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

时间:2023-01-27 13:47:4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推荐】合伙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伙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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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书1

  甲方:

  电话:

  代表人:

  职务:

  乙方:

  电话:

  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双盈之目的,就数码类产品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地点:乙方借用甲方座落在宁德市____同方电脑专卖店入口处一部分用于数码类产品销售,借用期半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2、合作费用:合作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场地使用费每月人民币捌佰元整。乙方每月一次性支付使用费。

  3、合作要求: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合作地点只能作为数码类产品销售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赁期间不能破坏甲方专卖店整体形象。

  4、付款办法:合作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应当在当天内向中甲方交付保证金捌佰元(双方合作期满后,场地及设施能完好交还甲方,甲方应如数退还保证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场地的.原则,场地租金每月一日交一次,首次随同保证金交清,交纳。

  5、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一方承担。

  (2)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把场地转租他人或与人对换,如有违反,甲方除有权收回场地外,乙方应按年租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逾期每一天按月租金和其它费用的2%向甲方交纳滞纳金,以此类推。逾期半个月未交纳租金的除按上述实行外,甲方有权收回。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合伙协议书2

  隐名合伙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出名营业人(合伙人)XXX x(以下简称甲方):

  兹为隐名合伙一事,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拟和丙方、丁X(可增加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开设XXX合伙企业;成立后的该企业拟从事 (填写经营范围)经营。由于甲方和乙方系多年的朋友关系,彼此长期信任;乙方不了解丙方、丁X;而丙方、丁X与甲方系生意上的朋友关系,丙方、丁X基于对甲方的信任,愿与甲方一道合伙成立上述企业。甲方现有的能力根本无法承担如此大数额的投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名下的投资款均由乙方实际承担,即:甲方出名,乙方出钱。XXX合伙企业中甲方名义上应该投资共计资本金人民币XXX元整,该款均由乙方实际承担投资,由乙方于本协议成立后分次转账交清XXX合伙企业。甲乙双方各自确认上述事实。

  第二条:乙方分次转账投入资本金后,即为隐名合伙人,且甲方认诺。乙方只按照本协议对XXX合伙企业实际承担所投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这一责任的承担还须依赖于以甲方的名义处理。甲方在XXX合伙企业中也只能担任有限合伙人角色。

  若根据XXX合伙企业发展的需要,仍需更进一步的追加投资,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 甲方应于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等相关财务报表交付乙方查核。

  上述资料中依法应该聘请或可聘请相关专业部门出具的资料,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定,聘请相关专业部门进行服务并出具相关资料。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XXX合伙企业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但亏损的承担以不超过乙方的实际投资为限。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甲方应配合乙方完善在XXX合伙企业中甲方名下投资的增加手续。甲方应该为办理上述手续,做好丙方、丁X的.同意工作。

  第七条:关于XXX合伙企业营业事务,均由 方执行,而乙方不得直接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甲方名下的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协议。

  第九条:乙方所出的在甲方名下的资本,其实际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实际享有和承担。甲方据此资本在XXX合伙企业中行使权利义务时,均必须按照乙方的指定行使。若甲方与乙方的意见不一致时,以乙方的意见为准。若甲方不遵守本条约定,每次均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本协议投资总额的20%);并且若甲方的该次意见正确,则因此而产生的收益均归实际出资人乙方所有,若甲方的该次意见错误,则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均归甲方个人自己承担,实际出资人乙方不承担本次任何损失。

  甲方按照每年实际收益分配到自己名下的 %归甲方所有,其余归乙方实际所有。

  办理从合伙企业领取分红款的事务,甲方必须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员去实际办理。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XX XXX年x月x日起至 XXX XX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协议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在甲方做通丙方、丁X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退伙工作。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存额。

  第十三条:甲方名下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协议终止论;但乙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无权中途出让自己名下的投资,乙方若想转让实际投资,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完成转让手续,甲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甲方擅自处分自己名下的投资或要求将自己名下的股份受让给实际投资人乙方,而乙方不愿意受让的,则甲方应按照第九条的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乙方实际损失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订明事项依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办理,若本协议的约定与有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均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双方均须信守本协议,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本协议投资额的20%。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第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出名营业人(甲方):

  拟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甲方以及合伙企业的地址:

  合伙企业的负责人:

  住址:

  隐名合伙人(乙方):

  住址:

合伙协议书3

  甲方执行单位:

  乙方执行单位: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现就培训英语教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__区教育局与___大学合作进行的教师培训属非学历教育性质,目的在于提高教师的学力和业务水平。

