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

时间:2022-05-16 09:56:19 合同 我要投稿

建造合同范文合集9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造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建造合同范文合集9篇

建造合同 篇1

  长期建造合同确认与计量的常用方法,主要有完工百分比法和完成合同法两种。按照完工百分比法,企业需要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的比例,分阶段确认收入和费用,并报告当期收益;而在完成合同法下,平时只记录工程建造所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支出,直到整个工程完成后,才将全部成本与全部收入进行配比,确认工程项目实现的损益。

  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对长期建造合同进行确认和计量,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合同总收入能可靠地计量。如工程合同采取招投标方式取得,事先已经固定下来;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如合同的履行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和强制力,也就是说,工程完工后能够顺利地收到相应的工程款;或者是与当地政府机关签约,承建一项市政工程,收回工程款也有较高的保障;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如果某项工程同时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建造合同的结果就能够可靠地估计,就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某项工程不能符合上述条件或其中之一时,就应当采用完成合同法。例如,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在招标结束后,取得建造合同的企业在打地桩时,发现该建筑所选地基属沉积地形,地基成本难以确定,那么,也只有采用完工合同法来核算该工程的收入与费用了。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长期建造合同的成功关键是恰当、合理地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我国《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于完工百分比的确定规定了三种方法: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

  合同完工进度可以按投入和产出两个方面加以确定。其中投入量是将累计到某一日期(如资产负债表日)的工程投入与工程预计总投入相比较,借以确定工程完工的程度或比例,具体用来比较的投入量是工程的累计投入成本与预计总成本。与投入量相反,产出计量是以工程完成的工作量为基础,与工程总的作业量相比较,以确定工程的合同完工进度。

  应当指出的是,在高度动荡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从事长期建造合同的实施,是一种需要较高投入的高风险经营活动,其结果有时实在难以预料。因此,应运而生了一种比完工合同法更为稳健的确认与计量长期建造合同的方法——成本回收法。成本回收法要求在所投入的成本未得到足额补偿之前,不确认任何利润。

  在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10号意见书允许在“缺乏预计可收回性的合理基础”时,采用成本回收法确认收入及其利润;“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财务会计准则”45号及66号有规定了可以采用成本回收法。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和《企业会计制度》第五章第二节“建造合同收入”,也规定可以使用“成本回收法”来确认与计量长期建造合同。如果长期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采用成本回收法确认与计量长期建造合同,应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定;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成本回收法过分稳健,所以,其应用理当受到严格的限制。一方面,只有当工程收入的可收回性难以合理预计或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以及长期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才能采用成本回收法确认与计量长期建造合同;另一方面,当采用成本回收法确认与计量长期建造合同后,必须在年度财务报告中详细地披露采用该方法的原因和理由,以及由于采用该方法而对年度财务报告所产生实质影响的金额。

  内容摘要:长期建造合同的交易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在此期间,由于客观因素的变化,其收入和费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承包商应合理地确认与计量长期建造合同,关键在于合理把握与建造合同相关的风险与报酬的转移程度并及时加以确认;选择正确的计量方法。

  关键词:长期建造合同确认计量方法

  对于承包商而言,长期建造合同是一种特殊的经济业务,从工程开始到最后完工结算,一个完整的交易需要较长时间。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由于市场客观环境的复杂多变,交易双方的风险和报酬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因此,合理确认与计量同长期建造合同相关的收入与费用,对于正确估价企业在执行长期建造合同过程中所取得的报酬和所承担的相应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

  1.葛家澍主编,中级财务会计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1999[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3.河北省财政厅,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汇编[S],河北: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xx

建造合同 篇2

  长春图书馆分馆是长春图书馆在馆外设立的读者服务场所,在业务上接受长春图书馆的指导与检查,在行政上隶属其主管部门。为确保分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明确长春图书馆与分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长春图书馆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1、负责对分馆进行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

  2、负责技术支持,包括:计算机管理软件的选择、安装、技术指导、维护等;

  3、首次提供图书500册;提供较新期刊1000册;

  4、定期为分馆流通图书、期刊;

  5、不定期为分馆提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刻录光盘等资源。

  二、分馆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1、提供一处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的馆舍;

  2、保证年购书经费在20xx元以上或筹集有利用价值的书刊200册以上;

  3、设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分馆工作人员调离时,应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清点藏书,办理交接手续;

  4、分馆需与长春图书馆办理集体借书手续,每次可借200—500册书刊;

  5、每年开馆时间不少于100天,每年发展读者不少于100人;

