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

时间:2022-01-28 10:29:27 合同 我要投稿

保管合同范文九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管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管合同范文九篇

保管合同 篇1

  使用及保管人: 身份证号码:

  车辆所有人:

  车辆车牌号:

  使用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所的车辆“含摩托车”是本所工作业务配备的交通工具,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指派专人调派使用,并负责保管、保养、检验、清洁等,工作人员因公事需要使用车辆,必须事前进行申请预约,登记调派,按照诉讼业务的优先安排。没有申请预约的,特殊安排,事后补回手续。没有预约登记,也没有经同意答复的一切人员,不得使用。关于车辆的保管、保养、使用等有关事项及规定如下:

  一、本所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驶,并应遵守本所的相关规定。

  二、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录是否相符。

  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办事情况,随车办事人员等。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提出警告,批评,对不听警告批评者,给予处分,罚款或停止其用车的权利。

  三、每年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每次加油及维修都应记录

  以了解车辆受控情况,每月底前把行车记录表交回办公室,稽查、核对,对超出正常工作使用范围的油费、路费以及车辆磨损均由私人负责。

  四、使用者必须具有效驾驶证件

  使用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基本的检查(如对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并维修以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五、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严禁酒后驾驶

  下列情况由驾驶人或保管人负责。

  1、无证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以及其它一切费用由驾驶者负责

  4、酒后驾驶一切责任由驾驶者负责

  5、车辆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致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马上报110中心与保险公司。同时联络办公室协助处理。如属小事的,可自行处理后向办公室报告处理情况。

  六、如车辆在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向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额后,其差额部分视实际情况由驾驶者与单位按交警出示的“交通责任认定书”进行合理负担处理(如果是未经批准或私人用车则一切责任由驾驶者负责)。

  七、驾驶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

  违者受罚,经批准或公务返回超逾晚上8时例外。

  八、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应停放停车场或适当的合法位置

  任意停放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

  九、为私人目的借用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表”注明“私用”经主管核准才能借出使用

  使用者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交回。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违规,交通事故等均由使用者负责。

  十、车辆保养与维修,应先申请,说明原因经批准方得送修、保养

  十一、车辆费用报销。

  每月按行车里程登记表进行核对,报销、油费、路费、停车费等。超出核对范围则由驾驶者负担。车辆磨损及折旧费按每公里0.6元计算均由驾驶者负担。

  使用及保管人: 车辆所有人:

  日期: 日期:

保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合同签约地:

  签约时间:

  甲方:

  乙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依法,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钢材装卸、入库仓储保管、出库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库管理

  1.钢材入库前,甲方需提前三天向乙方预报运输钢材船舶的船号,提前一天预报运输钢材车辆的车号,并详细提供钢材的品名、规格、数量(件/吨)、外包装等。以便乙方安排码头和仓库(场地)作业。

  2.钢材入库验收。乙方根据甲方随货同行的运单对已到港的钢材的品名、规格、数量(件/吨)进行验收。

  3.乙方对甲方入库的钢材每批次以抽检的方式进行数量检验,如抽检数量短缺、少支、散捆或有严重弯曲、变形等异状情况时,及时编制货运记录并经承运人(车、船)签字确认,随后电告和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向有关方进行索赔,乙方对抽检有问题的该批钢材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对甲方钢材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无标牌时,及时编制货运记录,并经承运人签字确认,随后电告或书面通知甲方。该批无标牌钢材的重量由乙方在入库三日后称重并将重量结果报甲方。乙方不承担钢材的重量责任。

  5.乙方验收完毕后,在入库单中注明验收结果,并将入库清单及时传真给甲方。

  二.仓储管理

  1.乙方对甲方的钢材单独列帐,分类保管,对已入库场的钢材按实际的发货单位、品名、规格、数量、入库日期、仓库保管人录入管理系统。

  2.保管约定,普通钢材的堆放根据乙方现有的露天库场堆放成标准垛。如甲方钢材有特殊仓储要求,另行协议。

  3.查库对账,乙方定于每月26日将甲方库存对账清单传真给甲方,并保证账实相符。

  三.出库管理

  1.甲方尽可能提前一天向乙方发出提货通知。并由提货人向乙方提供钢材运输工具的车船号、品名、数量。

  2.出库约定:乙方收到甲方发货通知(见样本),须对其有效期及与样本的一致性进行核对,若发货通知为传真件还须核对专线传真号码:______ ,同时乙方还需与专线电话:______专人:______,进行电话核对发货通知的真实性;验明提货单上提货人的身份情况,并收妥仓库费用后,方可给提货人办理提货手续。

