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合同

时间:2021-07-26 15:01:53 合同 我要投稿

装卸合同范文1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卸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装卸合同范文10篇

装卸合同 篇1

  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有关法律、行政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特点,经公司、项目部、劳务队协商一致就本项目劳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第二条:承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总施工天数为: 天。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作质量:

  1、 按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质量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的企业标准;

  2、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 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第四条: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内。

  第五条:成本目标

  成本目标:实行计划报备、限额领料,材料实际消耗量控制在项目部的计划成本消耗量以内。

  第六条:其它目标

  1、 文明施工目标:强化现场科学管理,满足现场文明要求争创“达标文明工地”。

  2、 服务目标:与项目部协同配合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创建业主满意工程

  第七条:劳务报酬

  7.1、本项目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7.2、上述价格为确定价,不予调整。如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超过 %,经双方协商可酌情考虑调整劳务报酬,但在协商变更的合同价款之前劳务分包人仍需履行原合同,不得以价格不合适为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并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3、图纸以外需增加施工量的:室外配套、增加工程量,由劳务队负责完成,依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按核定程序以公司统一劳务价格计酬。

  7.4、本工资不含税费

  7.5、保险及生活用煤不计。

  7.6、本项目评定获得以下奖项的。以劳务总费为基数,分别作为劳务奖励费;

  A、自治区级工程“天山杯”奖 %

  B、昌吉州级工程“博峰杯”奖 %

  C、自治区级“文明施工工地” 奖 %

  D、昌吉州“文明施工工地” 奖 %

  第八条:工程量的确认

  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量工程量。

  2、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量劳务报酬的,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公司质安部、经营计划部主管签字认可、报总工、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未经上述程序办理的,公司将不予支付报酬。

  第九条:劳务报酬的支付:

  9.1、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下列方法支付:

  1、第一期付款:材料进场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即 元)的材料款。

  2、第二期付款:经项目部、设计院、监理、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付总价 %(即 元)的费用。

  3、第三期付款:待备案完成后支付至总价 %(即 元)的费用。

  4、全部款项结算时,由公司财务将全部劳务报酬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另行付清;

  5、劳务队必须负责现场的的保管,保卫工作,工资由劳务队支付。

  第十条::项目经理

  10.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是,职称是。

  10.2、职权:

  第十一条:相关工作责任

  11.1 项目部责任: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安全向公司负责;

  1、 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

  2、 在开工作业之前,项目部按施工要求配置必须的施工机具及原材料,并保证水电供应正常,并向劳务队进行详细的书面及现场技术交底工作。

  3、 落实安全防护用品,项目部负责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并向劳务队尽享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 项目部指责:管理引导、技术服务、检查验收、落实处罚。

  5、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8、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签发工程量及劳务报酬;

  10、 负责公司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2 劳务对工作责任:

  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向工程总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 劳务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周密完成施工时段、阶段性的劳务用工计划,经项目部批准后严格实施。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进行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严格按图纸及做法说明施工。

  3、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自觉接受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公司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项目部密切配合,照顾大局。

  5、 按项目部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公司统一标准化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负责进场材料的转运。

  6、 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因自身责任发生损坏,应承担由此引来的一切损失。

  7、 劳务承包人必须服从公司及项目部的转发的各项指令。

  8、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承包人应对其施工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应承担并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施工程序。

  9、 劳务承包人因人员素质技术力量跟不上时,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担经济责任。如公司采购部门不能满足项目正常施工时,劳务队有权向公司投诉,并要求承担经济补偿,同材料、设备造成的劳务队停工,24小时以上,按停工每一天造价增加0.5元/㎡。

  10、 工程安全及质量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全责,并承担相关损失和罚款。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的约定

  1、劳务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本项目部提供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按计划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规格、型号、数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在验收时提出,项目经理负责处理。

  2、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公司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的劳务承包人应按数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劳务承包人设专人向项目部保管办理施工材料限额领料手续。进场材料验收,装卸工作由劳务队负责。

  4、劳务承包人应严格按照项目部提供的质量要求和配合比施工。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现额部分,由劳务队承担,必须在施工中使用材料,做到活完料尽,保持现场整洁,否则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5、大型工具项目部负责提供保证使用需要,劳务队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并填写运转记录、领设备用时填写,并报项目部及公司备案;大型机械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维修。

