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承诺书

时间:2021-10-10 09:19:36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推荐】诚信承诺书集合8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能够利用到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那要怎么写好承诺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诚信承诺书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诚信承诺书集合8篇

诚信承诺书 篇1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的发生,我郑重承诺:

  1、贯彻落实和宣传国家关于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等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单位下发的安全相关文件精神。

  2、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遵守本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带头遵守。

  4、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不违章指挥,监 督检查项目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5、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生产环境。

  6、积极组织、参与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 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8、认真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 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 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诚信承诺书 篇2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x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诚信承诺书 篇3

  在我为xx注塑制模(东莞)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本人保证确保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不从事任何不正当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在采购工作中保持廉洁自律。本人承诺遵守以下内容,格尽职守: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禁止商业贿赂和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

  2、保持与供应商的'正常工作交往,不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hui赂。

  3、不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4、在甄选或考核供应商、外协厂、工程承包方的活动必须遵守公司有关评定程序的规定,不违背诚信与公正的原则。

  5、不在供应商单位兼职服务,自己的亲属不在供应商任职,和供应商不存在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泄漏公司机密甚至出卖公司机密获取利益。

  6、在正常的业务交往中,不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

  7、在采购过程中,不利用公司名义或职务之便进行倒买、倒卖,从中谋取利益。

  8、在采购工作中,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给予本人任何警告、降职降级、留用察看、扣发年终奖、辞退等处分,并愿意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获取个人利益本人无条件上交公司;如造成公司损失,本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可以扣留本人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

  保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4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入湘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湖南建筑市场。(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承诺人各执一份)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14、若被公布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二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注销入湘施工等级证书,一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

  15、若在湖南省发生安全事故,注销入湘施工登记证书,发生一般事故,一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发生较大事故,三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发生重、特大事故,退出湖南市场,不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

  16、加强项目管控,确保在建项目达标验收合格率100%,全部创省级、或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否则有效期到期后不再申请延期。

诚信承诺书 篇5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设“质量强国”,本企业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的期待和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二、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不制假、不售假,杜绝虚假宣传,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违法行为,不侵害其它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和储运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主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的质量投诉,自觉履行产品质量召回、“三包”等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本单位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将失信违法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XX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xxxxxxxxxxxx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xx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xx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xx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xx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 6 月16 日

诚信承诺书 篇6

  本人保证在___________________年执业医师考试过程中提供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填写资料全部真实、有效,考试时不找人帮考,不采取任何作弊手段,做到诚信报名、诚信考试,确保成绩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接受单位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的任何处罚,后果自负。

  承诺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诚信承诺书 篇7

  我(单位)医疗机构名称为xxx 。

  法定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 xxx。

  执业地址为xxx 。

  为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患关系,加强自律,确保医疗行为合法、安全、有效。本医疗机构已认真学习了《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执业期间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等;

  二、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执业人员注册证书、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在本机构内显著位置;

  三、保证本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人员、设备以及医疗用房等条件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四、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的主要负责人、类别、规模、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

  五、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不单独执业);

  六、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病历、处方、门诊日

  志和各项检查单等医学文书;

  七、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八、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定医疗废物转运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业登记卫生行政部门存档,一份医疗机构内存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篇8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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