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同

时间:2022-08-18 10:28:05 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单位合同范文9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单位合同范文9篇

单位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合法拥有房屋(以下称该房屋)位于 ;面积:平米;甲方同意将该房屋租给乙方。

  2、房屋装修情况及屋内设施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经甲、乙方协商该房屋的用途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房屋租赁期限

  该房屋约定租赁期限为年,即该房屋自年 月 日 至起年 月 日止归乙方使用。

  第四条 房屋租金、押金

  1、房屋租金为 元/月,租期年总租金为元, 大写: 。

  2、经甲、乙方协商,乙方同意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作为抵押,待租期满时将全部押金无息退还乙方,押金不做租金使用;租期满时若乙方有租金或费用未付清或未能在迁出时完整交还甲方,甲方有权在押金内扣除相关费用。

  3、出租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调整租金标准。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乙方约定付款方式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约定交付首次房租,乙方并保证在租赁期限内提 前 天缴下期租金给甲方,不能借故拖欠。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 日内,将该房屋交与乙方使用。

  第七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须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天然气费: ;

  2、电梯费:;

  3、物业费:;

  4、采暖费:;

  5、其他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破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施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缴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有权没收押金,如因以下情形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擅自以任何形式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的;2、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无故拖欠租金,无故拖欠下期租金超过15天;

  4、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自行迁出。

  第十条 房屋使用

  乙方在房屋使用期间内,对屋内设施有严重损坏的,租期满时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或给甲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留存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同具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装修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装修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装修内容单》和装修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装修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装修中,甲方如有特殊装修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装修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装修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装修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装修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装修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装修。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装修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装修变更令,通知装修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装修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装修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装修。

  4.装修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装修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装修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装修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装修人员擅自更改装修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装修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装修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装修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装修,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装修任务。

  3.负责装修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装修,并防止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 在装潢装修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合同 篇3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

  出租方:××× ××货运公司

  承租方:××× ××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 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单位合同 篇4

  即将过去的20xx年,是一个辛劳、收获、充实的一年。在总部和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大力配合、协助下,在本部门员工的鼎力支持下,按照公司的各项指示精神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为使今后的工作进一步提高,现将20xx年工作做如下简要的回顾。

  一、 工程招标工作:

  截至20xx年12月5日,我部组织各项招标工作共计6项,其中服务类4项,工程类2项,工程类项目包括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及清单核对、标底的编制、发标、开标、评标、商务谈判、定标及发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二、 合同制订工作:

  完成服务类合同17份,工程类合同4份,包括合同编制、合同谈判、合同审批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三、 成本类工作:

  (1) 目标成本:于3月25日完成全地块目标成本编制,一期AB区目标成本调整已完成,同时根据***公司11月出的概念设计方案,,南区及C区目标成本初稿已调整完(现方案有变化等方案确定后再调整)。

  (2) 结算审核:完成工程结算2份。

  (3) 签证审核:完成签证审核18份。

  (4) 其他工作:完成请款24次,完成成本测算报告

  四、 存在的问题:

  20xx年工作计划

  1、团队建设

  要想带好一个团队,除了业务精通,更重要的是起表率作用,同时要尊重下属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大事一定要坚持原则,小事要讲和谐,彼此生活上要关心、工作上要支持,创造和谐、愉快的工作环境,让他们去积极主动工作,主动去分担责任,群策群力,这样部门的工作才会做得更好。

  2、成本管理

  20xx年随着C区和南区的开发,整个项目的开发将进入大规模建设期,成本管理也成为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我部主要计划如下:

  (1)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对控制整个项目的整体成本至关重要,我部与设计部、工程部及顾问公司加强合作与联系,参与设计优化,真正体现“控制在前”的成本管理思想。同时大力推动图纸会审制度,最大限度的减少后期设计变更导致无效成本的发生。

  (2)招标阶段

  在施工图纸满足招标计划前提下,采用施工图总价包干模式,尽可能的将一些风险转嫁,降低成本,简化成本审算工作。同时招标后的商务谈判工作,充分运用澄清、让利等手段,堵塞招标文件的不足和漏洞,切实落实合同成本。

