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1 目的
提高本公司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和抗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治安突发事件发生及造成的损害,保障管理区域内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服务项目上对治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程序
3.1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置
3.1.1查清其姓名和单位,如实记录并逐级汇报或处理。
3.1.2一旦发生纠纷,应当保持冷静,注意掌握策略,若遇到个别客户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可由保安主管及管理处负责人协同与客户共同协商处理,必要时报请公司相关部门协助处理。若情节严重,或社会上的人员故意滋事扰乱,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2遇到犯罪分子盗窃、抢劫的处置
3.2.1巡逻保安发现有盗窃或抢劫行为时,要保持镇静,一边喝止罪犯,一边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或群众支援。同时通知大门值班保安控制人员外出,防止罪犯逃跑,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3.2.2若罪犯逃跑追不上时,尽量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的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保安主管和公安机关。
3.2.3保护作案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3.2.4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立即协助送医院医治抢救。
3.2.5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3遇到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管理区域的处置
3.3.1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管理区域。
3.3.2在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酒醉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3.3若酒醉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及时拨打“110”报警交公安部门处理。
3.3.4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4发现可疑分子时的处置
3.4.1立即报告当班保安领班或保安队长,并向其他岗位执勤的保安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3.4.2对可疑分子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4.3若发现与通辑、协查的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者经盘询漏洞百出者,及时拨打“110”报警交公安部门处理。
3.5 发现园区内有斗殴的处置
3.5.1积极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若有必要,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5.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活动或偷窃财物。
3.5.3说服、劝阻围观群众离开,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3.5.4协助公安人员现场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证据,辨认肇事者、为首分子。
3.5.5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6客户失窃报案的处理
3.6.1做好报失笔录,记录失窃时间、地址、失窃物品及可疑情况。
3.6.2及时向管理处负责人汇报,如有必要建议客户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
3.6.3有录像监控条件的,保安主管应组织人员及时查看录像、辨认疑点,并将失窃时间段的录像资料备份。
3.6.4录像备份资料可供公安部门查阅,若失主要求查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同意。
3.6.5做好后续的破案配合工作。
3.7治安事件后续处理
3.7.1按照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和安全管理部《事件报告工作规程》进行后续处理。
3.7.2相关现场应拍照留存, 必要时申报保险理赔。
4 相关文件
4.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5 适用记录
〖突发事件报告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1)报警程序
1.发现人及时报告学校负责人。
2.学校负责人讯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卦现场进行扑救
3.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同时向主要领导报告情况。
4.如遇通讯障碍,发现人可直接报告或消防中心。
(2)组织实施
1.火灾发生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征得领导的指示。在场教师,同时利用一切办法通报起火点、火情、风向等,及时报告疏散方向。
2.参加人员:立即组织学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方,教师最后撤离,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师生撤离,要最后撤离保证损伤降到最低。为受伤教师要做好伤员的救护工作,保证伤亡在最低限度。在消防车到来之前,校后勤人员,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在场教师立即切断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抢救国家财产,尽可能使国家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锹、水浸的棉被等,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组织好灭火工作,未成年人远离火场以免造成二次伤害。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区汇报。
5.做好灾后处理工作。
(3)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2.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
4.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因火灾发生的紧急救助
平时抓紧防火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防火自救技能,防患于未燃。教室的前、后门窗要随时能够开启,以利疏散。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随着冬季的到来,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的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雪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雪防冻安全事宜。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本紧急预案的落实,未雪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全校各班级、各部门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校园安全。
三、灾情汇报及处理
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组、水电维修组、安全教育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教育等工作。
1、通讯组组长:邵明国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本校防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雪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雪防冻工作的进行。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报告。保卫处要与交警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便在关键时刻取得交警部门的支持。
2、铲雪防冻组
组长: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具体负责校园内主要干道、行路及园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
3、抢救组
组长:
组员:医务室负责人
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师生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4、水电抢修组
组长:
组员:后勤负责人
负责对全校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水管全面进行保暖,以防水管冻裂结冰造成师生滑倒事故的发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冬天低温下的用电安全。在出现水电故障时,要迅速在第一时间抢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同时,后勤处及保卫处要对全校的校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大雪压蹋校舍事故的发生。
5、安全教育宣传组
组长:
组员:各级部主任
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防冻防滑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雨雪天气的安全意识,提高对防范恶劣天气的认识,了解防寒、防冻、防滑、防火灾、防煤气中毒等知识,掌握遇路面结冰、积雪时乘车、骑车、行走的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的第一信息,及时告之师生,做好防范准备。
四、铲雪防冻工具及领取地点
铲雪工具为铁铲与大扫帚,防冻防滑工具为防滑布、工业用盐,工具存放地点在仓库保管室,保管人:。在遇有下大雪或冰冻发生时,各小组组长要按防雪防冻工作小组要求到仓库领取工具,进行铲雪防冻工作。
五、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校长签字盖章: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一套健全的应急方案,确保组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保障参与师生的生命安全,参照《湖北民族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分类
一般性突发事件:
由于饮食卫生或天气变化等导致实践团队成员身体不适。
由于交通安全出现轻微交通事故,造成实践团队人员皮外伤的。
在从事实践工作过程中出现纠纷造成实践活动无法开展或成员出现皮外伤。
在从事实践活动中遇到自然灾害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其它事故造成人员轻微受伤。
较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常见病或受轻度伤害的事件,或因遇到自然灾害导致被困。
重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患突发急性病病危或受重伤的事件。
特大突发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死亡的`事件。
三、处置措施
一般性突发事件:
团队做好充分准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并配备可以预防和治疗常见身体不适和轻微受伤的日常药物,出现此类事件,团队成员要齐心协力,相互帮助共渡难关。
较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可以根据情况终止社会实践活动,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将病患送到附近医院进行相应治疗,待病情好转后再行开展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
重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20,将病患马上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需要联系交管或公安部门的,应与当地110或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给副组长。
特大突发性事件:
出现此类事件,团队负责人立刻终止实践活动,立刻联系当地110,与交通安全相关的立刻联系当地交管部门,立刻联系校应急工作组,迅速报告应急工作组组长。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一、 组织机构
1、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杜柳青 副组长:高惠娟 吴建平
成员:戈亚芳 滕金花 陆惠琴 江尧章 俞红霞 周惠珍
2、 现场处置机构
信息联络组:戈亚芳 陆惠琴
医疗救护组:邵惠平 高利芬 周惠珍 周秀兰
警戒维护组:滕金花 朱云龙 柏秋香 许金球
后勤器材组:吴建平 江尧章 柳雪明 杨金元
二、 各部门职能
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求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现场求援、保卫、警戒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情况,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配合上级和其它职能机关开展求援行动。
信息联络组:及时做好事故情况向组长、副组长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工作。
警戒维护组:主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医疗救护组:承担现场人员的施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救治工作。
三、 突发安全事故后应急对策和措施
1、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源周围带队教师、学生于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
2、 事故后迅速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求助。
3、 领导小组及相关处置机构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组织求援工作,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
4、 以救人为第一任务,迅速现场基本施救,并送往临近医院。
5、 保护现场,组织学生疏散,维护秩序,劝离围观人员,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6、 阻止学生参加有危险的`事故求援活动。
7、 各班主任、老师要做好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8、 突发事件报告内容:
①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② 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
③ 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 已采取措施和控制情况;
⑤ 汇报人姓名。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维护学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xx xx xx xx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假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不得出现漏岗现象。
(四)带班领导、值班教师24小时开通通讯设备,确保联系畅通。
二、临时现场指挥部
1、学校一旦出现火灾,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 119”报火警并及时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值班教师及时切断学校所有电源,以免火灾进一步蔓延。减少学校的财产损失。更夫负责召集学校附近居民组织及时救火。报警后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立即抢救学校贵重物品及重要档案、账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窃、抢劫、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警(110)
(2)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3)迅速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组长:会计 组员:男教师
教学安全小组
组长:教导主任 组员:全校教师
2、工作职责
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同时向河东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时报告。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预案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呗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
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者进行救治。
(五)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
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六)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同时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七)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
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
一、高度重视,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经研究,决定成立县交通局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组长,局纪检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为成员,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安全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各属单位、各股室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人员,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周密部署,迅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
二、迅速行动,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相关单位和股室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全县范围内的道路、公路桥梁、渡口码头、交通建设工地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交通畅通。要做好应急人员、应急车辆和船舶的.调度工作,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准备,确保应急抢险的需要。要加强车站、码头等人员比较集中场所的监控,确保运营安全。
三、加强值班,做好信息监测与报告工作
各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全体干部职工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领导要坚持带班,遇有情况及时处理并按程序迅速报告。
四、科学避震,做好宣传、疏导和服务工作
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守工作岗位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科学防震,确保人员生命安全。要协助政府做好群众的宣传、疏导和服务工作,消除群众恐慌心理,为群众及时提供各种帮助,防止发生其他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确保社会稳定。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
一、指导思想
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保障养老机构人员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生命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制。
(三)坚持“预防为主、及早发现、有效处置”的原则。
(四)坚持“及时、合法、公正”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防范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自我防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通过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规范风险防范制度、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抵御风险能力,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处置措施
(一)民政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养老机构要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部门报告情况,并向应急局、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积极做好维稳工作。福利院等下属单位要及时向县民政部门报告情况,做好群众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
(三)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应急处置小组汇报,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县级应急处置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严重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及县应急处置小组汇报,并派工作组赴现场指挥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
(五)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情况时,应及时送伤者到医院诊治,并通知其家属。
(六)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
(七)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召开服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服务对象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八)各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九)各民政服务机构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对照目前民政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的整改,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十)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火灾情况判断,如能快速扑灭的,应迅速组织人员,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灭,切断有关电源。