  6、需用周转、低值易耗材料填写,具体消耗指标公司另行规定。

  7、劳务机械操作手,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操作,无证上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现场管理规定

  1、 劳务人员要求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 劳务队负责人对操作人员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教育操作人员爱护公物,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及机具,如违反现场制度和有不法行为,项目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劳务队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操作人员要遵守施工现场制度,不允许外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 达不到验评标准时,项目部要求劳务队返工,劳务队应无条件按项目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劳务队承担。

  3、 犹豫项目部技术人员指挥失误而造成的返工由项目部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有关安全生产及防护的约定

  1、 劳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项目管理制度的安全要求。

  2、 劳务承包人应在开工前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管理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公司质安部、项目管理人、总共认可后实施,由公司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 劳务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条件进行检查,有权停止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并要求项目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 由于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的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5、 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大的火灾事故,由劳务队自行负全责,给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

  6、 劳务承包人必须负责管理好自己下属人员,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没发生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与劳务对的日常调配

  1、 劳务承包人,负责现场劳务队的日常调配。

  2、 劳务对指派现场施工员(质检员)配合项目部搞好技术工作,做好班组自检、互检工作。

  3、 劳务队应落实管理员一名,负责劳务队工具的领发、保管及日常限额领料并办理手续。

  4、 劳务队负责人、现场施工员、专业班组长应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检查、考核工作、周生产例会及班前交底会和班后碰头会,并贯彻落实。

  5、 对工期、质量、使用功能有影响的专业班组的选择,劳务队应报项目部审核确认。

  6、 材料节约部分,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奖励部门由劳务队和项目部5:5共同分享。

  第十七条:工程变更

  11.1、施工中发生对原施工内容进行变更,由项目经理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出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承包人按照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相关部分的标高、轴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的附加工作。

  17.2 犹豫变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量,经计算报酬单项施工项目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不予调整总价。

  17.2 因劳务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 承包人若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在项目部材料供应及水电正常的情况下,由于劳务队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劳务队应承担公司的 元的违约金,业主要求提前竣工,应做好经济签证,按实际发生支付赶工措施费(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除外)。

  3、 如劳务分包人就本合同的履行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在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之前,应先履行原合同,如劳务分包人拒不履行原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项工程承包人支付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 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质量保准,应无偿返工,维修至合格标准,公司造成损失的,向公司支付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 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维护项目部所有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用品。如造成损失按照损失程度给予赔偿。

  6、 项目部做好成本预算和实际发生额,按月或按进度进行考核,未能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由项目部和劳务队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工程承包人持三份,劳务队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工程承包方(盖章): 劳务承包方(盖章):

  授权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装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承包者的积极性,双方本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装卸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所列条款:

  乙方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保证装卸人员按时到岗。

  甲方对乙方实行个人大承包。乙方有权组建装卸人员,实行竞争上岗。

  工资方式采取全计件大承包形式。实行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其具体价格为:散装车入库0.28元/吨,包装3.50元/吨,包括平仓、码垛等。收储结束,统一结算。

  在卸车中,如果发现有杂质超标,装卸人员没有立即反应,扣卸车费100元。

  乙方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生产安全,内部的纠纷及厂部的治安、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有责任维护和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自己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乙方必须讲究职业道德,作业操作时不允许向顾客索、拿、卡、要。否则一经查出,扣除本车装车费外,另外以本车装车费2倍的罚款。

  装卸时禁止损坏客户的车辆及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采取停工罢工等方式影响甲方正常收购和销售,否则每次每人罚款200元;更不得将在外面发生的纠纷带入单位,否则每次每人罚款400元,还要追究因纠纷带来的损失,不能刁难客户,不准向客户索要烟、酒等物品。

  乙方装卸人员不得在厂区内吸烟,否则每人每次罚款20元,遇到自然灾害时要积极主动参加甲方所组织的各项抗灾活动,无故不参加的人员每人罚款50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备注:仓内风笼,风箱,朔料布如有异常情况乙方负责归整到位,仓内外杂质及时清理,按甲方要求统一堆放。

  甲方统一提供防暑用品(毛巾,草帽,茶水等)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装卸合同 篇3

  甲方: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葫芦岛海陆物流有限公司

  1、因业务需要,甲方现委托乙方提供港口作业所需的装卸搬运业务。

  2、作业时乙方服从甲方指挥,乙方保证作业期间人员的安全,按照港口的作业要求进行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港口作业如有变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装卸费按月结算,4.5万元/月。