  二、甲方负责组织与行政管理,乙方负责教学和业务管理,并为教学质量负责。

  三、乙方为甲方举办的学力教育培训班,每期90名学生,每个教学班人数为30人,培训期限为一年,培训班的`英语教学时数为280_300学时。

  五、乙方承诺:经过培训,能使甲方参加培训的大部分学员在英语听力和口语等方面的能力有明显提高。对于学员反映强烈、课堂教学效果差的教师,经甲方提出,乙方应当予以及时更换。

  五、甲乙双方都同意将日常的教学点设在__区教师进修学校,寒暑假期间将教学点设在___大学校本部。

  六、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学员开设的课程及课时分配计划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七、乙方负责组织好平时的测验、中段考、结业考及水平测试(共三次),对三次水平测试合格者颁发学力证明书(结业证书),并负责建立接受培训英语教师的学力档案;甲方负责建立全区英语教师的继续教育档案,并负责把教师培训成绩纳入业务档案管理。

  八、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的培训时间,乙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如有变更应当至少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

  九、培训费用按照每生每课时20元计算(包含教材费和散页讲义费),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除收取培训费用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十、学员在___外贸大学校本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学员自理。

  十一、操作事宜由__区教师进修学校与出国人员培训部协商解决。

  甲方执行单位代表(签字):

  乙方执行单位代表(签字)

  二零___年___月__日

合伙协议书4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60%。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40%。

  (二)双方以 方式出资,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 _元,大写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 1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

  (六)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主要经营

  技术研发、商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高技术产品生产、销售等。企业管理咨询,新能源、节能减排、环保等。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贸易、培训。从事企业管理科技、商务科技、技术科技、展览展示,从事经营工艺礼品、电脑产品及配件等产品的销售。

  第三条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新能源领域、节能减排、环保的技术进步,产业的繁荣与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企业。

  第四条公司股东共__________个,分别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_____万元。

  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的_____%,全部以货币出资。

  母公司持有知识产权,在以后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时,向子公司或分公司授权使用权,知识产权入股。子公司可以引入其他股东并可以控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各方认可,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各方股比即各方注册资金的出资比例。

  如因股东出资有困难,可向其他股东进行个人借款,应在一年内归还,利息双方约定,在同期国家银行贷款利息2倍计算,并履行借款手续。各股东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积极帮助其他股东筹集资金。公司借个人资金,按国家银行贷款利息的2倍计算,限期归还。

  甲方在成立公司的前期运作中,支出资金__________万元,计入公司开办费用;待融资成功或公司盈利后,再进行给付。

  第六条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商定时间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七条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王旭升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在以后的扩股或引入投资方时,保证原始股东至少一位的控股地位。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4、如有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出面成立公司,可指定代理人,代理人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股东讨论决定,成立董事会,选举_____任董事长;_____为董事,兼任首席技术官;_____为监事。_____总经理、首席技术官首期任期一年,到期经股东讨论,选举总经理、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可连选连任。从第二次选举后的任期为每任___年,如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重大失误等可经董事会讨论随时罢免。

  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为了使公司快速增长,_____公司将与_____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由双方商定股比。

  一、公司产生的利润,分配顺序:首先保证补足注册金;

  二、补足前期各方为公司支付的费用;

  三、支付高管的工资;

  四、留足企业发展基金;

  五、分红。

  第十五条各股东按股比预先交付总计__________万元,作为租房、注册公司费用、购置办公用品等的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___统一管理使用,建立账户。

  为加快注册进度,可由股东甲方先垫付部分资金作为成立公司的租房、购置办公用品、注册等费用,在股东协议签字一周内各方交齐开办费用。

  第十六条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由__________委托人负责安排,各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第十八条公司如有不同意见,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1份,公司保存2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合伙投资创办一小型山羊养殖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养殖场修建、出资、经营等相关的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用土地约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价股金15万元作为入股资金、乙方出资股金______________作为入股资金,用于修建圈舍坪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种羊,如在修建圈舍过程中,因国家政策等其它意外因素导致不能继续修建的,甲方愿意补偿乙方投资资金的一半损失。双方合伙期限为长期,如须散伙,须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

  二、在修建好圈舍,开始从事山羊养殖活动后,甲方负责山羊的喂养管理,乙方负责山羊的.`养殖销售。甲乙双方各占该养殖场股份50%,双方平均分割收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把放养、生产、死亡的山羊及时通报给乙方,以便乙方知晓养殖的实际情况,乙方必须把销售的情况及时通报甲方,以便甲方知晓销售资金的流转情况。