2.如果火势较大,无法立即扑灭时,要马上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报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民政局,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3.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4.如有发现人员受伤,应根据伤情进行急救或送医院救治。
5.当火灾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沿消防应急通道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6.积极配合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和抢救工作。
7.做好事故调查、整改、汇报和安全再教育工作,县民政局汇总具体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市民政局值班室和养老服务科室报告,在事故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2.迅速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并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民政局报告。
3.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机构外食物所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员,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与发病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并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6.由现场负责人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时,应马上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物体使伤者脱离电源。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通知伤者家属并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服务对象之间或者服务对象与民政服务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服务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机构。如事态严重应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服务对象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者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疏散围观人群,减少不良影响,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如果服务机构无法调解,应迅速报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民政局,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局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民政服务机构负责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外来暴力侵害应急预案
1.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禁陌生人入内,人员进出必须进行登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由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3.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立即组织老人、职工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
4.对受伤的在院服务对象、职工及时进行救治。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六)服务对象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最快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服务对象的实时状态,做第一时间的救护和保护,避免其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服务对象家属。
4.若情况危急,打急救电话120,赶赴现场紧急处理。
5.及时对意外事故进行分析,如有机构自身原因,应及时进行整改,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防台防洪应急预案
当发生强台风和洪涝灾害时应立即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接到强台风警报通知后,由机构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对机构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强台风引发暴雨导致楼内进水时,所在楼层工作人员要立即切断本楼的电源,防止触电意外事故发生。
3.因暴雨导致单位积水内涝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水抗涝,并做好服务对象转移和单位用电、用水等各项保障工作。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八)其它突发事件可参照预案第四条规定妥善处理
六、组织领导
县民政局成立“仙游县民政服务机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称“应急处置小组”),负责指导、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应急处置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黄金茶任组长,副局长周春盛、卢金福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养老工作的领导为成员。乡镇(街道)民政办和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
七、本预案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八、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应急管理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我镇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相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联系实际、细化职责、层层落实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职能,把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掌握和跟踪,逐步建立起一个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运转机制。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了镇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完善了《吉祥镇x府应急行动工作方案》,健全了信息报告和预警、事件处置机制。分类指导和引导单位特别是学校、村(居)委会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好相关应急管理预案,落实好人员和经费,进一步提高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结合镇情实际,将全镇干部职工编成第一分队、第二分队和后勤三个大组,不断调整充实应急突击队力量,确保应急突击队成为一支应急管理工作的生力x。加强村级民兵应急分队的建设,完善好建制,确保在重、突、大应急行动中及时发挥保障作用。同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开展应急工作演练,确保在处置应急事件行动中能互相协调配合,迅速高效开展处置行动。
四、加大应急管理宣传工作力度。
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宣传力度,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做到横向到边(部门、村委和学校)不漏单位,纵向到底(家庭和居民)不漏个人,营造人人关心公共安全、家家知晓应急防护知识的氛围,倡导通过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减少因此而导致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五、加大隐患排查,切实加强整改。
1、制定方案、明确职责。认真制定了排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组织精干人员专门负责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参照《蓬溪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结合本镇实际,采取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察、走访、发动基层单位和群众报告以及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动员各方力量,对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和严重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等进行排查。
2、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全面登记风险隐患类型、形成原因、确定依据、责任主体以及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档案,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治理整改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村、各有关单位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镇应急办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认真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下一步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动态跟踪管理及治理整改的具体计划,进一步消除风险隐患。
六、存在问题
吉祥镇应急工作在县委、县x府和上级应急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全镇应急工作在机构、队伍、制度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我镇群众的应急意识淡薄,对存在的隐患不够重视;镇级财力有限,对应急管理在宣传、培训队伍、应急必备经费开支和保障方面投入不足,影响了应急管理工作的成效,这些都有待加强。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
为了确保汽车修理厂在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能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救灾工作,疏导并制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汽车修理厂实际情况,特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一、应急指挥
