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7-21 09:57:3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汇总七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汇总七篇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XXX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沙炉管发[20xx]41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XXXX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沙安委?20xx?2号文件要求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4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我片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炉院街片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的治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努力实现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各类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生产安全秩序规范。

  二、组织机构

  组 长:XX XX区书记

  副组长:XX XX社区主任

  成 员:XX XX社区副主任

  XX XX社区安全生产专干

  XX XX社区干部

  XX XX社区干部

  XX XX社区工作者

  XX XX社区工作者

  XX XX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丽兼任,办公室设在炉院街社区居委会。成员由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辖区内建筑施工、市场、重点单位等领域。

  重点内容:将打击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建设工地区域内的出租屋、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以及“六小场所”作为重中之重。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擅自改变使用性质,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建筑工地集体宿舍墙面、顶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

  (4)在建工程内住人。

  2、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4) 非法违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

  3、消防:

  (1)消防安全合法性手续不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2)“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3) 人员集中住宿的宿舍、建设工地、“六小场所”未配备灭火器材的;

  (4) 出租房屋使用明火做饭未与居住房间分开设置的。

  4、城镇燃气:

  (1)天然气经营企业未落实天然气设施(门站、阀井、调压箱等)维护和巡检制度的;

  (2)圈占、压占燃气设施的;

  (3)倒灌超过使用年限和检验期限液化气钢瓶的;

  (4)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擅自经营的;

  (5)灌装量与标注不符的。

  四、工作分工

  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商业场所、出租房屋等“三合一”“多合一”“六小场所”开展检查监管工作。在分工范围内,加大与相关执法部门的配合。

  五、时间步骤

  依据社区实际,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xx年4月26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6日—5月20日)社区充分利用各有利条件,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宣传,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

  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7月31日)全面排查摸底辖区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切实解决本辖区,并及时准确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社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21)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向管委会安监站报送情况。

  XX社区居委会

  20xx年5月2日

工作方案 篇2

  扎实推进。各乡镇要按照创建要求,强化服务。积极整合现有投资资金,调整资金使用结构,安排必要的创建经费,切实保障全县“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县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五民”观念,组织农机管理人员深入基层,培训办证到乡村,年检年审到村组,宣传动员到农家,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为全面提升全县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农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的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提高农机“三率”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事故为目标,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高农机监理能力,不断深化“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着力建设平安和谐新。

  二、创建目标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达95%拖拉机年检验率达90%联合收割机年检验率达95%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90%以上,驾驶人培训考试和发证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逐步完善,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死亡人数控制为零;农机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20xx年11月底全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1个,示范村10个。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活动领导小组,为加强全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农委内)由陈世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制定实施方案。选村布点,组织宣传发动,开展调查摸底,做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初-7月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农业部和安监总局制定的创建标准。有重点、分步骤开展工作,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登记率、机车技术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减少和控制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8月初-9月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总结评比工作。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0月)县“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评选。形成综合材料,向县人民政府及市农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送创建情况,迎接市农委、市安监局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并根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相关要求,统一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的具体问题。同时,要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层层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目标及标准落实到乡镇、村组,并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实行量化考核,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做好“五个一”宣传活动:每年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书,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每个村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把宣传工作做实,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创建典型,全面提升“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总体水平。

  (三)密切配合。明确各自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重要阶段、重点地区、重点农机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县交警大队和农机监理机构要紧密配合,建立“队站联勤”制度,严格查处违章操作、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行为,认真排查农机事故隐患,减少或杜绝农机事故发生,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机部门依法监管,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四)严格监督。加强监督指导。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调动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服务组织的积极性,使创建工作真正落实到村、户。县农机管理和安全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严格督查,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明晰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统筹部署,落实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xx)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工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严格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工作方案 篇4

  为做好我镇保密普查工作,根据《呼图壁县保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保密普查,摸清保密工作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完善保密工作基础数据资料,促进保密工作精准化管理,提升保密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普查内容