  (3)施工阶段

  3、业务培训

  今年合约造价部的工作在各位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部门全体人员在繁忙的工作中都表现出非常的努力和敬业,为项目的推进贡献一点自己的力量。

单位合同 篇5

  经典案例:

  魏女士去年9月3日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岗位是人力资源部文员,负责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两方面工作。公司与她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即从20xx年9月3日至20xx年9月2日,工资为每月税前3500元。

  今年6月,魏女士被公司提拔为人力资源部门经理。8月上旬,医院检查发现她已怀孕。8月下旬,魏女士发现自己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于是在公司领导并没有向其表态是否续签的情况下,自己为自己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今年九月初单位得知情况后以怀孕为由将魏女士辞退,要求其立刻交接工作,被魏女士拒绝。今年9月10日,公司安排别人接管了魏女士的工作。魏女士不服,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审查后受理此案。

  争议焦点&仲裁意见:

  本案争议焦点是:单位HR能否自己给自己续签劳动合同?女职工“三期”期间单位能否将女职工辞退?

  魏女士认为:自己的岗位是人力资源部文员,当然有权利为自己续签劳动合同;后公司将自己升职为人事部经理,表明公司肯定了自己的价值,愿意与自己继续合作。而自己怀孕之后公司也不能单方面将自己调岗降薪甚至辞退,要求区仲裁委认定自己续签的劳动合同有效,“三期”之后恢复原职。

  公司则认为:魏女士的续签行为是其单方的意思表示,公司并没有同意与魏女士续签,魏女士续签的劳动合同无效。魏女士8月份怀孕后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所以安排了其他人顶替魏女士的职位,如果魏女士不愿离职的话,单位可以安排魏女士调岗,在公司做普通职员,但要降薪。

  仲裁庭经审理认为:魏女士利用职务之便,没有征得公司方同意,自己为自己续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单方行为,缺乏公司的意思表示,故其续签的劳动合同未成立,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魏女士20xx年8月份确认怀孕,合同期限20xx年9月2日才终止,公司不能

  单方将魏女士辞退,合同届满期限应当顺延至魏女士哺乳期结束后。魏女士“三期”内公司可以适当调整魏女士的工作岗位改善工作条件,但是不得降低魏女士的薪资待遇。

  案例评析:

  在本案中,魏女士的身份比较特殊:一方面她是公司的人事经理,经公司授权管理人事工作,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加盖人事部门劳动合同专用印章;另一方面魏女士自己是公司的一名员工,即她同时具有劳动者的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明确:魏女士的职务是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其根本属性是“代表企业”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即其行为反映的其实是“公司意志”。换句话说,即使魏女士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上“厂方代表栏”签自己的名字,也仍然只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而已。

  因此,魏女士自己为自己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主要关注该合同是否同时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立是双务法律行为,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作出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才能成立。本案中魏女士自己单方续签的劳动合同因缺乏公司方的意思表示而并未成立,因而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对公司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公司一般不能随意解除其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所以本案中公司需要等到魏女士哺乳期结束(孩子满一周岁之时)方可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魏女士“三期”期间调整其工作岗位以改善魏女士的工作条件的,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规定,不得降低魏女士原工资性收入。

单位合同 篇6

  【案情】

  20xx年2月,江某(女)应聘某外贸公司的财务岗位,其在应聘表婚姻状况一栏填写的是“未婚”。随后,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几个月后,外贸公司发现江某在应聘时已经结婚。20xx年9月,外贸公司以江某隐瞒婚姻状况构成欺诈为由解除了与江某的劳动合同,江某不服,向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外贸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分歧】

  江某应聘时隐瞒婚姻状况,外贸公司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意见认为,江某应聘时隐瞒婚姻状况,外贸公司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且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完全出于当事人双方自己的意愿。劳动合同在订立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诚实、善意地行使权利,不诈不欺,诚实守信。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意见认为,即使江某应聘时隐瞒婚姻状况,外贸公司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什么是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具体一点就是学历、技能、身体状况等,当然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就本案而言,劳动者的婚姻状况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对于财务岗位,劳动者是否结婚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其不属于履行劳动合同能力和条件的范畴。因此,劳动者的婚姻状况不是用人单位必须了解的内容,劳动者没有告知的义务,不必如实回答。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何谓欺诈?一般来说是指行为人故意制造假相、隐瞒事实真相并可能使他人误解上当的行为。其具体又可分为两种行为,即故意制造假相和隐瞒事实真相。通俗来说,前者指把没有的东西弄出来制造有的假相,后者指把有的东西弄没制造没有的假相。“隐瞒事实真相”

