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同

时间:2022-06-12 17:28:32 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商业合同范文五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商业合同范文五篇

商业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租凭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 经营场所位置、面积:

  甲方将 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地,面积以实际为准。

  二、 租赁用途:

  三、 租赁期限:

  租凭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但必须提前一 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四、 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一)甲乙双方对于租期内年租金约定如下:第一年 元,次年 元,第三年 元。租赁期满后乙方如要续租,租赁费再行协商约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乙方应于租期内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付租金,如乙方超期 天未支付租金,视为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三)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交付首年租金时向甲方交纳押金元人民币,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如数退还,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五、 双方共同约定以下事项:

  1、甲方在租赁期内,为乙方租赁的经营场所提供正常的维修服务,保证设施完好。租赁期内所有的费用或按有关规定应付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费、取暖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2、乙方在租赁期间,要爱护经营场所设施。乙方需在经营场所内增设用水、用电设备和更改水暖、电气线路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施工结束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私拉、乱接水、电管线。

  3、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对经营场所设施定期检修,以保障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4、乙方租赁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章经营活动造成后果的,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六、 维修保养责任:

  1、甲方应对经营场所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当经营场所及设施因正常使用而发生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进行维修,或经协商由乙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经营场所或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担维修或赔偿,甲方代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必要的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甲、乙双方应就此签订书面协议。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一)乙方不得自行更改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如乙方需要转租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由新承租人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甲方转让经营场所,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该房对外出售,该房出售后乙方与购房户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三)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视为违约,应赔偿给守约方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八、 合同的解除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国家征用拆迁出租的房地产。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经营场所擅自转让、转租、交换的。

  2、乙方对经营场所擅自拆改、装修、改变用途的。

  3、乙方不按时足额交付租金的。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5、乙方利用经营场所进行违法活动的。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对经营场所维修的。

  2、甲方超过合同之外对承租人提出无理要求的。

  (四)确因一方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九、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经营场所拆改、装修、擅自改变用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元。

  (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交付一日支付 元,大写 元。

  (三)乙方逾期不返还经营场所,除补交租赁费外,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支付 元,大写 元。

  十、 未尽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 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公司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手机:

  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邀请乙方模特参加由甲方主办的 (下称‘’活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模特以工作身份参加活动。

  2、 活动名称:

  3、 日期:

  4、 地点:

  5、 活动时间:

  6、 活动时长:

  7、 乙方保证模特在活动开始前半小时到场,在模特相关的活动部分结束后即可离开现场:除此之外的活动其他部分,模特可自愿参加。

  第二条 酬金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为人民币 元整。

  2、甲方在活动结束当场付清所有款项。

  如未按本协议支付,乙方有权拒绝肖像权提供甲方使用。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

  2、 甲方需安排、提供及支付模特和随行人员于活动行程期间的伙食及车费用(早、午、晚)。

  3、 甲方保证不要求模特与活动期间做任何危险、不雅、不当、淫秽、暴力、违反善良风俗、暴露、政治敏感或可能危害模特或他人的形象与名誉的演出,保证活动现场没有任何可能损及模特安全或健康的事情。

  4、甲方应做好活动期间及场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活动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并为模特及随行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如活动期间(包括前往活动地往返过程中)由于任何原因,模特及乙方随行工作人员患病、受到人身伤害或其他意外事件时,甲方应支付全部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明确责任后,由甲方向直接责任者追偿,如确有必要,乙方将给予配合。如模特或随行人员因此另行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乙方将在所得保险金额范围内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模特在活动前(即 年 月 日 点前)到达活动地点。

  2、乙方保证模特对甲方的活动组织工作及甲方工作人员(包括摄影师、工作人员等)的合理安排和要求予以配合(但甲方的安排和要求超越本协议约定的除外)。

  3、模特保证以良好精神面貌参加活动。

  4、模特保证与其他参加活动的演艺人员进行良好的配合,共同完成活动。

  5、艺人或随行人员在酒店下榻期间所发生的超出本协议约定的额外费用(如:长途电话费和酒店所有设施及娱乐场所的消费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 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

