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规章制度

时间:2021-09-04 10:00:0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实验室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验室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验室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1

  第一条 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验制度

  1、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影响实验结果的精密仪器和器具均需定期经计量单位检定或根据规定自行校准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购标准合格产品,经计量校准后使用;

  3、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影响检测精确度时应停止使用,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检测。

  第二条 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

  1、实验过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并具有检定证书的的标准物质;

  2、本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样品,必须是国家或部门颁布的统一标准,须按规定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质等要求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换;

  3、各种标准应有专人按操作过程配制、标定,要有明确的标示,标准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标准液瓶内,超过保存期的标准液不得使用;

  4、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建立标准品购入、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条 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实验室内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纸;

  2、原始记录要由实验人员亲自填写,使用钢笔或记录笔,字迹要清楚,使用名词、术语要简明、真实。数据要更改时,应将错写数据划掉并在其上方改写正确数据,并盖实验人员印章;

  3、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4、实验任务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5、实验人员对实验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外传,本实验室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及重大研究成果,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制度

  1、计划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发证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检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证;

  3、使用仪器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

  4、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5、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6、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7、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主任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第五条 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盗、防毒、放失密等各项工作,各实验室都要根据需要安装消防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毒设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

  3、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每日检测工作结束仔细检查,以防万一,停水、停电时必须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避免来水、电发生;

  4、实验室内不得抽烟、洗衣、烧煮食物,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检测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嬉闹;

  5、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条 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制度

  1、各级有关部门的下达任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委托检测任务,根据工作时间安排工作计划;

  2、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任务安排、物资设备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

  3、根据年度计划适时制订季度和月计划,每次制订前对上一阶段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育;

实验室规章制度2

  1、生物教师、实验员是学生进行各类生物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2、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落实指导措施。 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由学生承担。

  3、学生进行实验过程中,在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时,教师务必嘱咐学生正确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诫学生不要相互争抢或动作粗鲁,以防被利刃扎伤、划伤。一旦出现意外,轻者速送医务室进行诊疗包扎,重者速送学生到医院进行治疗。并视其情节作出处理决定。

  4、在使用乙醇时,教师应严格控制剂量和告诫学生正确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过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在使用乙醇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严格控制乙醇的浓度和数量,防止高浓度乙醇的丢失。一旦发现丢失,应立即追查,避免误饮造成中毒事故。

  6、在观看各类标本时,对易碎、有毒等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标本,教师务必反复强调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7、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实验室规章制度3

  1、实验室由专管教师负责管理。

  2、实验台凳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号就座,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在台上、墙上乱刻乱画。

  3、上实验课前,教师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4、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6、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迹象应立刻报告教师处理。

  7、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照价赔偿。

  8、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

  9、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秩序离室。教师要关好窗,锁好门,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实验室规章制度4

  教育技术装备及管理使用,是实施教学大纲,推行素质教育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近几年,随着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逐步落实,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配备不断得到加强,档次也逐年提高。如何提高管理使用水平,充分发挥设备的功能,为学科教学创设最优良的实践空间,显得尤为重要,同时也是保障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效 益、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同志三个面向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法》,全面落实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严格落实《环翠区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规范环翠区实验教学,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学科特点,坚持统筹规划、实事求是、分类推进、配用结合、以用为主的原则,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素养,加大实验探究,改 进教学模式,为新课程改革和环翠区实施学科素质教育提供条件,奠定基础。

  一、概 述

  第一条 实验是研究自然科学的重要方法,也是自然科学教学的重要手段。中小学实验教学是保证教学大纲全面实施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实验教学的作用:

  (一)帮助学生理解和巩固所学的知识,获得一定的实验技能。

  (二)学习探索自然规律的基本途径,综合训练学生观察现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

  (三)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第三条 学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实验教学的重要性,把实验教学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提出明确的要求,定期进行研究、指导、检查,并从经费、人员、设备、管理等实验条件方面予以保证。防止只重视讲授,轻视实验、轻视实验技能培养的偏向。

  第四条 实验室是完成实验教学的重要基地,必须把实验室建设作为学校的重要建设之一。保证科学、文明、安全的实验教学环境。

  第五条 每 学期初,学校要作出实验、电化教学工作计划(小学自然学科,中学理、化、生学科分级部作出本学期实验计划、配档),学期末作出实验、电化教学工作总结,上报一份教研中心存档。教研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学校实验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做好实验教学工作。

  二、中小学实验教学的要求

  第六条 加强实验教学是提高理科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各科教学必须完成教学大纲和教材中规定的实验。

  第七条 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将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配合起来,并与其他教学方法紧密结合。保证顺利完成教学任务。

  第八条 教 师演示实验具有生动、形象、直观的特点,能密切配合教学,增加学生感性知识,启发和帮助学生形成新概念、掌握新知识。是使学生自觉掌握知识的有效手段,还对实验技能起着示范作用。所以要求各学校必须完成教学大纲和教材中规定的演示实验,同时还需依自身条件补充必要的演示实验。教师做演示实验应注意以下几 点:

  (一)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精心设计实验步骤和教学方法,并做好充分准备。

  (二)实验时要使学生明确演示目的和观察要求;结合讲解提出问题,启发学生积极思维,揭示现象的本质。

  (三)演示时做到安全、迅速,现象生动,操作规范。

  (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边讲解边实验,使学生在教师的直接指导下进行操作、观察,训练学生的实验技能。

  第十条 学生分组实验是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独立操作的实验,是学生学习理科课程的主要实践。能帮助学生理解巩固所学的知识,掌握实验的基本操作技能,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重要作用。

  按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开设分组实验的要求,区教育局做统一规定如下:环翠区属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竹岛办事处所有学校,按国家Ⅰ类标准执行,分组实验两人一组;各村小、完小按国家Ⅱ类标准执行,分组实验四人一组。

  所有学校应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作用,不断努力创造条件,确保实验质量。

  第十一条 提高分组实验效果

  (一)实验教师要提前做好仪器、药品和材料的准备工作,教师上课前应试做,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二)教师应要求学生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的目的和步骤。教师上课时要检查学生对实验的准备情况,学生不了解实验内容和要求,不得动手实验操作。

  (三)学生第一次接触的实验,教师要先做示范。对装置复杂难度较大的实验,应在教师指导下,分步完成。

  (四)实验时,要求学生按规定的实验步骤进行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分析思考,得出结论。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每位学生都能亲自动手操作。

  (五)在实验课上,课任教师和实验教师要巡回指导,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普遍性的问题在实验结束时要做全班讲评,对失败的实验要认真分析原因,课后抽时间补做。

  (六)认真指导学生根据实验报告的项目,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记录,并要求在课后整理好实验报告。注意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一丝不苟的严谨作风。

  (七)认真填写好分组实验通知单,内容详细,领用归还均有签名。

  (八)学校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大力开展课外活动,教师指导学生自己设计实验,使学生通过实验技能的训练获得知识。

  第十二条 学生实验的要求

  (一)做好学生实验,可以使学生对抽象事物获得具体、明确的认识,了解概念和规律是怎样在实验的基础上得出的,从而加深对概念和规律的理解。

  (二)做好学生实验,可以提高学生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三条 坚持实验考查制度。教师应认真批改实验报告。中学理科课程的考试包括实验的内容,着重考查实验原理和实验操作技能。毕业考试和中考包括实验试题。

  第十四条 区教研中心加强实验教学的研究,每两学年组织一次实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每学期对实验教学管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等项内容进行督导评估,纳入学校年终考评。以此规范管理,提高使用,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提高全区实验教学水平。

  三、实验室建设

  第十五条 中小学实验室的工作主要是开展实验教学与研究,学校应根据教学大纲,依照课程标准要求,结合实际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提供物质条件和技术支持,包括自制教具、改进和创新实验研究等方面。

  第十六条 实验用房配备:

  按照国家Ⅰ类标准配备:

  物理:实验室3个,仪器室3个,准备室至少1个。

  化学:实验室2个,仪器室2个,准备室1个。

  生物:实验室2个,仪器室1个,准备室1个。

  以上实验室面积要求87 平方米以上,仪器室54平方米以上,准备室15平方米以上。

  自然;实验室1个,仪器室1个。

  实验室面积75平方米以上,仪器室面积40平方米以上。

  其他专用室:

  小学:

  音乐、美术器材室1个,面积16平方米以上。

  音乐声乐教室1个,面积70平方米以上;音乐舞蹈室1个,面积60平方米以上。

  体育器材室1个,面积33平方米以上。

  美术活动室至少2个,面积每室12平方米以上。

  图书室1个,面积50平方米以上。

  阅览室:教师阅览室面积52平方米以上;学生阅览室59平方米以上。

  卫生室1个,面积20平方米以上。

  劳技教室2个,面积每室不低于52平方米。

  科技活动室2个,面积每室不低于52平方米。

  初中:

  音乐、美术器材室各1个,面积16平方米以上。

  音乐教室1个,面积78平方米以上;

  体育器材室1个,面积72平方米以上。

  美术活动室至少2个,面积每室12平方米以上。

  图书室1个,面积70平方米以上。

  阅览室:教师阅览室面积54平方米以上;学生阅览室120平方米以上。

  卫生室1个,面积30平方米以上。

  劳技教室3个,面积每室不低于56平方米。

  科技活动室5个,面积每室不低于17平方米。

  第十七条 实验室建设的要求

  (一)要适宜开展各种实验教学活动,既能做学生分组实验,有能进行演示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

