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21 10:01:0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工作方案汇总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工作方案汇总5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认定

  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认定,在县招商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直接组织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牵头,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以招商局为主,从县财政局、审计局、计划发展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班子和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的年度考核认定工作。

  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要具体组织协调好考核班子和评审小组,按照《××县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分别确定好招商引资先进乡镇(街道)、先进部门(单位)、先进企业以及为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名单以及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有关企业名单。

  二、考核奖惩的兑现

  县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要根据《××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招商引资考核认定情况,向招商工作委员会提供进行考核奖惩的有关依据材料、奖惩建议。有关考核奖惩的具体实施意见,经招商工作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县招商工作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招商引资考核奖惩的有关意见,落实好有关奖惩措施。

  (一)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项目引荐人的表彰事宜,由招商局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搞好衔接,作好有关基础性工作,届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二)招商局要将招商引资完成情况,向组织、人事、财政、监察部门进行备案。对受表彰的招商引资先进乡镇(街道)、先进部门、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评时据此落实优先权,财政部门据此落实招商引资经费奖励事宜;对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财政部门及时返还招商引资抵押金;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落实有关奖励政策。

  (三)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以及其它有关单位,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扣留招商引资抵押金、停拨或扣减办公经费;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上述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各级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能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第二年第一责任人不得提拔重用,亦不得提拔其他干部。

  (四)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落实“副职主持工作,第一责任人离职招商”的有关规定。

  (五)对企业税收上缴××县内财政的先进企业的奖励兑现问题,需要从财政渠道列支的,由财政局负责兑现和对乡镇(街道)财政的监督;其它列支渠道的,由审计局负责监督。

工作方案 篇2

  为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提升全县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控制目标(30分)。

  辖区内无污染事故及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得30分。年内辖区发生重大及以上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20分;发生较大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市环保局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5分;发生一般污染事故或环境污染投诉被县政府纳入重点督办案件并经查实的,每件扣10分;发生被媒体曝光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国家级或jing外媒体每件扣20分,省级媒体每件扣15分,市级媒体每件扣10分,县级媒体每件扣5分。

  (二)基础工作(40分)。

  1、领导重视(5分)。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乡镇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重视,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环保助理并明确其职责,环保助理履行职责到位,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扣1分;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研究1次环保工作,未研究的扣1分;未将环境保护纳入文明创建及评先重要内容的扣1分;县环保局布置的中心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致使被问责的,每次扣1-2分;县环保局安排的重大活动或会议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2、饮用水源保护(5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稳定达标,积极支持配合县环境监测站每年进行一次饮用水源监测。未设置一、二级保护区界标的扣1分;保护区内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扣1分;一级保护区内有违规设施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排污口的扣2分;一级保护区内有垃圾堆放点的扣2分;水源水质不达标每项扣0.5分;对饮用水源监测支持配合不力的扣1分。

  3、环境信访(5分)。认真做好辖区内环境信访的排查及调处工作,环境信访处理及回复率达到100%,且无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及到县政府集体访和qun体性事件。县环保局批转乡镇办理的信访件,回复率每少1%扣0.5分。因排查调处不力,发生1起进京上访的扣3分,发生1起赴省上访的扣2分,发生1起到市上访的扣1分,发生到县政府集体上访或缠访不及时赶赴现场劝返的每起扣1分,发生qun体性事件的每件扣1分(累计计算,最高扣5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5分)。当年开工的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计3分,对辖区内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而开工建设的项目不知情或知情不报被上级环保部门查处的,每件扣2分;当年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的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计2分,不足100%的,每低1%扣0.5分。

  5、环境监管(5分)。安排环保服务中心或者环保助理对辖区内规模企业及生产、贮存、使用危化品的过程中产生危废的单位或个人及医疗单位环境检查不少于4次/年,其他排污企业每年现场环境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检查每缺1家次扣0.5分;对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监察整改意见,督促辖区内企业整改,督促整改每缺1家次扣1分。对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每缺一次扣0.5分。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上报信息。有“水华”巡查任务的乡镇3月―10月期间每周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1分。其他乡镇每季度对辖区内主要河流水质巡查一次,巡查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准确及时的,每次扣0.5分。

  6、创模工作(8分)。按照县创模工作方案及创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本乡镇创模具体工作方案,完成本乡镇创模工作任务,配合做好评估验收迎检工作。未制定本乡镇创模工作具体方案,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创模宣传的,扣2分;未按创模考核标准整改的,每项扣2分;因工作失误影响全县创模验收的,扣1-5分。