  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之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约,并由违约方赔偿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 如发生不可抗拒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在该一方及时通知另一方免除该一方相关违约责任:如不可抗拒力发生前或者发生后模特或乙方随行人员已按时到达活动地点的,或不可抗拒力发生时活动已在进行中且模特已按本协议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甲方仍应按本协议约定提供食宿、交通等费用。

  4、 双方同意,因发生不可抗拒力致使活动无法举办的,双方经协商可以解除本协议,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款项。

  5、 非因不可抗拒力,甲方未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单方改变活动名目,或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如文化部门等)的活动许可批文,或乙方合理地认为模特或随行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乙方均有权拒绝履行本协议并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

  6、 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协议的,应承担其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仅就已履行的部分收取相应的费用。

  7、 本条所述不可抗拒力是指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政府指变更、模特伤病等因素。

  第六条 其他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及所有附件为商业机密,双方均应予以保密,除法定事由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名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义务后终止。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业合同 篇3

  出租方: (甲方) 身份证号:

  电 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 决定将100%产权属于甲方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商业楼座落地址 商网,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三年,自201 年 月 日到201 年 月 日交租期双方协商时间为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付。

  由于市场行情变化不定故_三年后房屋租金按市场行情双方协商按当年行情相应调节,自2 年 月 日开始执行调节后新价格。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 自201 年 月 日到201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万元( 万/年).乙方于双方协商签约时间前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以上价格不开发票,如需要开据正规发票乙方缴纳税务部门开具发票发生的税金。

  2.租赁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约后,乙方负责清交各项经营期间发生的费用,(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电话费等)以及物业管理部门和政府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及新增缴的各项税费。

  3. 房屋使用期间如政府、其他管理部门出台新政策需征收其他费用包括为甲方设定的新征税费以及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和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及新增缴的各项税费,由承租方负责缴交。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保证金 元(一个月租金)以保证其正确合理使用房屋,房屋租赁期满后,甲方检查房屋无损毁,保证金全额退回乙方。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房产权转移给第三方。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如果乙方转租,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还保证金及当年房屋租金余额。并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 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退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退还保证金。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内设备和其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无条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3. 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通知有关物业管理、政府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

  4.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安装物业及其他管理部门规定的任何物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任何附属物或作任何不符合规定更改。如需更改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5.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在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预期及实际损失,必要时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7.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租赁房屋合法经营合法使用,同时甲乙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辽宁省政府的各项政策。

  第七条 甲方职责:

  甲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辽宁省政府的各项政策下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将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房屋不受任何第三方或其他权利人所影响或牵制,如果任何第三者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而受损,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内不受干扰地使用租赁房屋,不受甲方及任何人的非法干扰。

  第八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的房屋继续出租,租金随着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调整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九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导致乙方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如期交付房屋使用权给乙方,应退回乙方保证金及租金,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双方合同终止。

  2.如乙方不能按时缴纳房屋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 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中途退出 ,(1)房屋使用权未到当年使用年终,甲方不退乙方当年余额租金。(2)房屋使用权以到当年使用年终,乙方须赔偿甲方一个月房租金损失。(3)乙方中途退出甲方不退还保证金。

  4.如乙方违法经营使用租赁房屋,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的追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按法律规定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保证金。

  5.乙方使用期间发生任何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裁判。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租赁期满后失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商业合同 篇4

  XX广告有限公司影视制作合同书

  甲方: 电话:

  地址: 邮编:

  乙方: 电话:

  地址: 邮编:

  经双方协商,就拍摄影视广告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制作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产品壹条. 本影视广告片长度为, 广告片语言为:

  2. 广告片的材质为: 柯达电影胶片拍摄

  二. 制作周期:

  合同签订预付款到位后30天内交完成片,详细进度附摄制进度表。

  三.制作费用:

  本广告片拍摄制作的总费用大写金额为,小写金额为: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即付总额的 费用给乙方,在广告完成片终审通过后,3天内,甲方将余额 付清。此后,乙方将完成带交付甲方,版权归属甲方。

