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3-02-01 09:06:08 保证书 我要投稿

工程质量保证书集锦15篇

  在当下社会,保证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鲜见,保证书具有誓言性的特征。你知道怎样写保证书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质量保证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质量保证书集锦15篇

工程质量保证书1

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为了做好对龙湾区天河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由本公司项目经理 施工员负责施工的工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符合贵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二、符合国家、浙江省现行建筑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三、墙体、屋面、楼面无渗水现象

  四、已通过本公司组织的质量验收

  五、保修期限内,属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除他人为及不可抗力外。

  1、保修期限

  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为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安装工程为两年。

  (3)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工程为一年。

  (5)其他按合同规定。

  2、保修范围

  (1)屋面渗雨

  (2)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起碱脱皮

  (4)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5)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倒泛水造成积水

  (6)外墙面渗水,阳台积水,窗边渗水

  (7)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渗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8)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9)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七章第 42 条规定,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单位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2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建筑面积(㎡): ㎡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使用年限: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签订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内水电畅通;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要求;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

  包人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3

  本公司对贵单位建设的外墙真石漆工程作出如下保证:

  1、保质期保证

  本公司提供高品质产品和高标准施工及服务,能确保本工程真石漆的质、色保持期达年以上。施工工期在贵方规定合理天数内完成(除人类不可抗拒天气因素外),配合土建一起完成工作量。质量确保优良,争创“”。

  2、质量保证:

  (1)原材料控制

  所有原材料都按分供方实行定点供应,每批进厂原材料都严格检验。

  (2)生产控制

  采用真石漆专用生产设备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进行批量生产,并保证产品质量及时供货。

  (3)色差控制

  因真石漆采用天然砂进行配色,为确保每批次间尽量少的色差,本公司采用国内最大容量的真石漆专用生产设备,每次可生产5—6吨,以确保每个立面的颜色一致性。

  (4)质量保证

  本公司生产的外墙真石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必要时可参考留存封样,共同确定委托第三方法定认证机构进行确认后)由本公司负责承担用户的经济损失(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随供料提供)。

  3、施工质量保证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工程验收规范》及其它有关国家标准实行全面质量监控。

  严格工序质量把关,掌握底漆、真石漆、面漆喷涂时间间隔,干燥程度及单位面积的喷涂量,严格按外墙真石漆的.耗漆量喷涂,可从此工段结束时的面积大小,用漆量多少来推算进行监控。

  喷涂质量要求,同一涂层色调一致,不得漏涂、透底、厚薄色泽均匀,不得沾污,接缝处不应出现明显喷涂接痕,纹理真实、套色喷涂分布均匀。

  施工过程中,密切与业主及施工队伍加强联系,派技术人员进行施工队监督及辅导,及时反馈各方面施工要求及信息,确保施工保质按期地完成。

  甲方和监理公司须派专人,不定期,不定地点对下面的施工队进行过程监控。

  严密组织,规范管理,确保涂装工程达到优良工程要求。

  4、工程维保保证

  由于本公司产品固有的特性,在涂料成膜后具有很强的适应力,一般情况下不易出现问题,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人为及自然灾害会给涂膜带来一定的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一年内平均每二个月派员上门免费检查一次,以后每隔半年派人员上门免费检查一次,一年内公司负责免费保修,以确保本公司产品在用户心中完美的形象。

  保证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4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保修。

  2 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3 保证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材料用证制度,严格建筑材料采购、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手续,确保使用建筑材料的合格率达100%。

  4 该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部(xxxx)xxx号规定,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合格工程。

  5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用户在使用时,向用户提出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已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应注意事项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方反馈。

  6我公司承建的建筑产品,在保修期内和出现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除人为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我公司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处理,且在工程交付使用期后进行工程回访工作,以观察询问工程在使用期间的情况。

  7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施工解签的技术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反馈到我公司或打电话进行咨询,我方接通之后3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达到用户满意。 8切实搞好建筑产品的质量,实行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xxxx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分公司项目经理:xxxxxxx-xx-xx

