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通知

时间:2021-07-18 22:30:48 通知 我要投稿

批转通知汇编五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批转通知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批转通知汇编五篇

批转通知 篇1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国发?20xx?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务必把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为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各级清理整顿工作由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劳动、教育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协助工作。各部门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级政府予以监督、指导。

  二、抓住重点,全面清理

  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各地要对从事出入境中介活动的机构(含留学、劳务、就业等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清查时要重点了解以下内容:中介机构的数量以及各中介机构的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员工人数、收费标准、注册资本、资格认定书、违法违规等情况,其中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有多少家,无证照非法经营的有多少家,超范围经营的有多少家。清理整顿的重点地区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江门、东莞、佛山、中山、惠州等市。通过清查,对问题严重的中介机构的法人代表和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清理整顿,依法打击、取缔一批问题严重的中介机构,净化我省出入境中介市场。

  三、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

  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未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之前,暂不受理审核新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及经营许可变更申请。对清理后的`出入境中介机构,各地应加强宏观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规范其中介行为,使出入境中介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在清理整顿期间,要抓住典型案件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介适时予以曝光,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全省清理整顿出入境中介机构工作在今年底前结束,各地于12月15日前将清理整顿情况及时上报省公安厅、工商局。由省公安厅、工商局于20xx年12月20日前汇总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xxxx

  日期

批转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xxxx同意xxxx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是规范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和金融等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这一工作,并帮助税务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要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切实做好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应于七月底前报告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家税务总局。

  xxx

  日期

批转通知 篇3

  批转性通知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年〕×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是规范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和金融等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这一工作,并帮助税务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要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切实做好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应于七月底前报告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年×月×日

批转通知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x

  日期

批转通知 篇5

  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年〕×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批转性通知。

  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是规范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和金融等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这一工作,并帮助税务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要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切实做好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应于七月底前报告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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