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实习报告

时间:2021-07-20 12:43:48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有关律所实习报告三篇

  在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律所实习报告3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律所实习报告三篇

律所实习报告 篇1

  一、实习单位 *****律师事务所 二、实习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三、实习经历与工作表现

  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都说理论须与实践相结合方能得出真知,近两个月的实习将我从纯理论的世界引领至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之中。我和三名同学被分到****律师事务所,该所是****的律师事务所,律所主任****是****,四个助理姐姐亦是各有千秋,能够来到一样一个集各种优秀人才的地方实习,着实是我的荣幸。由于我们尚未通过司法考试,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因此现阶段的实习是以观摩为主,辅以简单又基础的事务。以下为实习期间主要经历。

  (一)装订案件卷宗——大同小异,熟练需要时间

  对于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来说,无论是在法院、检察院亦或是律师事务所,学习整理装订卷宗都是必修课,这一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是对案件整个流程进行准确梳理。在装订之前,我们需要仔细阅览卷宗的内容,并对文件的类型以及顺序进行判断。由于对办案流程、文件种类不甚熟知,装订工具使用不当,最开始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装订完成一本,随着时间的推进,装订次数的增加,工作效率渐渐提高。

  在实习期间,大部分装订的是民事案件,偶尔会有行政和刑事案件,三类不同的案件涉及到的文件材料不同,特别是刑事案件,会涉及到批捕决定、逮捕证明、取保候审等等在民事案件中不存在的材料。卷宗又分为正式卷和普通卷两类,正式卷内各种材料缺一不可,卷皮与装订的方法也与普通卷有所差异。之前去法院实习的时候也未曾装订过正式卷,加之正式卷的材料需要补齐,因此装订时费了不少功夫,但也由此看到没见过的材料。

  (二)旁听审判——眼见为实,从模拟进入真实

  学习法学两年来,曾多次观看社团举办的模拟法庭,甚至亲自参与排练演出,那时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案件,都是过多的追求形式化,“庭审”期间要求保持庄严肃穆。而真实的庭审现场相比模拟要灵活得多,很多时候,在民事审判中当事人双方及审判机关为了节约时间会对个别程序进行简化。曾有一次,同一当事人间有7个案子,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决定在一天审理,即便在简化程序下还是从上午9点审理到下午4点多。此外,在举证环节,律师们常常也不会照本宣科、长篇大论地解释,通常是就该证据所证明的关键点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果是当事人自己举证,那法官也会引导其不偏离案件。

  实习期间旁听一个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案子,我们所有4名律师分别为4名当事人辩护。****年**月**日,***高级中学门前一起杀人案在实习期间开庭审判,有5名被告人被控故意杀人,前去旁听审判的人非常多,法院门前安检异常严格,当被告人集体被带上庭的时候,被告人的家属们激动得站起身来呼唤着那些因一时冲动而触犯了法律的家人,而这也给使现场的法警紧张一时,生怕家属会造成秩序混乱。案件起因既是买饮料引发的纠纷,检察官“循循善诱”讯问被告人,律师则竭力辩护,审判历时一天,最终此案一人被判**,剥夺**,一名被判有期徒刑*年,一人被判有期徒刑*年,2人被判有期徒刑*年,缓期*年执行。目前有三名被告要求上诉,案件正移交高级法院,实习结束前尚未有新进展。庭间,被告人的忏悔声、家属的痛哭声让人对此事感到遗憾的同时发人深思。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是警示人们不要因冲动而犯下终身遗憾的错事;而以一个法律人的思维,则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但作为律师,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被告人辩护减刑。

  (三)接触法律文书——循序渐进,撰写尚需时日

  撰写法律文书考查一名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尺。学校并未开设这样一门课程,法律文书对我们来讲就是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文体,需要慢慢接触相熟。与法律文书的初相识是翻阅卷宗,在其中能够见到各种类型的法律文书,但那时仅仅是走马观花般简单看看,偶有时间会简单学习一下格式规范。进一步接触既是帮忙打印写好的法律文书,答辩状、申请鉴定书等都是此次实习期间打过的。尝试撰写则还有一定难度,一次试着去写起诉书,给了我们一份合同,要写一份追偿的欠款的起诉书,到了下班时间还未算明白追偿的金额。

  四、实习收获与体会

  读书虽可喜,何如躬践履。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仅仅来源于课堂上的学习远远不够,很多实务性的工作是不能从书本上学到的。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日子,做的事情无论难易都有所获益,在与律师和姐姐们的交流中得到的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更多的是为人处世、在社会上生存的道理。