  5、合同期限从年月月

  6、资金结算方法:乙方作业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协议约定付给乙方费用。每月乙方开具发票。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装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石英砂装卸搬运费每月预先垫支给搬运工,搬运完成后,甲方应将所产生的搬运费返还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协助甲方共同完成石英砂装卸搬运工作,并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装卸搬运的范围及资料

  1、甲方所购砂石材料及其他临时性的装卸车及搬运。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搬运至指定的地点。

  二、装卸搬运价格

  甲方按实际装卸搬运数量10元/吨结算(税金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甲方暂时垫支搬运费。

  三、支付方式

  装卸搬运完毕后,乙方负责将每月搬运签收单汇总后报送甲方作为结算依据,经核实后按实际费用进行结算,乙方须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

  四、双方职责

  1、乙方负责找搬运工将甲方的货物装卸搬运到指定地点,并按甲方要求合理摆放。

  2、乙方应及时准确,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管理人员交给的装卸任务,如遇特殊状况,应服从管理人员安排,直到完成任务为止。如

  完不成甲方安排的'装卸任务,甲方额外付出的装卸费用,全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3、乙方务必加强卸车人员的安全管理,乙方装卸人员在装卸搬运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法律职责,甲方概不负责。

  五、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贰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装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将所有由甲方付装卸费的来货、出货的搬运装卸工作外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方式:

  由乙方安排人员,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作业场所与工具(手叉车、卡板等),其他用品乙方自备。

  二、协议期限:

  年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_日(最多6个月)

  三、合同价款:

  1,成品型材装车/摆放整齐25元/吨,原料卸货/打包/放到指定的位置15元/吨 (公司付款)

  2,不良品退货,装车由送货司机提供。(不超过30元/吨)

  四、结算方式与期限:

  1、甲方采取月结付款方式将每月费用付给乙方。

  2、甲方付给乙方的费用中含有乙方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五、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应及时的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作业场所与工具(手叉车、卡板等)。

  2、甲方有义务将甲方的管理制度告知乙方。

  3、甲方不得将该项目外包给其他第三方。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现场指导乙方的工作。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当善待甲方提供的各种工具,不得故意毁坏,如有人为损坏,按照甲方的购买价格予以赔偿。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装卸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和位置并且按照甲方的要求摆放整齐,将存放过程通道清扫干净。

  3、乙方人员在搬运过程中应尽到善意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需保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并且在接到甲方通知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沙井范围)。

  5、乙方需提供足够的搬运装卸人员以保证原料15T/小时,成品8T/小时以上保证装卸速度,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场所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安排。

  6、因天气,公司成品出货,可然会影响装卸货物,乙方要配合甲方将指定的货物装卸完毕。

  7、乙方应为搬运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搬运人员在工作中如有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为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场所和工具的或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工作,乙方有权将单车装卸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赶赴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200-500违约金,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迟到超过1小时,甲方视为乙方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单独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承担3000元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日 期:

装卸合同 篇6

  装卸搬运出包方(甲方):

  联系人:

  电话:

  装卸搬运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 市场中所有甲方到货后的装卸搬运工作。

  二、双方责任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乙方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

  三、装卸搬运费用:按年预计为万元,每月以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

  四、结算方式:甲方于货物到达并验收由乙方装卸完好后一次性付清。

  五、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在双方履约后即行生效,新的合同未签署前,本合同继续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装卸合同 篇7

  甲方:乙方:

  鉴于甲方在粮食出入库工作中需要乙方提供一定的装卸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承包甲方小麦、玉米、稻谷等粮食的出库、入库装卸劳务作业。

  第二条服务地点

  第三条服务期限

  服务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条服务标准

  1、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全天候装卸服务,根据甲方生产计划、调度安排,及时安排工作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出入库装卸工作任务。

  2、乙方应做到装卸整齐、整洁,保证粮食出入库作业的质量和安全。

  3、其他标准:

  (1)乙方在入仓结束后及时布设测温线、平整粮面、清扫卫生、铺设走道板,达到甲方精细化管理要求。

  (2)乙方在出仓结束后及时将各种器材、机械设备归放到位,仓房整理干净。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向乙方下达任务,并监督乙方人员工作。

