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规章制度

时间:2024-10-18 15:06:1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15篇(精华)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15篇(精华)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1

  为贯彻网络化管理在学校中实施开展,进一步规范,加强校内安全管理措施,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各责任人必须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人,管理到物,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文明的校园环境。我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学校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全员参与”的安全工作格局。

  (一)科学划分网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七级网格管理责任体系

  1、构建以各办公室和处室为主体的“组室网格”:负责组室的安全管理和各项安全教育活动贯组织开展。

  2、构建由各班级组成的“班级网格”:负责本班级的安全管理和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

  3、建立以学生小组为单元的“小组网格”:负责班级中分配的部分安全工作,组织小组成员积极参与。

  4、建立由每一名学生参与的“学生网格”:负责一项或几项具体的安全工作,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5、学校内部活动区域建立全员参与的“活动安全网格”:有专任教师兼职负责活动区域内的学校、学生、集体活动的开展工作。

  为保证安全责任的落实,各网格层级间层层明确安全责任,将安全工作层层分解细化到每个班级、每个组室、每个人员,确保校园中没有无责任人的'事,没有无安全责任的人,实现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和无缝衔接。

  (二)开展隐患排查

  认真落实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月第一周作为安全检查日,安全员对本组室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办公室和教导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组室和班级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建立档案,督促落实。

  (三)措施要求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实施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网格化管理负责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体罚、变相体罚、违反教育法规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四)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要以学校常规安全教育知识、法制教育、心里健康教育为重点,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展预防安全事故方面在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防交通、放溺水、防火灾、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表,在课程中开展安全专题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日、专题报告、安全知识讲座和学科教学、班级团队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2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教师要以《守则》、《规范》、《学生安全十不准》、《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3、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发生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4、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5、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6、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7、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返家,注意交通安全;

  8、门卫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9、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3

  一、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果断处置各类安全事故。一是要使用最快的交通工具,在第一时间内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护。在未送到医院或医务人员到来之前,应采取必要的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伤势恶化。二是要采取必要手段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三是要采取有力措施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关闭校园。

  二、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确定责任,并迅速处理事故。因学校过错造成事故的,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因监护人过错或者学生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其监护人、学生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学校、学生和学生监护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过错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几方共同过错造成事故的,由各方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校正常活动中,由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处理。学生假期或办理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学校安全事故应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协调下,由学校负责处理。影响较大的事故,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出面协调处理。涉及人数多、赔偿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的特大事故,应请当地政府统一协调解决。学校安全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不成功时,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四、学校安全事故的赔偿,应根据事故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责任不在校方的学校不承担赔偿,对家庭确有困难者,学校可酌隋一次性给予适当经济补助。责任不在校方并由责任人已经赔偿的,学校不再给予经济补助。因学校教职工责任导致学校安全事故的,学校赔偿后可向责任人员追偿。

  因事故伤残的学生,治疗后能够继续在校学习的可留校继续学习,不能在校学习的,由学校按其实际学习年限发给肄业证书。

  五、学校应设立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以保障学校安全工作和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赔偿。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学校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有关保险。有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自行设立学校安全事故赔偿预备金。

  六、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报告工作。学校事故(含学生校外意外伤亡事故)无论责任属于谁,无论事故发生地点和责任归属,都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报、漏报甚至瞒报。严重食物中毒、重大疫情、重大伤亡、重大损失等,以及危及社会安定的重要事件,均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情况复杂时,可先简单后详细,或根据事故发生及处理的进展情况,分阶段上报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4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3、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8、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培训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和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主管校长兼)、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全校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条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校各职能部门应有一名行政干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消防安全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六条学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供水、室内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禁止在校(园)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学校总务部门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第八条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畅通。建立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九条全校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十条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对本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3)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

  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及检修等情况。

  (9)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

  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伤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11)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第四章逐级防火责任制

  第十一条校长防火责任制:

  (1)校长是法人代表,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主管领导防火负责制:

  (1)组织制定年度消防计划。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演练。

  (6)授权学校总务(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长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三条总务(有关)部门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对全校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具体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6)对学校义务消防队进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训。

  (7)主管领导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组织防火责任制:

  (1)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学习活动,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监督学校和本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保管维护本部门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发生火险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6)积极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第十六条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5

  为了加强“校校通”机房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网络的正常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校园网管理办法。不得利用机房内的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2、出入机房实行登记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3、严格遵守上机操作规范,不得携带非法、盗版及未经机房管理人员许可的光盘及各种软盘上机使用。

  4、未经允许,不得对机房内计算机网络功能及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5、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或发布他人信息。

