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时间:2022-05-11 20:00:18 倡议书 我要投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范文集锦十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倡议书,倡议书有利于倡议者交代清楚倡议活动的原因,以及当时的各种背景事实。那么一般倡议书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范文集锦十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1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要求,在城市建成区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所有时间内,全面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倾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幸福家园,建设天蓝水清城绿花香的美丽金昌。我们倡议:

  一、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明守法公民,尽己之力彰显全国明城市市民的良好素质。

  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市民朋友们要切实增强保护金昌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自己为中心,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逐步扩大宣传半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支持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以一言一行助力“健康之区”建设,用实际行动守护碧水蓝天,为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丽金昌作出应有的贡献!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2

广大市民朋友们:

  “爆竹声中辞旧岁,焰火花里贺新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上千年的传统习俗,每逢节日之际,绚丽烟花、声声爆竹给我们增添了许多喜庆的色彩。然而,节日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因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春节将至,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更加清洁、安全、明、详和的宜居环境,我市已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发布了《关于划定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出台了《xx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管理办法》。在此,xx市环境保护局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是争当先锋,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给安全、环境带的危害。通过口口相传等各种途径,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放内容和禁放好处,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

  二是身体力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禁放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坚决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外提倡理性购买、少量购买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人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

  三是勇担责任,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要做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做到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四是引领风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创新者”。要发挥创造力和感染力,在节庆时间积极探索并实践新的庆祝形式,如播放音乐、歌舞表演、邻里联欢、互赠鲜花、悬挂灯笼等,用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达到既活跃氛围又环保安全的庆祝效果。

  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禁燃”工作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积极支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为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3

xx县卫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大家好!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将至。烟花爆竹燃放时将产生Pm10、Pm2.5等大量可吸入颗粒物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加重雾霾天气的发生。产生的废弃物不仅影响了市容环境,也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负担。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使大家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节日,让我们的天更蓝,环境更美,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健康,为此,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卫计系统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尽可能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少一份霾多一片蓝,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二、卫计系统干部职工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身边亲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引导他们文明过节,形成人人参与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三、卫计系统干部职工要模范遵守县政府关于在主城区(东起义渑交界处以西、西起池底连霍高速以东、北起连霍调整以南、南起南涧河以北)绝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自觉落实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为了我们向往的蓝天,为了我们健康的身心,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传递环保正能量,在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携手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为美好家园建设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县卫生计生委

  20xx年元月18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4

  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

  为积极贯彻落实将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xx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做好带头执行我市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向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当文明法治的“传播者”。带头学习掌握《规定》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人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规定》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努力传播文明法治正能量。

  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争当模范守法的“践行者”。要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积极带头禁放烟花爆竹,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带领身边群众自觉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在市民中作身体力行、模范守法的表率。

  三是积极选择绿色环保节庆方式,争当移风易俗的“先行者”。带头移风易俗,倡导选择喜庆音乐、鲜花装饰、低碳出游等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冷烟花、礼花筒等安全环保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四是踊跃参加平安志愿服务行动,争当城市安全的“守护者”。带头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举报违法销售、储运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踊跃参与居民区守护、巡查工作,守卫城市安全、服务人民群众。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诗城,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5

  皋兰县公安局向全县居民发出如下强烈倡议:

  一、让文明新俗代替陈规旧习,坚决不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特别是大型烟花爆竹。可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窗花鲜花等为节日增添喜庆氛围。

  二、让文明新风降低雾霾指数,创建低碳环保的城市环境。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严禁在下列场所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周围 00米区域;

  (二)政府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及周围 00米区域;

  (三)汽车站、公共停车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等;

  (四)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油库、仓库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周围 00米区域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山林、苗圃、公园、旅游景点等重大防火区及周围 00米区域内;

  (七)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四、让全县人民群众共同行动起来,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共建宁静优美、美丽和谐新家园。

  只要我们人人做到禁放、禁燃烟花爆竹,我们的县城将会变得更加美丽繁荣!