  3.甲方钢材按件入库,乙方按件出库。

  4.甲方钢材出库需过磅时,乙方按标准收取过磅费。

  5. 甲方在乙方的库存货价,必须大于甲方所欠乙方的装卸、仓储、运输等费用,甲方在没有结清所欠乙方的费用且库存货物小于或等于所欠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不按甲方发货通知单发货。甲方在乙方没有库存货物的,必须做到货清费清。

  四.委托运输

  1.如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运输(甲方提供委托书),乙方将运输工具的车船号经专线传真号传真给甲方,经甲、乙双方专人核实后,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运送至目的地。

  2.乙方港口至甲方船厂车运 元/吨,船运 元/吨。

  五.费用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

  1、乙方收费标准:

  装卸包干费

  (1)_____元/吨,其中船—库场_____元/吨;库场—车_____元/吨。

  (2)_____元/吨,其中船—库场_____元/吨;库场—船_____/吨。

  (3)车船直取_____元/吨。

  (4)转户费_____元/吨(转户费由转入单位承担)。

  (5)过磅费_____元/吨。

  (6)仓储费免_____天,超过_____天每天每吨按_____元/吨计费。

  2、以每月_____号为止的当月总出库量为结算依据,一月一结。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六.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上述合同条款约定履行,乙方赔偿甲方全额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金赔偿。

  甲方未能按上述合同条款约定履行,应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装卸作业和仓储等方面的经济损失,同时按国家规定赔偿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合同效期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以履约方所在地为诉讼地点,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20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20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保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

  停车场地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车辆号为___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计算)为____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_________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乙方应当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确保车辆在停放期间的安全,防止车辆被盗或被损坏。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十一、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4

  保管箱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箱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于(地址) _______之_______型_______组第_______号保管组_______个,双方约定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性质

  本保管箱的利用关系为租赁。

  第二条 对价缴付方式

  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之一择一打“√”,租用保管箱:

  1、口租金及保证金。

  2、口押租金(免再缴付租金及保证金)。

  3、口其他(_______)。

  第三条 租用期限

  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简称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算,以_______为二期。

  承租人于期满时依第四条第二款或第五条方式缴足租金及保证金或押租金,本租约展延一期。

  原采缴付对价方式如有变更者,均自变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条 对价之缴付、补缴及退还

  租金应于起租日及续约日,保证金或押金应于起租日,由承租人依当时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费率标准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的租金费率缴付。保证金于续约时如有调整,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以押租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于租期届满愿意续租,而出租人费率标准变动时,出租人应于租约到期前,以书面列明调整后的费率及应补缴或退还押、租金的差额及补缴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适用新费率。—在书面通知补缴押租金差额期间尚未届满前,或出租人未为书面通知时,视为依本租约条件续约。

  前项情形于下一租期届至前,费率有调降的,仍应适用新费率。

  第五条 转账授权条款

  本租约每期应缴的租金以及应补缴或退还的保证金及押租金差额,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于到期时:

  1、口不通知承租人;

  2、口通知承租人后;

  3、口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未于七日内通知出租人有关差额的退补方式;

  同意就承租人开立于出租人_______银行、_______分行_______存款第_______号账户存款,自动转账代缴或将退款径行存人,并以本租约为授权证明。

  本租约存续期间,有第三条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第六条 保证金或押租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违反本租约约定致对出租人负有损害赔偿责任者,于损害赔偿金额确定时,同意出租人得径就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负责补缴。

  第七条 承租人开箱手续

  承租人开启保管箱应凭钥匙、原留签名或其他约定的辨视方法(注尸),填写开箱纪录卡经出租人核验后会同开箱,至开箱后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出租人不得继续会同办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库人数众多时,出租人有权合理限定同时进库开箱的人数。

  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钥匙及承租人原约定之辨识方法,申请开启保管箱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视同承租人本人申请开箱,出租人不得拒绝。

  第八条 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

  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价证券、权利证书、贵重物品、纪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险物品、违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碍公共安全或卫生物品及潮湿有异味,容易腐败变质的物品。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致损坏保管箱或库房其他设备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损害时,均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若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第一款约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于指定期限内处理,但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机关调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径行会同司法或警察机关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应将该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条 保管箱钥匙的持用、留存与保管

