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企业规章制度15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规章制度1
1、为加强日常用电管理,防止用电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工程部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系统供电线路进行年检,对年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在经营场所内,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需铺设电源线路必须由主管部门批准,由正式电工安装。
4、各部门要有:用电器,插销座,电闸箱,电源线的部位做为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并指导员工重点防护。禁止在插销座,电闸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码放物品时与插销座,电闸箱要留出安全距离,严禁商品压埋电源线,电插箱和电闸箱。
5、营业用电和办公区用电,下班后一律关闸断电。非营业用电冰箱,冰柜,饮水机,电热壶等不间断用电器,确因工作需要到保卫部备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6、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电器,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厦内禁止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7、达到报废年限的电器及伪劣电器一律禁止使用。
8、安装电器的辅助材料如电源线、插座、电闸等应迭阻燃型,多孔电插座要带过载保护器,并且是国家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
9、在经营场所内需接临时线的,应到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临时线,临时线的安装标准与时间按北京地区电器安装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10、商场(超市)经营场所内使用的电源线路一律选用阻燃型双护套线,有人踩踏或触碰处的'送电线路要采取穿管或做护槽板等保护设施使用单护套线要穿管或护槽防护。
11、用电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禁止电器带故障运行。
12、售货厅内的商品电器,如:微波炉,电饭锅,电热杯等,做展时可通电,非展示时应断电。禁止用商品电器热饭、热菜,烧开水等进行非营业使用。
13、餐饮部门使用的电炸锅,电饼秤,烤炉,烤箱等大功率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专人看守,对送电线路,电器开关,及用电器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14、经营场所办公区域所有用电器都要接受电气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
企业规章制度2
1目的
为了保证岗位所使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能适时得到修订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管理。
3职责
3.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发放、作废、销毁工作。
3.3各车间、部门负责制定本车间、部门的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4管理
4.1安全规程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4.1.1安全保卫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4.1.2各车间、部门要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变更,适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4.1.3安全保卫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车间、部门根据危险源识别情况制定相应的岗位应急预案。
4.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发放。 安全保卫部门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实际制定发放范围,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3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3.1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时机和频次。
正常情况下,应五年修订一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修订:
4.3.1.1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
4.3.1.2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3当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时;
4.3.1.4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地理位置);
4.3.1.5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6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
4.3.1.7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时;
4.3.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评审。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企业规章制度3
1、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的.指示。组织编制、修改、补充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严格考核。
3、主持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督促制订和实施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生产措施。
5、在布置、检查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6、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包括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组织讨论。
7、定期组织开展公司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种专业安全检查,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经验。
8、制定和保持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9、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0、组织编制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并落实物资、经费等,保证实施。
企业规章制度4
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实施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自公布之日生效。
物流管理
第七条物流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合理的物流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流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生产成本的高低。
第八条物流机构包含各车间成品仓库、材料仓库、工具仓库以及公司车队。成品仓库是成品的储存机构,负责成品的收发、储存;材料仓库是原材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储存;工具仓库是工具、模具储存机构,负责工具、模具的收发、储存、保养;车队是公司的运输机构,负责公司所有运输事务。
第九条生产部门在接到有物料入库通知后,即通知物料检验人对物料进行品质检验。检验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签名开具物资入库单,然后入库。检验不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开具退货通知单,并通知外协人员或公司采购人员将不合格物料运回原单位。
第十条仓库凭物料检验人开具的物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要做好物资入库帐,并将入库物资放到仓库相应的位置,摆放整齐。
第十一条仓管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和帐目相符,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结果上报主管会计。生产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管员的'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领料单各栏要填写清楚,领取生产材料由车间开单;领取工具、模具以及办公用品等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仓管员接到领料单核实后,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并做好物资出库帐;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放,并通知领料人重开领料单,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
第十四条车间或其他人员将物料领回后应即做好物料标示,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
第十五条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送到成品仓库入库。