  6、每年组织读者活动不少于2次。

  7、书架(单面6层,每个书架可放置图书400册)需5个以上;期刊架(单面6层,每个期刊架可放置期刊24种)需2个以上,并配备相应的报纸架、阅览桌椅等专用设备;

  8、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配置计算机,并通过网络与长春图书馆实现资源共享;

  9、做好各项业务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长春图书馆,确保统计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一方未能遵守,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

  四、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双方对协议无异议,可自动延长

  五、协议解除之后,分馆需返还长春图书馆为其配置的相关设备及文献。损坏或丢失设备需按原价进行赔偿;丢失、损坏长春图书馆的书刊需按长春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本协议未列事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长春图书馆 分馆

  公章公章

  签字:签字:

建造合同 篇3

  一、建造合同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一)建造(施工)合同的特征 了解

  建造合同属于经济合同范畴,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合同,其主要特征表现在:

  1.针对性强,先有买主(客户),后有标的(即资产);

  2.建设周期长,资产的建造一般需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

  3.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

  4.建造合同一般是不可撤销合同。

  例题:下列关于建造合同的特征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先有买主,后有标的

  B.资产的体积大、造价高

  C.资产建设周期长

  D.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变更合同

  答案:D

  (二)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此处以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为准。

  例题:建筑工程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份大型资产建造合同。合同规定,以双方约定的基本成本为该资产的实际成本,合同总价款由实际成本加15%来确定,该合同是(  )。

  A.成本确定价款合同

  B.成本加成合同

  C.固定造价合同

  D.浮动造价合同

  答案:B

  二、合同的分立与合并(分开或者合并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中有关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实际上是确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算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例题:建造合同中有关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实际上是确定建造合同的(  )。

  A.收入

  B.成本

  C.会计核算对象

  D.风险

  答案:C

  1.建造合同的分立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2)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2.建造合同的合并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例题: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多项资产,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必备条件的是(  )。

  A.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B.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C.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D.多项资产按一揽子交易合同签订

  答案:D

  三、合同收入的内容

  建造合同的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是指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才构成合同总收入。

  1.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2.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

  3.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

  变更索赔奖励属于建造合同收入,也属于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20xx】24.建造合同收入包括规定的初始收入和(  )形成的收入。

  A.材料销售收入

  B.合同变更、索赔、奖励

  C.让渡资产使用权

  D.合同变更、劳务作业

  答案:B

  四、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要准确地进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首先应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如果建造合同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

  所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指的是完工的比例能够可靠估计。

  (一)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1.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标准

  (1)固定造价合同

  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2)成本加成合同

  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如果建造合同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

  2.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来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

  第二步,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

  必须先计算完工百分比,才能计算收入。

  完工百分比的确定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具体来说就是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也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例1Z102032-1】某建筑业企业与A业主订了一项合同总造价为3 000万元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建设期为3年。

  第1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750万元,年末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1 750万元;

  第1年合同完工进度=750/(750+1 750)×100%=30%

  第2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1 050万元,年末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700万元。

  则:

  第2年合同完工进度=(750+1 050)÷(750+1 050+700)×100%=72%

  此处需要掌握。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这种方法简单,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形象进度。

  【例1Z102032-2】某建筑业企业与B交通局签订修建一条150公里公路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60 000万元,建设期为3年。该建筑公司第1年修建了45公里,第2年修建了75里。则:

  第1年合同完工进度=45÷150×100%=30%

  第2年合同完工进度=(45+75)÷150×100%=80%

  (3)根据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技术测量确定

  了解,无考点。

  3.当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这个地方则需要计算的是各年的收入,与完工进度不同。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当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另一种是(当期未完成建造(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期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即: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实际合同总收入-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

  因为当期完成了,则总收入是能确定的。当然实际中不尽然。这种比较简单,考试不考。

  4.资产负债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期不能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

  即: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一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例1Z102032-3】某建筑业企业与某业主就一栋工业厂房的建造,签订了总造价为3 5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的工期为3 年。假定经计算后第1年完工进度为30%,第2年完工进度为70%。第3年该厂房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则:

  第1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3 500×30%=1 050(万元)

  第2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3 500×70%-1 050=1 400(万元)

  第3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3 500-(1 050+1 400)=1 050(万元)

  多项选择题【20xx】72、某建筑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造价为1 000 万元的建造合同,建设期为2年。第1年实际发生工程成本400万元,双方均履行了合同规定义务,但在第二年末由于建筑企业对该项工程的完工进度无法可靠的估计,所以与甲公司只办理了工程款结算360万元,随后甲公司陷入经济危机而面临破产清算,导致其与款可能无法收回,则关于该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合同收入确认方法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B . 1 000万元可确认为合同收入 C.360万元确认为当年的收入 D . 400万元应确认为当年费用 E . 1 000万元可确认为合同费用