  (二)优化实验室环境,创设良好氛围,规则制度上墙美观大方。健全四规则、二职责,完善四种制度。

  1、实验室应悬挂《实验室规则》,科学家挂像及规范操作挂图等。

  2、仪器室(包括音、体、美器材室)应悬挂相应的《仪器室规则》、《领用借还制度》、《损坏赔偿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报损制度》。实验教师办公室应悬挂《实验教师职责》。

  健 全“两帐”:《教学仪器总帐》、《教学仪器明细帐》,其中教学仪器总帐物理、化学、生物综合一本,由学校指定实验教师负责人管理;音乐、体育、美术综合一本,由学校选定一名有较强责任心的音体美教师管理。教学仪器明细帐由各仪器室或器材室分管教师管理。校产二类、七类、九类帐仍由分管校产管理员负责。要求 帐、表、物必须相符。

  健全“两簿”:《教学仪器领用借还登记簿》、《教学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要求记录详实、规范。

  图书室应悬挂《图书室规则》、《图书管理员职责》,并完善借阅手续;阅览室应悬挂《阅览室规则》,并有阅览室使用记录,要求详实完整。

  学校仪器和图书管理应更新观念,逐步给实验教师和图书管理人员配置专用计算机,添置相应软件,加速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

  (三)设有适合课程特点的专用实验室桌、椅,实验教师和相关人员应了解“十防”(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霉、防冻、防火、防爆、防毒),并投入到位,积极做好“十防”。

  (四)各实验室应有附属的仪器储藏室、实验准备室和实验教师办公室,并有专用橱柜存放教学仪器。化学药品室应设专室,并与仪器、标本隔离,以防腐蚀;有条件的学校危险药品应设专用室保管,条件稍差的学校应设专柜并双锁保管。

  (五)仪器柜标签要统一,张贴位置要统一(仪器柜外左上角或右上脚依次排列)。柜签要注名柜号、仪器编号、仪器名称等,数量栏要从左手起填写数量,每格填一个数字,仪器数量如有变动依次向右填写,标签填满后应及时更换。

  (六)教学仪器标签张贴要规范,要根据仪器的大小选择适合的标签。标签上应注名仪器的编号、名称、总数量、本件仪器序号等。

  (七)仪器设备在使用中的管理是实验室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各学校应督促做到如下几点:

  1、无论是实验教师或课任教师,都应了解仪器的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使用方法。使用前要检查仪器的性能状态,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或课后及时修理并填写好相关记录,仪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并按原位存放。

  2、实验教师应熟悉自己管理范围内的仪器名称、数量、存放位置、性能状态,并随时向有关教师介绍仪器增减变化情况,配合教师制定实验方案。

  3、严格执行仪器的领用、借还制度。损坏、丢失、报损仪器均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4、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为学生重做教材中的实验和“第二课堂”提供场所和器材。

  四、教学仪器的配备、使用与管理

  第十八条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是开展实验教学和实验研究的重要物质条件,要十分珍惜。学校领导、教师要经常向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仪器、安全使用、遵守管理、尊重实验教师职权的教育。

  第十九条 教学仪器的申请和配备

  (一)各类学校教学仪器的申请和配备应按隶属关系,由区教研中心负责。

  (二)镇(办)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仪器配备按照国家Ⅰ类标准配备。音、体、美、劳动技术、图书等设备配备,按国家相应Ⅰ类标准配备。凡平行班超过四个,每班学生数超过50人的学校,仪器、设备配备应相应增加。

  (三)要注意根据教材内容(课程标准)的更新,适时调整教学仪器及设备。

  (四)主管部门发放学校计划征订的教学仪器后,学校各类管理人员确定无误后,及时到教研中心结清仪器款,不许拖欠。

  第二十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

  (一)教学仪器或设备专供实验教学、实验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使用,不准非教育教学活动使用,更不准个人占用。

  (二)教师、学生进行实验时,必须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否则,实验教师有权制止使用教学仪器。

  (三)实验所需仪器、药品,任课教师应提前填写好实验通知单,交实验教师做好准备。无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有权拒绝提供相应服务。

  (四)实验仪器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实验教师要认真清点归还的教学仪器、物品,并进行必要的擦拭、校验、整理、复原,放会原位并认真填写好有关记录。

  (五)实验室要完善使用和仪器使用制度,认真填写实验记录,存放备查。

  (六)凡属固定资产的教学仪器,不得随意拆卸或改用,如因教学需要需改用的,必须办理报批手续,并报教研中心备案。不按上述规定私自拆卸者,学校应给予批评和处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部分或全部。

  (七)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的地址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领发登记制度。严禁浪费。并要根据使用情况,加以补充。

  第二十一条 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修

  (一)实验室和音、体、美、劳动技术、图书等设备和材料是学校的重要财产,必须分别登记入帐。

  (二)实验教师要根据仪器的性能、特点,分类存放在专用的仪器柜、架内,分别做好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霉、防冻、防火、防爆、防毒工作,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性能。