  保管箱钥匙备有两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满退租时,承租人领用的钥匙应归还出租人。

  出租人于租约终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钥匙。但有第八条第三款但书、第十七条及第二十条情形的,不在此限。

  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样配制钥匙,一经发现即由出租人无条件没收销毁复制钥匙;因此发生纠纷与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承租人遗失钥匙应付赔偿金_______元,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出租人的注意义务

  出租人对于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场所的安全、防护及修缮、开箱手续,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的场所,若未达到主管机关所订定的基本安全标准,或出租人对于进出开启保管箱的作业手续未完全依照其所订作业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上述基本安全标准,附录于本合同之后,而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于该标准提高时,依新标准适用。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责任

  因保管箱的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发生被窃、灭失、毁损或变质损害的,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1、承租人于损害发生后申报其置放物品内容及损失金额,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_元之范围内,由出租人依据承租人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2、承租入主张其损害逾前款金额者,在承租人举证证明其置放物品的内容及价值后,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实际损害负金钱赔偿责任,但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前款第二项的情形,承租人能证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二条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通知义务)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以书面或出租人语音服务系统或专线电话通知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遗失钥匙或变更密码。

  2、更换或遗失印鉴。

  3、变更姓名。

  4、承租人为法入团体,变更组织或代表人姓名。

  5、因继承开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暂停保管箱的使用。

  出租人于前款第一、二、五项通知到达后至承租人办妥各项作业前,应停止本保管箱的开启作业。对因未停止而导致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未依第一款规定通知出租人时,因此所受的损失,出租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租期届满未续租

  租期届满,承租人应到出租人处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

  租期届满,于承租人办妥退租或续租手续并补缴租金或缴交逾期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前,出租人应停止会同开启保管箱。

  逾期办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至办理退租手续之日或破封开箱之日止,计收逾期损害赔偿金及违约金。

  上述逾期损害赔偿金之标准,以办理退租手续当日租金费率为准,依同额之月租金,按月计收,未满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违约金依逾期损害赔偿金加百分之_______计算。

  第十四条 未依约定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的处置

  未依约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时,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缴纳日止依补缴______________利息,加计迟延利息。

  第十五条 租约终止的程序与租金的返还

  承租人可随时终止租约,但应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到出租人处办理。

  承租人终止租约时应按月计付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自承租人已缴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中扣抵后,由承租人补缴不足的差额或由出租人退还溢付的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

  第十六条 出租人终止租约的事由及租金的返还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书面于_______日前通知承租人终止本租约:

  1、出租人因修缮、迁移保管箱或结束保管箱业务时。

  2、出租人依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催告承租人补缴押租金差额,逾_______个月后,承租人仍未补缴的。

  3、承租人对出租人积欠因租用保管箱费用,届期未清偿,经出租人订_______日催告清偿,仍未清偿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进出保管箱设置场所对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5、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的约定,经出租人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到出租人处处理,承租人逾期未办的。

  6、承租人违反本租约其他约定。

  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按实际出租日计收租

  金,并依法定科率加计利息后,退还已预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无息按日返还承租人已缴的租金。保证金、押租金,在办妥退租手续时无息退还。

  上述应退还的租金、保证金及押租金可依法抵销。

  第十七条 破封开箱事由及方式的约定

  承租人在租期届满经出租人通知后,逾_______个月未办理续租,或本租约经终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内,配合办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请求_______,会同办理破封开箱手续。

  第十八条 破封开箱后对置放物的处置

  破封开箱后,对箱内置放物依下列方式处理:

  1、由出租人会同前条____________人清点置放物及编制清单后,暂行包裹签章封存,并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_______个月内领回(注四)。

  2、如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不足抵偿逾期租金、破封开箱费用及其他损害赔偿时,出租人可以依法自行拍卖径行处分抵偿,有剩余时,另行存储候领,不足时,应由承租人负责补足。

  3、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置放物显无变卖价值时,承租人同意抛弃置放物所有权,任由出租人处置。

  前款第二项及第三项情形,出租人应将其处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条 分租与转租的禁止