  国家秘密、涉密人员、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储存介质及其他涉密设备、涉密网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保密工作经费、失密案件等方面基本情况。

  普查数据时期为20xx年度,自20xx年1月1日0时起,至20xx年12月31日24时止。

  三、普查范围

  镇机关各办公室、各社区。

  四、组织领导

  成立呼图壁镇保密普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晓成担任组长,副书记李伟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办公室主任,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及保密员组成。

  五、实施步骤

  (一)普查准备阶段(20xx年8月29日至9月3日)

  1、组织人员参加全县保密普查工作动员培训会议

  2、成立普查领导机构,组建普查工作队伍,编制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保密局。

  3、开展保密普查动员,明确普查范围和工作方式。

  (二)普查实施阶段(20xx年8月29日至9月3日)

  在全镇开展保密普查活动,按要求如实填写保密普查表,认真复核相关数据后,报送县保密局。

  (三)分析总结阶段(20xx年9月6日至9月9日)

  认真总结保密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普查工作总结报县保密局。

  六、工作要求

  1、确保质量。严格数据审查,按照统一标准把好数据审核关,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2、以查促管。对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保密措施落实到实处。

  3、严格管理。普查数据试行分级管理,严格控制接触范围,不得擅自扩散,严防泄密。加强对普查数据的保护,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xx】39号)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阳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教文【20xx】20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老河口市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20xx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报名

  实验技能考试是中考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xx】4号)规定,实验技能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时进行,同一平台完成,数据共享,报名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日。由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会同本地教育(教体、社会事务)局基础教育科、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和中学实施完成。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站在20xx年3月26日前将考生人数报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三、考试范围和内容

  考试内容和范围为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xx年版)、《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xx年版)、《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20xx年版)和人教版《物理》、《化学》、《生物》教材规定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包括实验方案的构思与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判断、实验数据的记录与处理、实验误差的计算与分析、实验报告的填写与汇总等,突出考查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科学探究能力。

  四、命题和制卷

  命题工作在襄阳市教育局领导下由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会同襄阳市教育考试院、襄阳市教研室组织实施,遵循下列原则:

  1、命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教科书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为内容,以熟练使用常规教学仪器设备为基准点,重点考查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

  2、命题内容源于教材,不局限于教材,不完全以教材上的实验内容为试题,适度进行拓展和延伸,密切联系生活。难易适中,凡能独立完成教材规定实验内容的考生,均能通过考试。

  3、命题将实验器材选择、操作步骤、实验结果、实验器材整理等过程进行量化,制定成评分标准和细则,便于监考评分教师把握。

  4、命题考虑实验技能考试的特殊性,使学生只有通过实验操作后,才能得出数据和结论,注意不同轮次考生考试时实验结果和数据的多样性。注重物理、化学和生物三科试题的关联度和难易度,科学组合,合理搭配。

  制卷工作由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

  五、考点设置

  (一)考点设置原则

  实验技能考试考点学校需要达到《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xx)和《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5-20xx)规定,建有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并且仪器设备达到教育部颁布的“四个教育行业标准”“基本”类配备要求。不具备设置考点条件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考生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点具备条件

  1、学校实验室水、电、通风、消防等设施齐全,实验仪器、药品、器材能满足实验技能考试需要。

  2、学校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规定,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3、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设施设备、仪器器材、药品耗材管理规范。

  4、学校实验教学组织机构健全,按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全实验课程。

  (三)考点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

  考点设主考1人,乡(镇、办事处)考点学校由中心学校校长担任,市直学校考点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领导和组织本考点考务工作;设副主考2人,由县(市)区实验技能考试小组组长和考点学校副校长(乡(镇、办事处)考点学校校长)担任,协助主考开展考务工作。