  四、如果因市场供求等关系原因,山羊养殖无法经营下去,双方可暂时停止养殖山羊,但双方的合伙协议仍然有效,经双方协商可以养殖其它牲畜,也可将养殖场临时用于开展其它项目经营或转租,所得收益由双方平分。

  五、在合伙协议生效后,乙方如果退出合伙,其投入的股金作废,甲方不予退还;甲方如果违约或中途退出,或者未经乙方同意,私自出卖该养殖场的,除赔偿乙方所有投入资金外,并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元。

  六、如果遇国家政策或企业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征用、赔偿等,该养殖场的一切赔偿项目,包括地上附着物房屋圈舍的赔偿款、拆迁安置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安置地等,均作为双方共同资产,甲乙双方对以上补偿款物进行分割时,各自享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因经营不善、各种意外因素导致亏损所产生的债务,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双方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7

  甲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二、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普通合伙)。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五、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出资评估

  1.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 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2.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 方以劳务出资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

  七、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九、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益金%;

  (3)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如另有改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5.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 各自出资的比例 承担债务。

  6.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改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7.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十、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十二、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十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1.委托执行人

  (1) 方负责经营管理, 方负责财务出纳, 方负责财务会计。

  (2)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作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负责人。

  2.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 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 一人一票 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3.其他合伙人对执行人的监督权

  (1)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销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十四、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及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一般事项应实行合伙人 一人一票 并经全体合伙人 过半数 通过的表决办法,重大事项应经全体合伙人 一致 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享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十五、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六、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十七、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应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九条盈余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九条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八、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且可由其他合伙人全体决定除名。

  十九、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二十、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该保密义务永久有效。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终止、解除以及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二十一、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丙方 。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二、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其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四、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二十五、补充及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二十六、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合伙协议书8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及注册

  1、合伙企业(餐馆)的名称由合伙人共同商定为_______________。

  2、合伙投资的餐馆位于___________门面(租赁),由甲方负责装修、注册、经营,其他合伙人只出资,不参与经营管理。

  第二条 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和合伙期限

  1、出资方式和数额: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

  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万元。为确保正常经营,不足的再按股份补足出资。

  2、缴付期限:前期出资额在签订协议后______天内全部到位,补足出资在开业前到位。

  3、合伙期限:本次合伙期限为____年,以餐馆租赁合同期限为准。合同到期,合伙人同意合伙续租,没有另签合伙协议时,按本协议继续执行。

  第三条 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以甲方名字注册,由甲方全权经营管理,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只出资不具名,不参与经营管理,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甲方应完整记录核算所有收支,对前期投资使用在正式开业后两周内报告结算情况,每年度向合伙人报告全年经营情况,办理结算,兑现分红。

  3、合伙人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经营情况,确有必要时可以查看账目。

  4、合伙人有义务尽自己能力为合伙企业提供一切帮助。

  5、为招揽业务,甲方可以向相关客户说明合伙人情况,但不得提供任何依据。

  6、合伙期间,涉及企业经营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合伙人利益的重要事情由合伙人全体会议决定,共同承担。

  第四条 工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方式

  1、甲方工资奖金按底薪加提成,每月底薪______元,年终结算按利润______%提成,不另计奖金,如亏损则保底。

  2、年终如有重大开支,需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利润中列支。

  3、正常情况按年度一次结算,利润按股份平等分配,直接现金支付。亏损按股份共同分担,如有必要,合伙人统一补足股份。

  第五条 入伙、退伙及出资转让

  1、原则上不再接受新的入伙。如果接收新合伙人入伙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同期内,合伙人不得退伙。合同到期,合伙人自愿退伙的允许退伙,不愿意退伙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强行要求退伙。

  3、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合伙份额。如合伙人私下转让部分份额,甲方只认可原合伙人权利义务。

  4、如果合伙人一致同意增资扩股购买所租赁房产,可以适当增加一、两个合伙人。新入伙人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并遵守合伙协议,否则放弃增资扩股。

  第六条 合伙的解散、清算

  1、合同到期,合伙人不愿意继续合伙时,合伙解散。合伙人一致同意时,合伙解散。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合伙时,合伙解散。

  2、合伙解散时应该及时进行清算,并处置所有资产。如果甲方愿意继续经营,清算不能影响正常经营,资产未处置前,退伙人不得强行逼迫甲方退钱,不得故意干扰甲方经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____份,各执____份,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生效。