工程质量保证书5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对实行准用、备案、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监理单位应 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验收要求如下:

  1、 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 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 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三、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四、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建材行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如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映。

  六、建材生产单位在提供建材时,应出具与建材质量相一致的质保书,对出厂(场)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质保书必须连号、按顺序使用。质保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提供给用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发人签字。

  1、质保书编号。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必须与准用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名称一致)、执行标准及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与企业在本市建材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标准一致)。

  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

  5、质量指标(详见附表)。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

  6、准用证编号或备案证明编号。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

  八、建材销售单位应向买受人提供质保书的原件,对其销售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所提供的建材应与所出具的质保书一致。若为复印件则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销售单位应对复印情况进行登记。

  九、为保证现场建材抽样的真实性,水泥制品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砂浆生产单位采购的建材进场时,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由采、供双方共同取样后及时封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样的封条应注明样品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损。

  十、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将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予以处理。

工程质量保证书6

  甲方(卖方):

  保证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 怀化 市 鹤城 区 翻身塘 路 新源里 #楼 住宅工程 第 单元、第 层 #住房 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售出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 ,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级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限为5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为2个月的'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为 半 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 新宇物管中心

  6、该商品住宅于 年 月 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 年 月 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第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房屋住宅使用说明见附录(备20xx-8)。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7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至三层装饰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一、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一次性包干总价合同,工程总价为壹拾万元。

  一、工程质量保证范围和内容质量保证范围:为承包人所负责南溪县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学大楼二层、三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包质量、安全、工期,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二、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

  质量保证期从工程开工之是起到实际竣工之日算起的质量保修期内为质量保证期。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三、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责任

  1.本工程按装饰装修相关验收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质量要求为合格。

  2.工程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对所施工全部范围的质量进行负责,如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工程在保证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7.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零。

  本工程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本工程总价的的95%,同时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质量保证金。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两份,承包人与发包人各执一份,承包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签字盖章):

  承包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工程质量保证书8

尊敬的客户:

  1、保证提供的是原厂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检测标准。

  2、未使用过的全新货物,附有正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必要时提供完整的质量检测报告。

  3、保证货物是原包装且包装完好。是否同意经用户单位现场监督,当场拆封、检测产品。

  4、自验收合格之日起,xxxxxx天内出现非人为因素的故障,是否同意退货或换货。

  5、执行“三包”的产品名称、范围及“三包”具体承诺:xxxxxx天包退;xxxxxx天包换;xxxxxx年包修。

  质保期限为:xxxxxxxx天。xxxxxx天内,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免费维修;超过质保期收取维修费、材料费。

  6、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了损失,如何解决。

  7、其他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措施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

  是否免费送货、现场安装调试。

  是否免费提供货物的使用、操作培训。

  是否免费上门服务。免费上门服务的具体期限为xxx;xxx次/年。

  保证人:

  日期:

工程质量保证书9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就位于____的甲方住房的大理石装簧(外墙面及屋檐)事宜,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1、质量保证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大理石的质量保证期限为20年。

  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外墙和屋檐的大理石墙面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1、保证大理石墙面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保证大理石墙面接缝平整,整体墙面纹理通顺;

  3、保证大理石墙面不开裂、空鼓、脱落;

  4、保证安装大理石墙面牢固、无倾歪,杜绝缺楞掉角和裂缝等现象。

  5、其他项目保证条约: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

  2、发生紧急抢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大理石墙面脱落、裂缝、空鼓、倾斜等情况,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安装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0

  甲方(卖方):xxx乙方(买方):xxx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市区(镇)路(街)住宅工程第单元、第层#住房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出售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1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该商品住宅于年月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等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甲方(章):xxx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联系电话: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1

尊敬的xx:

  我方作为贵公司xxxx货物的供应商,向贵公司做出如下保证:

  一、关于我方经营资格的保证

  我方保证向贵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二、关于我方供应货物的保证

  1、供应货物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2、供应货物经贵公司书面确认供应品牌后,不作随意更换。

