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9-29 12:31:5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工作方案模板集合五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大家分享。

【必备】工作方案模板集合五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从严治党精神和县委从严加强监督检查的要求为指针,围绕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为实现“创新转型,后发赶超”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检查对象

  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主要是滥发钱物、公款旅游、同城之间公款吃请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

  财经纪律检查所属时间截止20xx年12月,根据检查的需要也可追究到以前年度。检查时间从20xx年3月开始,12月底结束。

  五、检查形式

  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由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牵头,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随机深入各单位开展检查。

  六、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及时填报《财经纪律专项检查自查表》,有二级机构的单位,请自行复制该自查表分发到各下属单位,分别填写汇总后,于3月25日前上报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各镇和滨江新区报县农村财政管理局),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和县农村财政管理局汇总所辖预算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并于3月30日前报县财政监督局,县财政监督局汇总后报县纪委。

  (二)重点检查。

  在自查自纠的同时,财政、审计部门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三)整改完善。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抓好落实。财政、审计部门要成立专班,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范围内检查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检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救灾;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组织机构设置

  为做好防灾救灾工作,成立局防灾救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防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挥调度。

  三、灾害等级

  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划分为四个灾害等级。

  (一)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的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

  1、洪涝、风雹灾害:因灾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倒塌房屋达3000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在3000亩及其以上;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需紧急安置人数达500人以上;无家可归人数达300人以上。

  2、干旱:农区连续50天、牧区连续60天降水少于常年70%以上,蓄水比常年同期减少25%以上;因灾造成5000人以上人数、30000头以上牲畜饮水困难。

  3、地震:发生7.0级以上地震,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倒塌房屋达3000间以上;牧区大牲畜死亡在20%及其以上。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达500人以上,无家可归人数达300人以上。

  4、滑坡、泥石流: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倒塌房屋达3000间以上;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达500人以上,无家可归人数达300人以上。

  5、病虫灾害:受灾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

  6、雪灾、低温冷冻灾:牧区大牲畜死亡在20%及其以上。

  7、灾区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万元及其以上。

  (二)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的为重大灾害(ⅱ级):

  1、洪涝、风雹灾害:因灾死亡人数5—9人;倒塌房屋达1000间;被困人口达50-100人;农作物绝收面积在1500亩及其以上;需紧急安置人数达200-500人以下;无家可归人数达150-300人。

  2、干旱:农区连续50天,牧区连续60天降水少于常年50-70%,蓄水比常年同期减少15-25%;因灾造成20xx-5000人,10000-30000头牲畜饮水困难。

  3、地震:发生6.0级-6.9级地震,死亡人数达5-9人;倒塌房屋达1000间;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达200-500人;无家可归人数达100-300人。

  4、滑坡、泥石流:死亡人数达5-9人;倒塌房屋达1000间;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达200-500人;无家可归人数达100-300人。

  5、病虫灾害:受灾面积在100公顷及其以上,1000公顷以下。

  6、雪灾、低温冷冻灾:牧区大牲畜死亡在15%及其以上,20%以下。

  7、灾区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万元及其以上,3000万元以下。

  (三)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较大灾害(ⅲ级):

  1、洪涝、风雹灾害:因灾死亡人数在3-4人;倒塌房屋在500间及其以上,1000间谍以下;被困人数在50人以上;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在100人及其以上,200人以下;无家可归人数在150人以上。

  2、干旱:农区连续50天,牧区连续60天降水少于常年50%以下;蓄水比常年同期减少15%以下;因灾造成20xx人以上、10000头以上牲畜饮水困难。

  3、地震:发生5级以下地震,死亡人数在3-4人;倒塌房屋500间及其以上,1000间谍以下;需转移安置人数100-200人;无家可归人数100人以上。

  4、滑坡、泥石流:死亡人数在3-4人以上;倒塌房屋500-1000间;需转移安置人数100-200人;无家可归人数100人以上。

  5、病虫灾害:受灾面积在1公顷及其以上,100公顷以下。

  6、雪灾、低温冷冻灾:牲畜死亡数在7%及其以上,15%以下。

  7、灾区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20xx万元以下。

  (四)未达到较大灾害(ⅲ级)划分标准的均为一般(ⅳ级)。

  四、应急响应等级及行动

  (一)应急响应等级

  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损失程度,相应设定4个响应等级,即ⅰ级响应至ⅳ级响应。灾情损失达到设定响应标准,即启动相应响应程序。局防灾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得知灾情后,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负责部署、协调和督促检查救灾工作中相关事宜,全局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行动:

  (1)灾情监测、收集、报告与评估。对灾害损失及其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为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紧急救援和转移灾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应急保障:保障救灾应急所需资金;为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

  (4)视情况组织救灾捐赠;

  (5)恢复重建因灾毁损的居民住房。

  五、灾情报告程序

  自然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情。

  (一)灾情初报

  凡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应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对灾情进行初步汇总、核实,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按规定程序上报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

  (二)灾情续报

  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日9时前将前一日灾情情况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进行汇总,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日10时前向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三)灾情核报

  在灾情稳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县民政局审核、汇总全县灾情数据,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向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六、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1、确保救灾经费投入,将救灾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视灾情轻重及时调整,同时安排好本级救灾业务工作经费。按《财政局民政局关于将救灾物资应急储备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通知》精神,县财政应每年预算安排不低于30万元的救灾专项经费。

  2、实行救灾资金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保证救灾资金快速拨付。

  (二)物资准备

  1、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储备救灾应急物资,包括灾民生活所必需的救灾帐篷、衣被等物资。目前我局救灾物资仓库中救灾大帐篷190顶、小帐篷31顶、棉被20xx床、毛毯182床、藏毯49床。

  2、救灾粮食储备。与县粮油供销公司商定,储备足够的救灾粮,一旦发生灾情,保证灾区粮食供应。

  3、如发生重大灾害我局救灾物资仓库储备物资不足时,可在救灾物资储备调运救灾物质。

  七、应急响应工作小组

  为做好防灾救灾工作,成立协调调度组、救灾核灾组、后勤保障组3个应急响应工作小组。职责如下:

  协调调度组:及时与灾区及有关部门联系,调度情况,沟通灾情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及信息联络工作;按程序迅速向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情;协调组织其他小组做好对灾区抢险救灾工作支持。

  救灾核灾组:接到命令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灾区现场,实施抢险、排险和紧急救援,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认真做好灾情核查,了解灾区的现有救助能力和救灾需求,迅速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并及时汇报进展情况。

  后勤保障组:协调各组及有关部门做好防灾救灾物资的筹备、调拨、运送、分发工作,为各组开展抢险救灾提供车辆、工具等必要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灾情一旦发生,要根据《方案》及岗位职责要求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展开抢险救灾工作,全力以赴、协调合作、奋力抢险救灾。首要任务是抢救转移受灾群众,保护国家机关和重要器材物资,组织就近、就地自救互救。

  (二)抢险救灾期间,要坚持全员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恪尽职守,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好汇报。白天值班时间为早8:00至晚8:00,夜间值班时间为晚8:00至次日早8:00。值班电话:。

  (三)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方案 篇3

  为确保本学期学校绩效考核分配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江都区实验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20xx年10月31日全校教职工大会通过)规定的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翁海俊 周明广 杨建华 刘小平 严秋明

  成 员:蔡其根 金 中 张丽娟 郭 飞 唐宝泉 李立松 李 明 吴莉莉 刘芳 刘 胜 刘美玲 李 卉 姚爱萍 向忠秋 卜恒兵 桑茂蓉 王晓庆 马茂兵 吉晓丽 刘 祥 曹鹤平 各年级组长 各教研组长

  二、核算小组成员分工

  1、工作量核算统计组

  组长:杨国斌

  成员:各口分管校长 韩 英 曹鹤平

  2、津贴及出勤奖考核组

  组长:周明广

  成员:金 中

  3、师德及育人奖考核组

  组长:刘小平

  成员:刘 胜

  4、教科研奖及教学质量奖考核组

  组长:张 健

  成员:唐宝泉 姚爱萍

  5、后勤及装备考核组

  组长:吴新华

  成员:蔡其根 金 中

  三、时序进度安排

  1、1月23日前,各核算小组按照《江都区实验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交由会计室统筹,合成发放明细表初稿。