  甲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9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人本着自愿、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与___________签订本合伙协议,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_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万元,合伙经营货物运输,其中投入人民币________万元,购置一辆“________”货车(车牌号),登记在___________名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创造经济利益,共同获利,合伙经营过程中的事宜双方充分协商,互谅互解,共同解决。

  第二条使用共同购置的“__________”货车,合伙经营货物运输,赚取运输费。

  第三条贷款________万元作为合伙投资款。

  第四条利润分配方案

  1、营运收入减去必要费用是利润;

  2、利润的分配原则和顺序是先偿还贷款,贷款偿还完毕后按比例退还先期的投资款,投资款退还完毕后利润各按50%分配;

  3、设立一公共账户,当月偿还贷款后的利润节余存放于公共账户,当存放的款项达到一次性偿还贷款时,双方提前偿还贷款;

  4、当公共账户无任何资金,但需要偿还当期贷款或其他必要的经营支出时,甲乙双方按______%追加投资;

  5、公共账户内的资金任何一方不得挪用,支出资金时要经双方共同同意;

  6、公共账户甲乙双方按时进行对账;

  7、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追加的投资款按本条2项的顺序进行偿还。

  第五条由于在偿还贷款和退还投资款的期间,甲乙双方没有收入。甲乙双方按每个月______元的标准,从营业收入中支取生活费,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暂停支取生活费。

  第六条雇佣人员的工资、保险应协商确定,从营业收入中支出。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

  第七条加油费。由甲乙双方本着节约、合理的原理,从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扣除。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乙方应当节约用油,保证用油量与车辆的行驶公里数相吻合,不得人为浪费或故意出售牟利。

  第八条车辆的修理费和添置新的用具费,由双方共同协商,费用从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支出。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

  第九条业务经费是指乙方用来开发业务时请客送礼的支出,乙方需事先告知甲方,如当时不方便,那么就先支出后告知,按实际支出每月结算一次。

  第十条车辆运输途中,驾驶员驾驶车辆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出现违章罚款的`,如果是驾驶员自己原因造成的,由驾驶员自已承担,如果是由于车辆运输本身造成的,从营业收入中支出,但应当双方事先沟通。

  第十一条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轻微事故(赔偿款______元以下)的,为了不影响运输,乙方自主与事故方和解,费用从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支出。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报警,走保险,保险费不足的,由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支出,仍不足的,有甲乙双方按______%比例承担。

  第十二条车上的公用手机,由乙方携带和管理。手机费按每月_________元的定额标准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第十三条除以上列举的必要费用外的其他必要费用支出,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原则上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第十四条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的,由甲乙双方按______%比例承担。

  第十五条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乙方不得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任何一方不得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任何一方不得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全权负责该车辆的业务承揽;

  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伙债务;

  4、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有权查看行车记录,审计合伙的经营双方账目,互相监督双方的伙经营行为;

  2、甲、乙双方尽全力开拓货运业务,任何一方开发的运输业务,都应当将自的开发业务的费用、业务数量、运输价格等信息公开,不得隐瞒,任何一方弄虚作假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虽然乙方投资较少,但利润分配双方平分,主要考虑甲方无法实际跟车进长途运输,而乙方平时跟车运输,并要保证爱护车辆,按时检修;应当保护运输途中的货物,防火,防盗。

  第十八条奖惩制度

  1、根据收入情况,每一年一次性奖励乙方总利润的百分之;

  2、如果乙方司乘人员连续工作一年内没有交通事故(不包括我方无责或赔偿________元以下的我方有责的交通事故)或运输事故(如丢货等),那么奖励乙方______元,司机和跟车人员给以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违反,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自行赔偿,给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3、任何一方弄虚造假,多列支出,多报费用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投资款、不给利润分成,车辆也由守约方所有。

  第二十条其他

  1、如退伙,需事前天内说明情况。

  2、如更换或转让车辆等,按投资比例额分配。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10

  第一条 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设立

  (有限合伙),并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自觉遵守本协议,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企业名称: (有限合伙)

  第四条 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目的:

  第六条 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八条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企业每年年底进行 次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3、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一个合伙人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3、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根据合伙人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6、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消委托。

  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但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7)修改合伙协议内容。

  8、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损害本企业利益,有限合伙人除外。

  9、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产生,并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充分执行本合伙协议;

  2、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3、接受全体合伙人委托,对企业的经营负责;

  4、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第十一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1、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报告工作;