  3、供应货物的保质期不低于xx天,自货物经贵公司验收入库之日起计算。

  4、我方认可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并在对供应货物进行验收时,严格遵守贵公司的.货物验收制度。

  5、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保证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

  6、对通过验收的货物,在贵公司投入使用之前,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质量问题的,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

  7、因我方供应货物的质量问题,对贵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的,我方愿承担该批货物价款1—10倍的罚款,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8、我方愿意用供应货物货款的30%作为每月结帐的滚动质保金,于下次结帐时进行结算。

  保证人:

  日期:

工程质量保证书12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客户代表和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保修期为二年。 该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 年月 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做出如下质量保修承诺:

  一、在保修期内,我公司于正式接到客户维修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抵达现场,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如确因施工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坏,我们将根据质量问题、修复的难易程度确定修复时间,免费保修。如因用户使用不当,不经我公司同意随意破坏装修结构等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危及自身或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二、超过保修期出现的`质量问题,将根据用户需求,我公司竭诚提供有偿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

  三、施工合同范围外的质量问题(如原结构沉降引起的墙体裂缝、外墙漏水等),将根据用户需求,我公司竭诚提供有偿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

  四、由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五、本保证书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

  电话:

  日期:

工程质量保证书13

  致:XX有限公司:

  若我单位在新建车间1。5厚环氧地坪等项目招标中,有幸成交,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对工程质量做如下承诺: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按照甲方图纸划分的区域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不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确保本次施工质量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3、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用具、机械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及记录工作。

  5、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未经教育培训及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严格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工程验收我方达不到承诺的优良标准,我方愿接受工程造价的 5%作为惩罚。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XXX

  日期: 20xx年 X月 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4

  由我方负责施工的xxxxxx有限公司xxxx系统工程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并保证做到:

  一、 项目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负责人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二、 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不偷工减料,不粗制滥造;

  三、 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辅材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用户的监督下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 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在报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再行投运;

  五、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六、 强化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程师的质量意识,加大质量宣传教育力度,明确质量目标和落实质量责任制。保障施工准备、施工中和系统调试运行,竣工后服务保证几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权限和方法,使质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处于受空状态。

  七、 所有设备按规范要求及有关技术文件进场开箱。经业主设计、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方可就位。安装设备过程中须有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旁监,并签字确认所有数据计入资料存档。

  八、 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凡是与业主、设计单位i、监理。总包单位的会议纪要、谈判纪要、技术核定。工程联系单等必须向技术工程师进行详细全面的技术交底、施工方法和质量验收依据、评定标准。

  九、 开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员必须向技术工程师进行详细全面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全面了解、熟悉、掌握所承担工程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验收依据、评定标准。

  十、 保证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

  十一、 本次工程免费提供三年质保,自工程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十二、 在系统质保期内乙方将派技术人员对整个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向甲方提供系统维护和管理文档。

  十三、 质保期内工程发现质量问题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由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但提供优惠服务。

  十四、 在保修期外,若与上述内容,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进行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维修及产品更换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支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以下承诺:

  1. 保修责任和义务;

  2. 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

  3. 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xxxx药业有限公司 xx市xxxxxx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5

  为加强我市住宅区市政公用环卫工程建设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订立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计划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工程质量标准:

  四、建设方的责任:

  (一)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曾经发生过严重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予发包。

  (二)在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付款条款中应明示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对不符合质量目标的,追究责任人违约责任。

  (三)按发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费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按期竣工。

  (四)协调和督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做好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以确保工期,实现工程质量合格。

  (五)负责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审查部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招投标,不得将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发送给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六)在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市政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出具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完整的竣工图资料;

  3、出具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出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同意验收意见;

  5、现场应具备质量合格验收条件,且需整改的项目内容已整改完毕。

  (八)执行《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和赔偿协议。”的要求。

  (九)当方发生违反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方愿意接受市政质量监督站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意见。

  五、本书一式三份,:方(建设单位)、监督方(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存一份;无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公用处备案一份。

  甲方: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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