  (三) 巨毒化学药品必须用专用的具有防火、防盗性能的地窖或柜、箱保存,并加双锁。学校要指定有责任心强,有经验的化学教师和实验教师共同保管,使用时应经主管教导主任批准,须有二人以上同时开锁领取,并监督使用。实验结束后,应妥善处理废料,并将剩余的药品送回原处收存。学校要建立巨毒化学药品使用登记(包括 名称、数量、使用地点、实验名称、批准人签字、领用人签字、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剩余药品数量等),严格履行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四)学校的实验仪器和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每学期至少3次)、及时维修,精密仪器的维修须经分管教导主任批准方可进行,实验教师应认真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五)实验室要完善各种制度、规则以及精密仪器操作规程等,确保设备的科学管理和维修。

  (六)实验仪器说明书必须分类保管,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七)出借仪器必须严格手续,并及时追回。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领用仪器设备。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主管教导主任批准后,具详细注明仪器品名、件数、归还日期的借条,由实验教师支出,并按时索回。

  (八)仪器设备发生损坏和丢失或其他事故,应及时追查原因,及时追回,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必要时给予处分和赔偿。

  第二十二条 仪器设备的帐务处理

  (一)学校建立校产财务帐,教学仪器和设备应正确、全面、及时记录。教学仪器和设备的增减必须经学校会计的签证,严格监督检查和合理使用。

  (二)购买的教学仪器,应根据原始凭证由实验教师或各类管理员进行验收登记,登入教学仪器明细帐和教学仪器总帐,并在单据上签章转给会计登载固定资产帐和分类帐。学校会计和实验教师及各类管理员应控制本单位相应的教学仪器和设备。

  (三)学校会计和实验教师要每学期对帐,做到帐物相符。

  (四)每学期末,学校要对教学仪器和设备进行一次财物核对,核对结束应由实验教师写出书面材料,对报损的仪器办理报批手续,待批示后方能调整帐面数字。

  五、实验教师的职责和待遇

  第二十三条 加强实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实验教师队伍的素质,对搞好中小学的实验教学具有重要作用,学校领导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

  第二十四条 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实验教师(学历中师以上),2-3名兼职实验教师;初中至少配备3名专职实验教师(学历专科以上),3-4名兼职实验教师并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或实验教师兼任实验教师的负责人。积极推行学校教师轮流到实验室任专职或兼职实验教师,以此提高教师的实验水平和加强实验室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实验教师的职责:

  (一)协助教师做好演示实验和指导学生分组实验,积极帮助课外科技小组活动。

  (二)参加实验研究活动,及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仪器,共同研究使用方法。

  (三)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检修,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毒工作。

  (四)与学科教研组研究制订仪器设备的需要计划,并负责仪器、药品等的验收、保管、维护工作。

  (五)实验教师转岗或调离工作,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教导处、总务处派人监交。

  第二十六条 鼓励提倡教师或实验教师自制和改进创新实验。这是一项创造性劳动,对提高教师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很大帮助。

  第二十七条 实验教师是教师队伍的组成部分,属于教学人员编制,负责有关学科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他们享受教师待遇,有教师资格的职称随课任教师一起评定。

  第二十八条 实验教师等人员的劳保待遇:

  (一)化学实验室应配备公用防护眼镜一付,防酸手套一付,胶鞋一双。

  (二)各科实验教师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帽每两年更新一次,毛巾、肥皂等每学期更新一次。

  (三)化学教师和实验教师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应享有保健津贴,标准参照国家财务部、国家劳动总局批准的《中国科学院保健津贴试行办法》执行。

  (四)对不胜任实验教师工作的现有实验人员,学校令其进行培训提高,对基础太差,虽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现有实验人员和责任心较差的现有实验人员,要调整他们的工作。

  六、领导体制和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中小学实验教学实行“统一领导、分工管理”的体制。学校要有一名主持教学的校长分管,一名教导主任分管,相应成立实验教学领导小组、研究小组等,统一规划领导学校的实验教学工作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中学实验室应设实验室负责人一名,主要负责实验室管理建设;实验教学的组织和调度,受教导处领导。

  第三十一条 实验室和学科教研组是并列的教学单位,只是分工不同、各有侧重,应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实验教师是学科教研组的成员,应积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

实验室规章制度5

  (1)积极主动配合教学工作,了解并掌握化学学科在各年级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进度,并订出化学实验室每一学期的管理工作计划。

  (2)实行坐班制,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有计划并按时开放化学实验室。

  (3)配合学校完善化学实验室的实验设施器材,订出每学期化学实验器材的采购和更新计划,建立各种仪器药品设备的帐目,建立健全入帐、借用、赔偿、报废等制度,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4)实行严格的化学实验设施器材的使用、保养和保管制度,经常清洁和检查实验器材并及时保养维修,保证实验器材设施在化学实验教学中的正常使用。