律所实习报告 篇2

  这个暑假我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舟山分所进行了暑期实践,为期2周。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我是法学院的学生,学习的是知识产权,将来也想要从事相关方面的工作。而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涉及的法律知识面面较宽,实践性强,作为一个只有在校学习经验的大学生,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能够学习些课堂上所学不到的实际经验,了解法律实务和实际办案流程,更多的是能提前了解律师的工作状态,为以后的从业做个参考。抱着这样的目的,我来到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舟山分所进行实习。在短短的两周时间内,我学到了不少专业知识,我在我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由于在校我学的是知识产权专业,只上过一些法律基础课程,专业的知识并没有深入学习,所以在律所实习我主要是负责接待当事人,并且在旁听律师接待当事人分析案子,在这过程中我记录了律师分析的话,这样便对于办案过程有了初步了解。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民事诉讼的调查以及和当事人的谈判过程,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在律所带我实习的是该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周律师,是位很有经验并且优秀的律师。 在去律所实习之前,律师在我看来只要在当事人来咨询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或是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驳倒对方律师的观点,为当事人打赢官司即可,是个只靠口才吃饭的工作。然而在律所实习2周后,我便对律师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在律所中我见的最多的就是法律咨询,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首先会先咨询律师,而律师就需要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为其提供建议,从现实可行性的角度为当事人维权。有一个案子的当事人借给他的租客20万,写有借条,但是借款人躲债到了外地。该当事人就收不回借款,于是来咨询律师能不能告他诈骗,该当事人很激动,说,钱也不指望追回了,就想让借款人坐牢。周律师从专业角度为当事人分析问题,借债并不能构成诈骗,借款人只是借款不还,警察不会因为借款不还而对借款人发出通缉和追捕,因此报案一般立不了案。周律师建议当事人可以打官司,官司赢面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但是打官司的费用较高,与所追款数成正比,而且即使官司能打赢,要是借款人一直不回家,那么强制执行就无法起到作用。在听了这个案子后,我才知道实际办案子并不是我们课堂理论所学那样,实际的办案要考虑更多现实因素,即使官司打赢,要真正维权还是需要实际执行的支持。办案子不仅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更需要多年的实践经验和各种知识的支持。在律所中我见到的来咨询的经济类的案件比较多,多是一些追回欠款,公司纠纷的案件。在律所实习的2周中,我也了解到要打一个官司的繁琐,并不是如我以前所想的那样,只需要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驳倒对方就行了,两方律师分别举证所涉及的一系列证据就是律师在庭前所要做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收集证据这一环节,是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小到一份居住证明,大到一份死亡原因事故鉴定书,在取证环节中都不容许有任何差错或是考虑不周的地方,各证据间也应有内在的关系,而不是零散的、信手拈来的。这种证据的获得都是经过多次奔波才得到的。

  在律所观察律师的工作状态,发现对于律师来说,最重要的能力就是沟通能力,而非我们曾以为的口才那么简单。在校期间,我认为律师的口才极为重要,能够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驳倒对方便行了,其实不然,律师在法庭上只要陈述出自己的观点与发条依据,一切从当事人的利益考虑。要做到这些就需要律师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这不仅仅要求有好的口才,更需要有专业的知识,生活阅历,实践经验和涵养。

  周律师考虑到我才大二,并未学习到系统的法律知识,于是让我整理卷宗,让我通过整理卷宗看卷宗上的案子来达到学习的目的。卷宗对于律师来说可以说是机密的文件,因此在整理过程中我格外认真得去做了这份工作。整理卷宗,在没着手去做前我认为是项简单的工作,然而真正去做了就会发现这项工作也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在整理过程中只要用心,就可以通过整理卷宗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些都是很重要的知识。因此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在为期2周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在课堂上所学知识的匮乏。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有时候的确掌握了知识,从理论上也知道该如何运用,但是在实践中真的需要运用了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于是就需要通过实践来提高自己的能力,只有实际运用了才能知道自己对于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从中吸取经验,提高自己的水平。在大学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往往学习的都是纯理论的知识,而没有实践经验。因此在暑期进行实践就是很好的机会,把我们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通过实践来提高。 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律师虽然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更多的是一个职业,一个谋生手段。律师并未如我们所想的那般光鲜亮丽,工作的压力之大,工作之繁重是我以前所不了解的。要想进入律师这个行业,需要具备良好的素质,并做好打拼的准备,在从业的开始几年,需要一个漫长的积累与奋斗过程。一个好的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沟通能力,人格魅力,执业纪律等。同时要想成为在律师行业的精英,更是需要与各行各业的人打好关系,这是增长案源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实习中我学到了以往在学校所学不到的,从在讨论某律师讨论案件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讨论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的主要观点,而实践之中又倾向于哪种观点,这样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能帮助我们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同时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以后成为律师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成为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这2周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同时我也明白了我在学习实践中的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在工作生活中不仅要谦虚好学,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同时也要对自己的观点有所坚持,适当的肯定自己。我要感谢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舟山分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学生所面临的就业前景十分严峻,众多法学学生毕业后所从事的工作是与法学无关的,我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很多,我也体会到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虽然如此我还是确定自己要从事法律工作,实习中体会到的各种问题与艰辛更让我坚定了这一点。在律所实习使我的暑期生活更加充实了,也使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深切的体会,让我对未来毕业后的工作有了新的认识,也坚定了我从事法律工作的信心。