第十六条成品仓库仓管员在入库人员出具成品入库单后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下方可接收无成品入库单的产品。
第十七条产品出货要开具产品出库单,一联存根,二联交客户或业务主办人;三联交会计,并做好产品出库帐。
第十八条短途运输的可以安排公司车队送货,需要长途运输的安排托运,将产品运至客户规定交货地点交货。
第十九条车队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后,将产品出库单交客户验货。等客户验货人员验定无误后请收货人员出具产品验收入库单。客户出具的产品验收入库单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
企业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起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药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企业规章制度6
经济盈利是企业生产和发展的基础,企业的经济效益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进程。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除强化自身实力之外,还需要加强内部的行政单位管理,从而全方面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行政管理作为企业的中枢系统担负着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推进并保障企业生产经济等日常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有效沟通,从宏观上控制着企业发展的全局,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竞争力。因此,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加强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对于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一、企业内部行政管理概述
行政管理效率是根据企业内部相关的行政管理制度规定,衡量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管理职能产生的效果,通常通过企业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执行活动体现出来。
企业执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则是建立在企业行政管理特点的基础上。企业执行行政管理,首先有助于提高企业目标的实效性。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在充分利用自身所具备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加强行政管理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主动性,有助于企业形成其独特的文化,以最终达到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的目的。其次有助于构建企业管理的层级性。通常情况下,在企业内部的组织机构中,最重要的两个层级是企业内部决策和执行层。管理层通过对企业实际情况做出决策,而后由执行层实现。而在这两个层级之间,行政部门主要承担起两者间的协调作用,上传员工意见和工作成效的同时准确及时下达企业高层决策层的思路和意志,并予以监督和协调。因此,由行政管理部门担任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润滑剂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工作僵化、监督力度不足等的问题,行政管理对企业管理的层级性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最后助于提高企业管理的时效性与灵活性。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信息的时效性对企业决策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企业内部的行政管理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特征和功能即协调企业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并使之形成适当的.衔接关系,提高企业效率,促进经济发展。企业的行政管理严格执行着执行—反馈—挑战—执行这样一套操作过程以尽量减少时间滞后,减少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延误和损失。同时,行政管理工作具有强灵活性,它与时俱进,通过频繁的变通、变革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跟上时代的步伐。
二、企业行政管理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分析
提升企业的外部市场竞争力、追求整体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目标和动力。行政管理工作作为企业内部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承担着企业内外部的管理工作,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重担。因此,企业要顺利经营,需深刻了解行政管理工作与企业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此目标制定工作的标准和准则,制定相关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企业经济效益的状况除了反映企业的盈利状况、技术水平高低等,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行政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的高低,是企业内部行政管理状态的体现。
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设置不合理
由于缺乏正确认识,我国部分企业在行政机构设置上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如机构庞大臃肿,部分不同机构间管理内容相同,导致政出多门现象的发生,经济效益大打折扣。行政机构的庞大臃肿直接导致了单位内部办事效率低下,命令无法得到有效传递,下级部门执行效率低下。同时,不必要机构的大量存在,导致机构、人员日渐增多,行政开支越来越大,将影响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行政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力不大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加强企业行政管理的基础,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离不开规章制度。但是目前,我国企业行政管理在规章制度方面尚存在问题:一是行政部门规章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的规章制度未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一味地复制大型企业的规章制度,部分企业规章制度更新不及时,较为陈旧,无法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二是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大。部分企业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制度尚不完善,只是形式工程,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和落实,只用于应付上级偶尔的检查。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引发了较多的员工矛盾,导致内部矛盾重重,极大地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管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行政管理工作作为企业内部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生产发展、经济效益等产生重要影响。故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进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就目前而言,我国企业内部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多偏低。由于多数企业管理者不重视、行政管理部门和环节偏多等原因,导致行政人员专业知识不足,业务能力低下,服务意识欠缺等现象,行政人员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将严重制约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行政人员缺乏全局观念容易导致行政部门运转不灵,导致效率低下。
(四)官僚主义作风严重
部分企业受传统家长制的影响较为严重并一直秉持,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挫伤了员工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企业决策的民主性,管理的科学化。另外,也导致了行政管理工作突出不讲实效的管理,偏离了原本服务的轨道,极大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加强企业行政管理,提升经济效益
(一)建立健全的行政管理模式
企业的健康可持续运营需要有健全的行政管理模式保障企业决策能够得到高效的贯彻落实,达到行政管理的目标。为此,建立健全的行政管理模式,首先要实事求是从企业实际出发。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特点,管理层应透彻了解自身特点,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合理并适合企业实际需求的行政管理模式。其次要严格遵从规范化要求。在坚持实用科学性原则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企业内部的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合理科学的行政管理体系。最后,要强化企业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将企业管理的职能交由行政管理部门执行,强化其实际管理职能。