  7、农村环保及生态建设(5分)。每个乡镇要至少选择1个合适的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或者建设村级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或者进行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试点,未开展的扣2分。每个乡镇至少选择1个村开展生态村创建,启动生态乡镇创建工作,至少完成环保规划编制,创建方案制定,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完成当年创建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扣1-3分。

  8、信息报送(2分)。编写的环保信息被县级及以上媒体采用1篇的记1分,采用量每增加3篇加1分(满分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1、配合完成创模工作任务(15分)。配合完成秭归县创建环保模范城工作任务,加强茅坪地区企业监管,确保创模不出差错。出现差错影响创模的视情况扣5-15分。

  2、加强企地环境纠纷调解工作(15分)。加强对辖区内县属重点企业企地环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排查制度,及时调解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实现企地和谐。未建立排查制度的扣2分;未及时调解企地环境纠纷,致使矛盾激化的每件扣2分。

  二、加分办法

  (一)单项工作被市环保局、县政府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以当年文件为准),每项加1分。

  (二)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的加1分,获得国家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5分,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3分,获得市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镇命名的加0.2分,获得县级生态村命名的加0.1分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依据考核得分排序,确定一、二、三等奖。

  (二)本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中环境保护部分的评分依据。

  (二)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得分主要以各乡镇报送的资料为准,凡没有提供相应资料的,单项记0分,计算扣分主要以环保局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为准。

  (三)年终考核资料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环保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年度工作自查报告;政府有关环保工作文件、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及领导讲话;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竣工资料;信访受理、调处、回复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记录;环境监测报告;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记载;辖区饮用水源、主要河流水质巡查记录;污水厂、垃圾场运行记录;其他反映环保工作的资料及图片、影像资料等。

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净化镇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我镇创建全国卫生镇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上级统一部署,20xx年夏(5至7月)秋(9至11月)两季农作物收获期间,在全镇11540公顷范围内禁烧秸秆,确保不发生因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任何一起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公私财产损失事故,确保公共媒体上不出现一起负面报道和市民投诉事件,不出现卫星云图监测到的火点。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开慧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开慧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海晏

  副组长:向宽、陈祥

  成员部门:镇农办、生态办、综治办及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农办,由喻赞庄兼任该办主任。在镇农作物禁烧工作领导下组统一指挥带领下,各村(社区)组织成立以本村(社区)书记为组长,村干部及村民组长为成员的村级工作组,推进本村秸秆禁烧工作。

  三、职责分工

  1.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2. 各村(社区)书记、村主任为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社区)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的逐组、逐户落实工作;负责本村(社区)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在本村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村(社区)各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工作要求

  1. 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政务公应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2.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联村党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3.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队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焚烧制止秸秆行为。夏、秋两季禁烧关键期间,镇、村(社区)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粮站油库、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社区)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5.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每村要组织桔杆禁烧专业队(人数不低于10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居)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6.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7.落实考核奖罚。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对于全镇烧第一把火的、中高考期间焚烧秸秆的、卫星遥感检测到的着火点、被媒体曝光的秸秆焚烧事件、上级督察组发现的着火点一律进行加倍处罚,镇政府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

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全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依法治市宣传工作方案〉通知》(达市委办发〔20xx〕9号)要求,推动《宣汉县依法治县20xx年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切实掀起依法治县的宣传学习热潮,营造法治宣汉建设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目标

  坚持用创新创造的办法有序有力推进依法治县宣传工作,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俗易懂、连续不断,防止断档、空挡等现象发生,做到新闻有形象,广播电台有声音,网络有消息,各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和基层单位有法治标语,确保依法治县工作宣传率高、知晓度广、氛围浓厚。

  二、宣传重点

  (一)依法治县重大部署和工作动态。重点宣传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全省推进依法治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王东明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关于依法治市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县委关于依法治县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依法治省20xx年工作要点》、《达州市依法治市20xx年工作要点》和《宣汉县依法治县20xx年工作要点》,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等。

  (二)依法治县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重点宣传各地各部门在依法治县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法治县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大力弘扬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等。

  (三)依法治县工作成效。重点宣传依法治县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依法治县工作对推动宣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奔跑跨越的成效等。

  三、宣传工作安排

  (一)扎实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和法治文化宣传

  以县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健全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党委(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组织开展重大法治理论研讨,为依法治县提供理论支撑。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级各类文化艺术表演团体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定期在街道社区、新农村聚居点、工业(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工地等开展法治文化宣传。(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司法局、县社科联、县文联、各乡镇)

