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时间:2021-07-14 16:35:3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委托协议书四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书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一起来参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委托协议书四篇

委托协议书 篇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以书面报告或电子文件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研究报告,并依下列条件进行有关市场调研活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调研项目内容、形式、验收标准和进度要求: 详见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以书面报告或电子文件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研究报告,并依下列条件进行有关市场调研活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调研项目内容、形式、验收标准和进度要求: 详见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协议酬金总金额和支付方式:

  3.1本协议酬金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本协议酬金总金额_________%的预付款;

  3.3乙方按照本协议及附件约定如期完成项目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日内付清余款。

  4、调研项目的进行:

  4.1甲方有权对乙方为调研项目所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同意在调研项目进行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4.2乙方应如实将调研项目的进行情况以及在项目进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取得的进展及时向甲方报告。

  5、调研项目的完成验收:

  5.1乙方应按照协议及附件约定的方式及进度进行调研工作,并于____年____月 _____日前按照协议和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交调研报告及有关文件;

  5.2甲方在收到乙方调研报告之日起_____日内按照附件一约定的标准进行验 收,验收不合格但甲方认为调研报告经过补充或修改能够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 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完成并提交甲方,否则 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6.1本调研项目的成果特指乙方因完成本协议项下市场调研工作而形成的所有分析报

  告、分析数据、分析结论归乙方所有,乙方对于报告中所涉及到的基础数据 享有再次使用并提供第三方的权利。甲方不得将上述报告、数据、结论向第三方 提供并从中获利,但甲方有权自行使用。

  6.2本条第2款(6.2)所约定之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的限制。在该保密期限届满后,乙方仍应尊 重并保证不侵犯甲方因本调研项目获得之成果及其所附的一切权益。

  6.3乙方应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调研项目之雇员遵守本条规定,若参与本调研项目之雇员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7、保证条款:

  7.1乙方保证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把该服务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

  7.2乙方保证提交甲方之数据、资料及任何信息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它权益。

  8、违约责任:

  8.1乙方未按照约定日期完成调研项目并向甲方提交有关文件的,每逾期一天乙 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酬金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8.2超过协议约定时间_____日(宽限期)仍未完成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酬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酬金总金额_____%的违约 金。

  8.3乙方虽按期完成任务,但提交的结果不符合双方所约定的标准时,若甲方认为调研 报告经过补充或修改能够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日(宽 限期)内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完成并提交甲方,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 议酬金总额_____%的违约金。

  8.4乙方虽按期或在宽限期内完成任务,但提交的结果不符合双方所约定的标准时,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 酬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 协议酬金总额_____%的违约金。

  8.5甲方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调研项目酬金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本项调研工作酬金总值

  _____%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日,甲方除继续履行协议外,应向乙 方支付本协议酬金总金额_____%的违约金。

  9、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提起拆讼。

  10、生效及其它事项:

  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2 本协议签订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10.3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为准。

委托协议书 篇2

  甲方(开户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包括(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等)。

  第三条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第五条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除网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第六条ca证书是网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识别证件(等同于身份证),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果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指定地点挂失。

  第七条乙方采用ca认证技术对甲方进行唯一性识别,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乙方认为凡使用甲方ca证书进行的网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为,不容抵赖。甲方对此如有异议,则不能开立帐户进行网上交易。

  第八条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交易帐户前,须明确下列定义之含义:

  1.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帐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2.卖出:投资者将帐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3.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4.交易帐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帐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帐户的总称。

  5.资金余额:投资者资金帐户中某一时点的现金余额。

  6.证券余额:投资者股东帐户中某一时点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7.资产总额:帐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8.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9.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0.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帐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1.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帐户和证券帐户之间的`资金。

  12.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帐户、股东帐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帐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九条甲方在申请开设网上交易业务前,有义务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该风险揭示书进行必要的解释,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第十条甲方必须是在乙方下属之合法营业部依法开户的投资人,方可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进行网上交易。

  第十一条甲方在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能够证实乙方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交易帐户的同时,应取得乙方指定的ca认证机构颁发的ca证书。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帐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在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乙方会给甲方一个初始交易密码。为了安全起见,交易密码应由甲方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重新设定。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同样甲方对自己的ca证书也存在以上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帐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交易成交后的资金清算和交割,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并代理甲方交付证券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甲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帐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如果甲方要办理上海证券指定交易撤销手续和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二十二条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可以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资金帐户卡、股东帐户卡、交易密码及ca证书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帐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承诺定期或应甲方明确要求,向甲方提供书面或与之同等形式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第二十七条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三十条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帐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4.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用户密码、注册口令和“ca证书”。

  当上述情况发生后,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够尽快恢复。

  第三十二条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三十三条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internetex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银河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涉。

  第三十四条e-mail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信息交流的通道之一,甲方将得到乙方提供的e-mail服务。通过e-mail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有异议请与乙方联系或到乙方当面查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有法律约束力。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三十七条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四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新校区建设,学院拟发动全体教职员工筹集部分建设资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经与经办的银行协商,由学院工会代表全体参予放款业务的教职工与经办的银行、学院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办理有关贷款手续。为了明确学院工会和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学院工会与个人签订受托办理委托放款业务协议。本着相互信任、相互负责的精神,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放款的金额共计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其中:

  _______年期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协议年利率为______%;

  _______年期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协议年利率为______%;

  委托放款利息一年一结,不计复利,放款利息所得税按国家规定代扣代交,手续费由学院承担。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乙方代表甲方与_______市_______银行_______支行、_______学院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代表甲方将资金通过_______市_______银行_______支行一次性贷给_______学院。专项用于_______新校区建设。

  三、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放款后,有权获得规定的利息收入;乙方有义务保障甲方该项权利的实现。

  四、委托放款期限内,国家存贷款利率若有变动,协议利率固定不变。

  五、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委托放款期满后,有权收回委托的全部本金,乙方要保证甲方上述权利的实现。

  六、甲方委托乙方通过银行贷给______________学院的资金,在委托期限内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均不能提前单方终止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计财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托协议书 篇4

  委 托 方:

  姓 名:(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民族、性别、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受 托 方:

  姓 名:(基本情况,同上)

  鉴于:

  受托方 (姓名) (以下简称受托方)与委托方各成员均同意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共同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其中,受托方本人的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现金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受托方分别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代表 (姓名) 以人民币现金出资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元)。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 委托方各成员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各自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各成员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公司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 委托方各成员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各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知情权

  委托方各成员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 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各成员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前,应与委托方各成员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事先对有关表决事项进行一次内部表决,内部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受托方在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时按该内部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董事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各成员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 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各成员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 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各成员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各成员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各成员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 监督权

  委托方各成员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委托方各成员不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 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各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各成员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第十条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各成员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第十一条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委托方各成员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各成员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自委托方各成员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方各成员应将该等费用划入受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受托方有权在委托方各成员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

  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 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各成员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各成员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各成员利益的行为。

  未经委托方各成员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第十五条 支付代表股份投资收益的义务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各成员,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各成员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 协助转让义务

  在委托方各成员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十七条 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各成员收取报酬。

  五、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 委托方各成员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委托方各成员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各成员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各成员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各成员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份。

  第二十一条 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份转移到委托方各成员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条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条款

  第二十四条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

  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自委托方各成员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受托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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