  (5)搞好化学实验室、准备室的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6)各种仪器、设备、药品、挂图等均要分类编号,定点存放,有条不紊。

  (7)根据安全规则管好有毒易燃化学物品,定期检查,注意防火、防潮、防毒、防爆、防盗,每日下班前应检查水阀、门窗,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对危险品及有毒药品要专柜存放,严格遵守保管和领用制度。用后及时妥善处理残渣。

  (8)认真准备化学实验室课的实验器材,注意实验器材在实验课中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不合格或不合用的器具。

实验室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于公司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2)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3)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4)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6)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7)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8)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9)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10)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11)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账建档工作。

  (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4)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5)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6)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3)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4)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5)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三章、实验室基础管理

  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借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该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妆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并督促外来人员遵守。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第二十一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和试剂。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有毒药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实验完毕后产生的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以确保有效。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第二十七条、严格、规范管理实验室的钥匙。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钥匙。

  第二十八条、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的开关等,并确保关好。

  第二十九条、如有盗窃事故发生,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应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申购,临时购置计划须提前一周提出并报批。对采购回来的仪器设备做好入库检验,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并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各实验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实验需要领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三十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以外人员领用、借用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到实验室负责人处领用、借用。

  第三十六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写出事故报告。所有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维护费用过高而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由操作使用人员书面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废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凡不按制度办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浪费的人员,应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

  第三十九条、试剂药品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试剂各类账册,药品试剂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第四十条、药品试剂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对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第四十一条、实验室所采购的药品试剂必须要质量合格,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第四十二条、对需要自行配制的药品试剂,应严格按配制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条、药品试剂必须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所有药品试剂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注明其名称、规格、浓度。长期不用的药品试剂,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药品试剂的使用、存放应严格遵照以下规定:

  (1)一般药品试剂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试剂要远离电源、明火等。

  (2)药品试剂存放温度要根据其不同情况,分为常温、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药品试剂时,要登记药品试剂的有效期。

  (4)危险性药品试剂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要做好领用、使用等记录。

  (5)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6)挥发性药品试剂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强氧化剂不宜受热或与酸类物质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它物质燃烧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药品试剂应存放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塞紧瓶塞。

  (10)对液体药品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等,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11)取用液体药品试剂时,应将其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药品试剂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药品试剂不能倒回药品试剂瓶内。

  (12)倾倒液体药品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与其它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能使瓶塞张冠李戴。

  (13)取用固体药品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取出的药品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实验室卫生管理

  第四十四条、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发生喧哗、打闹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第四十五条、实验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第四十六条、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条、实验用过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清洗、清洁以确保干净,放回指定位置;药品试剂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滞留实验现场。

  第四十八条、实验室内、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必要时应保证实验室内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第四十九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第八章、实验室一般伤害的处理

  第五十条、皮肤受强酸或其它酸性药品试剂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一条、皮肤受强碱或其它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二条、溴水伤害皮肤则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三条、碱性物质溅出伤到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以防止感染。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四条、强酸溶液溅出伤到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送医院就诊。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实验室规章制度7

  1.洁净区内器械消毒灭菌要求

  1.1无菌区外的器械清洁消毒

  1)配平天平:每周至少消毒1次,表面用蘸84消毒液的无尘纸擦拭,再用75%医用酒精擦拭。

  2)台式冷冻离心机内腔及适配器:每日操作结束时用75%医用酒精对离心机内腔以及适配器内外表面进行充分消毒,并整齐摆放于实验台晾干备用。

  3)光学显微镜及倒置显微镜:每周对显微镜至少清洁消毒1次,用无尘纸擦拭显微镜台面及外表面,用镜纸蘸95%乙醇擦拭镜头和目镜。

  4)疫苗箱洗涤消毒:对于用过的疫苗箱应每天用配制的84消毒液浸泡过夜,再用自来水冲洗表面,无尘纸擦拭箱内表面。

  1.2无菌操作区内的器械清洁消毒

  1)手动移液器消毒:手动移液器表面应每周用75%医用酒精清洁消毒,将手动移液器吸头取下,更换过滤膜后再装上吸头;将手动移液器放于试验台充电,充电并消毒后放回无菌操作台原位,使用前还应开启无菌台内紫外消毒30min。

  2)剪刀、镊子、止血钳及不锈钢器械:不锈钢器械每处理一份标本都应更换,使用过的器械应用戊二醛浸泡2h,此后用自来水冲洗至少20遍,再用去离子水冲洗3遍,用纱布擦干后经包布包裹放入干净的消毒盒中,贴上灭菌标签并标记日期,采用湿热灭菌121℃/30min,灭过的器械放洁净储物箱备用。

