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时间:2024-05-28 10:14:5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

  1、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经营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工会安全生产职责、班组(站)长安全生产职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安全员职责、职工安全生产职责等。

  3、安全经营目标责任书

  4、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5、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8、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0、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1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6、设施与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8、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9、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20、应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

  21、承包经营、租赁场地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2、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作业区内“十四不准”、操作工“六严格”、动火“六大禁令”、进入容器和设备“八必须”、机动车辆“七大禁令”、起重作业“十不吊”、预防事故“十问”、安全生产现场自律准则“20条”、员工防火“三懂”、“三会”。

  23、其它必要的安全生产制度(视企业实际增加)

  24、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写提纲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主要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内容。

  25、生产经营单位《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写提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内容。

  26、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编写提纲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2

  原、辅材料是企业生产制作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合理利用原、辅材料,是保证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保证产品质量,合理利用节约原材料,除降低成本,从而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采取定量定货制,仓库对入库的原、辅材料,应按规格、数量和要求进行验收,如发现数量和规格不合的,不予验收入库。

  2、实行择优收购制,对仓库对入库的原、辅材料,应由技术质检科按制定的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由验收合格的验收人签字后,才能入库,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必须报告技术质检科退回供货单位。

  3、严格实行计量管理制度,凡入库的各种原、辅材料,各部门按计量规定进行验收,普通材料发现短斤少两,验收入库单应扣除少数部分,按实际数量验收,贵重物资发现短斤少两,应及时向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报告。

  4、财务结算应根据质检合格单和仓库入库验收单予以结算。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快递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江苏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以及相关保障、服务、安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快递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完善快递业发展政策,引导、扶持快递业发展,提升快递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联动,满足经济社会需要。

  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邮政管理部门可以托市(县)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国家安全、、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交通运输、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快递业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用现代信息、自动化、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高效利用交通运输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发展低碳快递。

  第六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促进与保障

  第七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快递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保障快递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快递业发展规划,并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包括快递园区、快件处理场所、城乡快递服务网点等在内的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快递业发展规划、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应当为快递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九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快递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快递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鼓励将工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快递业发展,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的,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总部或者区域总部落户本市;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本市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苏南快递产业园等快递园区应当根据园区规划,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园区功能,推动快递产业集聚发展。

  第十二条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为设置快递服务网点提供便利。鼓励利用城市配送网络、邮政网点、村邮站、城市社区工作站、农村服务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递服务。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城乡客运班车、客运场站等开展快递下乡便民服务。

  第十三条机场应当设置快件监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检、配载、装卸、交接、运输通道,为快件快速通行、通关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新建住宅区应当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快递服务场所。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时具备条件的,应当将快递服务场所设置纳入提升性项目,满足居民对快递服务的需求。

  第十五条鼓励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车站、机场、住宅区、商业区等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智能快件箱》标准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条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为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参照省有关规定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标识。

  第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区、商业区、学校以及其他封闭管理的场所,应当为快递服务提供通行、临时停车、派送等便利。快递收派员无法按址当面投交快件,经收件人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代收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应当代收、代转。

  第三章快递服务

  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推进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快递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的快递服务应当符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鼓励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快递服务。

  第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提示公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上门取件服务的,应当在承诺或者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不能按照约定时限上门取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第二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指导寄件人如实填写快递运单;

  (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选择保价或者保险业务;

  (三)当场核对内件物品性质等运单信息;

  (四)告知寄件人收费标准、赔偿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准确标注内件物品重量、资费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分拣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不得野蛮分拣快件。

  第二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的,经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为签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应当对包装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签收。快件注明为易碎品以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要求当面开拆验收。对内件短少、损毁或者与运单不符的快件,快递收派员应当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递收派员共同签字;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字的,快递收派员应当予以注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四条代收货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付款;验收时,可以检查内件外观,清点内件数量,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

  第二十五条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与运单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对赔偿事项未约定的,对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赔偿。

  第二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于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ˇ理。