  考点配备如下工作人员:司铃1人,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终止信号;实验室管理人员2-3人,负责准备、补充、调换实验器材及药品;领考员若干名,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室,掌握考生缺考情况;医务人员1名,负责对考生突发疾病进行救护;保卫人员1名,负责维持考点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考点设置由市教育局负责审定,审定情况与《襄阳市20xx年中考实验技能考试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于4月1日前报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备案。

  六、考点布置

  1、考点布置规范,环境整洁、安静,周围无噪音干扰,安全保卫条件好。在学校门口悬挂“20xx年襄阳市中考实验技能考试XXX中学考点”横幅,考场(实验室)里黑板上书写或张贴“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沉着冷静、精心操作”标语。

  2、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考试的组织、管理、后勤、安全、卫生和保障工作。

  3、考点设置考生备考室、点名抽签处、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等服务设施,并有明显标志。

  4、考点在醒目位置设立考务信息栏,张贴考室安排示意图、《考生须知》、《考生违纪行为处罚规定》等信息。

  5、考点要实行封闭管理,在考场(实验室)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在一楼设置考场(实验室)的,要在5米以外设置警戒线。

  七、考试时间

  全市考试统一时间为20xx年4月21日-23日。

  上午8:00点开考,12:00点结束;

  下午14:00点开考,18:00点结束。

  八、考务工作

  (一)考试组织实施。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由市电化教育站具体负责,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监考小组人员组成。以县(市)区为单位抽调物理、化学、生物教师(教研人员)组成若干监考小组,到考点进行监考评分。

  每个监考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安排、管理监考评分教师;组织协调监考评分工作;负责试卷、试题的保密安全工作;担任考点副主考,参与考点考务工作的领导,协助主考抓好有关工作。

  每名教师最多同时负责4名考生的监考评分工作。

  (三)试题编组。考试试题共计六套,分别为试题一、二、三、四、五、六,分别对应4月21日、22日、23日上午和下午考试。每半天使用同一套试题。每套试题含物理、化学、生物各一个题目,每名考生需要单独操作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实验题目。

  (四)分组与抽签。考前,各考点根据考试人数、考场(实验室)数以及实验室仪器、药品配置情况,将考生划分为若干大组(每半天参加考试人数为一大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每大组考试题号和考试时间。

  (五)考场设置。每个考场(实验室)设12个考试实验台(桌),物理、化学、生物各4个。每场同时安排12名考生参加考试,按照四纵三横模式摆放。每个实验台(桌)前后、左右应保持适当距离,便于考生操作和教师监考评分。

  (六)成绩评定。试题满分为30分,其中物理、化学、生物题目各10分,包括若干个操作步骤和相应的分值,监考评分教师按照评分标准、细则,观察判断考生操作步骤规范程度和实验结果,现场评定考生分数,并签名。

  (七)成绩登录。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留存,分别供县(市)区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和教育考试管理部门使用;第三份于5月29日前报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襄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汇总全市考生成绩,按规定确定A、B、C、D、E五个等级,送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九、监考培训

  1、监考评分教师选派。各地在选派监考评分教师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监考评分教师要由思想过硬,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理科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担任。选派监考评分教师要实行回避制度。

  2、监考评分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必须接受业务和纪律两个方面培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培训注意考虑学生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重点把握每个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熟练掌握评分标准,评价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十、考风考纪与试卷保密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工作,要求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正面引导,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考试工作纪律教育,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试卷保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接运试卷必须做到专人、专车;试卷必须进入保密室保管;试卷保管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试卷进入保密室、领出和回收必须执行规定程序,办理规定手续。

  对发生考风考纪问题和试卷保密问题的考点学校和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点学校,取消其考点设置资格,两年内不得设置考点。

  十一、考试收费

  依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费规【20xx】215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鄂考院【20xx】1号,襄阳市教育考试院襄教考【20xx】8号等文件,中考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为15元/生。