为了做好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工作,健全组织、各尽其职,快速反应、高效实施。成立应急预案小组。组长:张印、张玉宝、副组长:高兴义、田志存。成员:王继兴、崔鸿伟、王继承,刘锐、刘建伟、陈礼波、王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张印统一指挥,各成员立即行动,紧密配合,切实做到指挥迅速、实施有效、保障有力。
二、应急准备工作
1、应急救助车辆:2辆、(其中小客车一辆,宁e.01325吊车一辆,宁e.02059)。
2、应急救火设备:7个、(其中手提式4个.)。
3、经过消防培训的2人,(崔鸿伟、王继承)
三、应急措施:
1、在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指挥、成员
以及应急车辆、设备、人员必须快速赶赴现场,严禁晚点。
2、应急预案起动后,由张印统一指挥,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3、应急客货车人员必须无条件拒绝接受调动,积极主动反应、资金投入救灾、救助工作,此项工作由张玉宝负责管理非政府。
4、灭火消防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由高兴义负责组织,并协助配合消防等单位,紧急救助、抢险。
5、出现突发事件,必须积极主动搞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或撤离工作。由张印全面负责管理,高兴义、王承继、王继兴、崔鸿伟、刘建伟、田志存、刘锐、王生负责管理具体实施工作。例如发生聚众闹事、情节严重的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和拨通110、120、119报警电话,事后必须搞好及时的善后处理工作。
6、如果发现火情,要立即组织自救,并拨打110、120、119报警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尽量切断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补救,并监视火势的蔓延情况。
7、汽修厂在出现人员不幸危害,例如骨折、划伤等,汽修厂员工必须积极开展打火,伤势轻微的必须立即拨通120救护电话求助,送至医院抢救,严禁拖延时间,晚点最佳化疗时机。
8、在发生因电路短路、油料等引起的火灾,汽修厂要组织员工立即疏散人员,打开门窗通风,根据火灾起因迅速
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因火势扩散速度快而无法控制的,立即拨通119报警电话求助,在救援未抵达之前,汽车厂必须以最小不懈努力掌控火势,力争将火灾损失减少至最轻程度。
9、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人员中毒,中暑现象时,立即将人移到门外通风的地方,采取人工呼吸,毛巾冷敷等措施自救,在自救无效的情况下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往医院救治。
四、应急预案的报告和启动
在发现和接到重、特大事故、发现事件发生时,必须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写出书面汇报,并及时启动应急方案。
五、责任追责
1、对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如不及时汇报或虚报、谎报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对工作责任心不弱,事故出现后,反应顾忌、推委、推诿、激化矛盾、导致损失不断扩大、影响不断扩大、必须对当事人、负责人层层追究责任,按汽修厂及固海扬水管理处制订的规章制度从严从宽给与经济行政处罚至终了解雇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汽车修理厂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修理厂员工必须践行“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修理车辆,保证洗车质量。
2、汽车修理厂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汽车修理厂崭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核准,必须由介绍人和担保人,核对员工登记表,供给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汽车修理厂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固守工作岗位,下班必须穿着工作服,佩带标志,不许穿拖鞋,不许串岗聊天,不许在客户车上歇息、不许抓著车内控制器、不许上班时间并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出入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随身携带物品出厂,必须备案报告,未经核准不许带入点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职责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职责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强化工具设备管理,创建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采用的设备工具必须办理手续,职责至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看管的设备必须设立专人看管,定期检验保护。员工必须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修理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必须得当看管、车钥匙必须专人看管,上班必须关好车门,避免遗失。属于个人职责的遗失,视乎情景不予索赔。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职责个人承担。
11、严苛履行职责工作程序,换料领料必须审核,备料必须核对备料单,标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资料并上缴旧件,市内订货必须在2-3小时顺利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回复,特定情景除外。配件价格必须合理、无法低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13、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不好质量关,重实效修理一台,合格一台。必须认真细致地搞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增加返修率。返厂数等工时、并且视乎情景不予行政处罚。工人必须严苛按工艺程序操作方式、对于违背工艺程序导致的返厂质量事故、必须追责当事人的职责。出厂车必须存有驻店制度、出厂后必须搞好跟踪服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突发事件现状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
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储备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
(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协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
(9)市监察局:负责按照规定参加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11)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7)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
(19)市应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市应对能力时,请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4)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无线电通信的畅通,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2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辖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用电。
(26)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还应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7)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3、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4、专家机构。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三、运行机制
(一)预防、监测与预警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监测。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
相关成员单位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详细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控制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Ⅳ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2)预警信息发布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②Ⅲ级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4)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全市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5)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情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
1、信息报告和共享。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①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般(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力量,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③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⑥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
(4)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处置事件、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风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控制等相应措施。
7、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Ⅳ级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8、社会动员。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
9、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2、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
3、保险。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主体为:
①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Ⅲ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Ⅱ级、Ⅰ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总结事件的主要处置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复与重建。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承担应急救援、抢险任务。