  第二十七条快递收派员在收寄、投递过程中,应当穿着具有企业统一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递服务。临时停止或者暂停提供快递服务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向市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妥善处理未投递的快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制定快递业务应急预案,做好业务量监测,加强服务网络统筹调度,避免造成快件积压,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处理用户投诉。

  第三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并按时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报送。

  第三十一条提供快件代收、代转等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的,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场所、人员以及设备,并接受市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邮政管理、国家安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快递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保存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用户书面同意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户使用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置快件处理场所,应当事先征询市邮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预留工作场地,其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收寄快件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当面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规定的,应当当场封装并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遵守国家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证明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应当要求其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与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

  第四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的,不得继续转发和投递。对于依法应当没收、销毁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质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邮政管理、、国家安全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对已经收寄但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止寄递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止寄递物品之外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以及电子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和电子档案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或者删除。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指导快递行业协会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建立完备的自律管理制度,强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服务质量、消费维权、诚信经营的评价机制。

  第四十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质量社会监督网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快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四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快递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市场监管力度,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第四十六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三)约谈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按照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查封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

  (五)经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快件开拆检查。

  第四十七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四十八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申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用户提出的申诉,并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或者野蛮分拣快件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报送有关数据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继续转发和投递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快递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4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臵;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

  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臵;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5

  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交接班记录;

  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6

  一、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

  “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二、安全活动日制度

  1、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2、企业各班(组)长每班要组织召开班前会,简单讲解本班、各岗位的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当班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企业各生产区(队)车间负责人每周一定要组织本辖区内全体

  职工学习“三大规程”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总结前段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反“三违”情况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每周一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活动日”,必须要长期坚持,雷打不动,安全生产活动日要有文字记录,长期保存。

  三、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办公会是全矿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安全办公会必须由矿长主持,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班(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必须要有专用记录本,并要专人做好记录。

  4、安全办公会所决定的问题,必须设专人负责定期解决和处理。

  5、安全办公会的`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

  (2)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头。

  (3)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

  (4)检查办公会原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

  四、交接班制度

  1、矿一切工作岗位,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字。

  2、班(组)长要提前二十分钟到岗接班,各工种岗位提前十五分钟到岗接班。

  3、任何班(组)长和各工种岗位,严禁在半路途中或采用其它任何方式交接班。

  4、交接班内容:包括各种机电设备运行状况、工作区域内安全状态和所使用工具以及特殊工种岗位的特殊交接班要求:选厂设备运转状况、选矿主要技术指标等。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7

  企业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企业能够贯彻执行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础的规定,每一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

  根据公司特点,一般都应建立以下几类规章制度:

  1、综合类管理方面有:安全生产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三同时”审批制度、设备安全检修制度;事故隐患管理与监控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用火制度;爆破物品管理制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值班制度等;

  2、安全技术方面有: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危险场所管理制度、工地交通运输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职业卫生方面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管理、尘毒监测制度;

  4、其他方面有:女工保护制度、劳动保护用品、职工身体检查制度。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

  1、要与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保持协调一致;

  2、要广泛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力求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

  3、规章制度制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后,就不随意改动。具有权威性;

  4、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要及时予以修改、补充;

  5、规章制度必须企业中贯彻执行,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使每一个职工都充分认识到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成为自觉的行动。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8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会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功能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水电管理员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要经常进行检查,定时进行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9

  企业安全生产“一法三卡”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深化安全管理和安全健康劳动竞赛活动的开展,促进企业安全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的有效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切实保护广大员工在劳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制订本制度。

  一、“一法三卡”基本内容“一法”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

  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监控法)。是指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采取排查、评估、建档、立卡等措施,建立监督控制体系,促进隐患整改的群众性劳动保护方法。

  “三卡”即:

  1、安全检查提示卡。

  它以表格的形式,分别列出检查项目和检查标准(内容)。安全检查提示卡。是一种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提示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操作性。解决了工会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非常适合大桥局各项目部和工点、是我们主要使用的一种。