  3)无菌枪头的灭菌消毒:无菌枪头至少每周灭菌1次,戴PE手套将待灭枪头装入枪头盒,盖好后用灭菌胶带封口并标注日期后,进行湿热灭菌,灭菌完成后放烘箱烘干,经传递窗放入洁净区待用。

  2操作过程的无菌操作要求

  2.1无菌操作要求

  1)无菌操作时应穿无菌洁净服、戴口罩、鞋套、手套,进入无菌操作区前对手套,手腕、前臂、胸部等部位的洁净服进行75%酒精消毒;无菌操作过程中应每隔15min对手套,手腕、前臂、胸部等部位的洁净服进行75%酒精消毒。

  2)无菌操作中应减少进入洁净室的人员数量;无菌操作中,操作人员应注意力集中,不可

  与其他人员交谈(工作需要除外);非操作人员应尽量远离无菌操作区(学习、培训除外),严禁在无菌操作区附近做大幅度动作,大声讲话,走来走去;打喷嚏、咳嗽应立即前往缓冲间处理,并对洁净服进行全面消毒,方可进入洁净室。

  3)物料、器械进入无菌操作区前应用75%医用酒精充分消毒,开启紫外照射30min(严禁紫外照射的物料除外),方可在无菌操作区中使用。

  4) 无菌物品应定期消毒并有明确的灭菌标识,保证在灭菌有效期内使用,超有限期的物品应重新清洁灭菌后使用。

  5) 无菌操作过程中,发生手套破损,应立即更换手套,对手套进行消毒,并对可能出现污染的物料及器械进行更换;如发现无菌物料包装出现破损,应立即更换包装完好的无菌物料,做消毒处理后使用,出现破损的无菌物料做废弃处理;操作过程中,无菌器械被污染(掉落地面、接触非无菌物品等),应立即移出无菌操作区,取备用无菌器械使用。

  6)在操作CO2培养箱时,应严格按照CO2培养箱使用标准操作规程操作,并用75%医用酒精对手部、双臂、胸部、头部等部位进行充分消毒,然后在进行开箱操作;培养结束后,应用消毒剂对CO2培养箱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定期用紫外照射30min,以免培养箱染菌。

  7)操作完成后,应立即对无菌操作区进行清场,清除操作产生的垃圾,并对操作台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紫外照射30min;器具应用75%医用酒精充分清洁消毒,摆放整齐;剩余物料应放回储物箱,摆放整齐,盖上储物箱。

  8)质保员负责定期对实验室清洁消毒效果进行取样验证,实验室负责对不合格区域进行重新清洁消毒,直至检测合格。

  2.2无菌物品打开程序

  1)经过灭菌的无菌物品包括消毒盒和消毒包,应经无菌操作打开;开启前应对手套充分消毒,用75%医用酒精喷遍每个手套及与手套接触的洁净服袖口。

  2)消毒盒应在无菌工作台中心位置开启,开启时注意不能用手或衣袖触碰消毒盒内侧任何部位,拿取盒内物品时必须用消毒过的镊子并夹在无菌器具的手持部位,用过的器具不得再次放回无菌盒。

  3)消毒包应在洁净区物品使用处,开启时应查明消毒日期,将消毒包逐层打开,注意不能用手或衣袖触碰消毒包内侧任何部位,消毒一旦打开不应再次包裹领取他用。

  2.3开启试剂瓶、装液袋的无菌操作程序

  1)试剂瓶开启前要用75%医用酒精充分消毒,先用酒精棉球清除表面浮尘,再用洁净棉球从瓶盖与瓶口接触处开始消毒,将整个瓶盖和瓶口下2cm都进行消毒;如有保护外盖应首先用剪刀或镊子移除,然后用酒精棉球清除附着的残留碎屑,再用酒精充分消毒;如非首次开启使用口的试剂瓶,也应对瓶口和瓶盖进行酒精消毒方可打开。

  2)瓶口消毒后,用无菌镊子取下瓶盖,并使瓶盖内口朝上放于无菌台安全位置;如开启后试剂剩余大量,需再次消毒瓶口和瓶盖,盖好后采用无菌封口膜密封,并标注使用日期和使用人,放4℃冰箱留下次用。

  3)装液袋(血袋或细胞输注袋)应直立放置在洁净操作台安全区,尽量在密闭条件下进行液体转移,需要打开时应先充分消毒;对待开启部位上下2cm处先用碘伏消毒,再用酒精消毒,最后用无菌剪刀将导管剪开或用针头穿刺取得袋中液体。

  2.4无菌液体转移操作程序

  1)无菌液体转移应在密闭或尽可能少的敞口开放的时间的情况下进行,转移前应对接口部位充分消毒,液体试剂使用后需要保存的,应消毒后密封并标注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2)需要开放转移的液体,应采用电动移液(分液)器和一次性无菌移液管操作,取下的瓶盖应使瓶盖内口朝上放在正前方的安全区域,操作中应尽可能避免手或手臂干扰敞口容器上方气流。