  五.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按<广告法>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本广告产品的有关企业产品资料,以及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产品样品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协助好乙方的拍摄工作;

  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付款,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时间和资金完成工作;

  3. 甲方应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考虑乙方的工作周期等因素,对乙方提出的修改要求和建议,应及时完整地作出书面答复,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种业务。如果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广告片创意设计,剧本和拍摄方案的修改要求和建议持有异议,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的修改要求和建议,不得以此为理由拒付余款;

  4. 甲方在初审样片后,可在三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应具体明确并且可行。由乙方负责在收到修改意见后五天内制作完成片交给甲方。如甲方在收到初审样片后逾期七天未提出具体明确的修改意见,视为甲方同意按初审片交付完成片, 甲方不得拒收。

  5. 对于乙方提交的符合专业电视台播放及甲方要求的最终成品带, 甲方不得拒收;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成品带持有异议,应当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余款。

  6. 由于甲方付款迟延,资料样品迟延及其他需甲方提供协助之工作迟延造成工作延误,交货时间相应顺延。

  六. 乙方责任:

  1. 乙方需根据甲方对该广告片提出的要求,进行创意设计和拟定拍摄方案,附创意说明及广告脚本;

  2. 乙方提供的广告片创意设计,剧本和拍摄方案需经甲方审定认可后才开始拍摄制作工作,已经过确认的广告片剧本和拍摄方案, 乙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做出修改,否则视为违约,但本合同第五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除外;

  3. 乙方拍摄制作的广告片应符合剧本要求,画面整洁,声音清晰,符合专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返工制作修改,达到甲方要求后,,甲方才予以验收,广告电视片按甲方审定的剧本制作并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不能拒收,亦不能以此为由拒付余款;

  4. 乙方提供广告业正式发票给甲方,按付款方式

  开发票;

  5. 乙方需严格遵守交货时间,按时按质向甲方提交最终成品带,提交成品BETACAM带两盒,VHS带两盒;

  6. 乙方需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如有违约甲方将追究责任;

  7. 乙方应在广州完成主要拍摄工作并交付完成片,但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8. 乙方应保证其在制作过程中以及交付的成品中不存在任何构成对第三方(肖像权、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的情况。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及时给付预付款,提供本广告产品的有关企业产品资料,以及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如果甲方未及时给付预付款,提供上述资料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者影响, 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并不得因此而拒绝付款;

  2. 在拍摄过程中,需要进行在原定方案之外的改动,均需双方另行商议解决,由甲方确认方可,因改动而所需增加之费用和时间由甲方承担,如是乙方改动或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乙方应负责赔偿;

  3. 甲乙双方对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应共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擅自终止及解除合同。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在创意、筹备阶段,已付之款项, 乙方不予退回;在拍摄完成阶段,须按本合同全部费用支付95%,在剪辑制作、配音及完成片初审阶段,须全额付费。乙方中途解除合,除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外,还须支付本合同全部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

  4. 若甲方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付款,则须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起算,每日按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乙方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交付合格的完成片,则须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起算,每日按合同总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 若乙方在制作过程中或所交付的成品存在侵害第三方(肖像权、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利的情况,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八.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政府行为造成延误,交货时间顺延。

  九.知识产权归属:

  1. 乙方提供之影视创意,制作服务成果,甲方签收且已支付项目费用全额,则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评奖、教学、著作、研讨等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但事先应告知甲方。

  2. 广告中演员影视发布肖像权由乙方负责,如由甲方亲自洽谈签署的特殊演员(如明星)影视肖像权由甲方负责。

  十.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于提出诉讼方所在地法院。 十一.其他:

  1. 乙方应详细列出计划表,以供甲方追踪参考;

  2. 本合同共4页,经双方签定及单位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传真、电子邮件,凡双方协商一致的,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商业合同 篇5

  购物中心运营管理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上海荣腾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玉树路6号

  授权代表人:

  第一条 总 则

  1.1、词语涵义。代理合同文本,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1、平均底价:甲方要求乙方须完成代理租赁的单元最低平均租金,单位为元/天/平方米。