  答案:CD

  选择题【20xx】50. 某造价合同总价为6 000万元,合同工期3年,若第一年完工进去为20%,第二年完工进度为60%,第三年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则第三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为(  )万元。

  A.6 000

  B.3 600

  C.2 400

  D.1 200

  答案:C

  完工百分比法要求必须结果能可靠估计。

  (二)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建筑业企业不能可靠地估计建造(施工)合同的结果时,就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例1Z102032-4】某建筑业企业与B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造价为800万元的建造合同,建设期为2年。第1年实际发生工程成本300万元,双方均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在年末,建筑公司对该项工程的完工进度无法可靠估计。

  由于B公司能够履行(已经发生的)合同,估计当年发生的成本均能收回,所以收入可以确认。教材给的说法是确认300万,实则有误,应根据能收回的数额确定。

  1.合同成本能够回收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假定上例中该建筑业企业与B公司只办理工程价款结算220万元,由于B公司陷入财务危机而面临破产清算,导致其余款项可能难以收回。在这种情况下,该建筑公司只能将220万元确认为当年的收入(300万元应确认为当年的费用)。

  2.合同成本不能回收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此处不能收回指的是完全不能收回。

建造合同 篇4

  甲方(单位):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乙方(执业资格持有者)姓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将其本人二级 (填写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通过甲方在国家有关机构注册,注册期限为 壹 年,注册津贴标准为税后( )元/年(人民币大写: 万/年),自注册成功当日起计算一周年。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书及证明文件:

  1、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建造师报名表(原件)、个人简历一份、注册印章原件(变更注册)、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安考证(原件变更)。

  2、变更注册需要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及原单位转出手续。

  3、其他注册所需的资料(职业道德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等);

  4、一寸彩色相片4张。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相关原件资料,经审验后,向乙方预付押金 3000 元(人民币大写: 叁仟元 整),如因乙方原因未注册成功,此款由乙方全额无条件直接退还给甲方;如注册成功,甲方支付的预付押金转为注册津贴。

  2、执业资格在网上公示注册成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当年注册津贴余¥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待乙方注册到成功领取注册证书及注册章和考完安全生产B证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余下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注:乙方提供银行信息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第四条 注册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的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注册印章交还给乙方。协议期间,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甲方使用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仅限于本公司的资质保级、升级、年审等用途。在甲方保管乙方证书期间,甲方对外使用乙方证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证书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及承担乙方因为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甲方、乙方的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是唯一注册单位。

  2)在甲方办理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审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学历文凭等相关材料,甲方应至少提前5-10天以本协议乙方预留的电话或E---mail地址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必须及时为甲方提供。

  3)甲方按时支付给乙方注册津贴,甲方无故拖延的,每拖延一个月,应额外支付乙方人民币每月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月),超过15天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注册津贴。

  4)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按时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

  5)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不得以劳动关系为由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6)甲方需办理社会保险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办理,费用甲方承担。如果乙方无法配合甲方购买社保而造成注册不成功。在乙方退还甲方的定金,甲方退还乙方所有原件后,双方协议解除。

  第六条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到甲方办理相关教育、培训、考试等事宜。甲方应提前5-1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由此引起的乙方费用由甲方按每天补贴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佰元)于乙方。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由乙方考取安全B证,所考的安全B证只许用于资质及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用。

  第七条 如本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双方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注册转出相关手续。甲方应返还乙方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其他甲方保管的乙方相关证书。还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变更注册事宜(盖章同意转出并出具利于变更注册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如因甲方的不配合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变更注册,甲方支付乙方延误期的工资(工资标准视同合同有效期工资待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注册失败除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无效,或因乙方原因耽误甲方使用证书(原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

  2、本协议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协议。确因特殊原因需解除协议的,双方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按以下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协议的,乙方必须退还给甲方当年的注册津贴以及为其支出的注册费、印章费、延续注册费、继续教育培训费等,且赔付给甲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2)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协议的,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一年合同的聘用金,且赔付乙方违约金 2万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3)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补办;不耽误乙方正常注册,否则甲方须继续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到证书发下来为止。文凭(原件)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 伍万元整;资格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 伍万 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甲方一概不负责。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只用在甲方办理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年检方面,不得用到甲方具体工程项目,乙方也不参予甲方所有具体工程项目的一切事务和甲方确要将乙方二级建造师证书用到工程项目上那就另行双方协商按市场操作。

  2、合同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甲方不同意续聘,需提前20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第十条 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证书注册不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注册失败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的一切证书原件交还给乙方。