  6、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7、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不得浏览、发布、拷贝有关淫秽、迷信等不健康的内容或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

  9、爱护机房内的一切设施,自觉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出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做好故障登记记录,并积极排除设备故障。

  10、进入机房须保持机房内的环境卫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11、定期检查机房消防设备。

  12、未经批准,不准带人进入机房。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6

  一.目的:在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

  一.目的:在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工作程序:

  l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烟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食物、饮料及其它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1.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但允许面罩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各一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盛放被污染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用合适的、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清洗时应用足够高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以获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软底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

  1.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佩戴帽子。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人工作区,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1.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规定。

  1.9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10眼睛冲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体液溅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洗。

  1.11呼吸防护

  在没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实验室或实验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险因素时,工作人员配戴呼吸防护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尘、气体、烟雾、蒸气污染的空气。这些防护器具包括:防尘面罩、机械或化学滤筒式呼吸器、导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给式呼吸器,提供的呼吸防护器具必须是根据现有标准专门设计的,对某些特殊危害应能提供足够保护的。

  下列情况应使用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有害气体的性质不明;

  氧气含量低于19.5%;

  存在有不易察觉的有害气体;

  吸人的污染气体会立即对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胁;

  紧急处理危险物质的事故时。

  在有可能需要做复苏治疗的地方,应准备口对口I式复苏包或其它相关的通气装置。

  1.12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应使用助吸器。

  1.13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的。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1.14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15“工作环境

  1.15.1“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前取下手套,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应常规消毒和清洁。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鲜配制的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合适的含氯消毒剂清洗。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1.15.2设备

  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1.15.3外衣

  外衣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1.15.4垃圾处理

  每天至少清理垃圾,送至医院焚化炉焚化。

  1.15.5装饰

  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1.15.6个人物品

  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1.15.7用后的废弃物品

  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在用喷洒消防设备的地方,与天花板的距离应保持90厘米以上,在不用喷洒的地方应与天花板保持50厘米以上的间距。

  1.15.8出口通路

  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6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时可用刀切开分离。

  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消毒。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示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每次换班前,用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言合适的消毒剂对洗刷玻璃器具的区域进行表面消毒。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机械装置处理。

  1.17离心机

  1.17.1气溶胶

  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1.17.2操作

  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1.17.3污染

  装标本或易燃液体的离心管,只能在管塞密封后方可离心。

  1.17.4传染性物品

  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

  1.17.5清洗

  用1:10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液常规清洗离心机。

  1.17.6平衡

  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2.防火安全准则

  2.1安装有警报系统。每个检测和报警装置都与总警报系统连接。实验室的任何地方,包括储藏室能听到警报系统的报警。所有有关建筑的防火设置,都应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防火

  2.2.1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警的隐患。研究的内容包括:

  2.2.1.1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2.2.L 2哪些操作方法已经改变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2.2.1.3无人值班看守的自动化实验操作。

  2.2.2易燃易爆物

  2.2.2.1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待处理的用过的可燃性液体也应计算在内。

  2.2.2.3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冰箱应远离火源。

  2.2.2.4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2.2.2.5加热易燃易爆液体必需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3火源隐患

  2.2.3.1常见的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

  2.2.3.2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

  2.2.3.3应尽量消除各种火源隐患。

  2.3灭火

  实验室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装置。

  2.3.1灭火器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A类灭火器适用于固体可燃物引起的火灾。A类灭火器多数为消防水栓。 B类灭火器适用于汽油和溶剂引起的火灾。B类灭火器多数为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如碳酸氢韦内。

  C类灭火器适用于电气引起的火灾。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知道电开关的位置以及切断失火电器电源的方法。

  2.3.2警报系统应进行年度安全检查,随时检修、维护的。

  2.3.3如火灾波及供气管道系统应立即关闭远端阀门以切断燃气来源。如果无法做到这点或燃气是来自储气瓶时,则应立即从房间内撤离。

  2.4消防训练

  2.4.1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

  2.4.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

  2.4.2.1拨打报警电话“119”。

  2.4.2.2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2.4.2.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2.4.2.4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4.2.5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

  2.4.3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训练应为“手把手”的方式,还应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2.4.4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经常举行,每年进行几次。所有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训练。练习应包括帮助病人和其他人员的撤离。撤离时,应关闭所有门窗。

  3.实验室用电安全准则

  3.1仪器用电

  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但全部塑封无法接地的仪器例外。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在空气中存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易燃气体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险环境下,应使用指定专门为此设计的防爆电器设备。

  3.2维修与维护

  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取得正式资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3.2.1仪器的维修

  除校准仪器外,仪器不得接电维修。维修时要确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饰物,然后谨慎操作。

