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证书

时间:2021-10-28 10:56:28 保证书 我要投稿

关于责任保证书范文锦集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使用上保证书的情况与日俱增,保证书是保证者提出保证时使用的专用书信信或文字材料。为了让您不再为写保证书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责任保证书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责任保证书范文锦集7篇

责任保证书 篇1

  摘 要:婚内保证书通常是夫妻双方发生矛盾时,有过错的一方为了挽回婚姻自己主动或者应无过错方及其近亲属的要求,向另一方出具保证书。在双方协议离婚未果,进行诉讼离婚时,无过错方往往以此为据,要求法院按照保证书上的内容进行判决。因此,如何认定婚内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对于公正处理离婚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婚内保证;财产分配;婚姻关;子女抚养权

  一、有关婚姻关系解除的保证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犯错后,犯错一方做出的婚内保证书中通常包含,若再犯错即解除婚姻关系的内容。那么,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可否以此为依据作为离婚的充分条件呢?哈尔滨日报(20xx年11月19日第007版)刊载了一个有关婚内保证书的离婚案件,原告与被告结婚后生一女。婚后被告生活不够检点,曾于20xx年11月28日向其妻作出了一份书面行为保证,保证如同其他女人有密切来往或不正当关系,自愿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20xx年9月份,被告与一美容院女子同居。于是原告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据法官介绍,即使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背了婚内保证书上的允诺,但之后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登记离婚未果,而是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也只能依照《婚姻法》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双方是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判决是否准许离婚。据此,除协议离婚外,诉讼离婚的依据只能依据《婚姻法》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为依据而不能单纯以婚内保证书的有关双方关于离婚的保证协议为依据,因为其并不能充分证明双方是否感情确已破裂。

  二、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保证是否有效

  对于财产分割问题的保证是否有效根据现实生活的案例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约定明显超出当事人实际承受能力时不具有法律效力

  宁波日报(20xx年4月14日第A1版)刊载一案,妻子发现丈夫有了婚外情后丈夫向妻子作了保证,称今后不再与对方交往,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如做对不起妻子的事,将自愿赔偿800万元。但妻子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仍交往频繁,便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要求其根据承诺赔偿800万元。但是最后法院的判决却没有以此婚内保证书为依据,认为该保证书无效,

  判决适多分配财产而并未判决保证书中所约定的800万元。法院的主要依据和理由是:分配给原告800万元明显超出了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只是当时被告暂时妥协的安抚性约定,被告并没有经济能力赔偿800万元,难以确定其意思表示的真实。若以婚内保证书的保证为依据显然不合理。

  2.约定系双方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符合当事人实际情况时应具有法律效力

  哈尔滨日报(20xx年7月25日第007版)刊载市民原告(女)与被告自20xx年5月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被告往往动不动便对原告施以拳脚。20xx年7月,被告再一次对原告进行打骂后,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向原告写下一份保证书:“我保证今后不打原告。否则,如导致离婚,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归原告一人所有。”20xx年8月,被告在酒后又将原告打得头破血流,原告遂愤然向法院起诉离婚。被高对离婚并无异议,但认为保证书是为了挽救婚姻才写的,没有法律效力,而且将20余万元的财产全部给原告显失公平。后法院审理认为,该保证书是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的约定,它的产生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遂判决支持了原告“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

  3.婚内保证书不能作为离婚时财产分配的绝对依据

  部分专家学者认为婚内保证书所记载的一方所犯的错误通常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双方离婚是因为保证书中所述原因,因此在诉讼中并不能完全以婚内保证书作为证据,还要配合其他合法证据证明,如夫妻一方给另一方造成了可鉴定的伤害如家庭暴力,法院则会以医院鉴定为依据判决犯错一方给予另一方损害性赔偿或者财产分配更加倾向于受害一方。此种观点下,婚内保证书只能视为一种“君子协定”用来约束夫妻双方行为,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

  三、有关子女抚养权的保证是否有效

  大多数学者认为婚内保证书对于子女抚养权的保证的效力上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绝对无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根据此条,若母亲无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三种情况,则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权归母亲所有,如有此三种情况则随父生活,此时则不能依据婚内保证书的依据来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此时婚内保证书对于子女抚养权额保证无效。第二,并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也允许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自行协议解决,但是此时的“协议”由于已经进入到了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应依职权对双方协议的结果进行审查。如果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协议的结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可不予准许。因此,夫妻双方在诉讼前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保证并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作为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的一个参考因素。若夫妻双方都符合对于哺乳期后的子女的抚养条件的,婚内保证书的保证则是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四、结语

  婚内保证书中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在诉讼离婚中,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处理的保证的法律效力,则要看是否符合夫妻财产协议的法律要件,即是否具有夫妻法律关系,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约定是否自愿,内容是否合法,还要看其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当事人实际经济状况。对于婚内保证书的法律效力不能一概而论,要分具体情况确定。

  参考文献:

  [1]潘志凡.夫妻间侵权行为法律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xx.

  [2]李洪安.论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立法构建[D].吉林大学,20xx.