  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如有涂改,此合同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 年___月___日

建造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自成功注册(以国家建设部公告)之日起满 周年止。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执业印章、注册证书在协议期内由甲方保管,其余所有原件注册完毕3日内归还乙方保管。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成功注册,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的所有证件原件。

  三、甲方确认乙方所提交的材料无误,且注册成功后(以国家建设部官方网站公告为准)15天内支付乙方聘用费用计税后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四、聘用期间,如确属必要,乙方应配合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注册证书的正常使用及满足乙方今后转注册的条件,如条件允许,甲方应单独完成此项工作。乙方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甲方要求乙方挂项目开标时要本人到场的,乙方必须全力配合若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场,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给甲方。

  五、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

  3、在甲方xx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要求乙方挂项目开标时要本人到场等其他业务需要时,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xxxx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xx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三日与乙方协商,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尽量配合(如乙方确有重要事务不能到场例外);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差旅费标准为硬卧或客车,食宿由甲方提供。

  4、乙方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六、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承担重新xx证的全部费用,并在补xx过程中给予乙方全力支援,因此造成乙方到期无法顺利变更注册的情况,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经济损失陆仟元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本协议中的所有费用币种均为人民币;

  3、协议履行完毕后,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出具解聘证明、完整归还证书;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1、2、4款,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从乙方应得的聘用费用中扣除20xx元;

  2、甲方违约责任: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甲方应按第六条第1款的计算方法支付给乙方补偿;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2、3款,甲方应按每天50元支付给乙方补偿。

  八、解聘、续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经济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应支付满乙方当年度的证书使用费。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如甲乙双方存在其他约定另立合同为准。

  九、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第三人,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守约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造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对劳动力资源之需求,经双方进行双向选择后同意聘用乙方配合参与本工程建设,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书,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工地从事 岗位工作,并不得自行要求变更工作岗位。

  三、双方责任:

  1、乙方进场后需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留存。

  2、乙方住宿、生活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生活所用电费、租赁费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进场后,按甲方的安排,先培训,后上岗。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违反规章制度对公司所造成和损失和责任。

  5、甲方同意按月支付乙方岗薪 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保金及所得税金)。

  6、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从乙方当月岗薪中直接扣缴)。

  (1)乙方从甲方所借用工具,因保管不善导致丢失;

  (2)在工程施工中,如因乙方操作不当导致质量问题。

  (3)乙方在甲方工地内出现打击斗殴等不良行为时,甲方根据其影响的严重程度给予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

  8、如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脱离本岗位工作,甲方视所造成损失大小,有权在乙方未结算岗薪中予以抵扣。

  9、乙方进行经培训通过后,先试用三个月,如在试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进度及劳动力资源情况随时终止聘用合同,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理解和服从甲方安排。

  10、本合同有效期暂定壹年,实际期限视甲方工期而定。

  11、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年月日:

建造合同 篇7

  摘要:成本管理在我国的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当中一直是个重要的内容,建筑施工企业做好成本管理工作,能够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控制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但现实情况是,仍然有一些建造合同施工企业在成本管理这方面存在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因此这些企业要认真研究现代企业的成本管理模式,学习掌握《建造合同准则》的要求,在实际的工作当中解决好施工过程中的人力、物力、财力问题。本文将对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影响进行阐述,对当前建造合同施工企业在成本管理方面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对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成本管理论文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成本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对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产生着重要影响,而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合同的管理,对于企业的成本管理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将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建筑企业才能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在激烈的竞争当中站稳脚跟,实现企业的稳定发展。

  一、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影响

  施工企业进行成本管理需要考虑众多因素,如工程建设的有关指标、外部市场环境、国家政策环境、企业内部管理环境等,其中对合同的管理是一个贯穿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的动因,加强对合同的管理能够将工程的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防止因合同有歧义而使施工企业面临着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因此需要施工企业明确自身的战略发展目标,并将各项管理指标进行明确的分配,一步一步分解与分配到不同的部门岗位以及人员,使他们能够明确自身的权责,进行好协调与分工,从而实现全面的、全程的合同管理局面,最终实现施工企业的战略目标。