  2、甲方提供装卸任务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并提供技术性指导。

  3、乙方提供的装卸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返工;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4、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粮食装卸数量进行核对,对装卸质量进行评价后,开具《装卸作业单》,按商定的标准和时间,支付乙方装卸报酬。

  5、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作业前安全事项告知。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出具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工商、税务机关年检(审)),并将营业执照副本、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留存甲方。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装卸作业任务,包括地角粮整理归仓、作业场地的清扫,物资器材整理归仓等。

  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保证不损害甲方、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权利。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派到甲方处作业的人员应能满足作业量需要,能胜任装卸工作,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乙方必须为所有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5、乙方对装卸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人身伤亡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及一切费用。

  6、乙方应爱护粮食、机械、电气设备等财产,由于各种不正常的人为因素,造成的机械、机电设备损坏、粮食损失等,须照价赔偿。

  7、乙方必须对所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教育,保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安全。

  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做到文明装卸,保证装卸质量。严禁违规使用操作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切断电源后移动机械设备;严禁拉扯电源线;严禁利用机械进行登高作业;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下停留或通行;严禁机械载人移动;严禁打架斗殴;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库区随意大小便;严禁在库区和仓内动用烟火。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反多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乙方在装卸作业前要及时备好各种机械、工具,并妥善保管,作业结束后及时归还,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入仓结束后及时进行仓内整理,达到甲方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10、作业中遇到机械和电器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作业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安全巡查人员或值带班人员,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在装卸作业中,如遇下雨等可能危及粮食安全的情况时,乙方必须提前清理场地并做好防范工作,如遇有不可抗拒的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积极参与粮食抢救,确保粮食安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乙方有按合同本合同约定的费率标准和时间规定,取得装卸费用的权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违规操作出现延误装卸,或作业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延误甲方粮食出入库正常进行,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装卸队作业,所产生一切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甲方不按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装卸费用的,每延误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装卸合同 篇8

  甲方: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葫芦岛海陆物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港口货物(铁矿粉、煤炭)倒运作业相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乙方承担港口货物的倒运作业。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港口货物倒运所需的性能良好、手续完备的自卸翻斗车,并配备足够的翻斗车司机。按照甲方确定的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货场内的货物倒运作业,满足甲方港口作业需要,甲方负责倒运货物的装车作业。乙方提供的倒运车辆如不能保证港口连续作业需要,甲方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作业时乙方服从甲方指挥,乙方保证作业期间人员、机械的安全,按照港口的作业要求进行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倒运费用:

  港内费率:倒运铁矿粉1.80元/吨

  港内费率:倒运煤炭2.20元/吨

  铁路至港内倒运煤炭费率3.50元/吨

  4、时 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5、费用结算方法:乙方作业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协议约定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付给乙方作业费用。每月号一次结清上月费用,乙方开具合法发票。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装卸合同 篇9

  甲方(发包方):**公司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产品和原料(以下简称货物)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承包工作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货物出入库装卸工作的承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此承包协议工作的地点在甲方公司的厂区内部。

  第二条 承包费用及抵押金

  2.1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乙方按时完成甲方所安排的所有装卸任务。

  2.2因为甲方工作任务受季节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劳务费按双方商定执行,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劳务费为 ,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上月劳务费。

  2.3乙方留一个月的劳务费在甲方处作为抵押金,当双方解除合同且无纠纷的情况下,于解除合同次月底甲方应无条件返还乙方所有抵押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及发货的实际情况安排乙方进行装卸货物工作。

  3.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物流、天气等情况随时调整装卸货物的顺序及时间。

  3.3甲方根据乙方装卸车的实际情况,有义务提供叉车、托盘等辅助机械或工具。

  3.4在承包期间,甲方可为乙方不定期提供工装及简单劳动保护用品。

  3.5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装卸任务后,甲方有义务按月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务费用。

  3.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装卸人员提供工作餐,标准参照甲方公司内部标准。

  3.7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作的叉车司机、仓库保管员等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自行组织装卸人员,但每班次不得少于四人。

  4.2乙方装卸人员有义务接受甲方的装卸货物安排,并按甲方要求完成。

  4.3乙方有义务在装卸过程中核对货物的型号、数量等情况,如有与货单不符,要及时通知仓储人员。

  4.4乙方装卸人员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认为甲方的工作安排会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乙方有权拒绝。