  2、执行全体合伙人的决议;

  3、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指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拟订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其他职权。

  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对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或予以更换。

  第十三条 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含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入伙应当按照合伙协议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人的退伙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其中,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可以相互转变。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由全体合伙人进行协商、协调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者协商、协调不成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七条 解散与清算

  本企业出现《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企业造成财产和名誉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1、企业登记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3、本协议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和相关法律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合伙经营xxx食品有限公司(暂定)一事达成一致,为保证合伙事务顺利执行,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一、一般约定

  第一条本协议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

  本协议所约定的个人合伙经营范围为xxx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品牌下的所有项目。

  本协议所约定的火锅店字号为“xxx”。

  本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时起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无合伙人提出终止合伙的,则继续经营,也可以根据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终止经营期限,并进行清算。

  二、合伙人出资

  本协议所约定的经营项目以现金出资和技术入股方式,出资方式:

  1、甲方:(1)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2)以技术入股,占总股份的%;

  2、乙方: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3、丙方:出资额为元(大写:),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现金投资占总股份的%,技术入股占总股份的%。

  以上所述出资均为货币出资,币种为人民币。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人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人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三、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利润分配按照各合伙人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特别注明:第一个火锅店利润分配时,以技术入股的(即甲方),先分配净利润的%后,剩余利润按各合伙人占股比例进行分配。

  本协议所称利润是指火锅店在扣除日常开销、税费、职工工资及相应应付款后的净利润,净利润原则上按月分红。

  火锅店开业的前3个月不进行利润分红,第4个月开始进行利润分红,流动资金应保证在万元以上,月底结算时,流动资金不足万元时,原则上不进行分红,该月的净利润应逐月累计,至净利润超过万元时,在当月将超出的部分进行全额分红。

  每月五日为分红基准日,基准日后三日内,总经理应将合伙人上月应得分红汇入各合伙人指定的账户。当月如遇清算,则当月利润随清算时一并分配。

  第十条火锅店如发生亏损和其他原因对外形成债务的,首先由火锅店自有资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对外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由各合伙人按照股份比例承担。

  第十因承担连带责任导致承担了其他合伙人应承担份额的一方,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四、合伙事务执行

  第十二条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人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在其他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执行有损其他合伙人利益的,由执行人承担)。

  第十合伙人一致推选乙方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四条执行人的职责

  合伙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人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人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人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人出资的方案;

  8、每月并不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人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人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人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占股51%的合伙人表决通过。

  第十合伙事项的日常经营及财务、人事均由总经理或合伙事务执行人进行统一分配管理。

  第十六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人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人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七条技术股

  1、甲方拥有的技术入股,对相应的技术部分承担责任;

  2、技术股占股只参与利润分配并拥有投票权,追加投资时,技术股占比部分不需出资,资产分配时不参与资产分配,为保护技术股持有人利益,技术股应分配利润不得用于再投资;

  3、技术股不能退股,该技术股的技术应至少由2人以上掌握(人员由甲方指定),并且必须将该技术(包括配方及操作流程)以书面的形式备案保管;

  4、技术股的技术所有人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提供该技术的,应由掌握技术的另外一人继续提供技术;若掌握技术的2人均不能继续提供技术时,则该技术的书面备案应立即向所有合伙人公开,并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处理方案。

  5、甲方不得将该技术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提供,一经查实存在以上情况,甲方必须向合伙人公开该技术、并不再拥有技术股权,甲方所持有的技术股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参与了技术泄漏的合伙人,均不具备分配资格。

  第十八条合伙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1、处分合伙人不动产;

  2、改变合伙人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以合伙人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

  6、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7、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8、合伙人增加对合伙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9、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九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在签订该协议起五年内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人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人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人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人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二十三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人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人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四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人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人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未到退伙期限的,可由其他合伙人共同协商是否收取违约金,一经确认后,退伙人将无条件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出资金额;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人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合伙项目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合伙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人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六条合伙项目的解散

  合伙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七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人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人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人法》而导致合伙人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5、出现以上违约的,可由其他合伙人共同协商是否收取违约金,一经确认后,违约人将无条件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出资金额。

  第二十九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三十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以合伙项目名义对外进行担保、融资或者需变更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因需变更字号、经营范围、主要营业场所事项的,实行合伙人一票否决制,否决的合伙人应当退伙并进行退伙清算,但各合伙人重新达成一致协议的除外。合伙人认为有其他重大事项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的,可以提请总经理召开全体合伙人大会,形成书面的决议,并按决议执行。