  3.2.2线路检修

  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维修建筑物的电力系统。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应由医院维修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3.2.3接地

  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4.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准则

  4.1引言

  临床化学实验室存有许多腐蚀性、毒性、易燃和不稳定试剂,属化学危险物品。实验室工作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向有关机构备案,并遵守相应管理规定。 所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都应有清晰标记。目前,广泛应用配制好的试剂和试剂盒,致使有些化学危险物品不易被识别,对这些试剂和试剂盒的成份应予复审并给予适当标记。 实验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向工作人员介绍化学危险物品。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应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显示它的特性。实验室技术人员有责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绍化学危险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

  4.2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4.2.1腐蚀品

  腐蚀品是接触人体后给人造成可见损伤或不可逆改变的物质。腐蚀性化学废弃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对钢的腐蚀力超过O.635cm/年的物质。例如:盐酸。

  4.2.2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人、食人或少量接触即可引起严重生物效应的物质。

  4.2.3致癌物

  由于检测化学物品能否诱发恶性肿瘤的测试系统很不相同,定义致癌物比较困难。例如:苯。

  4.2.4可燃烧物

  可燃烧物指任何可燃烧的化学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4.2.4.1易燃液体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A级:燃点低于22℃-12℃;沸点低于18℃2

  1B级:燃点低于22℃-12℃;沸点高于18℃

  1C级:燃点高于21℃低于38℃

  4.2.4.2可燃液体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ⅢA级:燃点高于60℃低于94℃

  ⅢB级:燃点高于94℃

  4.2.5易爆化学物品

  易爆化学物品是指能迅速发生剧烈化学变化的不稳定物质,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发生。例如:肼。

  4.3材料安全数据表及标签

  购进可能有危害的化学物品都必须附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所有危险化学品都需要以易于识别的形式进行标记,使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很容易警觉其潜在的危险性。标记可以是文字、图标、标准化代码或多种形式并存。

  4.4腐蚀品的储存

  4.4.1储存

  腐蚀品应在近离地面处储存以减小掉下的危险。

  4.4.2酸性试剂瓶的搬运

  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用运载托车。

  4.4.3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

  注意不要在同一区域内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强氧化剂分开储存。

  4.4.4个人防护装备

  在使用腐蚀性物品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穿戴围裙、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

  4.4.5溅溢

  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应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4.6化学通风橱

  所有挥发性腐蚀物品的操作,都必须在化学通风橱中进行。

  4.5易燃物的储存

  4.5.1储存

  易燃易爆液体应在合格的容器里储存。分装时应有明确的易燃和可燃性标记,工作储备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储存可燃性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和其它热源。

  4.5.2冰箱

  可燃性液体如需要在冰箱内存放,该冰箱的设计必须符合避免产生蒸汽燃烧的要求。实验室所有的冰箱门都应标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体。

  4.6紧急处理

  实验室必须重视发生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可能性。有关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以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培训应包括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识别,熟悉向管理部门通报的方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应采取的措施。在多数溅溢事故中,实验室可以决定撤离的区域,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处理。如果由外部专门机构处理溅溢物,则实验室就必须中断工作,直到隐患排除。

  4.7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

  每个实验室都应负责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结束常规工作时、工作交班、发生紧急事件如清除溅溢物后,都需要进行清污工作。

  需外送维修的设备,只有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没有化学危险物品污染时,才能外送维修。

  4.7.1废弃化学物品

  所有废弃化学物品都应按危险物品处理,除非能够确定它的性质。

  清洁溅溢有害物质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认为是有害废弃物。

  4.7.2专职人员

  实验室专人协调和负责处理实验室有害化学废弃物。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7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 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会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楼、办公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功能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水电管理员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灶,要经常进行检查,定时进行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8

  1.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外出考试、外出比赛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如果需要用车,由责任老师凭分管领导签字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前向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学校派车单,市内送交陈兴方,出市的送交赵欣霞,再根据人数安排租用车辆。

  5.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7.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8.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9.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原则上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学科负责人带队,学校领导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0.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9

  1.保证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按规定向供货单位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以及洗涤剂、消毒剂。

  4.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工作期间若患上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向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有关负责人反映,及时诊治,在治疗过程中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工作期间若患上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向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有关负责人反映,及时诊治,在治疗过程中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7.采购和使用新鲜、良好的原料保证食品安全。

  8.杜绝采购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9.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并且要求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10.食堂不供应小水产和改刀菜。加工后的熟食品在室温下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当天加工当天食用,管理好灭鼠等有害药品,以防误入食品中引起中毒。