  十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老河口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李勇同志任组长,冯勇同志任副组长,蔡玉俊、任喜才、刘福礼、张立红、邱洪武、李红兵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邱洪武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电化教育站,具体负责考试的安排、组织、协调、考务和考纪工作。各中心学校(市属初中)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正常进行。考试期间,市教育局派巡视组,对各考点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工作进行巡查。

工作方案 篇6

  总务处本学期在校党委、行政领导的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工作中心,计划做好以下工作。

  一、暑假工作。

  根据要求按程序如期组织实施学生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工作,抓好宿舍标牌、教室班牌的设计招标工作,组织实施学生食堂抽油烟机的清洗工程招标工作,抓好学生宿舍暖气工程建设推进实施工作,配合教务处做好新生招生收费工作,组织招聘财务固定资产员的招聘工作,抓好新生家长会会场环境布置工作。抓好校园绿化花草树苗的抗旱工作。抓好开学前校园环境卫生、设施安全检查,开学前期准备工作,抓好新生“一卡通”开卡制作工作。抓好暑假校舍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抓好新调整教室桌、椅配置、班牌调换、钥匙收发工作。抓好高三年级返校就餐等后勤服务工作。协助教育处完成班主任研讨会和军训工作。

  二、开学工作。

  抓好新学期开学环境布置营造工作。抓好新学期物资准备采购发放工作。抓好新学期食堂开餐工作。抓好新学期收费及收费公示工作。

  三、工程建设。

  抓好西运动看台设施改造工程手续办理推进工作。抓好校园围墙改造加固、后山围网建设工程,抓好人工湖漏水及校园水网治理工程。抓好体育馆地板维护维修工程。抓好校园环境文化的有关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四、常规工作。

  配合协助教学处做好半期、期末考试工作。

  进一步抓好学生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进一步监管好物管工作。确保维修、绿化、环境卫生等常规工作有新的改观升级,提高服务质量效益。督促物业公司提升服务品质及反应速度,各种设施设备的常规维护维修工作,抓好是学生宿舍的维修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使用。督促物业公司对广场等校园大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确保开学环境卫生清洁。9月份督促物业公司对学校沟、渠、井进行清掏,确保排污排水系统畅通。9-10月份督促物业公司对校园绿化进行修剪、除杂、杀虫等维护养护工作。进一步管理好车辆管理、调度、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公务车辆安全驾驶服务。协助其他处室工作、活动、运动会开展,确保学校常规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五、重点工作。

  本学期重点抓好运动场看台改造建设工作。

工作方案 篇7

  为全面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我市各地广泛有效地开展,充分调动社区积极性,广泛普及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提高其健康意识和维护自身健康的技能,促进社区行动,改善居民健康。特开展宁波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 创建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的概念范畴

  社区的范畴:即生活社区,创建初期社区特指以常住居民为对象,以家庭为单元的居民生活和居住的行政区划。

  二、创建示范社区的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和倡导,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创造支持环境。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有机融合,以科学为依据,从日常生活和工作入手,结合爱国卫生、全民健身等活动,在社区范围内倡导和推进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促进全民健康。

  三、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的策略和措施

  (一) 组织管理

  1.管理网络

  当地爱卫办牵头创建示范社区的活动。在爱卫办的组织和协调下,社区/居委会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实施主体,联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控机构、健康教育部门、综合医院等技术人员和专家组建创建活动的行动组。

  行动组同时吸纳社区积极分子,形成社区工作团队,广泛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2.工作网络

  在爱卫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以社区(居委会)为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主体,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行政支持和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以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技术支持机构,健康教育部门和综合医院提供专家和信息支持,动员协调社区内相关单位和机构负责人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吸纳有积极性的社会优质资源,逐步形成多领域多级别的工作网络,如下:

  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管主任——社区站站长、居委会主任——社区工作团队(楼门长)——积极分子(志愿者)——社区居民等组成社区健康促进工作网络。

  3.工作职责和任务

  (1)爱卫办

  爱卫办是当地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主要承担与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等沟通、协调工作;制定基层创建活动的计划和考核,并推动落实,通过媒体对创建活动的各个重要事件进行报道。