律所实习报告 篇3

  逆风的方向,更适合飞翔。我不怕万人阻挡,只怕自己投降。你发怒一分钟,便失去60分钟的幸福。忙碌是一种幸福,让我们没时间体会痛苦;奔波是一种快乐,让我们真实地感受生活;疲惫是一种享受,让我们无暇空虚。生活就像"呼吸""呼"是为出一口气,"吸"是为争一口气。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习目的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十二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文博。

  二、毕业实习要求

  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教学环节中的学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

  (一)实习方式和要求

  实习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者两种形式:

  1、律师实务或司法实务:参与办理诉讼、非诉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取证、开庭、起草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件、卷宗研习、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等。

  2、项目、课题等科研实践:参与完成校级或者校级以上的经济、法律科研项目、课题。 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实习单位或者部门

  学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院、经贸公司、高校或科研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实习。

  三、实习成果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场、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这些是在我实习中的体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在通过实习工作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我还了解许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与行业环境的细节,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律师收入三方面的情况。

  《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律师不能独立执业、承办业务,必须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分配任务、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代理费用并代律师缴纳相关税款。律师们向我介绍道:现有的律师事务所大多采用合伙制,即几位律师共同出资组成一家律师事务所,自负盈亏,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他们是律师事务所业务的主要来源和承办人,一般像诉讼类业务那样的大型法律服务业务都由他们负责。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职位一般都是由合伙人中的最大出资人或案源承揽人(一般都是同一个人)担任。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包括普通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员:普通律师负责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类业务;律师助理负责为合伙人律师整理材料证据、起草一般性的司法文书、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业务等工作;行政部门是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为了适应不断扩大的业务量、达到现代企业高效管理而专门设立的负责非法律业务工作的部门,替律师打字复印材料、整理文档卷宗、翻译资料、成本核算管理、财务工作乃至接待委托人、打扫卫生等都是他们的工作。

  可见,要在律师事务所一步到位担当重要的职位,发挥自己的才能开拓事业,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资质与业务经验,能够独当一面,才能在律师业这样激烈竞争和淘汰的机制中生存壮大。

  从业务类型上分,律师事务所可以分为一般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事务所。前者的业务又可分为诉讼类业务与非诉讼类业务,其中非诉讼类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就从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内所接触到的法律业务种类来看,就包括小到制订员工聘用合同、审查房地产买卖合同条款,大到国有企业改制、审查国有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私营企业上市等各种类型,内容涉及土地转让、房地产买卖、股票证券、国有资产转让、银行金融、海运保险、建筑工程等方面,大项目的费用多是按总标的额的3%~15%不等来收取,而大型非诉讼类项目的标的一般都是几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市场之大由此可见。

  专业律师事务所是近几年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的专门从事诸如对外贸易、银行金融、证券交易、保险、海运海事等行业法律服务的机构,其中有许多都是国外资本注入的合资律师事务所,尤以北京、上海两地最多。国内外熟悉国际商务贸易、金融运作的法律精英都云集于此,以适应我国不断扩大的对外贸易对法律保障的需求,而人们熟悉的按小时按美元计算咨询费的情况也在中国出现了。一般律师事务所的规模都较小,有很强的地区性;而有几百人规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和大型合资律师事务所都集中在京、沪、粤港澳以及像厦门这样的沿海开放城市。可以说两者在市场需求、业务方向、人才需求、规模、专业化等各方面都大相径庭。

  这也提醒我们政法院校的学生,特别是像我这样的经济法专业学生,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不仅要慎重,更要提前、要明确:经济法虽然是热门,但只有少数经过深造(出国留学很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具备了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外语能力与对国际商务金融业务有深入了解的矫矫者才能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收入与地位;相反,如果我们无法登上那级台阶,那么经济法的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不但无用武之地,反而会由于缺少民刑法、经济法的过硬功底而在国内普通律师事务所职位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律师的收入则是我在实习中所了解到的另一项重要信息。合伙人根据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规定,将代理收费交给律师事务所,在缴税、上交一部分给律师事务所和向有关司法行政部门交付管理费用后,根据一定的利润比例(从五五开到二八开不等)与案源提供人分成,而且一般是案源提供人拿得多。打个比方说,律师承办了一个刑事诉讼代理案,合同规定代理费八千元、业务费二千元共一万元整,在扣除各项应缴纳费用后还有七千元,而提供案件人(主任)和案件承办人(律师)是按三七分成,则律师最终得到二千多元,而主任可以获得近五千元。可见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赢利都集中在掌握律师事务所业务来源的主任手中。

  律师私下承揽案件、收取当事人钱物、未经律师事务所而以律师身份出任企业法律顾问等违反《律师法》的行为都是十分严重的,轻则被当事人投诉、被司法行政部门警告,重则当事律师被终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负刑事责任,而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会被处以大笔罚款并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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