  (一)在施工前的合同管理施工前的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成本的管理与控制有着重要的影响,其影响主要在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环节,这对工程建设的施工范围要求、施工内容要求、工期要求、工程进度的要求、项目投资等因素的分析与评估,从而对工程项目所需资源进行计划,将其体现在项目合同当中,并且要严格制定合同,防止合同内容产生歧义而使后面的工作产生纠纷,甚至是造成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二)在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一项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个综合全面的过程,特别是目前大力发展的ppp项目,因此在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存在着很多的变动因素和不可控因素,一旦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与合同约定的内容有较大偏差情况,将使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失控,将无法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平稳运行以及施工企业的战略目标的实现。例如在工程变更的问题上,应避免过多的工程变更问题,但如果在工程成本方面确实遇到一些需要修订的情况,则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再如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因对合同的管理出现较大偏差而产生索赔的情况,这将增加施工企业的建设成本。又如在施工过程应持续落实业主履约条件,保证合同如期执行,有效过程监控违约风险。

  (三)在施工后期的合同管理一项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贯穿着整个工程的始终,因此在竣工结算阶段,对合同的管理依然对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产生着影响,如对工程决算所需的资料的管理,招投标合同、竣工图、合同书、结算书等,对这些内容都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一旦发现问题就应该及时提出措施并进行补救。

  二、施工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管理层意识的淡薄,缺乏对合同进行管理的意识,因此在招投标合同的制定之时,对影响工程项目成本的因素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与评估,合同的制定存在漏洞。同时由于管理意识的淡薄,对施工过程的控制与管理也会缺乏主动性,下面的施工人员就会产生违规行为,而对于这些违规行为又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在最后就可能增加施工企业的成本,增加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

  (二)管理措施的不到位,如一些合同管理的措施与办法存在着缺陷,对《建造合同准则》、《经济合同法》等内容的理解不够全面,导致在实际工作当中对于合同的管理存在着缺陷,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因此无法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可靠的管理,可能导致建筑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低,无法使施工企业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三)合同签订审批环节不够严谨。由于施工行业特点,每个对于各施工项目签署合同大多具有专属条款,审批过程涉及法务、财务、工程等诸多方面,缺乏严格的审批程序、对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缺乏联签联审必要环节,可能会因此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当中因审批环节出现问题而增加不必要的成本,以及可能使施工企业面临法律风险。

  三、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建造合同之下的成本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对招投标的管理,注重对工程项目的内部管理。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在施工企业的战略目标的引导之下,加大对建造合同的管理,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掌握,加大对市场环境因素的考察与分析,设立专门的机构并明确各个岗位及人员的职责,对招标文件、投标书等进行科学的制定。例如在多方参与建造的情况时,合同的编制的时候应注意应明确说明收入的分配标准,在施工过程当中,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则要及时进行变更。

  (二)建立起新型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从合同定制,到按计划实施,再到施工过程的控制,在建造合同的要求之下,严格控制工程施工的成本。例如材料物资,机器设备,工程所需的工具的采购,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出的口径保持一致,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对成本进行可靠地计划、支出、核算、控制,对于建造合同的履行情况,要加大考核力度,认真分析施工过程中每一个阶段的成本耗用情况,从而将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同时,在这一体系之下,应该要求业主对此工程进行确认之后,才算工程的完成。

  (三)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加强对建造合同的控制,主要是对风险进行及时的识别、分许,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的控制与处理。例如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在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当中,加上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管理还存在着问题,因此在合同的制定与执行的过程当中,不免会有一些贪图利益之人,因此加强内部控制,对建造合同的控制,通过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能够避免建筑施工企业面临巨大的风险,控制好工程的成本,从而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最后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四)在建造合同下的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涉及到财务、税务、法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这就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在合同的编制时能够提高合同的质量,避免因合同歧义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在施工阶段时对合同的管理时能够更加的专业,更好地根据建造合同控制好工程项目的成本,从而能够进一步地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成本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

  四、总结

  在建造合同之下的成本管理必须要符合《建造合同准则》和《经济合同法》的要求,要建立起适于本企业发展与符合本企业战略目标的基于建造合同之下的成本管理制度,以制度来管人,以制度来管事,以确保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有关措施能够具体的落到实处,落到每一个人员身上,使工程项目的开展在制度的约束中之下顺利开展,从而使建筑施工企业在合法合规,保证质量的前提之下,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节约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的发展,同时也能够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建筑业业结构的优化与转型,最终推动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润青.建造合同下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研究[J].时代金融,20xx.

  [2]王浩.施工阶段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研究[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xx(05).

  [3]高红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xx(01).

  [4]薛秉亮.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xx(15).

  [5]齐清华,李林革.浅谈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的作用[J].今日科苑,20xx(08).

  [6]吴秋菊,姜金剑.合同管理对工程成本管理的影响及对策[J].德州学院学报,20xx(04).