  倡议单位:皋兰县公安局石洞派出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6

  广大市民朋友们: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碧水青,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近年,市、区两级多措并举、不遗余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但春节期间,如果固守旧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就会造成新的大气污染,引起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为落实市、区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祥和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明过节。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党员干部带头抵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身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中小学生积极倡议。广大中小学生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春节期间不让家长购买烟花爆竹,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家长和邻居的工作,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

  4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市直、中省驻平各单位,崆峒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市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同时,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

  畅通举报严格执法。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劝阻、举报,配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共同坚决抵制,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市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日暖花开。远离烟花爆竹吧,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让美丽的崆峒少一缕尘埃。当你举目一方蓝天、远眺一带青、俯瞰一泓碧水,一定会感谢现在自己所做的决定。我们相信,有了你我的共同努力,xx的空气会更清新,天空会更蔚蓝!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7

全体业主朋友们:

  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极易引发火灾,对我们的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我们生活的家园空气能更加清新、环境更加舒适,在此,我们倡议广大业主朋友:

  1.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举报电话 110),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行为。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4.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为了保护环境,远离雾霾噪音,保护蓝天碧水,请广大业主支持我们的倡议,为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为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大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祥和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万秀区:东至云龙桥与紫竹大桥连线,西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外环路)。

  温馨提示:恒大山水城小区内属于禁放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长洲区:东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西至玫瑰湖公园西侧(三龙东一路)延至竹湾路以西500米连线及机场路,南至浔江外江南岸,北至龙腾路与舜帝大道连线(外环路)。

  龙圩区:东至苍海湖西岸延至浔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对出,南至高铁沿线,北至浔江外江南岸。

  二、禁止燃放的其它场所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车站、码头、机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水利设施、风景名胜区、公园、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或区域。

  三、关于处罚规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对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特此告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8

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朋友们:

  入冬以来,全市尤其是平川地区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临近春节,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会加剧雾霾天气,造成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急剧增加,给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根据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预防重污染天气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全市广大团员青年朋友积极响应号召,齐心协力,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春节期间告别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节。我们向全市广大青年发出倡议: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临汾。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广大青年要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健康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健康祥和喜庆的春节。

  希望广大青年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方式作为平台,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团员青年乃至全市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正能量。

  为了让临汾的水更清、天更蓝,真诚希望广大青年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以实际行动保护环境、减少雾霾,为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增光添彩,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做出积极贡献!

  春节将至,预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20xx年1月21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9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每逢春节,有些市民朋友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表达欢乐之情、营造喜庆气氛。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与我市的文明城市建设格格不入。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环境治理指挥部向全市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要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根据《xx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城区内禁放区域为:xx。在城区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在城区禁放区域外自觉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善意提醒规劝他人。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自觉劝阻和监督亲朋好友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勇于向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说“不”。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共同劝阻、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倡议,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行业协会、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倡议。

  四、强化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的商业网点、婚庆公司、殡葬服务、中介服务机构储存、销售、操作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享受健康的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权利,保护环境则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希望全体市民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氛围,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春节,为xx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作出每个人应有的贡献!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10

全体市民朋友们:

  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每年春节都是中华儿女普天同庆的日子。为贺新年,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

  但是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直接导致空气质量下降,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等。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碎片、残留物还会影响市容环境,大量的鞭炮碎屑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未燃尽的鞭炮在清扫和运输时还极易爆炸,给环卫工人的作业带来安全隐患。

  此外,一些市民不分地段、不分时段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形成噪音扰民,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如果违规乱放烟花爆竹,还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环境带来严重损害。市区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和邻里纠纷屡见不鲜,因烟花燃放引发的火灾也比比皆是。同时,集中燃放烟花炮竹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为了全市人民都能共享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市大气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黄山市委、市妇联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更安全、更文明、更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减轻我市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春节将至,我们衷心地祝福您阖家欢乐、万事如意!也真诚地希望您能响应号召,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共同爱护我们的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黄山!

  黄山市大气办 黄山市文明办 黄山市教育局 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市环境保护局 黄山市总工会 共青团黄山市委 市妇女联合会

  20xx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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