(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对于加强行政管理提升经济效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应从企业实际出发,建立合适的规章制度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企业可以通过法律法规的行政促进行政管理工作的提高,建立起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岗位责任制等,为行政部门的法治工作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另外,若行政规章制度得不到严格落实,则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与实际作用。因此,企业领导层应领头号召企业内部各部门单位严格遵从规章制度,维护其权威性,真正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从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提高企业行政人员的综合素质
行政管理工作作为企业内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生产发展、经济效益等产生重要影响。故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将促进企业行政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进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良好的心理、择优决断能力、灵活的应变能力、协调统筹全局等基本能力是现代企业对行政人员素质的要求。要组建培养高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一方面是要得到企业领导层的支持。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内部领导层不能再单纯注重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更要具备战略眼光,认识到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注重行政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为行政人员队伍的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另一方面,应加强对行政人员的培训工作。行政人员应该同时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道德素养。企业定期地对行政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不断更新和提高行政人员的专业知识和道德素养,提升企业的外部竞争力,从而提升经济效益,实现经济目标。
(四)采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
企业应对外引进科学合理的如绩效评估、目标管理等管理方法。当前企业行政管理方法陈旧落后,单纯地注重行政命令和规章制度降低了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引进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在增强企业行政人员责任感的同时还利于更客观公正地衡量行政人员的工作业绩,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工作质量从而提升经济效益,实现经济目标。
综上所述,企业生产和发展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尽可能多的经济效益,实现经济目的。而作为企业重要组成部分的行政管理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产生重大影响,其质量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因此,企业应不断加强企业内部行政管理工作,采取措施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从而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经济目的,保证企业的健康可持续经营发展。
企业规章制度7
一、工作期间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爱护生产工具,机械设备,谨慎操作机器,工件下方进行清理时,下方必须放置支撑架支撑操作,防止吊具断裂或行车故障导致工件跌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现有不按要求操作的,相应组一次罚款50-500元,公用、共用硬件设施的遗失、损坏,因人为违规造成的,谁用坏谁负责,无人承认的所有使用组平分责任并根据损失进行罚款处理,油漆车间禁止烟火,违者罚款50-500元,违规导致火灾的相关责任人、责任组承担一切损失和行事责任并缴3000元以上罚款。
二、各组在岗人员上班时间必须遵循我司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不得无故回住所处理私事,的确有事需处理的,经所属组长批准方可回去,处理完后即回工作岗位,违者给予警告扣款处理,未经许可脱岗或没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工作时间不得聚众闲谈、不得吵闹斗殴,防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给予警告和罚款处理,严重者开除处理。
三、在工作时间内应努力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油漆监管人员不定时巡查,发现有无故拖延,消极怠工的,给予警告处理,一个月内超四次警告,相关组长、领班进行扣款或换人处理。
四、油漆工要熟悉各种油漆的性能和各漆品种的搭配方法,熟悉油漆,施工安全知识,熟悉掌握油漆基本施工方法,不同型号的油漆分开存放,不能混放一起,避免使用时出错, 严格按比例配兑,不能随意改动,配比填写配比记录卡,未如实填写记录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每次做油漆前,必须搞好现场卫生,以免灰尘多而影响油漆效果,违规者造成油漆效果及浪费原材料的,警告并扣罚100元-500元。调试油漆及喷头时,不得把油漆喷在车间墙面、喷漆房、喷砂房、清洗房等设施上,违者警告一次,罚款500,并责令立即将墙面恢复原装,无法恢复的加罚1000-5000元。
五、油漆材料的领用和存放。
1、应根据产品图纸及油漆作业指导书上规定的油漆品种,颜色和工艺要求,材料消耗定额向组长领用,组长在审批领料时,必须根据指导书规定审批,已过期变质的油漆不能使用。对错用油漆或有意以次充好使用冒牌的,一经查实,所做产品全部返工并处罚金1000-30000元。
2、油漆、天那水、松香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和保管必须远离电源、明火。存放在通风、阴凉处(油漆调配点),现场只允许存储当天使用量。数量多出的.下班时送回油漆仓库保存。
六、任何产品到达油漆车间前,油漆组员必须认真检查其外观质量,无质量问题才能转运油漆,发现品质问题则退
回上一工序或报机加工检验员转生产返修、返工。处理合格方可油漆,对进入油漆后过程检和终检发现的螺纹损坏、加工面磕碰、划伤、喷砂伤等问题一概由油漆方负责(将根据情况给予100元以上处罚,严重件报废处理)。
七、可回收再用物料,必须回收利用,特别是画笔、抹布、毛刷,清洗喷枪时用的天那水、松香水等。损坏的工具,尽量及时维修继续使用,不得随意浪费和丢弃原材料,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根据情况)。
八、任何操作人员违反清洗房、喷砂房、喷漆房等管理规定的,根据违规情节处50-500元罚款。
九、收工或机器设备用完前,必须清理工作现场,创造清洁、舒适的车间工作卫生环境,收拾好个人的生产工具,劳动保护装备放回原处,严加保管,工作场所发现有原材料遗漏没收拾好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及个人责任,并给予警告和罚款100元处理,生活垃圾杂物必须放进垃圾箱,每日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打扫,每周最少两次大扫除,违者100-500元罚款。 本制度所有罚款对屡教不改者从重上限处罚。
企业规章制度8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二节:员工调动晋升
第三节:员工职业培训
第四节:员工薪酬福利第三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节: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三节:劳动安全生产
第四节:保密与竞业限制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实现公司和员工双方劳动关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员工招聘及录用、员工调动晋升、员工职业培训、员工薪酬福利、员工奖惩等;劳动管理制度规定事项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
(一)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外,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均依本规章制度执行。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公司如有工作需要,对聘用的临时员工或任务性短期工,可参照本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具体内容的适用。本规章制度应当于员工入职当天以书面形式向其公示。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员工招聘录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年度招聘计划。
依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明确不同的招聘方式。招聘方式主要有:
(一)招聘会招聘:本市人才招聘会、外地人才招聘会等;
(二)学校招聘:委托学校选拔、学校现场招聘;
(三)媒体招聘:通过网络、报纸、电视、杂志等;
(四)推荐招聘:公司员工推荐、社会推荐、自荐等;
(五)委托中介招聘:猎头公司、人才市场、人才中介等;
(六)公司内部竞聘。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简章的制定。招聘简章内容必须如实列明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
