 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5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3.履约保证金

  3.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十(10)天内交到甲方财务部。

  3.2 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任何损失。

  3.3 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4交货时间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

  4.2乙方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 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

  4.3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及本合同;并同时开具有效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

  5.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5.1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

  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单据: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6. 专利权

  6.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7. 交货地点

  7.1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紫薇花园绿化工程工地。

  7.2广州市内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

  8.包装和装

  8.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8.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8.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9. 质量标准

  9.1 按货物清单要求验收,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9.2 绿化苗木必须是假植苗,假植半年以上。

  10. 验收与质量保证

  10.1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经甲方确认货物清单要求的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10.2 检验方法

  a)、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b)、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产品进行检验。

  c)、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d)、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10.3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履行乙方在其投标书中的服务承诺。

  11. 违约索赔与赔偿

  11.1 误期索赔

  11.l.1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周2%计算,一周为七个自然天,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并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质量索赔

  11.2.1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1.3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1.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交货期。

  11.5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2.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2.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 合同变更与修改

  13.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3.2 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3.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 争端的解决

  14.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14.2 诉讼地为广州。

  14.3 法院的判决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 合同自然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

  1) 在二十八天内未能遵守本条款的通知,或

  2)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3)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

  4) 由于乙方违约而导致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或

  5)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6)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7)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15.3 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 合同的终止都不应损害合同规定的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其它权利或权力。

  15.5 如乙方违约违规合同终止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收回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额外费用。

  15.6 如果甲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7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8 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18. 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20. 其它

  21.1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1.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1.3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1.4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供应合同 篇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砂石料供应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石子、水洗沙、戈壁料。(材料规格、粒径、型号根据现场实际需求采购)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万庄纬一路与万和小区交口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 元/方, 石子 元/方, 石子 元/方,细沙 元/方,戈壁料 元/方,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 。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 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 日

供应合同 篇5

  供应单位(甲方):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用气事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 kg规格的钢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

  第二条 供气方式

  (一)供气时间:乙方每次应提前通知甲方所需液化石油气的数量,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及时将乙方所需数量的液化石油气送达合同约定的.供气地点。

  (二)供气地点: 。

  (三)供气充装:甲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应使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充装。

  第三条 供气质量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供应的液化石油气气体质量和充装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四条 供气价格及结算

  (一)甲方有权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向乙方收取用气费用,价格为 。

  如遇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调整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按照调整后的价格确定供气价格。

  如遇市场采购成本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供气价格;但如调整后的价格超过合同定价

  %的,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乙方选择终止本合同的应向甲方出具书面声明。

  (二)双方结算以每次供气时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购气凭证为依据,并按照下面

  第 种方式办理:

  1.每月 日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2.甲方供气达到 时,甲乙双方结算一次价款。最后一批在本合

  同终止时结清。

  3.其他方式: 。

  (三)支付方式和期限:

  1.乙方应采取以下方式与甲方结算:□支票 □现金 □其他: 。

  2.支付期限: 。

  第五条 安全查验

  (一)甲方应设置安全检查人员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巡检,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双方应互相提供安全检查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未经双方确认不得任意更换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

  (二)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在每次供气时,应对乙方的供气系统和钢瓶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三)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四)甲乙双方应分别建立专用交易登记台帐,记录每次供气时涉及的供用气双方名称、供气时间、钢瓶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甲方安全检查内容、运输企业名称、运输人员姓名和运输车辆号牌等相关信息,并由甲乙双方的安全检查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章)。

  (二)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石油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甲方有权拒绝充装技术档案不在己方的钢瓶。

  (三)甲方在每次交易时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购气凭证。

  (四)甲方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并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定期对乙方的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和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乙方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五)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危害液化石油气设施安全的行为时,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并记入用户档案,发现乙方的燃气设施存在隐患的,应书面告知乙方及时消除。

  (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液化石油气。

  (七)乙方有权向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发现的非法违法供气行为。

  (八)乙方应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者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九)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

  (十)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方式和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用气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供气质量不合格、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气、每次供气时未进行试漏等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未定期进行巡检等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正常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情况下,如因甲方提供的钢瓶及其安装出现问题影响用气的,由甲方在 (时间)内负责更换、修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三)乙方应按时支付用气费,逾期不支付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支付款额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达 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违反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管理和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并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五)乙方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连续 月/日(时间)未要求甲方供气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否则视为从第三方进气,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且有权按照50kg钢瓶每月 元、15kg钢瓶每月 元、5kg钢瓶每月 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七)其他违约责任: 。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效力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或至乙方申请终止用气时止。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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