  3其他说明

  上述无菌操作管理要求,已在相关的设备及制备工艺操作规程中有部分体现,应结合实际操作执行。

实验室规章制度8

  一、实验室是教师及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场所,所有教师及学生应自觉维护和遵守实验室规则。

  二、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密切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未经负责实验的教师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挪动,仪器、设备外借必须经总务处同意。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前应按照“实验指导”教材充分预习和准备,实验结束后,应按照实验室教师的要求,规整各类实验器物和用品。

  五、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不能随意损坏或丢失,应加以爱护,以保证下次实验的延续进行,如有损坏,丢失应酌情按价赔偿。

  六、实验室是课堂教学场所,不得喧哗、互相干扰和影响,保证实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七、实验室应保证整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后,应有值日学生负责清理和打扫。

  八、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则,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关闭水、电、门窗,并做好实验记录。

实验室规章制度9

  为了能更好地管理兽药协会实验室,特此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协会实验小组成员严格遵守。

  1、任何人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赌博及打闹。任何人不得将饭菜及零食带入实验室。

  2、实验小组将定期考核,协会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完成老师所交任务。

  3、协会所有成员不得无故私带非协会成员进入实验室。

  4、非兽药协会成员在未经协会相关领导人同意下不得随意带进实验室。

  5、协会所有成员在未经相关管理人员的同意下不得将实验室的任何物品带出实验室;若需要借出,须按规定填写借条,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6、实验室一切物品在借出后如有丢失、损坏及一切人为使用不当而导致该物品无法正常使用的,一律按照该物品的原价进行赔偿。

  7、安排值班的人员必须按时值班,不得无故离职,如有事、须以书面的形式向组长和会长请假。超过三次缺勤算自动退组。

  8、安排了值班的人员每天必须保持地面、墙面、桌面及窗户的干净、整洁。

  9、实验室所有物品,任何人使用后必须将其放回原处,并保持其完好、整洁。保持肃静和公共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10、实验室钥匙只由会长及当天值日干事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匙。

  11、所有人员在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关门、柜、窗、电等。

  12、实验室一切物品归兽药实验室和兽药协会所有,任何人不得将其占为己有。实验室成员,必须勤劳,不怕吃苦

  13、实验室仪器设备,应由专人管理维护,仪器设备进入实验室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保持仪器的使用寿命。

  14、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存放,必须保持设备完好,清洁整齐,做到实验使用方便

  15、在实验课中,未经指导教师检查批准,不得事先接通电源,避免接错线路造成人身损伤和仪器故障的发生。

  16、在实验课中,使用仪器设备,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随意搬动,违章操作。

  17、实验课结束后,做好实验记录,检查设备仪器,清理实验环境,整理仪器。

  18、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维修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实验小组定期开会做总结,不得无意旷会。

  19、如有加入实验组,必须有组长,会长推荐,老师审核方能进入实验小组。实验室成员,必须勤劳,不怕吃苦耐劳,

  20、实验小组人员必须做到随叫随到,有事请假,不得无意请假,否则算自动退组。实验下组定期考核通过者留下,未能通过者自动退出。

  以上条例凡兽药协会实验组成员必须遵守没有特权,如有违反,轻则给予严厉批评,重则踢出实验小组;希望大家互相监督,共同将兽药协会创建的更好。

实验室规章制度10

  一、科学实验室(包括仪器室、准备室)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科学实验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五、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录。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六、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七、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八、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开关。

实验室规章制度11

  一、化学实验员(1人)

  1、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不健全,执行不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2、药品库的药品要按要求存放,不能泄漏。因存放不当出现安全事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3、按教学要求做好演示或学生实验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保证实验顺利进行。因工作不当师生在实验中出现安全事故,不及时上交通知单、工作手册、实验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50%。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等财产不按要求建账,账物不相符,保管混乱,有损坏或丢失又不及时上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5、实验后不能及时清洗试管等器材,实验室的卫生情况较差,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二、物理实验员(1人)

  1、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不健全,执行不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2、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等财产不按要求建账,账物不相符,保管混乱,有损坏或丢失又不及时上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3、按教学要求做好演示或学生实验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保证实验顺利进行。因工作不当师生在实验中出现安全事故(触电、扎伤、砸伤等),不及时上交通知单、工作手册、实验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扣发实验室课时费50%。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药品一律不外借个人使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严格履行借还手续,造成仪器设备、工具损坏、丢失,除要按一定比例赔偿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5、实验后切断电源,搞好实验室的卫生。因工作不到位出现触电、火灾等,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三、生物实验员(1人)

  1、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不健全,执行不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2、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标本等财产不按要求建账,账物不相符,保管混乱,有损坏或丢失又不及时上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3、按教学要求做好演示或学生实验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保证实验顺利进行。不及时上交通知单、工作手册、实验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50%。