公司招聘对象的选择不得存在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的歧视。因特殊岗位工作内容需要对招聘对象性别、年龄、身高、婚姻状况等条件有特别要求的,须于岗位介绍中进行说明。
第七条
公司招用员工时,不得扣押受聘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受聘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受聘者收取财物。
第八条
公司综合采用笔试、面试的测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一般包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自主能力、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予以确定。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公司不予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品行不良或因劣迹受行政部门或企业处罚尚未超过3年者;
(五)年龄不满十六岁者;
(六)体检结果不适合拟招聘岗位需求者;
(七)应聘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有虚假情况者;
(八)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第十条
新员工录用后,设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长短以劳动合同的期限为标准予以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员工在本公司再次就业的,只约定一次试用期。
本公司招用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员工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员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十一条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本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员工试用期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公司应当安排专业人员对试用期员工进行业务指导,由试用部门定期对该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向其告知评价结果。对于评价结果不理想的员工,公司应当帮助其提升业务技能,尽早适应工作岗位。
试用期结束公司结合往期的评价结果对试用人员进行最终的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该员工。
第十三条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一)存在第九条情形之一者
(二)试用期结束考核结果显示其工作技能与素质不能胜任任职工作岗位;
(三)2次以上(含本数)无故矿工或单次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含本数);
(四)打架斗殴,破坏团队的安定团结;
(五)迟到、早退等工作态度不好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六)故意损坏公司财务的;
(七)与其他公司或单位尚存在劳动关系;
(八)与其他公司或单位签订竞业协议并在竞业期限内的;
(九)曾患有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他严重疾病且隐瞒病史者;
(十)存在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的其他行为,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
(十一)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二节员工调动晋升
第十四条公司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基于工作需要确需对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进行调动的,必须保证新岗位福利待遇不低于调动前岗位的待遇水平,新工作地点所提供的工作条件原则上不劣于原工作地点的工作条件,客观原因无法满足的应以提高相关待遇的形式予以补足。
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职务或工作地点进行调动在满足第十四条第二款的情形下,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未达成协商一致的,除存在原工作岗位撤销或原工作地点已不存在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外,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同意公司调动的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移交手续,前往新岗位或新工作地点报到,无合理理由逾期未报到且连续旷工超过7天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事实履行工作调动后的岗位职责并领取工作报酬的,则其在新岗位的工作履行及领取报酬的支付依据,视同为劳动合同约定变更的依据。
第十七条员工不适应现在工作岗位的,公司可以选择为其调动岗位或依员工申请为其调换一次工种或岗位,调换后如仍不适应,公司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员工因生活等特殊需要申请公司调动岗位或变换工作地点的,公司应当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员工利益,做出是否同意工作调动申请的决定。不同意工作调动申请的,应当向请调员工说明理由。
请调申请未被通过的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选择行使法定辞职权,即提前三十日向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处于试用期的提前三日发出书面通知。
第十九条员工要求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调离公司的,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向本部门提出书面请调报告;
(二)请调报告获批后,请调人到人事部填写员工调离表;
(三)按有关部门要求清点、退换、移交公司财产、资料;
(四)办理公司规定的其他有关手续。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员工日常工作中的德、能、勤、绩,选择晋升员工。
(一)德,是指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是否以公司利益为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二)能,是指员工的工作能力,考核员工在组织协调、完成工作方面的能力;
(三)勤,是指勤奋,考核员工是否努力工作;
(四)绩,是指工作成果,是否有成效。
结合第一款四项标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可根据不同的职位要求设定具体的晋升考核指标和晋升规则。
第三节:员工职业培训
第二十一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职业培训类型包括: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
(二)岗前培训;
(三)在岗培训;
(四)外派培训。
公司可结合岗位需求另行制定详细的培训制度。
第二十二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涉及专业技术培训的须与该员工签订书面服务期合同。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在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范围内确定。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员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工资报酬,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参加公司培训的人员,除因重大疾病或者经公司领导批准外,不得请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培训。
第四节:员工薪酬福利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工资构成包括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
基础工资根据每年当地发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包括奖金、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年终奖等。其中年终奖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效益情况发放。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资支付可采用委托银行代发的形式,按月将个人工资存入员工的账户。
第二十六条公司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员工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公司支付工资时应向员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二十七条公司实行月工资制度,每月定期发薪,在发薪周期中途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公司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给付员工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员工,公司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二十九条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支付日工资基数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的,尽量安排相同时间调休,的确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日工资基数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日工资基数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基础工资确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条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在医疗期内的,公司支付病伤假工资。病假工资按基础工资的70%扣发。当月病假工资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80%时,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第三十一条员工因工负伤,在接受工伤医疗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待遇。
