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3-06-25 10:41:08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责任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那么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生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小学生安全责任书1

  小学生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学生在托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托管站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凡要托管学生不认同本责任书可拒绝入托: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托管站。托管站与学生只是托管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托期间托管站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托管站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托管站有过错的,按托管站过错的大小确定托管站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3、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托管站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托管站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托管的设施有关,但托管站的设施并无缺陷;

  (2)托管站或托管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到了托管时间后家长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学生)应立即离开托管站回家,非托管站或托管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托管站滞留、途中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托管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管老师本人负责或由托管老师和托管站共同负责,托管站还可根据情节对托管老师进行纪律处分,但托管老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托管站不负责任。

  7、托管站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管站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日常托管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管站,托管站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托管站不承担责任。

  8、托管中心老师接送学生放学、上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违反交通规则。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托管站不负责任。

  9、托管站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托管站、托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托管站或托管老师承担部分责任。

  10、托管中心老师应准时接送学生,学生放学应在指定位置等候托管中心老师,不应随意离开。学生家长或亲属朋友如有另外安排需临时直接从学校接走学生,应提前通知托管中心。 11、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2、学生在托管站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托管站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托管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书面说明情况)

  15、其它未尽事宜,经学生家长与托管中心双方友好协商可在以下增补:

  家长确认签字: 学生托管中心

  20xx年xx月xx日

小学生安全责任书2

  为深入实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切实做好我校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确保学生暑假的安全工作,落实和明确学校与班主任师生安全目标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共同做好对学生暑假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杜绝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万宝镇红旗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学校目标责任:

  一、学校利用散学式进行一次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讲座,增强安全意识。

  二、组织两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安排领导班子值班工作,及时排查校内不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开业等活动。

  四 、落实“减负”规定,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文化补习班。

  班主任目标责任:

  一、鼓励子女帮助父母做家务和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放假前,班主任老师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法制教育。

  三、要了解本班学生假期中的表现,做到严格要求,及时指导。

  四、如学生发生危险事故,不论在校内外,班主任知道后要及时想办法处理,并迅速告知学校及学生家长协同解决。

  五、严禁私自为他人向学生作入口食物的宣传,严禁随意向社会推荐学生参加任何学习培训班,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六、班主任与学校要及时联系,协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签字人:

  签字人:

小学生安全责任书3

  为了确保学生夏季午休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在事故第一时间联系告知家长,在职权范围内应急处理。

  2、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保护、督促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不安全事故。

  (二)、具体事项:

  1、学校、家长、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对校内安全处置负责,班主任和公寓管理员对分管区域的安全负责,家长对学生在校外的安全负责。

  2、时间:午饭午休:11:30—14:10,共160分钟(包括午饭时间),下午上课14:20,午休时间学校将关闭大门,14:10学校开大门,在家午休的学生不得提前来校;

  临时有调整的时间,由班主任提前通知学生告知家长,家长教育学生按时午休,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并在班主任处存留常用联系电话号码,有换号者及时告知班主任,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3、对于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4、教育学生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校外摊点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严禁在午休期间或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等;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5、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6、严禁学生到吧上,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7、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此责任书自实行午休时间起生效。

  学校盖章:学生家长:

  年级班学生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