建造合同 篇8

  编 号:WH11022801

  签约地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相互了解,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新建温室工程,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温室项目建设内容

  1.1温室结构工程内容:

  温室长72米,宽44米,为9跨,每跨8米,间距4米,建筑面积3168平方米,其中:2跨作育苗室建设。温室四周和每跨顶部设电卷膜开窗。在温室的端墙的中间开二套门,门高2.4米,宽2米的铝合金门,填充PC板。温室覆盖材料为以色列膜0.15mm的温室专用膜,提供四年质保。开窗处防虫网,规格为32目。

  1.2温室配套系统工程内容:

  外遮阳系统、内遮阳系统、水帘风机降温系统、灌溉系统、内保温系统、内循环系统、热水管道加温系统、苗床系统。

  二、价格

  2.1温室工程(不含热水管道加温系统、苗床、智能控制系统)总包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包含温室结构、覆盖材料、外遮阳系统、内遮阳系统、水帘风机降温系统、滴灌系统、内保温系统、内循环系统及各子系统配套智能控制系统的材料采购、加工、运输和安装,测试,总金额为捌拾捌万柒仟零肆拾元整,小写为887040元。

  2.2 热水管道加温系统苗床区域部分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温室其他区域热

  水管道加温系统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苗床系统每平方米 元(苗床规格为3*8)。这2个系统均根据配套温室区实际建设面积计算。

  2.3智能控制系统待另一个温室建成后一并安装,价格为 万元,建设时间另行协商。(此条款价格不包含在此合同总价内)

  三、质量标准及使用年限

  3.1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备材、制作、安装、测试、运行,达到国家质量要求;

  3.2 主要性能指标:抗风载:≤25米/秒(相当于10级风);抗雪载:≤20xx公斤/平方米(相当于20㎝厚积雪);夏季室内最高温度不能超过30℃,冬季最低温度不低于20℃,温室内湿度控制在40%~90%,围护材料总透光率不低于80%;

  3.3 使用寿命:主体结构15年以上,所有金属构件均采用热镀锌处理。……

  四、地点

  甲方温室项目地。

  五、验收及付款结算

  5.1合同签定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万元预付款。

  5.2温室材料进场1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万元预付款。

  5.3温室安装完毕,一个月内由甲方组织市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专家领导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工程结算款除5%的质保金外的全部余款。

  5.4项目结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温室交付使用满壹年后1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5.5 项目凭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结算。

  六、质量保证及维护维修

  6.1 乙方温室备材、制作、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安排人员进行质量监理;

  6.2 乙方提交温室使用手册,全程负责指导温室操作;

  6.3温室交付使用后,温室主体骨架五年内免费维修;其他部分一年内,乙方无条件免费、及时提供保养维修服务;乙方提供终身保养维修有偿服务,以成本价向甲方提供相应配件。

  七、项目施工双方约定事项

  7.1甲方负责项目地的平整。

  7.2甲方为乙方提供场地存放材料,为现场施工人员提供住宿场地和施工用水用电。

  7.3甲方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与周边关系的处理,如因周边关系影响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4乙方负责温室的安装和调试。合同生效后, 天内完成温室安装,最迟不超过 月 日。

  7.5乙方在施工期间场地所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7.6施工期间内乙方负责材料的保管,如遗失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9.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发生纠纷则可由双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十、合同附件:

  10.1 温室详细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

  10.2 温室主体及各子系统材料、设施设备清单。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表 人: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电话/传真:开户行: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建造合同 篇9

  1环境保护建造合同

  治理深圳河工程最显著的'特色是从管理着手把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实处。在建造合同(施工合同)中列出专章“环境保护工程”,详细而明确列出了承建商在环境保护方面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明确施工中应执行的环境保护工作和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须提交的资料与要求

  承建商必须遵守国家、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布的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和指引,以及《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香港《环境许可证》(EP-430/20xx)和《环监手册》中有关减免工程对环境影响的要求和建议。开工前14d内,承建商须向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提交一份承建商的工程管理资料,包括管理框架、组织结构图、各级负责人姓名及联系资料。开工后14d内,承建商必须根据《环境许可证》《环监手册》和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建议,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各一份,提交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前者应详细说明建造过程中空气、噪音、水质和废物污染控制计划,以及防止景观、生态破坏的应对措施,证明其符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要求或更好,并拟备详细的执行计划;后者应详细说明施工期间避免产生各类废物的措施,废物的再利用(如开挖料回填)、回收、循环改造、收集、运送和弃置安排,一份详细的污染土分布图,所有污染土弃置地点及其数量的记录系统,并有详细的执行计划。环境管理计划须经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批准。