  1.1.2、单套底价:乙方以平均底价为平均价制定的每套代理租赁单元的最低租赁单价即一房一价底价(表)。

  1.1.3、合同单价:租赁者为租赁代理单元而签订的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单价,单位为元/天/平方米。

  1.2、甲方系 “荣丰休闲购物广场”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唯一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825号,总建筑面积约91793平方米,现甲方所有面积为68420.01平方米,性质店铺。除非另有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同意按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登记面积文件为准进行结算。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1.3、 甲方已取得本项目的以甲方作为开发商的所有开发手续和批文,包括但不限于编号为:沪松房(20xx)出让合同第218号、沪松房地(20xx)出让合同、第131号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17051027F02566、17060217F0043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沪房地松字(20xx)第008477号的产权证,并承诺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1.4、甲乙双方同意,下列条件是本合同的基础条件:

  1.4.1、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不会存在因甲方原因妨碍乙方完成代理租赁的情况。

  1.4.2、本项目上的抵押权等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

  1.4.3、甲方按本条第三项约定的条件取得政府部门确认的产权凭证。

  1.4.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该项目合格的消防报建批文,环保报建批文,规划局审批的功能批文。并提供商户办理执照所需的工商,城管,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报建手续及有关图纸和证明文件。

  乙方:上海浩松房产营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790号602室 授权代表人:熊正华

  第二条 运营管理范围

  2.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招租本项目中全部甲方所有商业面积。

  2.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商业运营管理并获取因商业运营管理产生的收益。

  第三条 招租单元、平均底价、单套底价、佣金

  3.1、双方应共同确认《收益计算表》。此表应包含本合同执行期内每年的可租面积、总去化率、平均

  底价、目标合同价、以及佣金计提比例等。该《收益计算表》应作为本同招租相关事宜计算的基本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收益计算表》见本合同附件一。

  3.2、招租单元:甲乙双方同意每年招租总面积见附件一。每年度具体招租单元的《单套底价租金表》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表确认。

  3.3、平均底价

  3.3.1、甲乙双方同意:代理租赁单元平均底价为人民币1元/天/平方米建筑面积(含佣金)。乙方根据相应的平均底价制定相对的《单套底价租金表》,对外公开之前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3.3.2、乙方应在单套底价或者以上招租以保证甲方收益。

  3.4、佣金计算、费用承担

  3.4.1、甲乙双方同意:

  1)甲方支付乙方的佣金为招商单元签约租金年租金总额的10%。

  2)由乙方支付本项目招租的广告费用。广告费用应包括本项目租赁中投入的媒体广告、DM单制作、电视CF制作、房展会展览费用、业务人员制服、租赁工具制作费用及相应的对外广告宣传活动。

  3)本项目租赁中发生的案场成本(仅指售楼处内的通讯、人员工资奖金)由乙方承担。

  4)本项目租赁中发生的销售现场包装、水电、保安、清洁、绿化、电脑、合同打印机、合同打印机硒鼓、合同打印纸及封面、网络开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收益

  4.1、超额奖金。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每年按《收益计算表》中的目标合同价完成签约任务后的超额签约部分,该部分以年租金的20%作为乙方超额奖金。

  4.2、租金溢价。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执行经甲方确认年度《单套底价租金表》过程中,合同单价超出单套底价部分的年租金作为乙方收入。

  4.3、运营收益。

  4.3.1、乙方不承担运营本项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相关配套设备维护和运行由甲乙双方共

  同确认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4.3.2、乙方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运营收益归乙方所有,并有乙方自行收取。

  第五条 代理期限、开盘条件、招商指标

  5.1、运营管理期限

  5.1.1、甲乙双方同意:代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

  5.1.2、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执行期内,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年度结算周期。

  5.2、招租条件

  5.2.1、甲方取得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开发手续和批文,该项目合格的消防报建批文,环保报建批文,规划局审批的功能批文。并提供承租人办理执照所需的工商,城管,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报建手续及有关图纸和证明文件。。

  5.2.2、甲方同意由甲方负责现场招商处及样板段、电梯厅的建造装修装饰。甲方提供的售楼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5.2.3、双方商定营销计划、预算,以及年度单套租金底价经甲方确认。