第三十二条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产假(含流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实际月平均缴费基数的标准计发。
第三十三条女工哺乳假期间,享受基础工资的80%,绩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第三十四条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等法定假期间,享受基础工资待遇,绩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第三十五条非因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或者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待岗的,待岗第一个月按基础工资发放,第二个月起,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按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公司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按本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第三十六条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金的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从员工个人月工资中扣除。
第三章: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不同工种,劳动合同分为: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再录用。员工已付出劳动的,公司应当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公司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员工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当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7日内书面告知公司是否续订劳动合同,未按要求告知的,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已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本人明确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其一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除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各项内容外,还应当根据具体岗位需求另设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以及特殊福利待遇条款等。
第四十条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内,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四十一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三条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各项情形的,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在合理期限(超过工资给付期限7天以内的)内未及时给付员工工资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履行提前30天的告知义务。
第四十四条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是指本规章制度第十三条所列举的情形。该条所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包括:
(一)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通知约定,或违反个人承诺,或作出虚假个人陈述,或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的,或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的;
(二)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违犯财经纪律、违犯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三)挪用公款或在从事经营管理、市场管理和销售、工程技术等业务活动中,收取客户回扣、佣金、礼金、财物的;
(四)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或者给公司声誉、产品形象、生产经营秩序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五)未经公司备案或批准,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有固定收入的兼职工作,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有利益冲突,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存在旷工行为,经公司书面通知或批评教育后未改正的或连续旷工达7个工作日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达15日以上的;
(七)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有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诬蔑诽谤、造谣生事、侮辱他人等扰乱工作秩序,影响公司形象的;
(八)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受到治安拘留处罚,或被劳动教养,不能到岗履行工作职责达到5个工作日以上的;
(九)为个人利益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的;
(十)盗窃公司资金、产品及物资的;
(十一)非法侵占或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物资,拒不归还的;
(十二)一年内受到除严重违规、旷工外的违纪处理记录达到3次及以上的;
(十三)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的;
(十四)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后仍不合格的;
(十五)存在本制度第九条
(十六)各项情形且该情形尚未消失的。
第四十五条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公司纠正。公司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六条对于不服从公司合理调动安排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满且不符合法定续签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可以选择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节:劳动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四十七条公司针对不同岗位需求分别实行标准工作制、综合计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作制的岗位,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经劳动部门批准,公司的特定岗位可根据生产需求实行以季或半年为计算周期的工作制。在生产进度繁忙时连续上班,空闲时安排轮休。每周保证员工有1天休息时间。
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主要包括公司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销售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司机等。具体工时制度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执行。
第四十八条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九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加班的,必须向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日期及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五十条不经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或由于员工个人原因导致自愿加班的,不视作加班。公司在工作时间以外(下班后、休息日、节假日)组织的培训、旅游或娱乐活动不视作加班。
第五十一条公司的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带薪年休假、产假、病假和事假。
第五十二条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五十三条员工结婚应给予婚假3天。
第五十四条申请婚假的员工需提前10天向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申请,并于婚假结束后提供书面结婚证明。