  2、有毒有害物质信息卡。

  它以应用主要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将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对人体的毒性作用,防护技术与措施等列入卡片中,提示各操作岗位的职工掌握其性能,并有针对性采取防护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主要运用于化工行业。包括事故隐患作业点名称、危险等级、易发生事故种类、防护措施、监控要求、紧急预案、责任人、检查周期等内容的提示卡。

  3、危险源点警示卡。

  它的应用主要是在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的基础上,将危险源点的名称,危险等级,防止措施,责任人等列入警示上,在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点挂牌警示。

  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一法三卡”领导小组经常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各施工班组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安全员每天对各部室和各班组的劳动保护、遵规守纪、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职工着装是否安全有效进行检查。

  3、各部室和班组的领导人对自已所辖范围的“一法三卡”运行情况进行持卡检查。

  4、电工人员对本单位的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有无违规操作和私自乱接现象进行检查。

  5、特殊工种人员班前必须对机电、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根据季节变化,主管领导需做好防洪、防署、防冻、防火、防有害气体中毒工作。

  三、周期检查制度

  1、“一法三卡”领导小组成员每周对“一法三卡”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提示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指定责任人限期落实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监控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各部门提示检查人都要检查领导和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当施工进度和安全发生矛盾时,一定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主导方针。

  3、各部门提示检查人严格检查管理制度,检查各部门在施工作业中是否做到“五同时”。

  4、各部门提示检查人要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劳动环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检查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5、各部门提示检查人检查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日志和其它安全措施方案等台帐,及时查出事故隐患,及时落实和整改。

  四、危险源点排查识别制度

  1、各部室、各班组要从人、机电、机械设备、施工环境等方面排查识别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源。

  2、对排查识别出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源进行确认和分类。

  3、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设置安全警示卡和标识牌。

  4、对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点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5、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6、建立各种级别的危险源点台帐。

  五、危险源整改制度

  1、已列入监控的危险源点要按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要求,设置统一的安全警示标识牌,建立危险源点台帐。

  2、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做到检查有记录,安全警示牌清析。

  3、每一个监控点设定明确的监控检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严格明确其监控检查、整改职责。

  4、危险源点监控检查责任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问题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同时填写事故隐患整改单送整改责任人进行整改,并上报主管部门。

  5、事故隐患整改结果应反馈到检查责任人和主管部门。

  6、检查责任人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改结果的分析和评比,并对类似的问题制定合理的预防措施。

  7、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严禁违章指挥和违规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0

  一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安全暂行条例》和交通建设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行政负责,归口管理,纪律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特制定本规定。

  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人员,凡违反本规定的均按照有关条款处理。安全工作考核作为单位评选先进、奖金效益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具有一票否决权。

  三条:本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层层责任制,施工队、作业班组(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队承建项目)向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向处负责,分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各级领导承担一定的责任,处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负综合管理责任。

  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政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①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即建立起经营者(决策、管理、和监督责任)、管理者、技术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制体系。

  ②建立全生产责任制的步骤:首先要树立"安全一"的思想,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来保障,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③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责任体系下,通过检查、监督、奖惩等制度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

  责任制度就是明确企业一把手是安全减灾的一责任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综合管理,不同职能机构有特定的安全职责。如一个企业,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度,需要对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制定出具体的安全责任,并通过检查、监督、考评、奖惩等实际工作得到落实。

  二章组织机构及职权

  处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成员由行政办公室、工程技术科、设备物资科、劳资科和各项目部(队)行政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在处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法令,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劳动保护、保险工作,审查、审核基层单位的专题报告,对事故责任者提出行政和经济处分决定。安委会可随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有关安全的重大事项。

  ()处级安委会要作好行政领导安全的助手,协助处长处理安全生产问题

  ①进入项目(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③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工、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国家、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企业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协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广东日产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方针。

  五、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部门(或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成。

  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各级领导对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须认真落实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从业人员应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九、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颁布,企业部门、人员设置变动,设备更新改造和在执行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领导机构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