  4、不能按要求管理好标本,不能定期消毒、清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药品一律不外借个人使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严格履行借还手续,造成仪器设备、工具损坏、丢失,除要按一定比例赔偿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实验室规章制度12

  1、学生进入化学实验室,不准大声喧哗、不得吃零食、不得乱扔纸屑、果壳、皮核等,保持室内清洁。

  2、学生上实验课,须先预习实验内容,弄懂实验目的、原理和现象。

  3、实验课上,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和所用仪器、药品的性能,弄清实验步骤。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实验,不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乱做其它实验。注意节约使用药品。

  4、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洗所用的玻璃器皿等,并整理好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和缺少要报告教师,等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

  5、实验过程中,如有不按操作要求而引起仪器、药品等损坏或者说爱护公物造成的仪器、药品等损坏、丢失,当事人要照价赔偿,或酌情处理。

  6、学生在实验中,如因玻璃器皿质量问题引起破损者,不要求赔偿,报告教师更换即可。

  7、每班做完实验,一定要打扫实验室,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关好水、电、门、窗。

实验室规章制度13

  为切实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进入实验室上课的老师及同学必须先学习并遵守此实验室规章制度。

  二、进入本实验室的老师和学生在做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对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骤,实验老师提醒同学注意,以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三、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特别细心,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切不可用湿润的手去接触启电闸和电器开关。

  四、在实验室内不得高声喧嚷,不得随便串走,不准搬弄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五、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如遇火警,应根据起火的原因进行针对性灭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六、在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人员及时处理。

  七、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实验老师的安排和指导。如违犯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人身伤害者应自负责任,造成实验仪器设备损坏需按学校有关仪器设备损坏赔偿规定进行处理。

  八、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将仪器设备各部分旋钮恢复到原来位置,拔去电源插头。

  九、实验完毕后,清点数量,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并对实验场地进行清理,个人实验区域的卫生由学生本人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值日生负责。经实验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离开实验室前,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断电,必须将实验室内的电、门、窗等关好。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早会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规章制度14

  实验室是化验分析、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实验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思想,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管理目的

  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由研发中心负责,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公司技术员工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前需要在研发中心进行登记并身着实验服,研发中心负责对本次实验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精密仪器的管理

  (1)各种精密仪器(包括电子天平、紫外可见光分度计、GC-MS气质联用仪、激光气体分析仪、大气重金属分析仪、颗粒物分析仪等)需保持环境清洁、安放安全稳固,并注意防尘、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2)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上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使用完后必须清理干净设备、仪器残留样品、试剂,并整理归位。实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4)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研发中心保管。

  4、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

  (1)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2)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

  (3)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4)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并及时归回原位。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

  5、实验设备(设施)的管理

  (1)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2)实验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电源控制柜等如发生故障应通知相关专业人员修理,非本专业操作者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3)实验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润滑控制点图表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科安排解决。

  (4)实验设备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场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设备开关断电情况,做好防火防电和防漏等安全事项。

  6、实验仪器及设备的报废、更新管理

  (1)实验仪器(包括器具)和设备由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的需要,统一进行计划管理,由各部门报出申购计划,经公司审核后统一规划安排采购,并在研发中心做好仪器、设备等进出情况记录。

  (2)仪器、设备的更新应遵循精度对口、选型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在购置时,实验室可派专人配合采购部门进行质量把关。

  (3)实验室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使用,又不影响测试工作精度的仪器设备不能作报废更新上报。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也要报请上级部门组织鉴定方能作报废和淘汰更新处理。

  7、设备报废及事故的处理

  (1)设备器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导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属于自然废损;由于仪器设备本身内在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则为非责任性损坏,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

  (2)如因责任心不强,违规使用或保管混乱,造成损坏,应作为责任事故,除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外,还应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8、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9、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鞋子。

  (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10、环境卫生

  (1)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证环境清洁。

  (4)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7)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8)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9)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10)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11)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

  (12)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保持清洁。

  11、其他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去实验室的人员。

  (2)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实验室规章制度15

  1、凡做有毒、有恶臭气体的实验,要采取措施,不让气体大量外溢,尽量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使用剧毒物质或长时间大量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药物时,要戴防护用具。

  2、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室内。不许将实验室内的烧杯用来饮水,实验完毕,用冷水和肥皂仔细把手洗干净。

  3、小心使用酒精灯、喷灯。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4、任何化学试剂都不能入口。有毒、有腐蚀性的药品要防止触及皮肤、衣服。

  5、使用电器要谨防触电,勿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6、加热或倾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事故。

  7、嗅闻气体应采用“招气入鼻”方法。

  8、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应将酸慢慢注入水中。

  9、不能用手直接取用化学品,如手上有伤口,一定要包扎好以后,才能进行实验。

  10、实验室的上下管道、电源、消防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以便随时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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