  11.食品必须能按照从粗加工、烹饪、保存到设备洗涤区等传送点有次序地传送。

  12.熟食间应有紫外线灯,每天消毒30分钟。

  13.加工食品的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并经常保洁和消毒。洗刷、消毒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的、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14.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对食品污染。

  15.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16.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包装是否完善,标识内容是否齐全,如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

  17.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以保证食品新鲜和卫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8.如受到污染收货方应拒绝接收送来的食品

  19.严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分开保藏,避免交叉污染

  20.保持冰箱内的整洁,经常擦洗外表

  21.密封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非密封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并有明显标志。

  22.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的食品与直接入口的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10

  1、全体师生要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2、教职工不得私自拉电线,规范电器使用,不得使用大型电器,坚持“人走断电”的.原则。

  3、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充电,更不用说在宿舍点蜡烛了。

  4、教职工要规范煤气的使用,随时检查煤气罐是否过期、是否漏气,必须保证气罐进入室内。

  5、各办公室要保管好消防器材,特别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6、全体师生应保护消防设备设施,不得损坏消防设备设施。

  7、安全人员必须每天认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做好记录,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隐患。

  8、每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进行消防应急预演,熟悉撤退路线。

  9、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治,值班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10、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季节、开学前、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11、所有员工应签署煤、电、气标准化使用的安全责任书,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11

  1、工作机制:

  (1)建立校长为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的交通安全宣传组织,落实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2)依法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落实教育课时,注重新学期开学及寒暑假前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3)学校应聘请交通民警或指定教职员工担任学校交通安全法制辅导员,指导学生和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定期向学校通报学生交通违法情况的制度,学校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

  2、硬件设施:

  (1)学校的宣传栏(橱窗)或黑板报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园地,创造条件设立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

  (2)校园内学生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3)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人行横道线或人行横道信号灯,周边道路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完善齐全。

  3、宣传教育:

  (1)学校结合交通法规的普及,针对学生特点,每学期开展了交通安全法制课、知识答题、演讲、辩论、绘画、文艺表演、播放宣传光盘、自行车交通事故现场再现说法,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等多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一次。

  (2)建立学校责任民警联系点制度,每学期到校宣传次数不少于2次,配合学校对校车驾驶员宣传教育,无使用无牌证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建立宣传活动台帐,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或影视资料分类齐全。

  4、宣传教育率:

  (1)学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2)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抽查知晓率90%以上。

  5、交通事故:

  学校学生及所属驾驶人无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12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三、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时报告学校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师遵纪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

  六、精心组织体育课堂教学和学生大课间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论课上、课下,学生发生的事故,在场教师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七、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九、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

  十、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13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县级(或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工作,严禁患有传染病的人员进入食堂。

  2、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勤剪指甲,勤洗手,不留长发。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白色工作服,工作时应戴好口罩,勤于换洗,保持工作服和口罩的`干净整洁。

  4、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内不讨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思想集中,防止碰、挤压、割、砸、烫伤等事故发生。

  5、往开水里放东西必须缓慢,不得冲击;用油炸食物时,控制油温,以防着火;端汤锅汤桶时不得过满;取蒸饭时要先开门透气;两个人以上搬东西时要步调一致,协同配合。

  6、购菜要新鲜,食品要在保质期内,严禁有变质饭菜上桌,严防食物中毒。

  7、生、熟菜要分开放置,合理保管;批量采购的大米、疏菜等要堆放整齐;袋装食品在取用后要扎好袋口;谨防变质或鼠蝇叮咬。

  8、餐具要经常消毒,摆放有序;操作台面要干净,无积水。

  9、厨房内要经常灭鼠除蝇,防止发生传染病。

  10、厨房内要保持通风,防止煤气中毒。

  11、炒菜油放置要远离火源,确保灶门关闭;煤渣出炉后不得立即倒入垃圾堆,要先灭火降温,以免发生火灾。

  12、员工与学生用餐结束后,食堂工作人员要迅速做好卫生,倒掉泔水,洗净泔水桶。

  13、下班离开食堂前必须关闭各处电源(冰箱除外)检查各处阀门,收拾好各种器具。

  14、发生火灾要立即拔打119,并迅速组织救火,如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要立即拔打120,并做好前期救护工作。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14

  为规范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餐巾、餐饮具等。

  三、摆台后或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四、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餐具。

  五、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六、当发现或被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七、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学校安全规章制度15

  1、熟悉值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

  4、及时发现值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

  5、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卫主任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6、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保卫主任解决。

  7、遇有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保卫主任。

  8、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9、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10、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保卫主任,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1、在不妨碍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12、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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