  组员:xx、xxx、xx、xxx

  售后部:xx销售部:xxx财务部:xx

  行政部:xx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

  (2)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其决定。

  (3)负责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及其费用的审批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于本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及其费用等的审批工作。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6)支持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安全员的工作。

  (7)经常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动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8)对于轻伤事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对于重伤以上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9)对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与考评工作进行审批。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在行政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经理:

  2、职责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企业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广州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负责制定本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4)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指导各部门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8)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企业领导,研究处理。

  (9)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定期组织全企业性大检查,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

  (1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2)负责对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13)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1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5)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17)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未成年工的保护工作。

  (18)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19)负责统计和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及其档案管理。

  (三)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

  1、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

  2、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管理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四)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总经理

  主管部门负责人

  销售部、财务部、行政部、售后部、安全员

  客服部(组)备件部(组)维修车间钣喷车间

  安全员

  二、劳动保护监督小组

  (一)机构

  组长:安全主管

  组员:各部门组长

  劳动保护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部,责任人曾安娜

  (二)职责

  (1)向职工宣传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劳动保护计划、措施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3)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2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一天操作前,对自我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资料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贴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贴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景,主要资料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团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景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职责,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忙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所以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景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本企业厂长、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理解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资料,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理解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供给贴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坚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贴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贴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4)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景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要厂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电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在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安全组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筒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7、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职责。

  八、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供给贴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5、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坚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贴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九、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1、本单位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2、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资料不准漏记或错记。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资料,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十、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1、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3、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职责。

  4、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5、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十一、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主管领导能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职责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职责人,按职责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十二、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3、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职工工伤确认申请表。经劳动安全部门确认后,企业持《职工工伤确认表》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

  十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2、事故调查报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4、对于事故职责人要有奖惩,必须再培训的则由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资料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景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理解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6、公司经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景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职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景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职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否则安全部将对职责人提来源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景进行全面修订。

  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资料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八)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景、业务学习情景、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景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2、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九)电、气焊防火制度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景,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坚持必须距离。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6、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十)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掉。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6、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7、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8、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9、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十五、企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制度

  生产企业将制订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危险源和危险部位的管理和检查,使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为了在重大事故发生时能及时予以控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灾,防止事故的扩大,生产企业将对本单位的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危险源安全评价。对所有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和场所,应事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的状态和定量进行预测,评估事故发生后的危害大小、人员伤亡情景、设备破坏和财产损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对周围地区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的预测。依据预测,提前制订重大事故应急措施方案,组织、培训抢险队伍和配备救援所需的装备、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按预订方案进行实施,在较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控制,或按照正确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救助和疏散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

  其结构规定如下:

  1、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1)制订应急指挥组织系统图。

  (2)熟知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立法文件和规范规定。

  2、指挥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a、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完善工作。

  b、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c、负责组织排险队、救援队、医护队的实际训练等工作。

  d、负责建立通信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

  e、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职责

  a、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b、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景。

  c、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d、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

  e、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3、指挥部人员分工总指挥负责组织企业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安全部门负责人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景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保卫部门负责人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生产部门(或调度长)负责人: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机电(设备)部门负责人: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卫生部门(包括防疫站站长、院长)负责人: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伤亡、中毒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后勤(总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抢修和抢救伤亡、中毒人员的有关必需品的供应工作。供销部门负责人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环保部门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有毒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和处理工作。

  二、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各种保障

  1、通信保障:包括有线、无线、警报、协同通讯的组成、任务和有关信号规定,保证完好畅通、联络无误。

  2、运输保障:包括救援车辆编号、数量,明确任务要求。

  3、抢险物资保障包括抢险抢救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编号等要求。

  4、治安保障包括治安人员的任务分工,重点警戒目标区的划分,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三、预测事故扩散影响范围及潜在危险性的评估

  1、根据危险品性质评估危险性根据危险源所涉及的危险品的性质、生产工艺过程、气象条件、地理位置等,估计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影响范围。如事故涉及化学品,则要估计其毒性、挥发性、扩展性、氧化速度、可释放量及预测其浓度等。