第五十五条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申请最长为3天的丧假。员工赴外地奔丧的,可根据奔丧地点给予适当路程假。
第五十六条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五十七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在其他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十九条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十条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司为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女员工增加产假到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的女员工,可增加产假:
(一)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二)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三)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产假。
第六十二条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六十三条女员工发现自己怀孕应立即通知所属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并提供医保指定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因本人原因造成公司对其怀孕不知情的状况或无法提供指定医院相关证明的员工,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第六十四条女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便安排工作。
第六十五条女员工产后,在子女周岁前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每日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第六十六条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六十七条凡员工申请事假(含续假)的,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填写,应通过电话向所属部门负责人口头告知请假或续假的时间及日期,返岗后五天内(若遇月末,须在请假当月月底前)必须补办手续。每年可申请原则上不超过15天(含本数)的事假。
凡未按上述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第三节:劳动安全生产
第六十八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十九条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七十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七十一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七十二条对涉及特殊岗位、特殊工种的员工,作业人员要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第七十三条员工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排查,消除隐患为止。
第七十四条员工工作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用具、器材是否处于安全正常状态。员工应遵守设备的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内的机器、设备不得擅自使用。
第七十五条结合岗位需求公司可另行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第四节:保密与竞业限制
第七十六条掌握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商业秘密的员工,有保守本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须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和期满后(指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任何时候,对劳动合同期内知悉的或可能知悉的,或劳动合同期内做出的有关本公司的业务、财务或其他任何买卖、交易或事务的商业秘密或保密资料,不向任何个人或公司或团体透露。
第七十七条公司可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依法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公司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七十八条公司支付给员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按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的约定执行。未约定的,按该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但该经济补偿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十九条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所需支付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向员工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但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双方可参照损失大小另行约定违约金赔偿数额。
第八十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曾接触或掌有本公司商业秘密的人员以及各公司各部门认为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第八十一条竞业限制期内,受竞业限制约束的员工不得到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业务或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提供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不得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第八十二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员工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二年。
第四章附则
第八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范本与劳动合同范本一并构成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的制度范本。
企业规章制度9
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支优秀高效的工作团队,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公司有关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公司倡导“一家人”思想,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使每个员工各尽其责、才有所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员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的例会定在每周一的早晨,在例会上探讨和辩论经营思想,管理战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办法。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1.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穿工装。
3. 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4.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工不得留长发及胡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
5. 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员工月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3次者,或该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数占到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应罚款100元。
6. 公司名牌一律挂在上衣胸前,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
7. 试用人员于试用期间暂不发放名牌及工装,试用期满经考核录用后,由公司统一发放名牌及工装。
接待礼仪
接待工作及要求:
(1)有客户来访,马上起身来接待。
(2)接待客户时应主动、大方、微笑、热情。
(3)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4)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 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5)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后 将名片收起。
考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日工作7小时。即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每周日休息(轮休)。公司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四、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8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的一半。
