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条

时间:2022-03-23 10:30:20 借条 我要投稿

有关民间借条4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时候处理事务都会使用到借条,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借款日期等要件。想学习拟定借条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关民间借条,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民间借条4篇

有关民间借条1

  今 借给 人民币 ,即¥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全部借款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出借人( )将起诉至法院,借款人应向出借人( )支付自借款之日( 年 月 日)起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的利息。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均由借款人( )及担保人承担。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一经签字即表明钱款全部支付。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1: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2: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3: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4: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5: 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6: 身份证号码:

  注:1、请用正楷字体书写签字,并在签字和身份证号码上按捺手印。如签字潦草须在原签字旁边重新用正楷字体书写一遍,并按捺手印。

  2、请给出借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给出借人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3、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手印)

有关民间借条2

  今借到张三(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现金XXXXXXXXX元,大写:壹拾贰万叁仟肆佰伍拾陆圆整,年利率7.56%,20xx年2月30日前本息一并归还。

  借款人:李四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

有关民间借条3

  甲方(借款人): (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有关民间借条4

  今 (出借人)借给陈俊豪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全部本息于××××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

  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

  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据自身需要删减借条内容时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2、借条应由借款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签字确认;

  3、出借方应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由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算;

  4、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公民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6、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7、借款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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