  承租人不得将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转租第三人或将保管箱租赁权作为质权标的。

  第二十条 第三人的强制执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对承租人的置放物实施强制执行时,出租人应依法院之命令开启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于法院;置放物经移交予法院后,出租人应立即将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条 文书的送达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处所,若承租人或其联络人的住所变更,承租人应立即以书面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并同意改依变更后的住所为送达处所;如承租人未以书面或依约定方式通知变更住所时,出租人仍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或最后通知出租人的住所,为送达处所,于通知发出后,经通常的邮递期间即推定为已送达。

  第二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特约事项

  承租人与出租人特别约定事项如下: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

  本租约如有未尽事宜,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另行约定。

  第二十五条 本租约一式______份,由______方各执______份,以资信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保管合同 篇5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编号

  包装

  货物名称

  数量

  品种规格

  质量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_____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存货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管合同 篇6

  寄存人:(简称甲方)保管人:(简称乙方)

  兹为保管,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迁往地居住,将下列动产目录记载的物品寄托乙方保管,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随时请求退还,而乙方亦得随时自动返还寄托物。

  第三条甲方保证保管物全部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无上手来历不明或与第三人间有纠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况发生,致乙方蒙受损害时,甲方应负其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件寄托保管为无报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名目的补偿。

  第五条乙方在受寄存续期间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属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无异议。

  第六条依前条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损失,乙方不负其填补赔偿责任,甲方决无异议。

  第七条本件保管物乙方应存置于(某某地号)乙方或其家属的住宅内,并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的注意保管,对于保管物的使用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

  第八条前条保管处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保管物。

  第九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将保管物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致保管物发生损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保管物灭损时,应负其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纵不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仍不免发生损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条乙方因保管保管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得请求甲方偿还。

  第十一条保管物的返还应在该保管物保管之地行之。

  保管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减灭价值,乙方仍依该物现状返还,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悉依民法典关于保管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由甲乙双方同意以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动产目录(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保管合同 篇7

  签订地点:

  保管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或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_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

  《仓储保管合同》出自:

  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保管期限

  从__年__月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九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__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第2页)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保管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仓储保管合同(第2页)》出自: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

  |鉴(公)证意见:|

  ||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保管合同 篇8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有模具 款交给乙方保管并用于生产。

  序号

  模具名称

  单位

  数量

  模具规格

  模具制作费用

  二、保管期限:自模具交接之日起,至甲方拿回模具或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三、保管细则条款:

  1、 甲方将该模具交给乙方保管期间,乙方只有接到甲方订单后方可按单生产,交予甲方。乙方不得私自使用该模具生产交予其它客户,否则,每生产一次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2、 该模具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该模具转让、转租、复制交予第三者生产或作为其它任何之使用。如有上述情况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费用。

  3、 乙方自接管模具之日起,须负责模具的一切免费保管及维护责任。

  4、 该模具如甲方需要,乙方必须无条件的立即把完好无损的模具交与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包括多余存货要求甲方购买)。

  四、以上两套模具生产累计满1万套,退回模具费。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交接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若双方交接签字者离职,本协议书仍然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管合同 篇9

  甲方(寄存人)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人)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保管物信息

  保管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物瑕疵: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物市场价值: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第二条 告知义务

  1、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性质特殊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甲方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乙方。

  附件一:保管物的整体及瑕疵状况图

  【随身法务提示:保管物有瑕疵或应当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保管物为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乙方声明,由乙方验收或者封存。

  第三条 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四条 保管费用

  当事人约定保管费用总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包含保管的必要费用。

  第五条 保管费用的支付

  保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2)甲方分_______次支付,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甲方于合同签订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保管费人民币________元;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每_____个月向乙方支付保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保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现金支付/银行卡转账】。

  乙方的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留置权

  甲方不能按时交付保管费用时,乙方有权在保管期限届满时对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并优先受偿。

  第七条 交付

  甲方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保管物。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乙方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

  甲方在提取保管物时,应当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第八条 转保管

  乙方______(可以、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给第三人进行保管。

  【随身法务提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形外,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保管人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给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其他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2、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乙方应当履行向甲方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乙方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验收保管物后,应当向甲方出具验收凭证以及保管单或其他保管凭证。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保管期限届满,甲方逾期提取保管物的,应支付乙方因保管而产生的费

  用,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要求提取保管物,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保管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2、保管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0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通知对方;否

  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签字后按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合同自乙方接收并验收保管物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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