五、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内的(含5天),由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员工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公司辞退、辞职管理规定
1.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2. 公司员工工作不适应、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主动辞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3. 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3次者
(2) 连续旷工5日或全年累计超过10日者
(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 工作疏忽,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6) 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者
(7) 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者
(8) 泄露商业机密,情节严重者
(9)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0)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1)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2)工作时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或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部、人事经理审核批准可执行。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企业规章制度10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企业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企业章程,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一、人事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企业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企业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企业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企业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企业劳动人事部负责企业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核录取、聘用、解聘、辞退等各项手续。
二、行政管理
为完善企业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企业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离岗,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爱护公物,精心维护和使用企业机器设备,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财物。
4、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5、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6、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7、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8、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劳动纪律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6、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四、奖励与惩罚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先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加薪、发资金四种。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加薪、发奖金三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企业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处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经常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2、擅离职守或串岗的,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3、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4、浪费企业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5、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6、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窗、锁门的;
7、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消塞消防通道的;
8、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9、工作时间打瞌睡的,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五、财务管理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1、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经理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企业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5、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6、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7、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8、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9、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
企业规章制度11
为保证强人广告全体在职人员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更为了给大家有一个和谐、融洽、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每一位员工,望大家积极遵守,互相监督,愉快执行。
一、考勤制度
1、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冬令时早上8:30—12:00,下午1:30—5:30,夏令时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每位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不得故意误签上班时间,必须本人亲自签到确认;
3、事假病假等都需提前上报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离开。一切提前未请示领导而工作时间未到岗的一律视为旷工。
4、非工作时间,如遇公司事务紧急,需要加班,员工应积极配合,加班时间计入绩效考核。
二、工作制度
1、工作期间内不得无故窜岗、闲聊、玩网络游戏、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上班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同事之间要和睦共处,互相合作,相互支持,鼓励良性竞争,杜绝恶意争吵,大家做到在互助中共同进步。
3、工作期间员工应该有得体的言谈举止,恰当的衣着装扮,不夸张不张扬。
4、每天早上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合作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每周三下午下班后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
5、每位员工都有一个以公司命名的工作QQ,此QQ所有权为公司所有,工作时间必须保持在线,此QQ上的所有资源都属公司资源,每个人都应该维护公司利益,员工离开公司,其工作QQ应该退回公司,并不得带走公司资源。
6、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工作主动积极,不怠慢,不推托,不拖延。
7、每位员工都应积极学习公司业务知识业务流程。
8、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9、员工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工作期间到做爱护公司物品器械,节约公司财物资源。
10、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
11、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纪录人等重要信息。
12、公司往来业务要实时上报经理,以作为后期绩效工资的参照标准。
13、工作中涉及到公司财务往来及收支,都要有相应的账目凭证。所有因公事涉及到财务的.,按实际情况开具相应的收据或取得有效发票,按照公司报账程序进行报账。
14、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并保持联系工具的通畅。
15、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16、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绩效考核制度