  2、根据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对每一个已确定的危险目标要做出潜在危险性的评价。即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引起的后果,可能对周围设备、生产工艺、环境带来的危害及其范围。预测可导致事故扩大的发生途径,按可能扩大范围的危险性大小排序,确定应急救援抢险目标,控制事故的发展。

  四、应急救援预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1、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抢险救护的工作,必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的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全企业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职责制。同时还应建立以下相应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产调度负责,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小组成员和各救援队伍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进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

  2、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指挥小组要从本企业的实际出发,针对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救援训练演习。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十六、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一、企业必须建立贴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企业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做好女职工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四、企业应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和在校学生,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五、企业应经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十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二、机构职责

  (一)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有关安全规定,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景;

  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施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5、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景,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企业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进取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得到劳动保护;

  10、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11、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景,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公安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二)各人员职责:

  1.1.1组长

  a、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于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b、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源充足。

  c、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员。

  d、负责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联络。

  1.1.2副组长职责

  a、具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管理员工作。

  b、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员所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并安排整改。

  c、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2.1组员(安全生产管理员)

  2.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a、检查公司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b、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c、对公司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养。

  d。公司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安全管理机构领导下及时处理险情。

  2.1.2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a、协助安全生产管理员检查公司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整改。

  b、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c、协助安全生产管理员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d、公司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安全管理机构领导下及时处理险情。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3

  一、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领导公司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并总体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公司各项制度和管理要求,建立公司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3、总体负责领导公司员工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组织制定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组织制定货物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制定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货物运输事故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领导单位各部门做好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有关安全责任人员会议,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各项制度规章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

  7、领导公司做好奖惩工作。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使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得到落实。

  8、遵守、落实公司和各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要求,规范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以及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按照规定时间,督促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主持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及考核工作,完善各项会议资料。

  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跟踪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对重大隐患及安全员上报的各类隐患整改不落实或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做出具体处理意见。

  5、做好承上启下、科室、车辆之间的互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确定应奖励的先进岗位和个人。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责任人会议,听取和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

  8、遵守、落实公司和各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规范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9、做好经理安排的其他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

  三、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安全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监督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

  2、负责公司车辆维护、检测计划的监督督促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督促驾驶员做好“一日三检”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记录、汇总,督促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实和相关情况汇总汇报工作。

  4、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写出事故报告,制作事故报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术资料。

  5、负责公司及车辆、人员、停车场各劳动防护、现场急救、应急处理、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及其他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用具等的配备、发放工作。

  6、熟悉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一切违章作业和冒险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理。

  7、负责培训和教育、学习、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记录和收集、整理学习材料工作。

  8、负责汇总、分析、报告和协调处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9、负责人员、车辆、设备、培训、演练、车辆运行等安全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

  10、负责事故统计和报告及处理工作。

  11、遵守、落实公司和各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并负有与本职能相关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规范完善和培训和教育学习材料提供的职能。

  12、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在安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监督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

  2、负责公司车辆维护、检测计划的监督督促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车辆,督促驾驶员做好“一日三检”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记录、汇总,督促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实和相关情况汇总汇报工作。

  4、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写出事故报告,制作事故报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术资料。

  5、负责公司相关部门行车手续的办理。建立驾驶员档案,负责驾驶员年审工作及车辆年检工作。

  6、负责公司及车辆、人员、停车场各劳动防护、现场急救、应急处理、安全防护、消防及其他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用具等的配备、发放工作。

  7、熟悉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一切违章作业和冒险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理。

  8、负责培训和教育、学习、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记录和收集、整理学习材料工作。

  9、负责汇总、分析、报告和协调处理公司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10、负责人员、车辆、设备、培训、演练、车辆运行等公司和管理部门要求的企业各内业和安全档案的规范档案工作。

  11、负责事故统计和报告及处理工作。

  12、遵守、落实公司和各级管理部门各项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并负有与本职能相关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规范完善和培训和教育学习材料提供的职能。