  5.2.4、甲乙双方同意,在具备上述条件后第15天开始招租(开盘日)。

  5.2.5、甲乙双方同意,售楼处、样板房、租赁通道装修方案由甲乙双方确定。

  5.3、样板段、现场招商处、招商通道装修、装饰财产的处分和收益归甲方。

  5.4、招商指标

  3.4.1、在符合招商条件开盘后第一个年度结算周期,乙方应实现项目50%商户入驻率(成功招租商场建筑面积占独家招租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第二个年度结算周期,乙方应实现项目75%的商户入住率;第三至第十个年度结算周期内,乙方保证项目90%的商户入住率。

  第六条 独家招租权、成功招租的界定

  6.1独家招租权

  6.1.1、甲方确认本项目代理商业及办公部分由乙方独家代理招租。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招租或委托第三方招租,亦不能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撤销对乙方的委托。在代理期限内,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招租或委托第三方招租的商业及办公部分,视作乙方成功招租的一部。

  6.2、成功招租的界定

  6.2.1、项目的招租以套为租赁单位。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并支付了首期租金和押金,该套单元视为成功租赁。

  6.2.2、甲乙双方同意: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承租人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无法支付租金和押金、无法办理合法开业登记、特许经营登记或者退租的,则该单元视为乙方已成功招租的单元计入乙方的租赁指标,并计提佣金;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租的,该单元不计入乙方租赁指标,仍作为代理单元由乙方代理租赁。

  6.3、租赁合同样本 甲乙双方应在开盘前共同确定《荣丰休闲购物广场租赁合同》样本,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荣丰休闲购物广场租赁合同》样本与承租人签订合同,与合同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委托人员(以书面授权委托书为准)签字确认。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与承租人签订与合同样本不一致的条款,并因此发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结算

  7.1、佣金结算

  7.1.1、甲乙双方同意,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单位结算。在开盘后次月起每月5号为成功租赁面积、佣金结算日。乙方每月5日向甲方提交请佣报告,确认上月完成的招商面积情况和应结佣金。

  7.1.2、甲方确认核对请佣报告无误后,按应付佣金总额的60%向乙方支付佣金,剩余40%作为乙方当年度保证金留存甲方。

  7.1.3、乙方按《收益计算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时,甲方将当年度留存乙方的保证金支付乙方。

  7.1.4、若乙方未能按《收益计算表》计划完成规定招商量时,甲方有权按每少1%计划量,扣除保证金总额10%的比例进行处罚,直至保证金全部扣除。

  7.1.5、若甲方无合理原因拒绝结算的视为已在结算日确认乙方提交的材料、报表所列的金额。

  7.1.6、甲方应在结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已成功租赁单元的全部佣金。

  7.2、溢价结算

  7.2.1、超额奖金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超额金额奖金以年为结算时间。

  2)每一结算年度第一个星期内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超额奖金计提报告。甲方应在乙方提交计提报告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奖金。

  3)若甲方无合理原因拒绝结算的视为已在结算日确认乙方提交的材料、报表所列的金额。

  7.2.2、租金溢价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与承租方签订合同单价的超单套底价部分租金,根据实际承租面积按月计算。

  2)每月5日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上月租金溢价的计提报告。甲方应在乙方提交计提报告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奖金。

  3)若甲方无合理原因拒绝结算的视为已在结算日确认乙方提交的材料、报表所列的金额。

  7.3、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的税费。

  7.4、乙方收取相关收益后,应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八条 乙方义务

  8.1、乙方实施营销企划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租赁道具等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

  8.2、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采取误导或其它不当行为给承租人或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3、乙方参与本项目招商计划的确定;明确本项目的市场定位、营销企划方向;制定、实施本项目的媒体安排、推广方案、广告内容、租赁道具;制定、实施现场租赁方案和认购合同的签订、预售合同的签订、按揭贷款的收件工作等。

  8.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整合其在房产租赁和策划方面的专业力量为甲方提供租前/租中/租后全过程营销专业服务。

  第九条 甲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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