(二)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三)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11〕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四)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五)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七)人员防护保障
现场应急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与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十)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
(十一)科技支撑保障
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十二)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应对事故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十四)其他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二)宣传教育
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让公众掌握应对道路突发事件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四)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则
(一)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二)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和解释。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针对风险分析结果,以快速响应为中心,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和研究论证,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为两类:
(一)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
(二)单位和基层应急预案。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者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专项工作方案,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相关单位牵头组织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本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第九条不同层级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各有侧重。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和应急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和应急保障及调动程序,重点规范市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第十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内容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第十一条专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单位,应当根据专项预案并结合本单位职责编制本单位相应配套的应急联动方案,报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备案。
第十二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包括指挥机构组成与主要职责、不同情况下响应处置的程序与相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第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处置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的分级层次、分级标准、相应措施和响应结束条件等内容;分级响应的有关内容应当满足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保持与上位应急预案的衔接。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易发多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需要编制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外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申报立项,经批准后编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以向有关单位下达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外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任务。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订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驻地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根据相关标准规范、上级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体系目录,报属地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与上位应急预案、本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和相邻行政区域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三)基于对风险隐患的调查分析结果,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特点和所具备的应急能力,针对性强;
(四)突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对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
(五)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实用性强。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有关专家、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担任。
第十八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组织风险评估时,应当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组织应急资源调查时,应当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相关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建议,无修改意见时也应当书面反馈。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从以下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是否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三)各方面意见是否协调解决;
(四)主体内容是否完备;
(五)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
(六)应急响应设置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可行;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总体应急预案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第二十二条专项应急预案经编制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送审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文本;
(二)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三)编制应急预案依据的相关文件资料;
(四)风险评估报告;
(五)征求意见复函以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初审过程中,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召开评审论证会;根据需要,在召开评审论证会前可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初审通过后,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向编制单位出具初审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在应急预案通过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文处理相关规定将应急预案送审稿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审批。送审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预案文本;
(二)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三)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求意见复函以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五)评审意见书;
(六)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初审意见书。
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二十四条专项应急预案由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
第二十五条部门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并经本单位有关会议审议通过,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转发。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印发单位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备案:
(一)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监管部门备案。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应急预案报送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五)企业、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监管部门备案,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六)涉及需要与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和省属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七)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举行20日前报送当地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文本一式10份;
(二)应急预案电子文本;
(三)风险评估报告;
(四)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五)应急预案审批和评审相关资料。