  (二)深入开展新闻宣传

  1.宣汉电视台开办新栏目《以案说法》,每周1期,栏目风格定位于正面、亲民、普法,突出故事性、教育性,以群众关注关心的实例为宣传载体进行法治教育。同时在《宣汉新闻》、《阳光政务》等栏目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法治宣汉建设中的好新闻、好故事、好人物。《新宣汉》杂志及时刊登相关文章,加强舆论引导。(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

  2.在宣汉党政网增设依法治县网页,在互联网上开设依法治县(法治宣汉)专题网站,分别设置重要部署、工作动态、创建工作、专项治理、重点关注、调查研究、法治报道、法规文件等板块,发布关于依法治县的文件、方案、领导讲话,每日更新网页,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县级部门的网站要增设法治类栏目,扩大网络宣传覆盖面。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高质量信息。(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党政网管理中心、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3.每周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一条以上普法宣传短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法治宣汉建设好声音。短信内容由依法治理相关责任单位提供,县司法局负责审编。(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经信局、移动宣汉分公司、电信宣汉分公司、联通宣汉分公司)

  4.编发《宣汉县依法治县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推动工作开展。工作简报分两个专题,一是“第一责任人谈依法治理”专题,刊载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打算;二是“依法治县在行动”专题,刊载各地各部门传达学习贯彻省、市、县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宣汉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宣汉县依法治县20xx年工作要点》的情况。(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5.及时向上报送依法治县工作动态。积极主动向中央、省市媒体采写、上传我县依法治县的特色亮点工作;适时邀请中央、省、市主流媒体记者来宣采访,报道我县依法治县的特色工作、先进典型和创新成果(案例)。(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三)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1.编印学习宣传资料。围绕依法治县工作精神收集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专家解读、法律法规等内容,编印学习手册和普法传单,在重大节日、重要场合向干部群众集中发放。(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

  2.制作宣传标语。在县境内车站码头、高速路口、公交站台等人群集中地以标语横幅、广告牌、电子屏幕等形式投放普法宣传标语,做到重要车站、重点公交线路全覆盖。在旅游景区显著位置以标语横幅、法治漫画、雕刻艺术等形式宣传法治信息、弘扬法治精神。以橱窗、宣传栏、黑板报、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发布宣传标语,确保村(社区)、机关、企业、医院、学校等基层单位都有醒目法治宣传标语,每个乡镇都有宣传橱窗或广告牌,使依法治县工作在群众中广为知晓。(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3.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选聘专家学者组建普法宣讲团,吸收普法骨干组建普法联络员队伍和法治文艺轻骑兵,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等法律“八进”活动。全县组织15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50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把送法下乡作为“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由县司法局牵头在3月底至4月底集中开展依法治县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

  4.投放公益广告。发挥公益广告教育启发的社会作用,开展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宣汉”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在宣汉广播电台、宣汉电视台、公交移动媒体、出租车LED显示屏等位置及时推出统一制作的公益广告。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利用本地本部门媒体平台及时转载转播省、市、县媒体推出的公益广告,并结合实际制作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县依法治县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细致、操作性强的宣传工作方案,并于4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信息网络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有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要确定法治信息通讯员,并于4月12日前将名单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申请加入宣汉县依法治县工作交流QQ群。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依法治县信息报送工作,将依法治县工作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少于3篇。对报送不力的单位,将予以定期通报。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XX年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可以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三、XX年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国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到XX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XX〕12号),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国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国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4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2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XX〕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医疗机构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同时,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7.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 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重点临床专业国家级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要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医疗卫生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研究制定《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中有关罚则条款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

  3. 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四、活动步骤和安排

  按照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XX年活动总体分为学习宣传、查找问题、整改提高3个环节,一方面要有所侧重,集中时间解决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另一方面,三个环节要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改边建,统筹兼顾、有序推进,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学习宣传环节。卫生部召开“三好一满意”活动视频会议,对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组织行动,明确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要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查找问题环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全面了解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医疗机构要摸清行风建设现状,深入了解和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征询群众意见建议,找准群众对医疗服务中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主要问题。

  (三)整改提高环节。医疗机构根据查找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一项一项地进行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要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具备整改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马上解决;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并通过深化改革,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在整改过程中,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按照新要求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卫生部适时组织对部分省(区、市)“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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