  4.5乙方须统一为装卸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费用。

  4.6乙方装卸人员在装车的过程中不得损坏货物,如有损坏必须依照货物的价格按价赔偿,赔偿款从乙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4.7乙方装卸人员不得以非安全理由无故停工、罢工,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乙方要求相应赔偿,并在当月劳务费发放中体现。如当月劳务费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8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以延迟装货、消极怠工等手段向物流等第三方索要财物,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装卸人员进行处罚。

  4.9乙方装卸人员需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厂区范围内吸烟及使用明火,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4.10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仓库内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进行协助,并按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5.1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变更,形式可为合同附页或重新制定。

  5.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发包方):**公司 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年 月年 月日 日

装卸合同 篇10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

  莆田标准红木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公司红木原木堆放的特点,将部分装卸业务委托给(以下简称乙方)作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的业务为:甲方仓库内装卸红木原木的部分业务。

  二、费用的结算和支付:甲方按包工包任务的形式采用与乙方一次一结或一班一结的办法,按月支付装卸费。

  三、 本合同为承包合同,双方系发包承包关系,即由乙方完成承包任务,甲方支付承包费。双方不是雇工合同关系或者劳务合同关系,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四、 乙方承包过程中的职责:

  1、自己组织选任装卸工人

  2、自己负责提供装卸所需的机车、叉车等其他所有设备,甲方一律不提供

  3、对参与装卸的工人人身安全负责

  4、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5、负责作业期间突发事件的调处

  6、负责统一与甲方进行结算

  7、负责装卸工人参与劳动的计工与核对

  8、负责分发工人报酬

  9、对装卸过程中受伤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五、乙方在使用自行提供的机车设备过程中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操作,在装卸过程中若出现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

  承担一切责任。因甲方堆放货物为木材,因其特殊性,故因特别注意防火,禁止抽烟,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火灾事故,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乙方要给工人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在工作中如果出现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或者补偿要求。

  七、乙方应向甲方保证: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任务

  2、保证工人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

  3、为每位工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或者工伤保险

  4、保证工人年满18周岁并不超过60周岁

  5、保证参加装卸的工人身体健康无残疾并适合从事此项工作

  6、凭证上岗,不得酒后作业,不得抽烟,不得无证进入作业区,不得抛撒粮食

  7、不在非装卸搬运区域随便走动

  8、不得乱拿或者侵占公共财产

  9、尊重甲方工作人员,不得顶撞甲方领导,保证服从调配指挥

  10、保证文明作业,注意卫生,不得污染木材,做到装卸完工, 场地干净。

  八、在与甲方结算后,乙方应保证及时给工人结算工资,不得克扣工人工资,乙方与工人之间的工资结算纠纷与甲方无关。

  九、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通知及时开不得拖延消极怠工., 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如果乙方消极怠工耽误工作,甲方随时有权解除合同。

  十、乙方的搬运装卸具体工作参照相关法律或行政规章制度等内容和规定进行。

  对侵犯甲方财产或者工作人员人身权益者以及违法违纪者的处理:

  1、违犯库内规章制度者,甲方有权立即清除出库。

  2、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侮辱谩骂工作人员及甲方客户者,甲方有权移交私法机关处理。

  3、消极怠工、影响进度、违章操作、野蛮装卸、损毁财物、敲诈勒索等有上述种种不良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者,甲方有权采取清除出库、拒付承包费、投诉报案、移交司法机关等方法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1、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因故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中止,否则按违约论处,违约方赔付违约金20xx元。

  2、在接受委托业务后,任何一方无故不认真履行合同,按所委托业务费用的30%赔付违约金。

  3、为确保务工人员的安全和装卸工作的质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安排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上岗。任何一方违反规定的,违约方按每人次500元的标准赔付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违约,不受上述三款内容的制约。

  十二、事故处理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统计和上报。

  2、乙方人员在作业中发生的工伤、伤亡事故的处理费用在工伤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中列支,如实际处理费用超出工伤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的,其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进行分摊;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同作业中发生的事故,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如双方不能就责任的划定达成一致的,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划定为准,确定各方的承担费用。

  3、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乙方务工人员工伤、伤亡的,甲乙双方应协同处理,共同追究第三方责任。

  十三、其他

  1、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的损坏以及货物损坏和丢失等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交通部现行有关规定由乙方全额赔偿。

  2、甲乙双方人员协同作业过程中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以及货物的安全和质量问题的,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确定各自的赔付费用。

  3、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为半年:自20xx年09月01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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