责任保证书 篇2

  为明确食品供销双方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 供应商的责任

  1.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主体,并向销售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身份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签署承诺与原件一致。按食品购货方要求,提供有关食品联络信息。

  2.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包装标识,且购销合同规定的保质期内。

  3.提供每类供货食品的批次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单据等有证明材料和票据,并加盖公章和签署承诺与原件一致。

  4.因食品本身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发生消费者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的,接通知后在48小时内派代表处理。

  二、 食品经销商的责任

  1.对供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严格审查供货商的提供的证照是合法有效,认真查看有关证照是否按规定年检;保存供货商提供的有关食品联络和监管信息。

  2.对购进的食品质量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等制度。

  3.负责建立食品供货商档案,存放供货商提交的各种证件、证书和凭证等证明材料,做到一户一档。

  4.建交立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

  5.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

  三、消费者因食品质量投诉需要赔偿的

  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同时要承担对销售商造成的包括商誉损失在内的各项损失(低于每次万元)。但供应商或有关部门通知下架而销售商仍销售的',由销售商承担赔偿责任。

  四、 本协议书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应商: 销售商: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签订于***年*月*日

责任保证书 篇3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和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我代表本企业向政府作出如下保证:

  1、实行目标管理。将消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评体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企业绩效考评内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

  2、保障消防事业经费投入。企业将公共相仿设施建设列入消防工作目标,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建设不低于村镇建设维护费总额6——8%的规定。

  3、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认真落实消防规划,加强消防栓建设;开展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和危害评估工作;所有企业建立义务消防队,所有保安、巡防队伍都能够履行消防职能。

  4、组织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根据本地火灾规律和消防工作特点,定期研究火灾形势和做好全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部署开展易燃易爆单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管理;严惩消防违法行为,消防火灾隐患。

  5、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日”等消防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加强职工消防基础知识、基础技能培训,配合县消防大队的安排,组织好所属单位职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6、认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依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专项治理。做好全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责任主体,做到早发现早治理。

  7、加强社会单位消防管理。组织开展以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火灾隐患、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表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三化”的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等单位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8、火灾形势稳定。力争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凡发生亡人火灾累计超过一起含一起的,企业承担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责任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责任保证书 篇4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居住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加强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度,明确责任,特制定该质量责任书。

  建设单位责任和义务 一、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三、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四、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五、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六、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七、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八、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九、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十、违反《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十一、违反《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十二、其它违反《条例》规定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十三、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行为。

  十四、自觉遵守执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十五、违反上述规定,自愿接受主管部门的相关处理。

  特此承诺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建设单位质量责任人: (公章)

  年 月 日

责任保证书 篇5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治安事故的发生,保障租赁房屋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承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治安责任:

  一、 房屋仅为办公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二、 钥匙为出租人配制的卷帘防盗门钥匙一把,承租人不得私自

  配制钥匙,否则将终止租房合同,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房屋到期退房时,承租人必须将钥匙退回出租人。

  三、 钥匙不得私自转于他人,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四、 防盗门做到随开随关,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五、 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

  六、 本保证一式二份,各持一份。

  出租人(签名): 联系电话:

  承租人(签名): 联系电话:

责任保证书 篇6

  我作为爱传递志愿者服务队队员,有义务听从组织安排,完成各项服务工作,且我已具备较强的安全等意识,能充分保障自身的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

  现本人,( )(年满18周岁)作以下保证:

  一, 本人(年满18周岁)有义务听从组织安排,完成各项服务工作,且我已具备较强的安全等意识,能充分保障自身的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 若我在工作中,因不听从组织安排,或忽视相关不安全因素,而造成的各种损伤或损失等,责任自负。

  二, 不借作志愿者之机进行偷盗等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或其他个人或结伙的违法违纪行(活动);违之,由我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 男女志愿者必须处理好志愿者之间的友谊,志愿者活动服务期间,不得有男女志愿者之间进行的相互串门(主要指夜间志愿者所在家庭为其他志愿者提供住宿,志愿者家长若同意,须出相关申请,并由其家长或监护人签字认可,并由我队会长(或常务会长,执行会长)同意认可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事故相关人员自负;)

  四, 志愿者原则上自己解决自身费用,以及住宿问题;

  保证人(未成年人由家长或其监护人代签)(签章):

  签字人身份证号码:

  爱传递志愿者服务队

  (签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注:

  1、志愿者身份认定流程简介(详见附件 ):

  应招者(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和监护人)在我队书面报名;

  我队会长(或常务会长,执行会长)及志愿者管理部商议筛选确定后备志愿者;

  我队相关负责人通知其本人,并在其本人确认入会,我队公布社会后即为我队队员。

  2、我队有义务对志愿者队伍中的某些意图不轨者或违反法律法规者的相关行为予以监督和举报,并协助相关单位破案。

  3、若我队的监督单位对志愿者的身份有疑议,则其志愿者身份由我队常务委员会(或专职常务委员会)商议,并做重新认定。

责任保证书 篇7

北汽xx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xx公司)

  (以下简称“_____”)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_____,该合同约定_____应按期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

  xx公司为_____偿还贷款务承担回购责任,xx公司承担回购责任后享有对_____追偿权。本公司愿意无条件地为xx公司的追偿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特出此保证书为凭。

  本公司:_____;住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本公司自愿为xx公司追偿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包括:xx公司回购而支付给贷款银行的所有本金利息罚息、费用,xx公司为实现追偿权已发生或将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担保期限为_____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只要_____违约导致xx公司承担回购责任的,xx公司即可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本公司即刻承担保证责任、支付所有款项。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不受xx公司是否已行使其他担保权的影响。保证期间,xx公司可以在向第三人转让追偿权时,一并转让本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权,此项转让无需本公司同意。

  同时本公司同意在_____发生逾期的情况下,代其履行银行还款义务,承担代为还款责任。

  本公司确系出于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确已履行所有程序保证连带保证责任合法有效。

  因履行本保证引起的一切争议由xx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特此保证。

  保证人: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责任保证书范文锦集7篇】相关文章:

1.责任保证书范文锦集七篇

2.关于责任保证书锦集十篇

3.关于责任保证书四篇

4.关于责任保证书五篇

5.关于老婆保证书范文锦集六篇

6.关于责任保证书范文10篇

7.关于责任保证书范文六篇

8.关于责任保证书范文合集九篇