第二十九条对于不涉及保密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涉及保密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三十一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制订演练计划,根据预案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第三十二条地震、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三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演练课目背景设置情况,演练组织指挥情况,参演人员应急处置和应急联动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和应急保障情况,应急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对完善应急预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章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实施。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或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进行。
第三十六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一般3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及时组织修订: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在突发事件应对或者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较大调整的;
(五)应急预案审批单位要求修订的;
(六)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印发满3年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由应急预案编制单位组织评估后认为情况变化较小、可以延续使用的,向应急预案审批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可暂缓修订。延期使用时间不超过2年。
应急预案中指挥机构人员组成或者人员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情况报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将更新后的通讯录印发各成员单位。
第三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对所提建议进行研究,作出是否修订应急预案的决定,及时反馈结果。
第七章应急预案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三十八条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印发后1个月内,应急预案中明确的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学习熟悉预案,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研究协调联动事项。
第三十九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四十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及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急预案管理纳入应急管理考核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纠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和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将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晋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等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是指承担应急预案编制任务的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审批单位,是指审查批准应急预案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单位和基层组织,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xx年11月20日印发的《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xx〕179号)同时废止。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六大原则
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社会动员,协调联动
4、属地先期处置
5、依靠科学,专业处置
6、鼓励创新,迅速高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
为加强和规范泰山区发改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从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实现发改委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我局应对火灾的能力。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泰山区发改局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定预案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的消防法规、我局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泰山区发改局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由泰山区发改局分管领导同志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职责:指挥协调机关全体人员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五、火灾处置一般程序
1、报警:泰山区发改局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委办公室和机关事务管理局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2、接警:办公室接警后,应立即向委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通知机关各科室和全体人员启动应急预案。
3、处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科室人员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4、清点:处置结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于火场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资需要疏散,并将情况及时告知火场指挥员。
5、火灾扑灭后,由办公室、保安室协助公安消防部门:
(一)保护火灾现场;
(二)查明火灾原因;
(三)调查火灾损失。
六、责任追究
各科室要负责查找所属科室的火灾隐患,办公室要加强楼道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的火灾防范,安装各类消防警示标牌,使火灾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对发生火灾事故、损失严重的科室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泰山区发改局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4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祭扫是每年的一次大规模群众性活动,为保证清明节期间群众生产、生活和群众祭扫活动顺利进行,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特别是严防因人员聚xx引发的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疫情总体可控的.前提下,以“平安祭扫、节地生态”为主题,认真贯彻殡葬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对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惠民、节地、生态殡葬,倡导移风易俗,强化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互相配合,属地为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科学决策、及时处置。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为将预案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镇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各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和各村(居)委员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全镇9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组成。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5
随着夏季的到来,水上活动日渐频繁,但其带来的风险与危害也不能被忽视。溺水事件屡屡发生,事故多发的时间和地点也不定,因此我们需要有一份全面的防溺水安全实施策划方案,以便在危急时刻依赖其指导和决策。
一、防溺水安全意识的提升
提高防溺水的安全意识,是防范溺水的第一步。在校内、社区、户外场所等地,应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宣传防溺水知识、心肺复苏、打急救电话等基本常识。同时,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增强他们在水上活动中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建立防溺水安全机制
成立由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等组成的防溺水安全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协调、调查、救援,以提供公共服务。特别是在水域开展活动、举办比赛时,应及时设置警戒线、安全带,建立安全稽查站,引导游泳者按要求使用救生装备,保障游泳者的生命安全,确保游泳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救援力量建设
为配合防溺水机构,针对不同等级的进水事件组建专业的救援队伍。该队伍应该全面具备救援技能,包括水上救援、心肺复苏、急救等方面,以及对常见的水上软组织损伤进行身体护理。同时,还应当开展专门的练习、演习、考核,以提高救援队伍的科学救援能力。
四、完善防溺水装备
作为防溺水的重要手段,救生装备indispensable。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浮板、救生器材以及用于抢救的哨子、弹簧、缆绳等,应该随时配备完备、完好、存放有序,以保证消防点、首发点即时机动用兵,圆满地完成从水中将人进行救出的使命。
五、布置监控设备
水域监控设备具有重要意义。监控设备的安装应覆盖水域上空、水面、水下等多个角度,使用高清摄像头,并可足膝深度的水样退潮。设备应该及时对监视到的信息进行预警和干预,确保危险信号得到及时的'反馈和传递,提前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总之,“防溺水安全实施策划方案”不仅是一份工作计划方案,更是一个需要长期执行的过程,旨在预防和避免千篇一律的溺水事故。我们需要本着“预防为主、救助为辅”的原则,大力展开宣传教育和机构力量建设,提高防溺水自救和救援能力,并及时引用先进技术,制定有效方案,使广大人群在奏效的防溺水措施下能够悠悠然的度过一个无虞的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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