  (2)社区(居委会)

  街道(居委会)是创建示范社区行动的实施主体。主要承担规划、监督和提供必要保障的责任。在爱卫办的组织协调下,通过联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工商部门和其他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和完成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为社区居民参与活动提供服务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扮演重要技术支撑作用。配合社区/居委会在制定社区发展规划中完善社区健康发展内容,开展示范社区创建的基础性工作,并进行不同形式的健康干预。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创建示范社区行动的技术指导机构和支持体系。主要在制定规划,形成计划,参与设计和组织群众性活动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在活动评估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帮助社区提高活动的科学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和充实活动内容,总结经验和模式等方面发挥专业特长。

  (二)支持性环境

  创建示范社区需要在不同时期,围绕工作机制,日常管理等环节建章立制,制订必要的支持性政策和环境。

  1.政策环境

  将创建工作计划纳入社区发展规划,提供必要的组织、人事和经费支持;

  对创建工作进度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

  将创建工作考核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年度考核指标;

  支持开拓性地发展和积累社区健康资源,促进资源引进,加强管理,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策文件加以肯定。

  2.资源环境

  健身场所:创建与“健康一二一”行动相对应的社区健身场地。例如健康步道、健康楼梯、健康广场等。

  健康宣传设施:设置宣传栏(板),定期更换宣传内容。开发健康教育材料,印刷包括健康教育处方在内的各种宣教读物。定期检查、组织健康教育活动。

  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标语:如电梯口、楼梯、楼道、单位食堂、社区网络平台等处设立运动与膳食宣传标语。

  3.舆论环境

  爱卫办、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参与创建工作的单位分别在明显位置公告示范社区承诺,即为促进社区成员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和目标。

  加强媒体宣传,与各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报道示范社区的活动情况,发挥示范作用;

  努力营造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环境氛围,利用健康教育活动场所和健康教育宣传栏、板等宣传阵地,加强健康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内容应该有年度计划。

  (三)具体行动

  通过基线调查,掌握社区健康优先问题,明确社区主要健康问题,按照健康问题将居民分类为目标人群,提供科学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并加强社区动员,争取多部门参与。行动时鼓励示范社区主动开展典型和特色活动。

  三、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应包括创建示范社区的组织管理、支持性环境、社区(居民)行动、效果评估等四大类指标。至少要有以下方面指标:

  社区居民健康发展规划,实施计划,支持性政策颁布时间和数量(含规章制度和规范性系统文件和相关实证资料),管理组织、工作网络的组建和工作状况,经费状况;

  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进行经常性身体活动的人数比例(百分率);

  采用合理膳食指导工具的比例;

  社区居民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一二一”行动的内涵知晓率;

  社区居民对于该社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一二一”行动满意度;

  社区居民慢性病控制相关膳食关键指标合格率;

  社区拥有的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数;

  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的健康活动次数以及每次参与的人数;

  组织开展的健康讲座次数以及每次参加的人数;

  发布的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相关知识橱窗,图片展览等活动次数;

  发放健康教育材料种类数和次数,每种每次的覆盖率;

  社区居民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知晓率;

  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进行经常性身体活动的人数以及前后不同时期的变化;

  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人数的比例等。

  为了便于各单位在创建过程中形成自评机制,提高自评寻找差距,激励社区创建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提供下列《创建示范社区自查自评量表》供各单位参照使用。该表使用时应该按照社区创建工作所开展的实际活动情况,对表中内容加以适宜性调整。评分标准应考虑以下要素:①创建初期:有关组织与管理,建章立制,保障措施的分值应该比较高,甚至举行专项考评;②创建中期:有关开展活动、培训、社区动员等能代表社区工作团队绩效的指标分值应该比较高;③创建后期:有关体育场所,硬软件设施,体育人口数、健康家庭数等,能代表社区创建成果的指标分值应该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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