  13、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4

  一、职业健康个体防护规章制度

  木粉尘、噪音、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等有毒有害物质为主的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木材加工行业并存的状态,给劳动者职业健康造成巨大威胁,严重影响了职工身心健康和安全,因此,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个体防护工作至关重要。本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23号)以及有关标准、规范、制度为依据,切实履行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防护,做好以下防护措施:

  1、本单位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工作服、手套、防毒防尘口罩、防护眼睛及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及处罚等管理制度。

  2、本单位优先选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和个体防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提高木材加工制造行业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水平,提升职工个体防护能力。

  3、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工作服、手套、

  防毒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及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规章制度

  (一)分类防治存在于木材加工制造作业场所的主要职业危害:

  1、木粉尘危害防治。木材加工企业粉尘主要来源于木材机械加工,尤其是锯切、刨铣和镂铣加工,机械和手工抛光。主要的防尘措施有:除尘设施保持良好工作状态;车间内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应将木粉尘(SiO2 10%以下)的浓度控制在8 mg/m以下;加料、卸料、包装等过程不得发生泄漏;督促所有接触粉尘的操作人员配戴防尘面具或口罩。

  2、噪音危害防治。木材加工企业中使用的木工平刨、木工压刨和带锯机等各种木工机械的噪声值都高达90分贝以上。刨花板企业中使用的削片机、刨片机、裁边机和砂磨机的噪声值高达100分贝以上,远远高于《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的85分贝(A)限值。主要的.防护措施有:加强个人防护,如戴护耳器等防护用品;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噪声声级应控制在85分贝的卫生限值以

  3下;定期检测作业场所噪声,了解噪声分级;因作业场所范围较大,不易采用隔音装置防护,故采用耳塞进行有效的个人防护,以防止噪声性耳聋的发生。

  (二)排查存在于木材加工和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各类事故隐患

  1、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厂房和原材料、产品库房属火灾危险性丙类,易发生火灾事故。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的间距、库区的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间距均不宜小于5 m,且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锅炉和作业区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2)严禁在生产场所吸烟。在生产场所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

  (3)生产场所及库房(含室外库房)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有消防通道。生产场所应装设防雷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对设备、管线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完好状态

  2、做设备安全工作。

  (1)机械设备安全。危险设备主体及转动件应采用防护罩、防护屏、挡板等固定、半固定防护装置,进、出料口等人机接触部位应采用连锁、半连锁装置,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电器设备安全。建立和健全电气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筑结构、配电器装置及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电气规程,严防电器事故的发生;

  (3)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对锅炉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运行中做到“三不超”,即:不超负荷、不超压、不超温。“三稳定”,即:汽压稳定、汽温稳定、水位稳定。保证其参数在规定范围内运行,防止锅炉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3、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制,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职工无证上岗、“三违”现象和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的制度保障措施

  木材加工制造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还要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建立健全以下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

  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三同时”审查备案及职业健康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评价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木材加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保证对生产安全方面的技术改造的经费投入;及时增添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标准配备,且配备齐全有效,不得以现金等其他形式代替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危险源台帐;落实危险源监控责任人和监控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且应急救援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4、建立、健全培训教育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木材加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电工、电焊工、锅炉操作工、叉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国家规定的证书后方可上岗;企业新进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15

  1、加强计划管理,尽量减少余药的发生。

  2、所有余药能用的一定要及时使用,如近期不会使用的,应尽量摊开放置,以防变质发热引起事故。

  3、过久不用的`余药和药物线清扫台面、地面所产生的药物垃圾,不准随便处置和乱倒,必须由专职安全员每天统一收集、统一运至销毁场销毁。

  4、c级车间所产生的垃圾,必须确认没有药物、引线头等易燃物夹杂,才能倒入厂内垃圾池。

  5、厂内垃圾处理时,不论何种垃圾均应在搬运、装车之前先前用水泼湿,才能进行处置。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企业规章制度11-10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11-25

企业员工规章制度07-06

有关企业规章制度02-22

企业公司规章制度02-28

安全规章制度03-01

企业规章制度精选15篇08-02

企业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02-05

企业规章制度员工守则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