  有一个前提,就是行为人必须有告知的义务,否则也不存在“隐瞒事实真相”。因此,对于没有告知义务的隐瞒,不构成“隐瞒事实真相”,也不属于“欺诈”。就本案而言,隐瞒婚姻状况不构成欺诈。

  退一步讲,即使隐瞒婚姻状况属于欺诈,违背了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但是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也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否则无效。《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就劳动者是否已婚而作出就业歧视的行为。在本案中,外贸公司的“真实意思”可能是“要求江某未婚”,但是外贸公司的这种要求既没有在招聘时声明也不符合法律关于禁止就业歧视的规定,其是无效的。因此,本案中不存在违背外贸公司“真实意思”的情形,外贸公司与江某的劳动合同有效。

  综上所述,外贸公司与江某的劳动合同有效,外贸公司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解除与江某的劳动合同。所以,江某要求外贸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的请求应得到支持。

单位合同 篇7

  摘要:本文就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定义、类型及基本特性进行简要阐述,针对当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合同意识不强、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低等,进一步强化合同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落实全过程控制。科学处置合同纠纷等角度入手,探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策略,旨在维护施工单位项目的综合效益,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内容,具有动态化特征,合同管理的周期较长,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发生变动,一旦合同管理方面出现问题,极易出现合同纠纷,给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严重情况下可能会给项目政策运转形成制约。在此种情况下,探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1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1.1定义

  所谓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就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系统化管理方法,通过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来促进项目合同目标的实现。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是由国家及主管部门所办法的,与劳动保护、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存在密切关联。项目合同管理还包括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标准以及施工操作规程等,这些都是由国家有关部门所办法的。对于建设文件和设计文件,也是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合同文件的签订必须满足法律要求,对于合同双方往来信函、资料及各项通知等,也都是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1.2类型

  由于签订合同的对象不同,使得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类型也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表1所示。

  1.3基本特性

  其一,内容齐全,条款完整,也就是说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保证完备,不可存在缺项或漏项,否则会影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其二,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用词准确,表达清晰,要明确双方具体权责,不可存在隐晦或可供臆测的词汇。其三,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标准且理性,要确保公平合理,要保障合同双方权益,并促进义务履行。其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灵活,确保能够结合作业环境以及专业领域等差异确定有针对性的合同内容,并确定风险防范具体要求及权责利分配方式,以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2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不断进步,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管理方面的力度也不断加大,合同范本得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断健全,这就为项目合同标准化管理的落实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就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现实情况来看,受到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施工单位重视程度、财务参与度等因素的影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成效并不理想。

  3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合同意识不强,现代社会发展形势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转型阶段的施工单位缺乏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部门,尚未构建有针对性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流程缺乏规范性,项目合同全过程监管也并未得到高效落实。其二,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和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导致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其三,合同管理体制不健全,无法项目合同的签订、履约、变更等开展全过程、系统化管理。其四,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低,大部分情况下仍采取手工操作方式,合同审批时效性不足,导致项目合同管理效率低。其五,合同执行不规范,违约现象普遍。

  4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策略

  4.1强化合同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确保合同制定的规范性

  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强化合同意识,认真学习合同法,并对项目合同管理相关文件加以严格执行,为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规范制定打下良好基础。具体来说,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要明确自身岗位职责,充分认识到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项目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条文及文件精神开展深度学习,对于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做好项目合同审查工作,以合同制定与合同签约作为审查对象,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全面学习合同法,并坚决制定合同管理文件,避免无效合同出现,降低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纠纷,以免给施工单位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开子涵,要确保合同制定的规范性,也就是说,要明确项目合同的基本特性,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制定与其基本特性保持高度相符。施工单位项目合同以国家通用性合同文本为主,结合施工单位项目合同具体内容开展综合分析,适当修改或充实合同范本细则,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制定能够满足施工单位项目的实际需求。在全面把握施工单位项目特点的基础上,以招标文件、项目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项目合同,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和用词准确,并交由相关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内容加以审核,及时修改订正,确保合同制定规范且可靠,促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的改善。