  2、1月26日上午,召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

  3、1月26日下午,召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通过考核结果,形成定稿并公示。

  4、1月28日,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四、几点说明

  1、学历奖励、骨干教师奖励、挂职补助、教科研奖励等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工会负责有关协调和解释工作。

  3、本学期绩效工资随2月份工资一并发放。

工作方案 篇4

  府南、东坡、金沙、光华、黄田坝、苏坡、文家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重点企业: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联系人:任巍866XXX05、传真:866XXX97。

  附件: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成员名单

  二○XX年XX月XXX日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xxxx年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和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xxxx年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荼方案》的规定,结合第x轮“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的开展,全镇xxxx年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工作随之启动。为了明确任务,保证质量,按照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全面打造村庄整治的新亮点,结合保安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按照“五边三化”生态建设的要求,确定xx村xx湾等x个“重点型”市级村庄整治点;xx村xx湾等xx个为“一般型”镇级村庄整治点;xx村xxx湾等x个为“完善型”镇级村庄整治点。

  (二)“重点型”、“一般型”和“完善型”村庄整治建设内容和标准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市级“重点型”和镇级 “一般型”、“完善型”村庄整治均要在xxxx年x月同步启动。具体工作标是:

  1、编制规划,制订方案。市级x个“重点型”和镇级xx个“一般型”村庄整治点要组织编制规划,并在x月xx日之前完成评审,履行相关程序。各村庄整治点要按照相关整治内容建设标准,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

  2、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发动,形成社会共建的氛围,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调动村民建设家乡、改善居住环境的积极性,鼓励村民积极投资投劳,动员更多的成功人士返乡参与村庄整治建设。

  3、聚集力量,全面实施。整治环境,拆除违章建筑。理事会要积极组织农户整治室内外环境。按计划分期分批拆除旱厕、猪圈牛栏、土坯房、破旧危房、“空心房”、占道房和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各村庄整治点必须按责任书的整治标准和建设内容开展整治,确保工程质量。同时配套建设村民活动广场、村民活动室、垃圾池以及村内塘堰和各类线网整治等相关公共设施。

  (二)对没有定为“重点型”、“一般型”整治点的村庄,按照“完善型”整治标准,进行巩固完善。

  完善型。主要做好“清、拆、修、建、绿、管”六字文章。“清”,清除路边、村庄周围、房前屋后的杂草、垃圾、杂物,做到路净水清;“拆”,拆除进湾道路和村庄内主干道两旁乱搭乱建的棚舍,做到畅行无阻;“修”,修补通湾和户户通破损的水泥路面,整修农房破损门窗和墙面,做到路通面洁;“建”,根据需要新建公厕,消除公共区域内旱厕;“绿”,对村庄内的余基空土和农户庭院进行平整绿化,栽种果树或蔬菜,不留死角。“管”,建立村庄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和道路、树木等公共设施管护机制。

  (三)组织检查,考核验收。镇党委督查室协同镇农办于xx月x日前对全镇所有村庄整治点进行检查验收。各村要按照不同类型的村庄整治点的建设标准进行自查,并向镇农办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镇党委督查室会同镇农办对各类型村庄整治点进行现场考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报市新农办考核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村庄整治工作,加强领导,成立机构,蹲村镇干部任组长,村书记任副组长。各村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庄整治工作方案。同时,蹲村镇干部和村干部要明确责任包保,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村庄整治任务。镇政府将与各村签订村庄整治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强化督查考核。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一是整合项目资金。各村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将有限的资金向村庄整治点倾斜。二是鼓励民营企业、个体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有识之士大力捐款捐物,积极支持新农村整治工作。三是抓好“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动员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四是争取各村“思想汇报专题三万”活动和新农村建设驻村工作组给予村庄整治工作资金帮扶。

  (三)加强督办,迎接考评。镇政府将村庄整治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并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各村村庄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办,重点检查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整治项目进度,确保圆满完成村庄整治任务,迎接市级考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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