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工作方案

时间:2023-09-20 19:28:4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2023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

  2023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确保全县学校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秋季开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检查时间

  8月31日至9月3日。

  二、检查内容

  ㈠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主要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检查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安全、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方面安全防范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有基建项目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工作,做好隔离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师生安全。

  ㈡校园环境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校园环境整理,绿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布置以及开学氛围营造;教室及各类功能室的内部设施、课本发放等情况。

  ㈢规范招生和师生报到情况。各幼儿园、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小学一年级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各校要及时统计学生报到情况,教职工到岗及考勤情况;义务教育学校“控辍”措施落实情况等。

  ㈣各项计划制定情况。县教育局开学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情况;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各学科教学计划制定情况。总课表、作息时间表、课任教师课表制定及上网上墙公示情况;课堂教学情况;备课及学校检查情况;两操及大课间活动开展情况等。

  ㈤新生入学教育情况。学生的'爱校荣校、文明礼仪、校纪校规、安全防范等专题教育情况。开学第一课、新学期开学典礼、第一次升旗仪式组织情况等。

  ㈥规范教育收费情况。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文件,严格按规定项目、规定标准收费,不擅自增加名目、突破标准,不打“擦边球”,并及时公示。不向学生推销未经家长同意的教辅用书,不要求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资料。

  三、检查要求

  局党委成员带领科室负责人逐校检查。检查过程中将实事求是地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进行整改。各科室要从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方面写出书面总结材料(附电子文档),并于9月5日前交督导室。各校开学工作汇报(电子档)请于9月4日前报督导室。

  2023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 篇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xx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目标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五、部门职责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2.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七、疫情处置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八、应急准备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 篇3

  一、拟定开学时间安排

  小学、初中学生8月31日到校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从8月24日开始;普通高中学生8月24日返校,9月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从8月24日开始;中等职业学校8月3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从8月24日开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20〕10号)要求,秋季开学严格执行“三不”标准,即“区域疫情未达到低风险的不开学、学校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管理不到位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未有效落实不开学”。

  二、做好旅居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

  1.外出的师生员工(包括食堂、宿舍、保安等工作人员)须提供开学前14天生活轨迹报告,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签订健康安全承诺书;新生自接到学校录取通知书后由对应学校负责监管,提前开学的年级仍需提供14天的生活轨迹报告。

  2.各县区、学校要严格审核“日报告”“零报告”数据,精准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情况和在盘外(特别是新疆等中高风险重点地区)以及近期即将返盘的师生员工情况。

  3.动员在盘以外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尽量在8月24日前安全返盘。在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特别是新疆地区)师生员工返盘应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新疫防指〔2020〕14号)要求返盘和集中隔离。

  4.倡导中小学生自愿接种流感疫苗。秋冬季节呼吸道传染病多发,流感症状和新冠肺炎的`症状极其相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学校要倡导中小学生家长及时为孩子接种流感疫苗。

  三、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

  1.完善防控工作体系。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对春季开学以来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研判不断变化的疫情发展形势,按照《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和《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托幼机构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及开学各项工作。

  2.强化全员培训。学校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线上培训,提高防控意识,绷紧防控这根弦,保证开学后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张弛有度,既不麻痹大意,也不惊慌失措。特别要对新生和家长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学校的各项防控措施和规章制度,让学生自觉遵守,家长理解支持。

  3.做好环境消杀和物资储备。安排教职员工提前有序返岗,在学生集中返校前对校园环境进行彻底消杀,清扫消毒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保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和疫情发展情况,备齐备足必要防疫物资,提醒家长开学前为学生准备好个人防护物品。

  4.细化学生报到安排。合理安排新生报到和老生返校间隔时间,各学校要制定新生报到专项工作方案,与新生“点对点”建立联系,加强防疫指导,科学设计报到程序。新生报到要错时、错峰,避免扎堆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对错时上下学、错时上下课、错时就餐等再研究、再细化,做到精准精细、有序有力、科学施策,确保学校按时稳妥开学,师生员工尽快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秩序。

  5.加强联防联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要联合卫健、疾控部门,指导学校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和疫情发展情况,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当日要有卫健、疾控等专业防控人员驻校指导,各学校要补足口罩、消毒、测温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量和临时隔离观察室的物资配备。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等情况,采取隔离、停课、复课等措施,并明确启动条件、程序等;加强学校与属地和定点(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协调联动,细化救治、转院、流调等工作程序。开学前开展全流程、全要素演练或推演,开学后开展全员应急演练。

  6.按照“五个一律”要求,持续做好校园封闭管理。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强化校门、校园快递和外卖管理,进入校园必须进行身份核验、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掌握学生离校期间主要轨迹,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

  7.上好“开学第一课”。将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重要内容,结合近日印发的《开展“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和《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致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倡导内容,向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卫生健康、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教育;面向教师加强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厉行节约等教育培训;面向家长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倡导厉行节俭、反对浪费,以自身行动带动身边更多人,给孩子做好榜样。

  8.关注师生员工心理健康。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完善心理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防范个体、群体性安全事件。

  9.开展督导检查。开学前,各学校对照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开学条件评估要点进行自查,县区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审核各学校的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请各县区教育局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的每一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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