  4.2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履约管理,落实全过程控制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的管理,都必须要从合同签订这一阶段入手,落实管理与控制,保证项目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要确保合同签订及时,坚决不可令项目合同谈判处于被动状态,在充分认识到项目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在工程建设之前必须规范签订合同,尤其是要注意敏感性经济条款的签订,更要及时确认,不可置于工程完工后,否则极易引发经济纠纷,给施工单位造成无法预估的损失。为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实效性,要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就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对项目建设各项内容加以确认,避免出现无效代理等情况出现而影响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加强预付款条款的管理,必要情况下需由分包商出具保函或支付预付款,以免给企业造成经济风险。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注意违约条款的管理,明确合同双方违约的处理方式,尤其是要细化工程转包与再分包等相关内容,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以确保项目合同签订的规范性,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有效。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要注重履约管理,也就是说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基础上,要通过履约管理来确保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在这一过程中,要落实项目合同动态化管理,合同管理部门要全程跟踪合同执行过程,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在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的过程中,要建立台账,将项目合同管理的各项内容清晰的体现于台账上,包括工程进度、机械租赁、结算支付等,要确保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及时性,并结合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总结,注重自合同编制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顺利履约完成,促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4.3财务参与合同管理,明确督促重点

  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要积极参与合同管理,并明确督促重点,确保合同管理部门能够对合同法和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加以规范执行。财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对合同编制、签订及履约的各个环节加以督促,确保各环节逐步完善,保证项目合同管控的有效性。财务部门要明确督促重点,切实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加大项目合同审核力度,确保其合法、严密且可靠。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部门要做好资料收集与保管工作,避免由于资料流失而出现合同纠纷。与此同时,要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综合分析,并实时风险评估,对施工单位项目风险开展科学评价,保证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科学性。

  4.4提高合同管理人才质量,科学处置合同纠纷

  针对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缺乏专业人才的问题,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合同管理人才质量,确保其专业素质、职业素养和工作经验等都能够满足岗位要求,以推进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要对合同纠纷加以科学处置,这也是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合同纠纷的处置过程中,要以法律为准绳,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依据,结合事实进行处理,若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则需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坚持原则,明确主次,收集纠纷相关资料作为证据,科学处理纠纷。要通过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构建来落实动态化管理,提升项目合同管理的精确性和严密性。

  5结语

  通过以上研究可知,针对当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低、合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必须要采取科学且有针对性性的项目合同管理策略,强化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并落实项目合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全面提升项目合同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对合同纠纷加以科学处置,从而全面提高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

  参考文献:

  [1]马跃浩.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xx(09).

  [2]张文魁.浅谈项目合同管理的关键[J].科学之友(B版),20xx(01).

  [3]蔡建华.试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J].科技风,20xx(24).

  [4]潘萍.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规范化浅析[J].建筑,20xx(04).

单位合同 篇8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四、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上述二、三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是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允许用人单位随便解除同职工的劳动关系,对职工来说将是更大的不利。考虑到这点,法律才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了严格的规定,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单位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光荣村干休所食堂内部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解放大道光荣村。

  3、结构型式:砖混结构。

  4、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220平方米。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 承包范围:

  1)食堂餐厅及后厨内部地面、墙面、吊顶工程;

  2)水电改造工程;

  3)门窗工程;

  4)灯具及其他工程等。

  2. 施工项目以预算为标准(详见预算,预算之外发生的项目另计)。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大写:。

  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合同签字生效后,按施工进度拆除工程完工后支付30% 工 程 款 元;水 电、墙 地 面等中间工程完工后支 30% 工程 款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工程款 元;审计结束后支付15%工程款 元;剩余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12个月之内支付。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1、合同工期承包单位应采取一切措施予以确保。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重大设计变更或甲方付款延迟等原因造成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不顺延。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于拖延工期所带来的损失费用,工期延误罚款限额为合同价款的2%。若乙方无故拖延超过合同工期的1/3,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的关系。

  6、负责协调城管与环卫,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7、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七、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期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

  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延长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提责任。

  3、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武汉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 种方式解决:①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约定。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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