  1.2防止扰民与污染

  承建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与施工区附近的居民和团体建立良好的关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扰民施工作业,其施工方案应尽可能减少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以防止公害的产生为主,而不是在扰民发生后再行消除。对于受噪音骚扰的居民及团体,应在施工作业前予以事前通知,并随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在此之外,承建商还应提供投诉。由于施工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承建商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并达到规定的限值,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工期的延误,均由承建商负责。另外,承建商应按深港双方政府有关法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其复印件交工程主任,另外,还须向工程主任报告有关申请情况。

  1.3空气中粉尘减少措施

  工程开工前30d,承建商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粉尘污染,在选用或购置施工设备时,要选配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使其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施工期间,深圳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保证在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的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值控制在其标准值内;香港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空气质量污染控制条例》(APCO)及其补充规定,保证其敏感受体附近的TSP浓度值不超过《空气质量目标》(AQO)及香港环境监察与审核(环监)的规定承建商应安装冲洗车轮设施并冲洗所有离开工地的车辆,确保所有离开工地的车辆不把泥土、碎屑及灰尘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路面,洗车轮设施的水应经常更换,淤泥应定期去除。承建商应将洗车轮设施的详细计划在实施建设前提供给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洗车轮设施应在任何开挖施工之前准备就绪,承建商还必须在清洗设施和公共道路间修建一段用以过渡的硬地路面。另外,承建商有责任设计和实施《环评报告》和《环监手册》推荐的空气污染控制和纾缓措施,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1.4噪音污染控制

  施工期间,深圳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对施工场地产生的噪音加以控制(见表3);香港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噪音控制条例》(NCO)及其补充规定,将敏感受体噪音水平控制在此条例规定的限值内。承建商在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法及降噪措施时,应充分考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委派环保专职人员监督实施,使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噪音水平能达到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噪音控制标准并保证。施工期间,承建商应于施工场地与周边地区和敏感受体之间合理安装声障设施,以有效阻隔噪音向施工场地周边和敏感受体的方向传播。采用的声障设施要设计合理、性能优良、坚固耐用。声障的设计应于施工前14d送交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审查、通过。当施工期间的环境监察结果超出《环监手册》的水平时,承建商应实施《环监手册》的行动计划,在实施工程主任同意的纾缓措施以前,承建商应停止施工活动。实施纾缓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程延误的责任和费用皆由承建商承担。如果承建商实施了上述降噪措施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推荐的措施后,仍不足以将噪音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承建商应放慢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动,直至超标停止。同时应与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协商其他的纾缓措施,征得工程主任同意后实施。

  1.5水污染控制和废弃物料的去除

  工程开工前,承建商应密切配合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对其施工设备、防污设施及措施、拟采用的施工方法等进行检查和审核。承建商应按照《环境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河道疏浚,采取合理的操作程序,尽量减少疏浚过程中沉积物的再悬浮和污染物的再释放,同时还应避免在雨季(4月~10月)进行疏浚工作。《环境许可证》要求的疏浚方法须在开始疏浚施工前提交一份疏浚方法报告给工程主任及香港环保署,以获其批准。在枯水期疏浚施工时,应在施工段上游200m和下游500m处布设防泥帘幕,横跨河道整个断面,以有效防止再悬浮泥沙向上下游迁移,挖泥工程先进时防泥帘幕须保持关闭,并加以保护维修。应特别注意降低抓斗的提升速度,将泥沙的再悬浮降低到最低程度。如果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有超标情况,则应降低开挖强度10%,如水质仍未达标,则继续降低开挖量,直至水质达标。按照环境许可证的要求,深圳河四期工程合同A与合同B的每天总水下开挖量不得超过996m3,因此承建商须于工程开展前七天将预计开挖量通知工程主任,并按照获批复的工程量进行水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建商应每天记录当天挖出的污染土和非污染土的数量、挖出物的去向和运泥车的容量,并将记录复本提交环监组长,同时应注意挖掘工作尽可能与河道隔离,以免挖掘土进入河道污染水体。施工期间的水质监察结果超出《环监手册》的水平时,承建商应实施《环监手册》的行动计划。承建商有责任设计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推荐的水质污染控制和纾缓措施。在实施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同意的纾缓措施以前,承建商应停止施工活动,实施纾缓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程延误的责任和费用皆由承建商承担。如果承建商实施了上述水质污染控制措施和环评报告推荐的措施后,仍不足以将SS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承建商应放慢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动,直至超标停止。同时应与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协商其他的纾缓措施,征得工程主任同意后实施。