  、增资、减资

  三十四经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增加资金投入或者减少资金投入,原则上按原始投资比例进行增减资;不能一致同意的,由投票决定,投票决定产生结果后,合伙人应无条件执行,不执行或无能力执行的,应视为退伙处理。

  合伙人变更投资金额的,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按照变更后的占股比例进行处理。

  、违约责任

  第三十各合伙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出资的,按照其未出资的数额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合伙事务执行人未能积极履行其忠实及勤勉的管理义务或者恶意侵占合伙财产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向合伙事务执行人索赔。

  第三十本协议各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其未出资的资金额为基准计算,每日承担违约金0.5%。

  第三十对于违约方所应支付的违约金由守约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争议解决

  第三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补充约定。约定不成的,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十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锅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它

  四十一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四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十三本协议连同本页(条)共计九页(四十三条),连续页加按各方骑缝手印,协议内容以加按协议各方手印页码上的为准。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如果合作中途合伙项目需要扩展丶修改丶此类需双方同意方可进行。

  第五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合伙投资百货店一间,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店铺由合伙人共同出资,乙方承包经营,并承担相应风险;甲方按协议分享固定利润,

  且不承担对店铺的.债务风险。

  2、合伙店铺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形式是个体工商户,或

  者合伙企业,如果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形式,指定办理。

  3、店铺名称:

  经营范围:

  店铺地址:

  4、本店铺前期出资额为方共同追加投资):

  (一)甲方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10万元,占50%;

  (二)乙方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10万元,占50%;

  5、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协议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在年月日之前存入约定的账户。

  6、利润分配:本店铺采取共同出资,乙方承包经营之模式,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固定利润,具体如下:

  (1)、从营业之日起,前三个月营业额任务为2500元/日,利润为:2500(营业额)х25%(利润率)х30日(月天数)=(毛利)—3500(房租)—4500(人工费)—1000(水电费)=9750(净利润)÷2=4875(合伙人每月所得)

  (2)、开业三个月以后营业任务为3000元/日,利润为:3000(营业额)х25%(利润率)х30日(月天数)=(毛利)—3500(房租)—4500(人工费)—1000(水电费)=(净利润)÷2=6750(合伙人每月所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14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XX: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与___________签订租房合同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______品牌/公司签订_____________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同意签署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宗旨

  本合伙企业的宗旨是: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本合伙设立的企业名称是:___________。

  本合伙设立企业主要经营地是: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项目和范是: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各合伙人出资金额如下:__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比例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比例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出资比例的_______%。

  2、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实缴完毕。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甲方出资的机械设备除非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其它安排否则所有权仍归甲方。乙方、丙方出资根据合伙企业的清算情况按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___________以出资比例(1:___________1)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___________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比例(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_____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4、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5、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5)合伙人有根据合伙企业盈利状况决定开设分店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

  合伙期限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应按退伙处理,如果该擅自转让方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关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违反情节严重的,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

  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后的文本视为与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15

  甲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举办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______品牌女装,总投资为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装修费、货款、雇员费用等),详细投资明细及所购固定及非固定资产明细见协议附件。如该投资金额不够,可追加投资,但最多不超过____。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的投资款必须到位,否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守法经营缴纳相关税费,担任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名称为_________,并以此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对外行使所有经营行为。经营管理过程中若出现需法人承担责任等情况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等问题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共同分担。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核算:由双方协商选聘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财务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每月______日为签字日,顺延______日之内不签则视为认可。

  2、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对每个季度经营所获得的纯利润,于下一个季度末双方核算无误认可后进行均分,如需将其中的部分利润用作再投资,由双方商定。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维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4、成本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双方各承担______%(如:包含但不限于雇员费用、水、电费、暖气费、营业税等)。

  5、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如投资额不抵亏损金额,其他投资人拥有追回其应承担金额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甲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部分;乙方提供品牌女装的本地区授权代理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部分。

  1、合作区域:_______________(合作双方不得隐瞒另一方在此范围内另开设经营品牌女装的店面或柜台;一经发现,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2、 合作场所:号底商(约______㎡)。(甲方不可单方面收回本房屋的`使用权,乙方不可单方面收回该品牌的经营权。否则,则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不仅限于本地点,可于本合作区域内以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方式另开分店。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4、连续亏损_____月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2、合作终止时,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一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清算时,墙面、地面、屋顶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价,不参与分配)

  3、合作终止时,品牌价值_________分配。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_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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