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催缴的通知

时间:2022-06-15 17:27:39 通知 我要投稿

租金催缴的通知集锦五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金催缴的通知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金催缴的通知集锦五篇

租金催缴的通知 篇1

xx:

  你户于 年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我司位于高淳县北岭路17号 幢 号,用于 类商品经营,租期为12个月,截止 年 月 日。租赁届满前,我司已向你户发出续租通知,要求你户明确表示是否续租,直至目前,你户既未明示是否续租,亦未缴付相应租金,至今仍占用原租赁场且未与我司办理退场手续。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原签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你户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并已严重侵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据此,我司特致函敦促你户:

  一、如有续租意向,请于年 月 日前来我司办理新一轮租赁手续,并一次性缴清新一轮租赁费用共计 元。

  二、如无续租意向,请于 年 月 赁场交还我司,并与我司办理退场手续。

  如你户未在上述期限内与我司办理相关手续,我司将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你户所有的违约责任,并要求法院判令你公司支付滞纳金、违约金、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望你户慎重考虑我公司的上述要求,尽快履行合同义务,以免承受不必要的法律负面代价及商业信誉损失!

  特此函告!

南京高淳大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签收人:

租金催缴的通知 篇2

  催收房租租金通知书

  刘之初(承租方):

  你好!我与你于20xx年6月6日签定贰份于都长征大桥(阳光水岸二楼)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位于于都县城长征大桥桥头(阳光水岸)二楼写字楼,写字楼建筑面积共为850平方米,1号店面 68平方米1号店面租一半的面积,1号店面算34平方米45元/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该物业用途为商业用途。租凭期自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12月7日止,你已连续拖欠房租租金长达4个月,经我方多次催收仍拒绝支付,严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属严重违约行为。根据《房屋租凭合同》第四条第1项、若乙方不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租金,此期间每日按当月租金总额的5%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按日计算。

  《房屋租凭合同》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租凭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双方在合同期,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二个月的违约金。

  乙方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我方现通知你自20xx/12/25起同时解除双方签定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收回房屋。限你在20xx年12月30日内将房屋内属于你的一切财物清理搬走,逾期不清理,视作你放弃财物所有权及其他处分权利,我方有权将其作为废弃物处理。同时,限你在本通知书告知之日起15日内缴清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否则,我方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特此通知

  出租方:

  日期:20xx/12/7 收件人:

  

租金催缴的通知 篇3

******公司:

  按照我单位与贵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中第四条第二项相关规定,贵公司20xx年9月应缴付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半年的租金20xx年9月起多次向贵单位致电催缴房租,至今未缴纳。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中第二项约定,“承租方逾期未交租金,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应交付所欠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鉴于我们双方多年合作关系,贵单位于20xx年11月13日前缴付房租我单位将不收取滞纳金。现按每天124.173元收取滞纳金;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1月13日共计:44天,滞纳金为5463.61元。若逾期仍不缴付房屋租金的,我单位将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法律手段。

  特此通知!

  ###################公司

  #####部

  年 月 日

租金催缴的'通知 篇4

  租金催缴通知书

  通 知

  致深 有限公司:

  您好!经 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商讨,根据与贵公司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如不能按时缴付租金超过1 个月以上的,可视作违约处理。自 股份合作公司发出催缴欠租通知书给贵公司后,至今仍未收到贵公司所拖欠的大半年三洋商场(即 )租金,敬请于本通知书发出日期十天内即 月 日前清缴上述全部款项。若逾期未能清缴所有拖欠的租金,视作违约,贵公司需马上撤离, 股份合作公司有权无条件收回。

  此致。

  年 月 日

  

租金催缴的通知 篇5

xx:

  现就您租赁我司位于xxxx门面房屋相关事宜再次通知您:根据贵、我双方xxx年xxx月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您应在20xx年x月xx日前向我司缴纳下一租赁年度全年的房屋租金¥xxxxxxx,现您已向我司缴纳租金人民币xxxxxxx元,剩余租金人民币xxxxxxxx元虽经我司多次催要,但至今仍未能向我司缴纳。为妥善解决问题,请您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司缴纳本租赁年度剩余租金人民币xxxxxx元,逾期,我们将按照贵、我双方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与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通知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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