  1.6水土保持要求

  新河道与重配工程的开挖应尽量采用干挖,疏浚和开挖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干季进行。开挖料如临时堆放,承建商应选择不易受径流冲刷侵蚀的场地,并在其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弃土临时堆放位置、范围、存放时间及防护措施须事先征得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批准。物料及弃土露天堆放应择不易受冲刷的场地并加盖,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另外,尽快植草种树,恢复施工迹地(此等费用已包含在弃土、河道、堤防、重配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单价中)。

  1.7生态保护要求

  承建商应尽量避免在工地内造成不必要的生境破坏,严禁在工地外砍伐树木。未经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批准,承建商不得于施工区附近的任何地点倾倒废弃物。在施工场地内标示出有特殊意义的树木以及野生动物生境,并且设置必要的围栏以提供临时保护,防止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对其进行扰动,这种临时性保护措施应当根据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指示而撤消。应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滋扰,尤其是在11月至3月(包括这两个月)的鸟类越冬季节,应尽可能减少对其扰动。承建商需在每年的10月份提交一份有关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鸟类迁徙期的施工作业,只有正在进行且不能延误的施工活动得以继续,并且仅仅允许一些对合同的完成有关键影响的施工得以开始。

  1.8环境保护培训

  承建商须保证其聘用的工地管理人员已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工地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课程”。为了达到本条款的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了承建商代表、项目经理等。如有未参加该课程的工地管理人员,承建商须安排该人员在其任职日后的14d内参加所要求的课程,并在上述日期后6个月内完成课程。承建商须确保环境监督员按条款22.11(4)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如有未参加该课程的人员,承建商须安排该人员在其任职日后的14天内参加所要求的课程,并在上述日期后的6个月内完成课程。如果环境监督员事先已经完成了由CITA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该人员被视为符合该子条款的要求。根据条款23.08,承建商须保证地盘迎新培训包含了针对本工程或合同相关工程的职员和工人的环境管理及安全培训。迎新培训中环境部分须由环境管理主任或环境监督员或指派人员来执行,培训的频率及内容须获得工程主任的批准。培训内容应包括组织架构、职责责任、措施、目标、内部规程等。迎新培训的时长至少为15min,并且涵盖了环境管理所需的内容。

  1.9环境保护报告

  建商须在工地安全及环境管理委员会会议中提交用以讨论的每月环境管理报告,且由承建商代表背书,报告内容如下。

  (1)污染事件及纠正措施的总结,主要包括:投诉事项;由香港环保署签发的减少污染通告;由香港环保署在检查中指出的违规现象;环境违规的传唤。

  (2)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环境影响或引起滋扰的活动清单,及建议的控制或纾缓措施,主要包括:按照条款22.13,下月的培训计划及上月所安排和执行的培训记录;最新的环境管理组织图;检查中指出的欠缺与不足的总结报告,每周环境巡查,防止类似情况再发生的跟进措施和纠正办法。

  2环保工作的落实

  2.1从管理上强化环保工作

  治理深圳河工程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须指派一名环境管理主任来监管工程中所有的环境事务,并至少另指派一名工地人员(环境监督员)来协助环境管理主任完成工程的环境检查、监察及管理工作。

  2.2从教育上加强环境意识

  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须保证其聘用的工地管理人员已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工地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课程”。承建商还须确保环境监督员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同时承建商除进行包含了针对本工程或合同相关工程的职员和工人的环境管理及安全培训的迎新培训外,每月还须进行包含工地管理人员、工地监督人员以及工人的环境和废弃物管理培训。

  2.3从资金上保证环保执行

  第四期工程对于环保资金的使用也有明确的规定,除环境保护工程外,包括环境和废弃物管理培训等都有相应的经费,对此承建商也做出了积极响应。购置专业洒水车用于工地的降尘、日清洁、月清洁和绿化。第四期工程合同A2#营地的生活污水,由于无法接入城市下水系统,投资10余万元,采用经过化粪池及MBR膜生物反应装置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深圳河,这在其他水利工地还属罕见。

  2.4从制度上加强环境管理

  按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必须根据《环境许可证》《环监手册》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并随着工程的进展,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和施工项目,更新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承建商除了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汇报工地一周的环境状况外,还须在工地安全及环境管理委员会会议中提交用以讨论的每月环境管理报告,汇报污染事件及纠正措施的总结,以及在接下来的2个月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环境影响或引起滋扰的活动清单,及建议的控制或纾缓措施和下月的培训计划及上月所安排、执行的培训记录。

  3结论

  治理深圳河工程根据国家、地区,特别是香港特区环境管理要求和特点,在建造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建商在施工中须履行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列出专章,详细提出了环境保护合同条款,明确承建商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可使用的环境保护资金,使该工程环境保护落实到实处。在建造合同中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及措施,并通过资金监管,充分达到了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控性目的,不失为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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