1、员工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公司福利
2、法定节假日放假时间按照国家法定法定放假时间为标准,具体情况也可视实际情况进行调休。
3、公司每月10号发上个月全月工资。为促进同事之间的友好关系每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晚上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聚餐或者组织小活动。公司每年视具体情况组织集体旅行。
企业规章制度1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管理,确保在各个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效性、适用性、适宜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每年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四条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和修订,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进行,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第五条 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技术人员进行,由生产安全部组织全面修订的审核工作,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一)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二)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三)公司的.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四)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有制度缺陷时。
第七条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
(一)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时;
(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三)有新、改、扩建项目时。
(四)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安全操作规程有缺陷时;
(五)对制度性安排存在重大缺陷或与实际要求不相符时。
第八条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定期修订,由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并监督制度的实施。修订过程,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
第九条 安全操作规程的日常性修订,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安环部门对日常性修订进行技术指导。
第十条 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企业规章制度13
1、按照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规定和使用方案;
2、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使安全生产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安全生产效益;
3、根据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
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的可行性方案。
企业规章制度14
引言
前些日子一些朋友在留言簿上提到如何写企业规章制度的话题。zhou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的实践中上借鉴“立法的技术”,这是有启发性的经验,不知能否加以总结,写出来给大家一起分享一下:—)但是,从更全面的立场上去看,如果把“规章制度”看作是企业内部的“法”,这个思路却是局限的。下面是一个简单的讨论。
从规章制度到文件
“规章制度”这个词本身的含义比较狭隘。我们从企业的“文件”这个角度来考虑,企业内的文件包括程序性的,约束性的,技术性的等不同类型,与“法律”相比,在企业的文件中,只有“规定性”的那一部分比较类似,在制定方法上的可借鉴性也多一些,例如考勤制度,着装规定等等,这部分,也是最适合称为“规章制度”的。数量更多的企业内部文件,例如业务流程,工作方法指引,作业方法与标准,各种技术文件,标准或规范等等,都不适合用“规章制度都”这个词来概括。
制定企业文件与立法
除去那少数的“规定”部分,企业的文件由专门部门制定,这本身就有可能导致最多见的问题,就是“本子与实际脱节”。针对这个问题,一个很好的思路就是,尽可能由执行(包括管理与被约束或实施者)自己或直接参与编制,而不象“法律”那样,要立法、执法分离。
基本上我把大部分的企业“文件”制定看作是管理者自身对应当什么,怎样做的总结与回答,而不是由一群“只说不做”(请不要把这个词简单看做贬义)的人以立法的立场做出来的企业“内部法”。制定企业内部文件的过程,就是探索总结企业如何管理,如何运做等的过程,写下来,只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的.环节,而且,这是一个滚动的,无止境的过程。
企业的文件,某种意义就是为“改变”而做,这和“法”也许不一样,不知大家是否体会过个中意味?
远一点的话题
这里可以引发出一系列很深刻的话题,例如社会的“民主制度”与企业制度的比较。又如,可以用“民主”的精神与方法来制定一个企业的“分配制度”吗?(“公有制”本身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回答)。关于这方面,有很多有趣的话题,但难免会沾染一些有“政治”色彩。我宁愿讨论更实际的问题。
实实在在的话题
写多少最合适?这是所有认真“写”过企业内部文件,尤其是管理文件的人都会遇到的,争论最多的一个基本问题。写得过细,可能成为繁文碌节,但过于简单,又可能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管理者而言,要在这个问题上把握适度的分寸,其中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看相关员工的素质,还是那句话:
对高素质的人群,少给规则,多讲原则;相反对低素质的人群,多给规则,少讲原则。
好与不好
什么样的“规章制度”好,什么样的不好?讨论这个问题不能离开企业本身在市场中的表现。从学习的角度,不妨改变一下思路,不是去问哪些企业在这方面有好的经验和效果(这很容易落入文赎主义的陷阱),而是去寻找、研究那些在市场中表现优秀的企业,看他们是怎样运用“规章制度”的?
从局部,技术性地看,文件“好不好”的基本度量,主要看它被执行的效果和程度。如果将执行后的效果,纳入到总的管理表现/绩效的评价中去,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被执行的程度——与实际运做符合的程度”是一个重要的,可直接拿来度量文件好不好的硬指标。以我的经验和理解,这是一个非常实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也是企业实践中,实际有效的方法。
关于这一套方法和思路,在iso9000中体现得很充分。
怎样写好
企业的文件编制,的确是有技术和技巧性的,也值得去总结,我至今也没有看到过比较系统深入的总结。但问题的真正关键总是集中在“做什么,怎样做”这样一些基本和永恒的“管理”课题上,所有的企业管理的著作可以说都在不同的角度探讨着这个问题,企业的管理者也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和回答这个问题,企业的业绩是真正的,最终的评估标准,文件编纂的技术永远回答不了这个最基本的问题。
企业规章制度15
一、目的
为了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三、职责
3.1安环企管处应负责组织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评审。
3.2各相关处、室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由安全生产副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
四、控制程序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4.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时。
4.1.2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4.1.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生产处应有针对性的对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4.1.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环企管处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1.5生产处应每一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2评审和修订
4.2.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4.2.1.1制度评审的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文件、相关记录。
4.2.1.2注意把公司制度评审与处室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处室制度评审相结合, 将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而推动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完善。
4.2.1.3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2.1.4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2.2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2.3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定成册,并下发各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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